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年,国税局在市国税局、区委及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实施依法信访战略,狠抓信访工作各项制度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工作任务,促进了国税事业健康发展。现将全年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情况
我局坚持“预防为主、先入为主”的方针,积极排查信访风险隐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营造稳定、有序的经济社会环境。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信访隐患
一是税收执法环节。部分干部的法治意识薄弱,会产生执法不规范的情况,容易导致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侵害;有的干部讲究”人情味”,会产生执法不公平的情况,除对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外,还很容易导致征纳矛盾的激化。
二是纳税服务环节。少数税务干部重管理、轻服务,忽视纳税人的权利,在税收政策咨询服务中,易出现门虽好进,脸虽好看,但事依然难办的情况,导致拉大了征纳之间的距离,尤其是没有把征税人与纳税人的关系由过去的不平等关系还原为彼此依存的平等关系。
三是法律救济环节。发生征纳矛盾和争议,如果国税机关不把工作做在信访行为发生之前,引导纳税人通过听证、复议甚至诉讼等法律救济途径来寻求解决,极有可能引发信访事件。
四是福利待遇环节。离休退休(退养)干部的经济待遇、就医医药费用、子女就业等敏感问题,如果不能做到坚持原则,妥善处置,该给的给,不该给的不给,就极易引发意见和矛盾,造成大多数人的心理失衡,导致信访事件发生。
(二)风险隐患处置化解情况及稳控措施
为加强风险隐患处置化解工作,国税局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集中开展信访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彻底查清并有效解决存在的各类风险,努力打造健康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面对纳税人、社会各界和国税干部的政务公开制度,将税务行政执法权和税务行政管理权“两权”置于“阳光”之下。通过满意度调查、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特邀监察员、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等方式,拓宽内外监督渠道。
二是严抓维稳排查。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关怀广大干部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时刻关注重点群体,确保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汇报、处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避免出现越级信访、群体访事件。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利用“三项制度”,重视事前监督,对各类日常执法行为,从程序和实体上进行严格把关,特别是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税负核定调整、违章处理处罚等环节的监督,预防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对重点执法环节的事中监督,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和日常检查案件审理制度;做好执法后,相关影像资料的留存工作。
四是加强服务意识。通过例会学习、专题培训、道德大讲堂等,持续强化税务干部服务意识,不断优化工作作风,大力提升业务技能,以优质的服务、过硬的素质、良好的作风让广大纳税人满意,防止信访问题的发生。
五是维护纳税人权益。用足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切实做好公开办税工作,实行“阳光执法”,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严厉查处偷、骗、抗税等行为,为纳税人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二、对重点案件跟踪处置情况
在十九大期间,国税局采积极采取多项应对措施,确保信访人员稳定,未出现一例上访、越级访、进京访等重点案件。
一是区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十九大前夕,专门组织召开会议,分析当前信访工作态势,对信访稳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整理重点人员名单,将走访、稳控工作明确落实到人,强化责任追究,传导工作压力,杜绝进京信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积极形成通力合作。与区信访局、区公安局等建立有效合作机制,持续补充完善重点信访人员名单及信息,形成信息互通,并积极与街道、乡镇政府等联系,将相关人员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安排力量进行布控,确保信访人员的稳定。
国税局不仅在十九大期间认真做好信访防控工作,在“两会”等其他重要时间节点,同样做好组织排查、化解风险等工作,确保无一例进京上访人员。
三、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一)严格组织领导
区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和税务系统信访专题会议精神,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认真履行属地责任,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觉担负起信访工作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承担领导责任,带头推动工作落实。
(二)严抓责任落实
通过建立健全信访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登记造册,能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逐级反馈,并及时回应、解决。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信访风险排查工作能力。认真落实全天候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开机,遇有信访稳定方面的紧急信息,迅速上报,及时妥善处理全局的安全稳定及职工群众信访事项。防止因处理不及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造成重大事件发生。
(三)严抓包案责任
对各类信访稳定风险点,实行包案责任制度。要求信访工作包案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人务必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严格落实包案工作责任,真正做到人员信息情况准,采取的稳控措施得力,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多样。强化科室联动,积极调处矛盾纠纷。加强信访工作协调联动力度,相互衔接,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积极主动地协调配合抓好全局的信访稳定工作,切实增强信访稳定工作整体合力。
(四)严实责任追究
将信访稳定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在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接访不热情、查办不到位、方法不妥当、回复不及时、执行政策不准确等问题,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或越级上访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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