第一篇:小学开学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年秋在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上,我校严格执行了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制定的《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试行方案》。
规范教育收费是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减轻群众负担,保持社会稳定的重大措施,学校的收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十分强,涉及到千家万户,群众十分关注的工作。在收费工作中,我们做到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项目公开,专款专用,亮照收费。
近几年来,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夕在校公示栏中公布收费公示表。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一一列出,提高收费透明度,使家长明明白白交费。有一些项目说明以自愿为原则(保险),不强制收费。收费中,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无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范围的收费行为。每学期学生的代管费都公布开支帐目,多退少不补。并发告家长书,得到家长的认可,由家长签字后进行清退工作,给家长一个明白。在使用收据方面,向学生收取的杂费、代管费等均使用市财政局印发的票据,教师在开具收据时,严格按要求填写各栏内容,极力做到填写的收据正确无误。学生的收费联系卡由家长亲自签名认可。学校教师工资由县级统发,各项经费都纳入财政预算。各类款项坚决做到专款专用,绝不移做他用。学校规范教学行为,不开设各种类型的特长班、兴趣班,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杂费为每生每学年1-2年级:130元;3-6年级:180元。课本费为每生每学年一年级:56元;二年级:59元;三年级:84元;四年级:103元;五年级:102元;六年级:102元。作业本费1-2年级:每生每学年12元;3-6年级:每生每学年17元。没有乱收费、超收费现象。且能够及时填写中小学收费明白纸,让家长做到心明眼亮,让家长来监督学校收费。
我校严格护照上级文件精神除了定学生用书外,其它的钱都用在了学生烤火、教师培训、购买办公用品和教学用品、学校水电费和邮电费、学校维修等。
第二篇:关于对开学收费问题的自查报告
塔城市第五小学关于对开学收费问题的
自
查
报
告
塔城市第五小学
二〇一四年三月
塔城市第五小学关于对开学收费问题的
自 查 报 告
201*年3月1日,塔城市第五小学根据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纪检委、市财政局的要求,组织纠纷领导小组成员,对本校“一费制”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春节收费自查自验领导小组
组长:袁芳
成员:张玲、胡秋菊、吴霏、柴栋梁、程敏霞
二、关于收费情况:
201*年2月24日我校正式开学,会上对全体教师将本学期的收费标准公布于众。3月1日我校检查组成员深入到各班调查了解本期收费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通过调查了解,我校28个班中六年级有四个班出现了不合理收费现象,征对此情况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召开会议,召集有关人员予以纠正。处理情况如下:
1、3月1日领导小组在自查中发现六年级四个班的38名学生出现了违规收费现象,为了严肃国家“一费制”收费标准3月3日对于出现违规收费的老师予以严厉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讨。
2、对违规收费的款项限时清退给家长并由家长打收条反馈给学校。
三、出现违规收费的原因
该年级班主任在寒假期间,给学生布置拾拾捡捡劳动任务并要求以最大能力去完成任务,所以在开学时一些完成了拾拾捡捡劳动任务的学生就主动交上了。因此就出现了上述违规收费的现象,对此现象学校领导引起了高度重视,为了消除不力影响,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对违规收费的老师从重处理是理所应当的。
四、今后打算
我校将以此为戒,教育广大教职工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予以收费,任合人不得以任合理由为借口收取任合不合理的费用,让学生和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学校明明白白收费。
塔城市第五小学
201*年3月14日
第三篇:201*年春季开学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201*年春季开学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朝阳市第三中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的行为,巩固教育收费成果,推动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切实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在接到《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教办电[201*]95号)文件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和通知内容,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我校于近日针对201*年春季学期开学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安排
学习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上级文件下达后,学校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工作作了周密部署;召开全校教职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动员大会,集中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认真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同时,调整健全了由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规范收费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校长“一把手”负总责,教职员工齐抓共管,学生、家长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收费工作形成管理网络。
二、立章建制,进一步健全收费制度,加强收费责任制.
1、为了能更好地做好收费工作,我校修订完善了相关的教育收费有关规定及责任追究制度,签订责任状,将管理收费工作列入教职工奖惩条例之中,学校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方面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的措施。
2、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各项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标准,全面落实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一费制”。
4、学校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1*年被评为“价格诚信单位”。
5、落实帮困助学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详细调查了解,确定帮困对象,保证时间、足额发放帮困助学金。学校开学初启动“阳光工程”系列活动,设立“阳光工程温暖基金”,基金由全校教职员工自愿捐款筹得,该项活动中校领导和党员教师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教师参与积极性很高。目前,“温暖基金”帮扶工作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6、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规范地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新学期收费前学校都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在学校宣传橱窗中的公示栏中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严格做到“阳光收费”。学校通过家委会、家长会、校长信箱等形式欢迎家长对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学校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建立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制度及审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7、严格按市教育局规定用书目录为学生配备学习用书的种类和数量,对未列入的教辅用书及用品,一律不得订购,同时坚决不准教师代为销售。学校杜绝向学生征订教辅材料。严明纪律,严格禁止教师向学生以各种形式变相推销或购买教辅读物资料,学校无一起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具等现象的发生。
8、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收费补课,如需要对个别学生进行辅导,均为义务、自愿。我们提倡老师无偿地为学生指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无偿补课。我校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班,特长班等,也没有教师在学校内和学校外
进行有偿补课的情况。学校开学初启动“阳光工程”系列活动,建立由自愿申请的学困生组成的“阳光扶助班”,学校安排骨干教师利用自习时间,对他们进行义务补课和辅导。到目前为止已有多名学生学业上脱困,更为可喜的是大多数学生已首先从思想上脱困了,他们已收获了自信和阳光的心态。
三、认真围绕检查重点,切实展开自查自纠
1、学校确保了教育经费的正常投入,一般日常教育经费的使用严格履行申请报批手续,较为重大教育经费的使用须提交学校校务会集体讨论审议。学校确保了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学校为学生服务的代办收费,依据上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经市局审核,经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发意见征询单,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后方才收取。代办校服等充分体现学生自愿原则,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有明细项目和明码标价,并在文字中表明“自愿选择”,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代办、征订。
3、学校从市教育局统一的学生书本征订目录中由华运公司给学生自愿征订学习用书及配套的练习册等材料,没有统一为学生购买课外教辅材料,不存在乱订乱发教辅材料现象。开学之初,学校就与每位教师都签订了“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乱发教辅材料”承诺书和责任状。
4、我校规范执行教育收费公示,确保了内容完整,信息准确、项目清晰、标准规范、形式与内容一致,并说明收费依据。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1、加强学习,明确职责,进一步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意识和责任意识。平时,学校领导和教师都要自觉学习党的有关教育法规政策,尤其是每学期初、末都要组织学习有关规范教育收费上的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实施。学校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宣传、推荐教辅材料、学习用品等,学
校内向学生收取的一切费用都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且经过学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学校进一步完善规范收费管理制度,实行教育收费考核、责任制。对违反教育收费政策的教师,要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纪查处。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教师理解、执行政策的能力与水平,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纪国法,决不干有损于学校、教师形象的事,做到清正廉洁,为人师表。
2、进一步提高教育规范收费的宣传、公示力度。第一,通过家委会、学生家长会议、校园网、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在每学期开学时,向家长、社会宣传教育收费政策;第二,学校要在教职工会议、家长会议等各种场合,向师生、家长、社会作出规范教育收费的承诺,保证学校不违规收费。
3、不断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项目的“征询家长意见书”。学校要在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内容更加具体、清楚的“征询家长意见书”。填写时,让家长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征询单上直接填写“愿意”或者“不同意”等字样表达是否代办。
4、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要加强在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等方面的过程管理,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各班各学科教师每学期都制订“辅优补差”计划,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辅优补差”工作。教师要精选学生每天的练习题和家庭作业,从而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以上是我校收费工作自查后的汇报,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的规范工作,树立学校和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第四篇:第七小学201*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第七小学201*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乌兰察布市关于开展201*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对学校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1、 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等
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
3、 学校不存在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 学校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
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不
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现象。
4、 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
为。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乌镇第七小学201*年9月5日
第五篇:201*年春季开学收费自查报告
201*年春季开学收费自查报告
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是201*年9月1日成立的新校,现在校学生1283人(包括幼儿园人数)。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和春季开学收费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更好的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收费工作,组织了认真的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管理。
以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请收藏好范文 网:Wwww.bsmz.net)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学校在涉及收费的相关人员中进行统一思想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就落实在他们的执行和操作之中,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原则。
二、加强对教育收费自查的认识:
我校接到教育局〔201*〕12号文件后,校长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任课老师,使大家认识到:此次春季开学收费检查是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巩固教育收费成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因此 ,这次检查是很有必要也很重要。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要更加明白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自查内容:
1、领导重视,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学校上下引起重视,各自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规范制度建设等。
2、我校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部分学生免收学杂费,我校严格贯彻上级精神,坚决不收取学生其它任何费用。
3、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提前收取费用,无捐资、赞助等费用无借读费,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4、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书簿费后,生均公用经费得到保证。
5、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服装和学习用品的现象。
6、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小学生补课收费的行为。
7、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8、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摊派教辅材料等。
9、学校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加强财务管理。
10、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措施。
11、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我校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规范要求。
江夏区东湖路学校
20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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