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汇报
为倡导移风易俗,减少殡葬用地,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201*年3月8日***副市长带领我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县代表在赣州市大余县进行考察学习,又于3月11日赴浙江衢州进行考察学习。综合两次学习经验我局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23号)、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号文件)、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民发〔201*〕25号),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4月2日—3日,市委、市政府在**召开了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暨绿色殡葬现场推进会,并下发了《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发〔201*〕6号)。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为进一步掌握全市绿色殡葬工作进展情况,现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各县高度重视,及时贯彻会议精神,提出方案。自4月2日至3日,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绿色殡葬现场推进会召开以来。各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绿色殡葬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对各自辖区殡葬改革工作做出了部署,均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殡改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形成了县级领导包片区、部门领导包单位、单位领导包干部职工、干部职工包家属、乡镇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村(居)民的包保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且相继出台了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坚决依法依规推进殡葬改革,明确了绿色殡葬建设“五个100%” 的总目标,即行政村建有公益性墓地达到100%;入葬公墓率达到100%;遗体火化率达到100%;“三沿六区”范围内乱埋乱葬整治达到100%;村(居)红白理事会覆盖率达到100%。
2、规划引领,加快公益性墓地建设。各县(市、区)坚持“合理布局,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服务大局”的原则,以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制定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殡葬基础设施的布局、规模和数量。截至201*年4月26日全市规划建设公益性墓地2710个,占地面积24071.2亩,墓穴个数3098499个,其中完成选址的有2497个。全市建成公益性墓地398个,占地面积2687亩,墓穴个数196400个。全市规划建设骨灰堂217个,格位数216223个,占地面积34758平方米.
3、疏堵结合,巩固提高火化率,重点整治乱埋乱葬。我局督促各县(市、区)紧紧抓住清明传统祭祀节日这一有利时间节点,在全市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活动,着力抓好县域“三沿六区”内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在各县(市、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下,协调各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开展了“三沿六区”内乱埋乱葬专项整治活动。一方面,对各县(市、区)县域“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私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现象及时予以了制止和拆除,堵住源头;另一方面,全面摸清了“三沿六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内坟墓底数,对各县(市、区)县城周边岑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乱埋乱葬现象较为严重等历史遗留问题重点予以了整治,逐步减少存量。近一个月来,我市已累计迁移坟墓9565座,对迁移坟墓一律要求迁葬到乡村公益性墓地,且一律采用卧式墓碑,单个墓不得超过0.8平米。同时,并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封建迷信用品和销售大型墓碑等行为,并对现存棺木进行收缴,截止4月26日全市棺木收缴共20551副。
4、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保障。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对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按实际情况给予补助,对每个墓穴的补助标准,公益性墓地建成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每个墓穴拨付奖补标准,骨灰堂每平方米的补助标准予以规定和乡镇“三沿六区”的坟墓搬迁中,有主坟墓每穴的补助标准、无主坟墓每穴的补助标准,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迁移到位的每座奖励标准等。截至201*年4月26日全市财政预拨付资金中合计,县财政预拨付25595.3万元,乡镇预拨付5567万元,市场运作资金2850万元。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资金问题,资金缺口大,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的建设、棺木回收、火化、安葬全免费、殡仪馆升级改造执法队伍建设及其人员设备配套等需大量资金投入,财政压力非常大。
2、土地问题,公益性公墓征用土地时,有部分乡镇山场是公益林,需要几个部门的协调解决,给公墓选址带来了一定难度。
3、舆论问题,殡改工作社会影响较大,一些老年人思想僵化对殡改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且经常上访造成不好的影响,社会媒体报道多为负面,为殡改工作的持续推进造成极大阻力。
4、执法权问题,殡葬改革条例法规不够完善,新形势下产生的很多新问题处理缺乏执行依据,没有执法证。下一步殡葬改革的工作重点是“三沿六区”的坟墓整治、棺木市场清理、“零点行动”等工作会遇到执法问题,如何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掌握执法的力度和分寸,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三、下步打算
201*年,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大美上饶、倡导绿色殡葬”主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继续为倡导移风易俗,减少殡葬用地,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努力
1、全面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市、县(市、区)、乡(镇)、村都要将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布局。201*年底,100%的行政村建有公益性墓地(骨灰安放设施),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有示范效应的公益性节地生态公墓(骨灰堂)。
2、巩固提高火化率。坚决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批复》(*府字〔201*〕30号)文件,火化率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2020年以前全市火化率达到100%。
3、整治乱埋乱葬。重点实施“三沿六区”(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可视面、河流主干道两侧可视面,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内坟墓的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耕地上新葬坟墓。到201*年底,上述重点区域视线范围内无乱埋乱葬坟墓。
4、进一步完善殡葬改革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优化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制定指标,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精准落实殡葬改革的政策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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