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后,县卫健局及时召开科股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围绕全县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大政方针和我县工作实际,对2019年卫健系统的重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谋划,进一步明确了“强改革、谋发展、优环境、提效率、保安全”的工作思路。
一、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优化管理和体制机制。重点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政策性亏损等经常性投入政策,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制定医院责任目标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办医方向、公益性职责履行、合理用药、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医疗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二、加快实施县医院迁建项目。县医院迁建项目已完成围档工程和规划许可证、人防图审等各项手续,基础施工正在有序进行。目前主体工程招投标已于2019年1月7日进行挂网,待公示期过后,即可组织实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切实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按计划达到工程进度。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强化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切实履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诊疗行为,节约医疗费用。加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加强临床药物管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是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积极推行病人门急诊预约诊疗服务,努力提高医技科室工作效率,合理有效缩短平均住院日与手术前平均住院日。加强急诊、重症医学科、儿科等专科建设,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准备工作,重点加强传染病专科能力建设,以适应重大传染病疫情综合救治的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
四、精准扶贫,落实贫困患者就医政策。一是精准帮扶。开展“一二三”服务工程:一是依靠一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积极开展签约、履约服务活动;二是“技术、设备双下沉”,依托县级医院优势资源,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提供支持,更好的服务于贫困患者;三是实行“三上门”服务,由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结合村医,为贫困患者提供“上门宣传、上门体检、上门送药”,让贫困患者,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贫困患者,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二是精准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档案管理,统一档案内容格式,统一档案盒样式,全面提升县乡村健康扶贫档案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应用能力。三是精准识别。采取“扶贫部门+卫健部门、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的县、乡、村三级联动模式,县级部门把握政策,各乡镇卫生院配合乡镇政府,组织卫生院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及包村干部定期上门逐户核准贫困人口信息,准确掌握贫困人口动态,对我县新增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救治信息逐一进行核实,依据住院和门诊收据填写《唐山市贫困人口救治信息登记表》,及时将医疗费用和报销金额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
五、扎实做好公共卫生工作,保证全县公共卫生安全。一是深入实施规划免疫管理。进一步完善规划免疫管理网络,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消除免疫空白点,提高免疫接种率,全年一类疫苗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二是强化妇幼保健工作。加大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两癌筛查等妇幼卫生项目,提高妇儿健康水平。三是推进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深入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项目,加强对传入性和新发传染病控制和管理,强化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的监督控制。
六、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优化医疗、卫生市场环境。一是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与管理,形成“责权明晰、任务明确、工作规范、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卫生监督体系。二是加强医疗市场监管。以民营医疗机构为重点,积极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三是加强卫生市场监督。进一步抓好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
七、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卫健局责任体系建设,成立卫健局安委办,明确安委办成员及安委会办公室等职责,确定卫健局班子成员分包医疗卫生机构,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责任制〉和〈河北省党政领导安全细则〉实施方案”。对全系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做好部署,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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