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涉林环境保护工作,按照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的通知(蓬府办【201*】175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森林公安局、林政股、办公室等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蓬溪县林业局环保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以蓬林发【201*】57号文件制定了“蓬溪县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全面开展专题检查整改工作;以蓬林发【201*】63号文件印发了“蓬溪县林业局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林业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实现林业生态保护监管全覆盖。
(二)责任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森林管护力度,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以蓬林发【201*】53号文件明确了林业局各股室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与乡镇分别签订了“森林管护”、“森林防火”、“天保工程”等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管护网络,划分了管护责任区,森林资源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保护;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森林管护考核办法》和《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县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职责;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任期内出现超限额采伐、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县政府不得对其提拔重用,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污染防控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扩大会议对涉林环保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安排相关工作。一是全面摸排,出台了《蓬溪县林业局关于清理非法侵占林地滥伐林木工作的通知》(蓬林发【201*】55号),对全县乱占林地、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进行全面清查;二是及时安排森林公安局森林干警、林政股工作人员组成巡查小组,对我县森林资源较好的地方又特别是赤城湖库区、高峰山、常乐寺、红海景区等县内风景区重点进行了涉林环保检查。检查内容一是赤城湖周边的唐兴书院、农家乐等建筑工程是否存在乱占林地行为;二是赤城湖水库是否存在违法乱捕白鹭、野鸭等现象;三是重点林区和景区是否存在乱砍滥伐林木现象;四是退耕还林是否存在毁林复耕现象;五是对全县机砖厂规范占用林地进行了检查指导。并对巡查情况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对部分机砖厂违规占用林地项目共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余份,同时由森林公安局进行处理。
(四)宣传贯彻情况
一是印发“保护森林资源,爱护生态环境”、“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等内容丰富的各种宣传资料累计十万余份,发至全县乡村进行张贴;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和街道的板报、宣传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特别是每年利用“综治宣传月”、“植树节”、“爱鸟周”等契机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绿化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天然林保护条例”;以蓬府通【201*】1号印发了“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利用逢场天安排相关科室到乡镇集市设立街头宣传站,累计发放宣传单4万余份,宣传效果良好。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着力培育现代林产业体系。全县建成核桃、蓬溪青花椒、香桂三大特色经济林木基地8.5万亩,全县全年林业产值达到16.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23.15%,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
(二)着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通过林权确权颁证,大力推行林地流转,积极引进业主从事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经营,全县已流转林地和非林地10.55万余亩,引进和培育业主近300户,发展核桃产业基地5万亩,发展蓬溪青花椒产业基地2万亩,发展香桂产业基地1.5万亩。
(三)森林资源培育成效显著。近年来,造林营林生产工作重点以林业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森林资源增长为目标,全力搞好退耕还林、天保公益林、森林抚育、造林补贴、现代林业重点县等林业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完成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和新增专项项目建设面积4万亩,完成造林补贴项目1.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补贴项目4.4万亩,完成现代林产业基地建设3万亩,每年指导全县31个乡镇开展义务植树栽植各类苗木150万株以上,在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蓬溪行动中,动员和组织部门(乡镇)开展公路、水系、四旁等增绿活动,每年完成造林面积(折合)2万亩以上。乡村绿化与“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重点在涪江、国省道和县城周边栽植生态林、景观林,完成道路、渠系绿化0.65万亩。
(四)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及退耕还林巩固工作,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天保二期工程中,继续对全县32万亩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并保持一期工程的优良做法,吸取一期管护的经验教训,努力提高工程建设成效,充分调动大企业、大户造林管林的积极性;对全县5.87万亩退耕还林面积严格保护,严防反弹复耕,使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至目前全县林业用地面积已达51.8万亩;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27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2.96%。
(五)有害生物防治目标通过省级验收。我县作为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以“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为目标,结合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绿盾”行动,进行检疫执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排查检疫重点企业和苗圃,全面确保我县森林资源的安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7.65万亩,防治率为90.42%,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种苗产地检疫率为100%。201*年以来完成产地检疫苗木3000万株、复检各类林木种苗8万株。我县作为全市唯一开展飞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县,通过飞机喷洒农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县森防站201*年荣获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六)实现连续5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断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全县201*年以来未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及群死群伤事故,一般性森林火灾发生27起,受害森林面积6.145公顷,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145 ‰以下,火案查处率达到100%。
(七)有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绿化造林成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格处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强化野生动物驯养管理,实施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管理。201*年至今,查处行政案件231件,行政处罚227人次,单位4个,收缴木材711.842立方米,行政案件综合查处率95%以上,办理刑事案件11件,移送起诉10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幼龄林抚育进程较慢
我县森林资源90%以上为中幼龄林,面积近50万亩,其中郁闭度在0.8以上急待抚育的森林面积达15万余亩。近年来,国家每年下达我县森林抚育面积仅为1万余亩,如按此进度进行中幼林抚育,则需要很多年才能全部完成,影响了保留木的生长,导致森林质量低下。
(二)森林生态系统整体水平较低
我县森林以柏木纯林为主,其中低效林占半数以上,人工林密度较高,单位面积蓄积量较少,平均胸径较小,林下灌木和杂草极少。这些低效林稳定性较差,生物多样性低,导致森林的健康状况恶劣,森林病虫害和火灾隐患严重,因而系统的生态防护功能低下,水土和林地有机质流失严重,林地自养能力差,森林生态效益不能充分发挥。
(三)森林保护与管理利用存在一定的矛盾
林地划分为公益林后,存在不能流转不能采伐等具体问题。而可以流转的商品林又不能改变性质和用途,不能任意采伐,确需采伐的,政策和技术条件要求又非常高,但业主发展林产业流转林地后,需规模种植经济效益较好的林木,就要淘汰原有林木,由于受到林业部门林木采伐政策的严格限制,导致个别地方出现业主在流转的林地上因换种经济林而违法采伐林木现象。另外过去在进行森林分类经营区划时,同村同组公益林和商品林互相穿插划分,但这样又达不到业主将林地集中连片、规模化流转便于管理的要求,一些业主只好避开政府和林业部门监管私下违规一并将公益林和商品林合并集中流转,导致许多遗留问题,政府和林业部门面临的风险较大。
(四)乱砍滥伐林木现象仍然存在
随着大量农民工外出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出现大量“空巢”家庭,加之丘陵区森林资源面宽量大,林地分散、小块,道路畅通,农村基本无人看管守护山林,导致个别地方仍存在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现象,森林管护难度较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确保完成涉林环保生态资源的各项工作任务,我们将按照省、市总体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涉林环保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森林资源管理的宣传教育是涉林环保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重要手段和有力措施,我们将始终以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为中心,努力提高公民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大力营造“森林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除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外,还通过植树节、爱鸟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开展更加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
努力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止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工作;继续加大对以蜀柏毒蛾为主的森林病虫害进行有效的防治;加强对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除为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保留一部分农民自用材、薪炭材的资源消耗外,停止一切天然林商品性采伐。
(三)继续深化林权改革
认真开展集体林权确权颁证“回头看”工作。将集体林权确权颁证“回头看”工作纳入农村各类产权“多权同确”,统一安排部署,对错登、漏登、重登林权的进行核查纠错,对个别地方未落实到户的集体林权,全部落实到户。认真做好纠纷调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化解,将林权纠纷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内容,及时调处化解林权纠纷,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做到一般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纠纷不出县,维护农村林区社会稳定。
(四)继续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查处力度
组织开展涉林环保违法犯罪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针对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我县森林资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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