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全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我检查报告
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在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收到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干部任用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市委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公文素材库-http://www.bsmz.net)条例〉知识竞赛的通知》精神,及时印发竞赛题201*多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竞赛活动。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性文件》有了充分的了解。
三是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深入学。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性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围绕《意见》提出的几个突出问题和要求开展专题讨论,引导全体组工干部结合我市实际思考和探索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的创新做法,从而增强了全体组工干部学用《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的自觉性。
二、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市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从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等方面入手,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态度鲜明,勇于接受监督。市委认为,一个地方“吏治”清浊,首先取决于这一级党委用什么样的态度选拔使用干部:处以公心则清,处以私心则浊。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市委旗帜鲜明地向社会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谁发现市委在用人问题上不坚持原则,搞任人唯亲、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以领导者个人好恶划线,都可以举报。只要反映问题属实,市委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市委常委会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郑重作出了廉政承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凡是向市委常委跑官要官的一律不接待,不推荐,不提拔,而且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纪检、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同志要注意观察。”市委旗帜鲜明的态度,有效杜绝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的发生。201*年7月至今,全市累计调整交流科级以上干部141人次,到龄离岗67人,没有收到一封反映用人问题上存在不正之风的群众来信。
2、严格标准条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市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选用干部。首先,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本着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注重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要求,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使一批政治素质好, 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经营会管理,政绩比较突出的年轻干部进入了领导班子。其次,市委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按照领导干部职数来配备干部,并根据岗位的职责和干部的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尽量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第三,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所必备的基层工作经历和党校、行政院校培训经历。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此条件选任干部,而且新提拔的干部均是经单位民主推荐、组织部审核在册的科级后备干部。
3、严格程序,把好“五关”, 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坚持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同时积极创新推荐办法。市委坚持每次调整、考察领导班子都要由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各方面代表进行民主推荐和评议。对民主推荐得票低,民主测评不过关,群众不信任的干部不予提拔。201*年12月,试行了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办法,由市五大家在职市级领导对镇街党政正职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评议推荐,把提名上的失误控制在最小程度。201*年7月以来,全市新提拔的57名科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在群众中威信比较高、业绩突出的干部,有效激发了全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是严把考察关。制定了
全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www.bsmz.net,仅供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第二篇: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报告
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四项监督制度及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淄博政办发[**]86号和***[**]1号文件规定,市审计局内设9个科室,核定行政编制为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统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正科级非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非领导职数3名。另根据 [**]84号,市审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普查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核定事业编制10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十七大以来,市审计局共进行6次竞争上岗,提拔任用科级干部10人,其中:科长2人(主任科员提拔为科长1人),副科长(副主任)6人,副主任科员2人;局机关提拔任用科级干部9人,市审计局数据管理中心1人。截止今年11月,局机关已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正科级非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非领导职数3名。市审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已配备副主任2人。
接 [**]**号文件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及相关规定,成立了由局长李仁平为组长,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纪检组长付志敏为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围绕十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对十七大以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及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
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及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为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每次竞争上岗前,局党组都要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等相关的制度规定。同时在内网上开辟了《纪检监察》栏目,将四项监督制度等制度规定公布在局信息内网上,便于干部职工学习了解制度规定,更好地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检验干部职工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效果,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于7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四项监督制度进行了学习考试,通过学习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自觉性。
(二)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自觉遵守任职资格规定。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中,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开展竞争上岗,推进了干部交流工作,引入了竞争机制,拓宽了选人渠道,形成了“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的用人导向。每次竞争上岗,都将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公布于众,同时对参加的竞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符合任职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三)严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按照党政领导
干部选拔人员任用工作程序,每次选拔任用干部,我局都严格按照9个步骤进行。一是宣传发动。召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动员大会,明确竞争上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法、步骤、要求和目的意义,公布竞争职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事项。二是组织报名。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竞争上岗选择志愿表。三是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由局办公室、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报局党组审定。四是组织面试。首先由竞争者向评委和全局干部职工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做好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然后进行答辩。答辩后,评委当场公布分数。五是民主测评。在演讲答辩结束后,由参加测评的人员根据自己对竞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衡量,采取无记名进行投票测评,评议是否胜任所竞争职务工作,民主测评分为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按照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各占50%计算竞争者的综合得分,最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排列,确定考察对象。六是组织考察。组织办公室、监察室相关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七是确定拟任人选。根据考察结果,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职位任用人选,报有关部门审查或备案。八是任前公示。将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名单在局内公示。九是正式任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四)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任用干部。按照现行干部人事制度要求,我局坚持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任用干部。201*年至今,我局共进行6次竞争上岗,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10人。每次都是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形式任用干部,并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没有暗箱操作的人和事。
(五)严格执行干部任期、交流等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三年来,我局平职交流任职3人,提拔交流任职1人。
(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每次竞争上岗,我局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的领导参加评委;每次竞争上岗,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演讲答辩会,并参加民主推荐。在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时,选派机关干部列席会议;同时严格执行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时间等相关规定。
(七)认真执行职数、职位管理规定。三年来,我局严格执行职数和职位管理规定,每次选拔任用干部前,首先要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数和目前空缺的职数情况,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使用空缺职数,待批准后方按竞争上岗方案公开选拔干部。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启用职数,也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
(八)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每次选拔任用干部,局党组都要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干部人事和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尤其是提醒从事干部人事工作和参与竞选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表示对涉及弄虚作假、拉票、跑官要官等违纪行为的人和事要进行严肃查处。几年来,我局没有发现一起涉及弄虚作假、
拉票、跑官要官等违纪行为的人和事。
(九)开展对群众反映选拔任用方面问题的查处。多年来,我局坚持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严格遵守四项监督制度,常年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局选拔任用方面提出举报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检查监督。由于各项规定和制度坚持较好,201*年以来,我局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没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人和事、没有接到一起群众反映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
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及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使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淄博市审计局党组
201*年11月26日
第三篇:201*年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报告
市行管办关于201*年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委组织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我办就《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此项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干部任用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我办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一是党组一班人带头学。利用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的形式,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使班子成员对《干部任用条例》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对其内容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二是发动全办上下广泛学。在党组的示范带动下,全办上下都能把《干部任用条例》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三是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积极组织人事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等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围绕要求开展专题讨论,增强了全体组工干部学用《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自觉性。
二、建立实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工作纪律
市行管办成立时间较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对较少,
尽管这样,我们坚持学习,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工作纪律,防患于问题的发生。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选拔任用干部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标准条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选用干部。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根据岗位的职责和干部的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程序,把好“五关”。 一是严把推荐关。二是严把考察关。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四是严把公示关。五是严把试用关。
三、加强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完善制约制度和措施
在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工作中,一是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通过各种谈话,加强了领导班子与干部的思想交流。二是坚持年度考核制度。对科级以下干部实行年度考核,通过考核,使科级以下干部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有所总结和回顾,有助于工作水平的提高。三是规范完善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经集体讨论决定,并认真做好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记录。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办在学习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动了一些脑筋。但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我办要继续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条件,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凡涉及干部人事工作,我办都要依据《条例》规定,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办法,重点抓好民主推荐、干部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命等环节,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严格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抓好相关文件的学习和贯彻。今后凡属管理权限内任用的干部必须具备任职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规范程序,履行手续,健全材料。
三是健全责任制,切实抓好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党组坚持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的干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帮助干部识大体、顾大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用《条例》规范、统一干部的思想和行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篇:201*年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报告
市行管办关于201*年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委组织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我办就《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此项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干部任用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我办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一是党组一班人带头学。利用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的形式,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使班子成员对《干部任用条例》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对其内容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二是发动全办上下广泛学。在党组的示范带动下,全办上下都能把《干部任用条例》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三是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积极组织人事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等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围绕要求开展专题讨论,增强了全体组工干部学用《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自觉性。
二、建立实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工作纪律
市行管办成立时间较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对较少,
尽管这样,我们坚持学习,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工作纪律,防患于问题的发生。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选拔任用干部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标准条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选用干部。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根据岗位的职责和干部的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程序,把好“五关”。 一是严把推荐关。二是严把考察关。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四是严把公示关。五是严把试用关。
三、加强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完善制约制度和措施
在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工作中,一是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通过各种谈话,加强了领导班子与干部的思想交流。二是坚持年度考核制度。对科级以下干部实行年度考核,通过考核,使科级以下干部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有所总结和回顾,有助于工作水平的提高。三是规范完善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经集体讨论决定,并认真做好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记录。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办在学习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动了一些脑筋。但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我办要继续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条件,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凡涉及干部人事工作,我办都要依据《条例》规定,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办法,重点抓好民主推荐、干部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命等环节,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严格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抓好相关文件的学习和贯彻。今后凡属管理权限内任用的干部必须具备任职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规范程序,履行手续,健全材料。
三是健全责任制,切实抓好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党组坚持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的干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帮助干部识大体、顾大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用《条例》规范、统一干部的思想和行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篇:街道开展《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的报告
文章标题:街道开展《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的报告
市委组织部:
我们按照石组通(201*)17号《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所做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对照,查漏补缺,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1、深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街道党委高度重视对《干部任
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组织班子全体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并专题召开了党委会,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我们还利用广播、黑板报、标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地位、作用和颁发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据《干部任用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增强了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和方式,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广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也明显提高。自觉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普遍得到增强。
2、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街道党委能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根据民主推荐情况提出考察对象,经认真考察、充分酝酿后,再由街道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不列为考察对象;未经组织考察的,不提请党委会讨论;党委会上讨论意见分歧较大的,暂不决策。从201*年实行《干部任用条例》以来,街道共任命四名同志,即##镇党政办公室主任,提拔沈春华同志;规划建设办主任,提拔陆巧英同志;村镇办副主任,提拔陈爱忠同志;村镇办党支部副书记,提拔黄士平同志。二名为国家公务员,是镇机关中层干部,二名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镇属事业单位中层副职干部。
3、制定《干部任用条例》配套措施。为了使《干部任用条例》更好地贯彻落实下去,街道党委注重从制度上着手,加强对各项配套制度的建设,从制度上来规范和完善《条例》的实施。今年街道党委专门修改和制定了《##街道机关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让广大干部群众来监督,增加透明度和执行制度的力度。街道党委还建立了每月一次以上的班子会;每月一次以上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对新任职干部和人员交流相应领导都要找其谈话等制度。制度是教育约束自己、管理干部、规范工作的有效方法。近年来,街道党委一直严格按照要求,用制度来规范抓好《干部任用条例》。
4、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在选拔干部中,严格按照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实行民主推荐,严格考核审查,党委讨论决定的程序来选拔干部。同时,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搞一言堂或几人碰头会,充分发挥班子人员的作用,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在预选人员中反复进行比较,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确保优秀人才的提拔使用。
5、《干部任用条例》基础工作扎实。《条例》颁布以来,街道党委规范操作,认真实施,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把条例真正贯彻执行好。《条例》实施以来,街道历次干部人事任免中,都做到各项操作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资料完整,有关讨论干部任免的会议记录齐全,使整个工作走上规范化道路。
这次,街道参照《干部任用条例》标准,对街道招聘的11名社区工作者实行公开招聘选拔,从公开报名到任用后的组织谈话,都严格按照《条例》操作,社会反响良好。这也是街道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又一具体体现。
街道党委把贯彻《条例》提到讲政治、讲原则的高度,作为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亲自抓,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积极配合,班子人员同心协力。两年多来的实践,有力证明,##街道在贯彻执行《条例》中,思想统一,态度坚决,有执行、有发展、有提高,切实推进了《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的实施。
##街道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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