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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2 07:31:29 | 移动端:关于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关于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报告

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及xx人寿总公司合规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xx人寿北京分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现就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年我司继续按照反洗钱管理的相关规定从“反洗钱内控制度、反洗钱组织架构、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可疑交易的报告、反洗钱档案管理及相关审计工作、客户风险等级的划分等方面进行反洗钱工作。

二、201*年,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继续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和可疑交易报告作为工作的重点。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xx人寿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及管理办法》,根据客户特点和不同的风险因素,将客户划分为以下四个风险等级:极高风险客户、中高风险客户、中低风险客户、低风险客户。客户的风险等级是以客户总风险得分为标准,总风险得分数通过各风险要素的风险数值加权计算得出。客户总风险得分计算由我司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自动计算得出,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在反

洗钱系统中显示。

我公司反洗钱岗位人员根据可疑交易识别标准对系统提取的所有可疑交易进行人工判断,确定是否符合可疑交易的形式特征和实质特征。可疑交易需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日内做出人工判断结果,可疑交易人工识别结果需及时在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内进行填写。

三、我司严格按照北京保监局文件的要求,对理赔客户实行直赔并理赔到卡杜绝现金交易。高度重视理赔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在赔前对所有赔案均通过电话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核对客户的姓名、身份证件、赔款金额和银行帐号,填写客户信息真实性调查表。

四、在反洗钱制度的培训方面,分公司201*年4月邀请人行反洗钱处对我司全体员工进行了反洗钱相关知识现场培训。并由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各反洗钱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岗位进行了反洗钱视频培训,学习了总公司和分公司新下发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五、当前反洗钱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点: 由于xx寿险北京分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业务开展的不多,没有下设机构,遇到的问题和风险并不多。

保险公司作为服务性行业,对客户信息的查询和全面了解采取的方法有限,因此对客户信息只能基于表面的证件和

客户告知,难以做到全面、深入的调查。

六、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政策建议:

建议北京保监局多组织相关培训,分析保险业遇到的风险和防范,以提高反洗钱人员的专业工作技能。

xx寿险北京分公司在201*年会更加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虚心接受北京保监局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反洗钱工作,依法履行义务,勤勉尽责,为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做出贡献。

七、201*年反洗钱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和反洗钱培训、宣传工作。加大对客户进行反洗钱宣传的力度,在承保、理赔柜台摆放各种反洗钱知识宣传手册、前台大厅摆放宣传展板;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反洗钱知识普及专题培训1-2次;召开反洗钱半年及年度工作现场/视频总结会1-2次;利用金融周等机会,现场向广大市民宣传反洗钱知识。

(二)加强持续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1*年2号令)和总公司、分公司制度的要求,对新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和资料的保存;对于持续客户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201*】391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识别和身份资料的保存。在承保环节我公司将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反洗钱培训,

特别是合作中介机构的销售人员的反洗钱培训,重点落实投保资料的完备性和保费全额转账制度等方面。在退保环节我公司将依据客户资金“哪里来,哪里去”的原则,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及投保人的保费账户管理,确保资金流向明晰。特殊情况,经过严格核实客户身份情况后才予以个案处理。

(三)落实风险为本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加强对客户风险进行等级划分。

着重对洗钱风险较高行业的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办理业务或拒绝提供所要求信息和文件的客户的身份资料与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1)全面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反映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

(2)全面收集该级客户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单据、业务函件和其他资料。

(3)全面了解客户的资金来源、经济状况或者经营情况。

(四)内部审计计划:

《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重申了保险公司应每年对反洗钱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要求,我公司制定了201*年度反洗钱内

部审计稽核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 审计领导小组

由分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辖反洗钱内部审计稽核工作,各级机构负责人都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机构正常的经营工作中去,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各级机构的财务人员,在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按照分公司的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2.审计时间

201*年度北京公司拟在本部安排三次反洗钱内部审计和稽核工作,时间暂定为2月-4月审计对象个险部、团险部,5月-8月审计对象财务部、银保部,9月-12月审计对象运营部、办公室。

3.审计对象

反洗钱审计稽核涵盖分公司运营部、财务部、各业务渠道、办公室等任何可能发生洗钱行为的各个工作环节。

4.审计稽核内容:

(1)反洗钱组织机构设立及报备情况

(2)反洗钱信息报送情况

(3)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4)客户身份识别情况

(5)大额、可疑交易工作管理情况

(6)反洗钱培训宣传情况

(7)代理协议反洗钱条款签订情况

(五)按时保质完成各类资料收集、数据报送等工作。

我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向监管部门报送季度报表和数据以及反洗钱工作总结等材料。

201*年度,北京分公司将在保监会、人民银行及总公司的领导下,继续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反洗钱内控制度,并按照规定执行操作流程,完成反洗钱工作。同时,分公司将对反洗钱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考核及奖惩,加强反洗钱工作的管理,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及水平,推动我司反洗钱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尽到自已应尽的力量。

特此报告

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合规部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第二篇: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反洗钱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

反洗钱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xx人寿北京分公司合规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

第一条为提升我司反洗钱工作整体水平,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增强公司反洗钱防控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各级机构,包括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以及各类专属机构等。

第三条培训对象

(一)本公司人员即公司各级机构管理人员、反洗钱岗位专职人员、业务岗位反洗钱工作兼职人员、新入职员工等各级机构人员;

(二)与本公司签订销售代理协议(合同)的保险营销员(业务员)。

(三)与本公司进行产品销售合作的保险专业、兼业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

第四条培训人员

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规部反洗钱工作人员、各级机构专职培训人员、各级机构反洗钱专职(兼职)人员及各级机构业务主管人员;外部聘请人民银行、保监会(局)反洗钱管理部门人士等。

第五条培训内容

(一)对公司各级机构人员的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反洗钱法律法规;

2、反洗钱基本理论知识;

3、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颁布的反洗钱规章制度;

4、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

5、各岗位反洗钱操作流程及管理实务;

6、公司反洗钱报送监控系统操作培训;

7、行业反洗钱动态等其他相关知识。

(二)对保险营销员(业务员)的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反洗钱法律法规;

2、反洗钱基本理论知识;

3、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颁布的反洗钱规章制度;

4、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

5、保险产品销售中的反洗钱工作要求等。

(三)对保险专业、兼业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反洗钱法律法规;

2、反洗钱基本理论知识;

3、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颁布的反洗钱规章制度;

4、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

5、保险专业、兼业代理机构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等。

第六条培训方式

各级机构应采取下列多种或全部方式开展反洗钱培训:

(一)定期举行反洗钱知识、实务专项现场培训;

(二)北京分公司、中支公司定期组织反洗钱工作视频

培训;

(三)定期通过公司晨会进行反洗钱知识教育和培训;

(四)召开反洗钱工作座谈会、研讨会等对参会人员进行培训;

(五)通过下载公司反洗钱专栏相关资料组织开展自学活动;

(六)邀请内部反洗钱专职人员或监管部门专家对机构全员进行培训;

(七)参加地方人民银行、保监局、行业协会组织的反洗钱专项培训;

(八)联合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反洗钱培训活动等。

第七条培训时限

为了提高公司整体反洗钱工作水平,下列人员均应接受每年不少于规定时长的反洗钱培训:

(一)各级机构管理人员:参加内、外部培训相结合,人均年度培训不少于20个小时;

(二)反洗钱岗位专职人员:参加人民银行、金融学会、保监会(局)等外部单位组织培训以及公司内部培训,人均年度培训不少于30个小时;

(三)业务岗位反洗钱工作兼职人员:参加分支机构组织的定期培训,人均年度培训不少于30个小时;

(四)新入司员工:将反洗钱知识纳入其入司培训课程系列,并对反洗钱知识培训效果进行考试评估;

(五)保险营销员(业务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反洗钱培训,人均年度培训不少于20个小时。

(六)保险专业、兼业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反洗钱培训,人均年度培训不少于10个小时。

第八条培训效果评估

公司通过网上测试、提交报告、各业务环节反洗钱履行情况抽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反洗钱知识和实务测试;各分支机构以纸面试题、上机操作、现场问答、知识竞赛等形式对相关人员反洗钱工作水平进行评估。各分支机构应对综合培训效果进行有效分析评估,以提高和改善今后的培训工作质量。

第九条培训资料留存

公司各级机构应加强对反洗钱培训工作的档案管理,将培训计划、培训课件、参训人员名单、培训会议记录、考试试题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留存。

第十条本办法由分公司合规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销售服务规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分公司销售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总公司“客服先行”战略,建设标准化客户服务体系,强化全员服务意识、统一服务形象、规范服务行为,特制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销售服务规范》。

第二条:本《销售服务规范》中所指销售人员是指代表公司向公众开展展业营销的公司员工、代理人,以及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中介合作机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销售服务规范》中所指客户指与公司存在保险合同关系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经上述三者授权的委托人,也包括接受公司业务人员拜访或在服务网点咨询、办理相关业务的准客户。

第二章 职业道德

第四条:销售人员在向公众开展销售过程中,须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自觉维护保险市场的行业秩序和行业利益。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诋毁同业竞争对手,不得违规争抢内部业务。

第五条:销售人员须向客户履行告知义务,正确解释保险条 1

款,特别是责任免除、被保险人义务等,不得有欺瞒、误导客户的行为,不得代替客户签名,不得对客户/准客户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阻碍客户/准客户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得擅自对客户承诺保险合同以外的责任。经批准与客户有特别约定或扩展保险责任的,须在保险合同中加以明确。须按时上缴保费,协助客户索赔,全程跟踪理赔服务。

第六条:销售人员接洽客户应秉承尊重客户、方便客户的原则,不得无故纠缠客户。

第七条:销售人员应协助公司搜集、积累客户信息、承保业务信息和与客户的往来信息,并对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第三章 销售行为

第八条:展业前准备

1、销售人员须熟悉公司背景、了解公司企业文化和产品条款。

2、销售人员应备齐各类保险条款、投保单、公司及产品宣传等资料。

3、销售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和收集各类客户信息及同业类似产品特点,便于销售环节有侧重的进行产品推介。

4、承保金额较大或风险较为特殊的保险项目时,可根据需

要准备保险建议书,内容包括风险分析、保险方案、保险服务、公司简介等,并可根据客户需要向公司申请提供相关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等服务。

第九条:拜访

1、拜访客户前,应事先联系,初步了解客户需求,并争得客户准许,初次沟通时间不宜过长。

2、拜访时,应带齐相关资料,并提前5分钟到达约定地点,整理衣着、形象,准备接洽。

3、初次拜访时,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能代表本人工作身份的其他证件。进入客户单位办公室或住宅时,应先轻轻敲门,并后退一步,等待客户开门。客户开门后,应面带微笑问候,自我介绍后主动交换名片,说明来意,获准后再进入。

4、当客户拒绝投保或表现出不耐烦情绪时,应主动离开并对打扰表示歉意,不得纠缠客户。

第十条:签单

1、销售人员须主动向客户提示或详细说明下列事项:

1.1仔细阅读投保单和保险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2重点说明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

1.3重点说明不如实告知对合同效力产生的负面影响。

1.4重点说明不足额投保、重复保险等情形对保险理赔可能产生的后果。

2、销售人员须熟练掌握各险种投保所需的要素,向客户解释填写各要素的意义,避免客户感觉繁琐,并清晰告知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3、在客户确认购买意向后,销售人员应主动协助客户填写投保单,告知填写注意事项,并保证填写内容符合公司填单规范。

4、投保手续办妥后,销售人员应告知客户送达保险单的预计时间,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表示谢意,礼貌告别。 第十一条:售后

1、保单和保险费发票需要送达的,无特殊原因,销售人员应于24小时内送达客户手中。

2、客户出险后,销售人员应积极协助客户办理相关索赔手续,跟踪赔案处理过程。对赔付不理解或有异议的,应积极配合公司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3、销售人员应建立专门的业务日志,与客户的往来情况,便于开展售后服务。

4、销售人员在得知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利益、保险标的等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发生变化时,须及时提醒客户尽快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范由分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川县支公司反洗钱整改报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川县支公司反洗钱整改报告

县人民银行:

201*年11月您行对我司反洗钱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检查中所存在的问题,我司认真进行了整改。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司反洗钱工作水平,我司组织各部门负责反洗钱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学习和交流及整改,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在帐户资料审查过程中,我行强化了开户企业审查力度。对所有开户企业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查,结合今年帐户年检时机,重新梳理了企业开户资料,并对发现不足之处进行了认真地整改。通过整改使我行对(请收藏本站www.bsmz.net)于新开基本账户的原始资料保存完整,客户登记信息清晰明了,对实名制及其客户经营状况和资金运行状况比较了解。我行已经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要求,在客户开立和支取大额现金时,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审查和登记,加大力度对客户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

二、内控制度方面:我行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密山市支行反洗钱工作机构和制度,完善了反洗钱工作职责和协调机制。同时建立大额、可疑交易分析制度及书面的大额、可疑交易报告流程及柜面审查、事后监督制度。为了今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密山市支行关于开展反洗钱专项检查的安排部署,为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规范大额和可以资金支付交易报告的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洗钱犯罪,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密山市支行关于对密山市金融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情况通报的说明,我行进行了相关的整改工作。

今后,我行将严格按照“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具体规定,继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二是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人员的整体功能,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要不断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在自查中找缺陷漏洞;四是要继续加强现金支付交易监测和转帐支付交易监测,特别是加强对大额资金支付交易和可疑资金支付交易的有效监测,做好汇兑结算和大额现金收付的登记和分析工作,防止和打击非法洗钱活动;五是进一步加强反洗钱的社会宣传力度;六是严格保密制度,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旦发现有涉嫌反洗钱行为的,将及时上报人行反洗钱部门及上级领导机构。

第五篇: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xx分公司“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xx分公司关于开展

“小金库”自查自纠的总结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保监局下发的?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国有及国有控股保险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x保监发?201*?4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转发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国有及国有控股保险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太平寿吉发?201*?53 号)相关工作精神,以及太平人寿总公司关于专项治理“小金库”视频会议的要求,太平人寿xx分公司总经理室认真研究,商讨落实举措,认真做好“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自接到保监下发的?通知?之日起,太平人寿xx分公司即刻按照其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自查工作进行部署。8月16日总经理室会同企划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连夜召开碰头会,对公司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的研讨与布臵。会后公司财务部即刻根据总经理室的要求制定了相关文件,并于8月17日早召开全省关于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专项工作视频会。参会人员包括中支总经理室及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室及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合规联系人。会上公司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宣导、部署和组织工作,重点对“小金库”的形式内容进行讲解,并成立了公司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会后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公司开展此项工作的时间、范围等具体工作安排。

二、落实举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

xx分公司治理“小金库”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举报通讯地址。此项工作由分公司薛扬总经理具体负责,要求各部门、各机构认真学习及宣导,各机构各部门在自查过程中分层级进行上报,并签字确认,以确保xx分公司检查过程中无死角,无遗漏;对于上报零申报的机构或部门,在审查过程中检查出问题将重罚,这些举措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保监?通知?要求,太平人寿xx分公司重点围绕“小金库检查内容”中的四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收入、支出、转移类资产及其它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一)、对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的自查

1、公司各项收支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各项收入与支出全部纳入总公司规定的账目统一核算,目前xx分公司所有的保费收入严格按照保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要求所有的现金类的保费收入缴纳要在公司柜面进行办理,从源头上杜绝了截留保费收入、保费挪用等现象的出现。

2、公司对于代收代付的项目:严格按照总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分公司内控要求进行帐务处理,目前收入类中涉及培训押金,个险产说会门票收入等,分公司个人业务部严格按照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及要求,收入款项基本能够及时全部上交至财务部,但在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个人业务部长春本部前期收取的代理人衣柜押金共计201*元,其间部分代理人离司已将款项返还给代理人,剩余1500元未及时上交财务部,此款经与分公司个人业务部协商正在追踪收缴,相关责任人的问题追究正在研究中。

3、分公司个人业务部单证行销辅助用品的收费:分公司个人业务部按照

财务部下发的单证管理办法的要求于每月分两次上交单证款,分公司财务部会同办公室定期对个人业务部的行销辅助用品进行盘点,以此来杜绝小金库的产生。但在分公司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双阳营销服务部至成立初期至现在的单证行销辅助用品款370元一直未上交,截至报告日此款已经全部上交分公司财务部入账。

4、政府补贴及返还的手续费款情况:分公司在连续三年的经营活动中,共得到一次政府扶持资金50万元;08年、09年代扣代缴税金手续费返还款共计3.45万元,全部按照总公司核算要求核算至相应科目,所以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此类小金库现象。

二、对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的自查

分公司财务部按照总公司费用管理的原则,根据集中核算管理模式的要求,所有中支的费用报销全部由中支财务负责初审,由分公司财务部集中核算人员负责验证与审批,所以付款全部由分公司集中网银付款,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资金支出。经自查尚未在费用支出方面存在“小金库”现象。

三、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的自查

对于资产类的项目全部采用财务与办公室、运营服务部三重管理,即财务负责资产的账务处理,运营服务部与办公室负责资产的实物管理,从而杜绝资产的无去处、无入库、无实物的情况发生。因为xx分公司至201*年刚刚成立,所以至今还未发生资产的报废及转移等情况出现。

四、自查中尚未发现其他形式存在的“小金库”。

四、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此次自查,分公司各部门、各中心支公司负责人都本着对自查自纠情况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各部门的“小金库”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按时报送了

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 “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公司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通过此次“小金库”的清理、检查、治理工作的开展使太平人寿xx分公司全员充分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性,对“小金库”的概念和认识有了新的了解,并逐步加强了对容易产生“小金库”的关键环节、部位的管控。在以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各项财会法律、法规以及总分公司各项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将“小金库”治理作为xx分公司的一项常规工作来做。

太平人寿xx分公司

二o一o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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