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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发票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2 07:36:51 | 移动端:假发票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假发票自查报告

根据财政局[201*]67号文《关于在全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发票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1*年度发票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领导重视:

在201*年度中我单位在局长张作云的带领下,在本单

位内积极的加强宣传教育,要求每个人都要充分的认识到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性,增强纳税意识,自觉的抵制假发票犯罪行为,将检查工作纳入了日程,落实了责任人严格认真的进行自查,范文之整改报告:假发票自查报告。

二、 加强监督:

在平时的工作中尽量做的细,对所有发票都进行严格

的检查,发现假发票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即使举报发票犯罪行为。

三、 严肃纪律:

严格按照财政局对假发票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单位内采

用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不使用假发票报销费用,不序列支出情况即利用假发票滥发职工福利,侵吞国家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扣减单位经费预算。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今年9月以来,我局以积极主动、务实求真的态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将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组建成立于1994年9月,内设16个职能处室,下辖2个直属局(涉外税收管理局和稽查局)和16个区地税局及其所属118个基层税务所,全市地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320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2430人,所占比例为75%。

地税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发挥税收杠杆作用调节经济结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我市地税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负责征收的税费种多达26个。主要承担国家规定的营业税等12个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务稽查任务,承担各级政府委托代征的社会保险费等14项规费的征收管理。

——全市地税系统人均服务对象近1250人。截止201*年10月,和地税部门征税征费有直接联系的人员近400万人。其中,纳入全市地税系统管理办理地税登记的纳税人31.2万户,纳入参保缴纳社保费人员达202万,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的人数达160万人。

——地税干部人均征收税费近1500万元。“十一五”期间,武汉地税收入的总量可达到1900亿元,年均增幅预计超过23%,高于同期经济发展速度,地税收入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55%,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0%以上。

今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按照“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和廉洁从税”的治税方略,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地税机关,实现工作责任化、管理信息化和考评标准化,打造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新格局,取得了比较明显的工作成效,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市局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有两个区局分别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一个征收分局获得“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集体”荣誉,15个区局获得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或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二、主要做法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我局始终把政风行风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全局之中,置于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将其作为促进和提高税收中心工作的强有力保障。特别是参加今年全市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来,我们扎实将各项工作要求逐一落实到位,努力把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既力求好的结果,更注重工作的每个环节。

(一)统一认识,行动迅速,在“早”字上做文章

市局党组始终认为,政风行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它和税收中心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为做好今年的行评工作,我局提前部署。一是早计划,在省局政风行风评议动员大会召开后的当天,我局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确定分工,明确责任,研究部署全局行风评议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在研究制定行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列出行评工作时间表,将行评工作细化到每一周、每一天,迅速启动工作程序。二是早动员。9月13日我局在全市参评的53家单位中率先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9月20日前全系统16个区局、市局涉外局、稽查局和118个税务所均召开了动员会,通过层层动员,做到人人参与,在全系统上下形成了“行风评议是促进全面建设的推动力,是检验各项工作效果的试金石,是锻炼和提高地税队伍的一次大好机遇”的共识。三是早行动。市局和各区局两级单位及时制定和细化行评工作实施方案,在领导体制上,各单位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专门抓,其它部门合力抓的组织领导体制;在工作制度上,制定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考核评比制度和信息宣传制度等,确保行评工作协调顺畅。

(二)精心组织,督导问责,在“实”字上动真格

全市地税系统各单位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和各阶段计划,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一是营造工作氛围。编印了《武汉市地税系统20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宣传资料》分发人手一册,编发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题简报共计295 期,仅市局就编发了44期。在内、外网上开辟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专栏,上传行评相关图文信息325条。在《长江日报》和《武汉晚报》刊载《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政风行风十项服务承诺》和《致全市纳税人的一封公开信》,各单位在办公场所悬挂行评宣传横幅208个,制作行评宣传栏105个。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5次局务会、5次工作专班会议和4次各局纪检组长专题会议,对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同时,市局局领导和机关处室组成12个工作组深入16个办税服务厅和80个基层税务所对行评工作进行明察暗访25次。三是加大问责追究。我们要求,行评结果与单位评先和个人评优相挂钩,各单位在各区行评结果得分进不了前三名,年底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排名所在区最后三名的单位,市局要对“一把手”进行诫免谈话,其年度公务员考核将直接被评为“不称职”,同时取消该单位“五好班子”的评选资格。

(三)查找问题,征求意见,在“真”字上显诚意

全系统通过深入基层促查、开门纳谏助查、上门诚请帮查、部门之间互查等渠道,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一是依靠内力查问题。全系统按照此次行评工作六个方面的内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点”的方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80次。结合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明察暗访活动,全系统邀请特邀监察员组成专班分为19个督导组深入到16个办税服务厅、15个政务中心和89个基层税务所进行了45次暗访,共查找6大类问题107个,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100条。二是借助外力找问题。全系统先后召开了由人大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行评代表、新闻媒体、街道社区服务对象及纳税人代表等参加的不同层面座谈会61个,参加人次达898位,征询对地税部门行风建设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36条;全系统市、区两级局领导带队走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等领导66人次,汇报地税工作,请上级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走访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40个,增强了解与沟通。市局、区局和基层税务所三级联动,深入210561户企业开展上门服务,面对面宣传,发放政风行风建设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表14201*份。全系统着眼未评先改、立纠立改,针对收集梳理的问题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政策规定的立即改,不符合规定的做好宣传解释,做到件件回复并回访满意度,受到纳税人好评。行评期间,共对11322 人(次)回复整改情况,满意率达99.7 %。

(四)分类整改,狠抓落实,在“改”字上下功夫

行风评议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抓整改,抓落实。据统计,行评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共查找出问题323个,已经整改261个,制定时间表进行整改的62个。一是明确整改思路。我们将查找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制定了“个性问题针对改、共性问题集中改、交叉性问题协调改和综合性问题统筹改”的整改思路,积极完善整改方案,将整改时限分为限期整改、中期完善和长期抓好三种类型,其中限期整改的261个,中期完善的51个,需要长期抓好的11个。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坚持以让纳税人满意为宗旨,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时间细化到天,在强化服务意识和提高管理水平上动真格、出实招,边查边纠,边整边改,标本兼治,能立即改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也设立了改正时限表,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整改报告《假发票自查报告》(http://www.bsmz.net)对地方财力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今年前10个月,组织入库各项收入456亿元,同比增收81.3亿元,增长21.7%,在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62 %。预计全年完成各项收入564亿元;三是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融洽,纳税人涉税投诉比去年同期下降5%;四是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截止目前,今年全系统无一人受党纪和法纪处分,实现了“零发案”。

通过行评工作,不仅使地税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迈出新的一步,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地税征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总结前段的工作经验,下步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新的努力:

(一)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要求,我们将在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探索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一是细化责任明晰的领导机制。充分利用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落实层级责任,进一步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的政风行风建设垂直领导机制。二是落实常抓不懈教育机制。结合新的形势和队伍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时俱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更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把廉政教育融入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去。三是强化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今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滚动式监督,要求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结果反馈到位,做到整改不得力不松手,整改不完毕

不放手。

(二)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监督体系

我局将采取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监督手段和方式,全面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政风行风情况监督。一是加强行政督察。修订《全市地税系统兼职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巡视制度,开展纪律作风和效能督察。实行暗访常态化,不分时段、不打招呼,对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行暗访督察。二是实施电子监察。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风险预警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征收、管理、稽查等业务工作的实时监察和预警纠错。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制定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全方位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的依据、程序、标准和结果。探索实施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三)始终坚持从严治队、严格管理,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我局将以狠抓队伍纪律作风为突破口,坚持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地税队伍。一是立规矩,做到有章可循。从日常工作规范严起,立规矩,明纪律,做到项项工作有标准,方方面面有章法,言行举止有规范。严格考勤,杜绝迟到早退;严格抽查,杜绝串岗聊天;严肃纪律,杜绝“吃、拿、卡、要、报”。二是抓整顿,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每年定期开展以整顿纪律作风、窗口服务质量和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实行领导分片包干,机关跟踪督办

第三篇:打击假发票报告

今年上半年,伊犁州地方税务局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打击假发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新国税发[201*]26号)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1*]50号)要求,在伊犁州直地税系统范围内认真开展了打击假发票的税收专项行动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我局接到伊犁州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后,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选派干部专门参加了由伊犁州政府办公厅牵头,有伊犁州公安局、伊犁州国税局、伊犁州地税局三家单位参加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联席会议。拉开了我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序幕。为加强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实施,我局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又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成立了由稽查局长张睿任组长、副局长高伊莲为副组长,王英、刘民利、何强、祖莉菲亚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负责对我州直地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检查、督办、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以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为保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在伊犁州直地税系统及时有效推开,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将此项工作在我州直地税系统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迅速进入到开展打击假发票工作的行列之中。

二是认识到位,目标明确。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深刻领会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对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税收秩序、净化社会风气及建立公平税收的重要意义,要求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当前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对我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危害性。我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根据群众举报、相关部门提供、征管部门日常管理检查等线索,对近几年的发票违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和整理分析,把专项行动工作重点放在建筑安装企业、房地产企业、餐饮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易发生的行业,并重点打击非法取得发票、非法制售发票、虚开发票、利用假发票虚增成本以及编造账簿隐匿收入进行偷税等各种发票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注重协调,形成合力。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州范围内积极开展了同当地政府部门特别是国税、公安、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了有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协调机制,并在本局指定了专门人员此项工作的协调。有利于在发票检查过程中互通信息,形成了有效的打击合力,保证了专项行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发挥了优势互补和整体作战的优势。

四是加大宣传,提高震慑力。我局在专项行动工作过程中,广泛宣传税收法规、政策,向纳税人认真讲解税收发票知识及税务发票涉税案件的追诉标准,并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的方式,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税违法行为,震慑涉税违法犯罪分子,大大地减少了各种发票违法行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局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震慑发票犯罪违法行为,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在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中,我局积极开展部门合作,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益。201*年12月16日,我局对伊犁州公安局转来的两张(票号为:00804334、00647597)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进行了核查,经检查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二是积极加强同国税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大了对自开票和代开票货物运输发票的检查和核对工作。通过部门配合,对及时跟踪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形成对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重点加强了对房地产行业的发票专项检查工作,突出检查发票的开具、取得、使用和保管各个环节,加强了对建筑业代开发票的检查。上半年,我局重点开展了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房地产税收的同时,突出了房地产行为的税收发票的检查工作,特别加强了对假发票、虚假开具发票行为的检查。同时加强了对不动产转让过程中发票开具时限的检查,发现部分纳税人对销售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掌握不太清楚,特别是收到预收款、办理按揭贷款等没有在收到预收款或者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并开具发票,使得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纳税义务,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和发票检查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四是加强了对建筑行业的发票检查工作,在对建筑业税收的专项检查过程中,突出检查了建筑业发票开具的时间、地点、范围,重点检查了建筑业发票的真伪。同时加强了对代开票纳税人的检查,详细检查纳税人有无虚假开具发票现象,对建筑业的发票检查工作也在进行之中。

三、存 在 的 问 题

通过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一是部分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使税收违法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利用发票进行偷税。二是税务部门在税收管理和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普通发票协查措施手段落后,传递速度慢,发现问题滞后,影响了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普通发票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不够,起不到打击和震慑作用;税务稽查与日常性检查职责界限划分不够明确,尤其是征管部门向稽查部门移送案件,应当遵循何种标准和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三是税务机关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协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涉税案件的移送、资料传递、情报交换不够及时,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不利于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四、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是做好对交通运输业发票的专项检查工作。今年下半年,我局将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业自开票单位和物流企业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情况。

三是做好对餐饮业发票的税收专项检查。下半年,我局将重点检查餐饮、娱乐、茶楼、酒吧等餐饮服务业的发票开具情况。

四是做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以案释法,教育民众,威慑不法分子。通过新闻媒体、地税网站等教育广大消费者辨别发票真伪知识,引导他们依法开具、索取发票,使全社会都来监督和关注税收工作。

五是建立与国税、工商、公检法、银行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信息反馈、情报交换,及时掌握涉税违法活动动态,各尽职责,相互配合,形成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

第四篇:如何识别假发票

在会计报销的日常业务中,经常发现有假发票的情况,一旦让假发票入账,将给财务工作带来很大的隐患和风险。如何识别发票呢?下面介绍几种有效的辨别方法:

1、辨别纸张的弹性。正版的发票纸张较有韧性,纸张表面比较光滑;假的发票,印刷纸张品质差,容易破裂。

2、印刷的品质。正版的发票油墨比较均匀,具有光泽;假发票印刷质量较粗糙,颜色较差,而且显得模糊。

3、防伪标签。发票监制章是识别发票真伪的法定标志。目前,发票监制章的式样是全国统一的,形状为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税务局监制”字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环刻制“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间刻制国税或地税税务机关所在省、市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的票头正中,字迹清晰,颜色纯正。正版的发票纸张上有菱形的防伪专用图案,图案里印有“sw”英文字母,而假的发票一般没有菱形的防伪专用图案;真发票的水印图案是在制作发票专用纸时成形的,因此,对着灯光看的话,水印图案呈无色透明状,十分清晰,而假发票上的水印图案,则一般是用无色油墨压印的,所以,对光下的假票水印呈浅黑色印痕。这种差异,在真假票对比时显得尤为明显。

4、利用荧光和温度鉴别。在紫外线灯光的照射下,真发票的监制章和号码处,会产生荧光反映,显现出大红鲜艳的字样来,而假发票虽也有此反映,但颜色往往略微深暗一些。有的地方在印制某些种类的发票时,采用了温控油墨技术。比如,广东省发行的餐饮定额发票,在蒸汽或火烤下,发票右上角的椭圆形花边图案由淡紫色变成粉红色,而假发票则无此反映。

5、采用防伪鉴别仪,就是大家熟悉的钞票防伪仪。可以用防伪仪的紫外线灯照一下,看看发票上有没有荧光防伪标志。

6、看发票的刮奖区。假发票刮奖区周边不整齐,比较难刮,并且刮出来的字很模糊,有的甚至密码覆盖层不能刮开。

7、开立发票品名、对像是否相符。对于购买方而言,应核对销售方的营业执照,对应的公司名称与发票章是否相符。其行业性质里是不是有相关的项目可以开立,如果不是的情况下,虚开发票的可能性就很高。

8、关于通用定额发票真假的几种辨别方法:

(1)通用定额发票上面有一绿色铜线,在温度高于30摄氏度时铜线由绿色变为黄色(用手盖住铜线即可)。

(2)通用定额发票号码由针式打印机打印(虚线),而现在发现的假发票号码一律是喷墨式打印机打印(实线)。

(3)通用定额发票发票奖区银粉用手指一刮很容易刮去,而假发票奖区却用很大的力气才能刮开,有的甚至无法刮去银粉。

(4)每一份通用定额发票密码银粉刮开后显示的数字是随机的,而属同一本的假发票密码所显示的数字则完全相同。

9、对于带密码的发票。带密码的发票,发票反面都有使用说明,详细注明发票的适用范围、税务局网站、服务热线以及如何根据密码、信息代码等操作鉴别发票的真伪。

10、注意及时收集税务局发布的相关信息。税务局有时会对发票管理进行调整,新启用或作废某种发票。税务局在做调整时,都会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公告。从201*年6月1日起,国税发票号以“g37”开头的定额发票已经作废,全部停止使用。凡201*年6月1日之后开出的此类发票,一律视为假发票。青岛市的定额发票只有面值50元、20元、10元、5元,没有100元及以上面值的定额发票。平时应尽可能多注意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对杜绝取得假发票和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也会有所帮助。

11、电话查询或直接认定。如果无法确认发票真假,可拨打税务局的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查询,或者直接到税务部门进行鉴别。12366为全国通用的纳税服务热线,只要输入当地区号,加12366,如北京市区号010 加电话号码12366.

如果能够对照以上几点,对于所取得发票的真伪性详加判断,取得假发票的机率就会大幅度降低,从而减少单位和个人的损失,同时也会促进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财务处

201*-7-13

第五篇:打击假发票

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总结

背景:

来源:

哈密地税发布时间: 20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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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活动,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税发〔201*〕46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新地税发〔201*〕132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在哈密区域内开展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展以来,我局与地区公安局紧密配合,严厉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证

为加强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发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哈密地区地方税务局了成查小组,专门负责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检查,最大限度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动。

二、重点明确,措施有力 犯罪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稽查局,负责办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日常工作。同时抽调业务骨

今年我局加大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将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同布置、一同组织、一同进行,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将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金额在一万元重点检查项目。在检查前,检查小组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发票信息,从征管软件中查出付款单位的税务登记信息,核实其财务核算查人员根据票据来源,及时到开票单位进行核实比对。

三、重拳出击,整治发票制假售假行为 联系电话等,为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检查中,检查人员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及时提供涉案发票复印件。对调查

(一)加强税警协作配合。积极参加税警协调通气会、警税协商会议,加强与公安、国税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查局又与地区公安局密切配合,开展了为期10天的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截止10月31日,根据公安机关查获的一些发票违法线索部门予以核实。 户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实。经相关部门核实比对,发现4份发票为假发票,涉案金额423759元。还有1份发票为外地发票,我们已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我局在哈密市时代广场举办税收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纳税人宣传如何取得发票、避免购知识,接待咨询人员300余人,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三)曝光税收违法案件。今年我局对6户发票违法案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增强了稽查的威慑力,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分子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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