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考核方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通知》(豫卫人〔201*〕25号)和《南阳市卫生局关于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宛卫人电〔201*〕4号)精神,为确保考试、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计划
根据豫卫人〔201*〕25号文件规定,本次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21名。其中研究生1名;本科生11名(县直医疗卫生机构5名,限接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中心卫生院以外的乡镇卫生院6名);专科生9名聘用到中心卫生院以外的乡镇卫生院。
二、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依据豫卫人〔201*〕25号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拔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核发准考证,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或不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彻整个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考核、聘用资格。
2、笔试 ①研究生及211高校毕业生实行绿色通道,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办理就业手续。②其他本科毕业生采取考核的形式进行选拔。③专科毕业生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拔,对于参加“三支一扶”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考核 主要考核在校表现和社会表现情况,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4、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选拔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1号)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考核结果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阳卫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审核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和工作单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审核备案。
四、组织领导
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考试、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县长吕秀武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付栓柱、卫生局局长王文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永成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考试、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才中心主任张平浩同志兼任。
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工作,要在县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和指导下开展,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保障选拔人员的质量,同时,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篇:县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汇报
县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绩效考核工作汇报
为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工作效率,逐步建立乡镇卫生院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不直接挂钩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县卫生局在绩效考核方面作了以下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一是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不得将个人收入与开单提成相结合,突出社会效益,淡化经济效益;二是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三是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保底封顶、总量控制、确保结余,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摒弃短期行为,增强发展后劲。四是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接受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五是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六是坚持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
二、考核的方法
乡镇卫生院院委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县卫生局定期不定期对考核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县财政核算中心拨付;乡镇卫生院每年年初要结合本院实际,根据职工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工作职责
和考核评价标准,坚持每月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乡镇卫生院职工实行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档案工资的70%作为基本工资,每月考勤发放,乡镇卫生院依据出勤情况实行日工资制,出勤天数按照当月法定出勤日计算。档案工资的30%,并提取卫生院业务收入的2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考核二次分配,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乡镇卫生院职工津贴补贴和护士的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列入支出预算,作为收入分配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
三、考核方式
查阅资料。包括查阅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疫情报告、疾病谱排序等;现场检查。包括查看医疗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走访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计算工作量。对每个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评价服务质量。对每个职工的服务质量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评估满意度。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要按次、按性质予以扣分。
四、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 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的公
共卫生服务的人口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半径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近三年医疗服务平均人次数、收入情况,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特殊因素核定。
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工作任务考核机制。县卫生局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县财政、人事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岗位任务制定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职工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支出,由县财政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全县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由县财政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县财政核算中心统一管理。
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实行药品零差率给予补助,按行政村农业户籍人口数核定村卫生室补助标准,即每12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行政村卫生室6000
元,最高不超过9000元,最低不低于3000元,补助资金根据村卫生室实际完成的公共卫生工作量和药品零差率执行情况由县财政给予补助。
六、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
依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服务人口及当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情况,合理核定需要的人员编制,由县编办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由县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按照县人事部门核准的设岗方案,所有人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实行合同管理。分流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七、实现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阶段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孕产妇和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病管理等9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随着政府投入的逐步提高而不断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本地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
第三篇:咸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工作考核细则
咸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工作考核细则
咸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工作考核细则
第四篇:大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
大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
时间:年月日被考核单位负责人:考核人:
第五篇: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区棉花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医药体制改革精神要求,充分调动村级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保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结合棉花镇村级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区棉花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建立对村级医疗卫(请你继续关注公文素材库:www.bsmz.net)生机构考核体系;坚持考核结果与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内容。
(1)基本政策落实执行情况,主要考核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药品零差价销售执行情况,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开展情况。
(2)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合理用药和安全注射及医疗废弃物管理情况。
(3)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
(4)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情况。包括人员管理、药品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双向转诊
等工作。
(5)综合管理。主要考核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纪律制度执行、例会培训等。
(6)群众评价与监督。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及群众满意度。
(7)指令性工作任务。考核卫生院交办的指令性任务执行完成情况。
详见①《**区棉花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细则》(附表1)。
②《**区棉花镇村级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细则》(附表2)
三、考核主体
由棉花卫生院成立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所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依据《**区棉花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细则》、《**区棉花镇村级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细则》进行工作绩效考核。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方法棉花卫生院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于每月上旬对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
2、考核程序卫生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防保所、一体办、财务科等人员组成的绩效考核
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细化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每个月的上旬对上个月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12日村医例会及时公布。并作为政府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发放依据。
五、考核结果判定
1、绩效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成绩适用于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实施方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主体确立只有符合考核主体资格的村级医疗机构才具备适合此考核结果的运用。
(2)社区卫生服务站月补助费用基数的确立人员数×人均补助标准
(3)社区卫生服务站月绩效考核补助金额该站月补助基数×考核得分比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年初核定的收支预算额度
足额补助;不合格的,按年初核定的收支预算额度乘以考核得分比确定补助数额。
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核定的标准进行补助;不合格的,政府按照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标准乘以考核得分比。
(2)奖励先进,惩戒后进。
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节余出来的政府补助,应奖励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县前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对此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得分位列全县最后二至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3次考核均位列全县最后二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去负责人职务。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运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每周期为半年)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职工考核得分80分以上为优秀,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量化考核分值。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人数
可分配绩效工资总量
个人绩效工资=×(岗位系数+量化考核折算值)
其中:1、根据岗位风险及任务不同,岗位系数范围0.5—0.8;2、岗位系数: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性、劳动风险、技术含量等,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制定;3、量化考核折算值为:优秀0.5;合格0.3;不合格-0.1~-0.3。
六、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绩效考核作为落实改革方案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4,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本试点办法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事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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