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组织部:
按照《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儋纪[201*]10号)文件精神要求,党委书记陈海洁主任高度重视,组织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并对农委201*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调整优化农委科级干部队伍。
(一)学习选拔任用条例
根据“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群众了解《条例》”的要求。在农委中层干部竞岗选拔工作开始之前,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了《条例》和中央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公务员法》等重要内容,通过领导带头学,全体同志坚持学,不断强化学习效果,扩大宣传面,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坚持选拔任用程序
在农委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农委机关中层干部竞岗方案》,严格坚持干部任用条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干部选拔工作。真正做到了“启用想干事的人,重用会干事的人,培养能干事的人,调换不干事的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严格执行编制,认真把握好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坚持竞岗选拔工作与市组织部门时时沟通紧密联系。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期制,自觉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了竞岗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市委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我委共竞岗选拔17名、民主推荐2名农委机关科级干部。
二、严格落实《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打造农委风清气齐的干部队伍。
(一)凭实绩用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农委机关中层干部竞岗选拔,主要依据近三年的实绩考核情况,并将竞岗成绩与岗位要求结合起来,综合衡量。按照这一用人导向,在农委机关中层干部竞岗选拔中,综合素质高的干部,提拔使用比例相对较高。
(二)以提高满意度和公信度为目标,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
结合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工作部署,在提高干部选任满意度和公信度上,进一步强化了工作措施。首先把好竞岗资格准入关。严格按照《**市农业委员会关于部分中层领导岗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制定的任用条件,对5名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因未达到任用条件亮红灯取消竞岗资格。第二把好审查关。对所有参加竞岗和民主推荐的干部交由市纪委和市计生部门进行审查把关。第三把好监督关。
农委中层干部竞岗选拔和民主推荐岗位拟用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拓宽多数人选人的选拔机制。及时有效的对选拔过程出现的不同意见和建议举报进行认真核查和释疑解惑。
三、领会贯彻“三个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农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农委党委班子在“三个文件”学习领会中,逐步摸索实践农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各个环节和重要工作做到时时与市组织部门领导进行沟通,把握原则用好权限。保证了农委竞岗选拔任用工作阳光、透明。
通过自查,我委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工作上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深度广度还不够,有的干部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认识还不够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式方法够熟练掌握操作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听取意见,扎实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农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特别是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的学习,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我委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促进农委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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