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田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区矫正工作全局,我县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局良好。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我就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个简要介绍。
一、基本情况
201*年5月5日,我县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贯彻全省、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会议精神,5月24日,吴山乡作为大田县的首个社区矫正工作交接乡镇,标志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启动。随后,我县按照各乡镇工作量的大小、难易程度,逐步开展社区矫正交接工作。截止8月25日,全县已有12个乡镇完成了社区矫正工作交接,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117人,其中缓刑99人,假释10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管制1人,剥夺政治权利5人,现已顺利解除矫正对象5人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预计今年年底全县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交接。
二、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此项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纪律性要求都很强的工作。尤其是我们目前处于刚开始展开工作阶段,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各方面都是处于摸着石头过河。如果没有一支强有力的司法行政工作队伍,没有专门的、专业的工作人员,很难达到既定的、预想的效果,达到真正改造罪犯的目的,就会使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据4月18日县政府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矫正对象10人以上的乡镇由乡镇安排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所需人员可从富余教师中借调。目前我县有6个乡镇合计借调7名教师作为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者,目前还未全部到位。
(二)社区矫正工作部门之间配合不够主动、协调。
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但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不够主动、协调,将影响到社区矫正的成效。例如目前与派出所的配合过程中便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衔接过程中矫正对象人员档案不齐全或未按规定到场报到,文件要求,社区矫正的移交必须做到“见人见档”,在人档不齐全的情况下,司法所暂不接收矫正对象,这就延误了对个别对象矫正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不利于今后社区矫正工作做的规范化管理。二是日常管理工作中,个别派出所把矫正对象移交给司法所以后如释重负,对矫正对象的服刑情况不再过问,使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失去了有力辅助。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公安机关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检察院负责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监督,因此,司法行政机关在从事这顶 1
工作时,如果没有公安机关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异地委托管理操作实施难
按照《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因在异地就业、就学等原因长期居住在外地的社区服刑人员应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委托给临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然而因地区差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进度不同等原因,具体委托管理过程中与临时居住地司法所的沟通存在较大困难,降低了异地委托管理工作的可操作。很多在外地就业、就学的服刑人员,只能通过电话向司法所汇报生活情况,司法所对于及时掌握其实际动向有一定难度,监管力度较弱,矫正效果也难以体现。前几天在梅山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交接时,有一名服刑人员是厦门中华职业学校的在读学生,平时除了寒暑假和法定假日回家,长期在厦门求学,梅山司法所难以对他进行有效监管,矫正方案难以有效实施。
三、社区矫正工作下一步工作意见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积累了一些心得和经验,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将着重抓好“收、管、教、帮”四个方面,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的衔接工作。
目前社区矫正衔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整体接收,做好尚未交接的6个乡镇的整体接收,要在党政法委的领导下,由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同实施,检察机关到场监督,派出所要将社区服刑人员及完整档案移交给司法所,衔接过程必须做到“见人见档”。另一方面是做好今后法院、公安、监狱新做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等法律文书的接收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矫正衔接过程要坚持依法、规范、效率、方便的原则。社区矫正工作接收环节绝不是简单地把人从公安机关、监狱、或法院接收过来了就行,在未得到补齐或更正的情况下,要做好文书的审核,对于那些文书不全或者前后矛盾的,坚决不予以接收。社区矫正衔接环节必须得到充分重视,否则必将影响到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不利于今后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
1、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一要成立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党政分管领导为组长,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团委、妇联、等单位为成员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挂包责任制。二要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和无重新犯罪现象。三要组建一支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由村委会干部担任矫正对象的联络员,由矫正对象的亲属担任家庭矫正责任人,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多方社会力量,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2、要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落实防控措施。
监督管理是落实法院判决、裁定或决定,确保刑罚顺利实施的基础。我们根据服刑人员的自身特点和危险性程度及其表现等因素,对不同的社区人员采取分类管理措施,将监督管理分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级别,对同一名矫正对象,要根据其日常表现,适时变更管理级别。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建档工作,将矫正对象报
到、个别教育、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书面汇报、每月考核、请假审批等都记录在案,将矫正对象得到的表扬、处分和日常表现情况都记录清楚,使每个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都有据可查。这一管理方法既使有限的社区矫正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解决基层矫正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的问题,又突出了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管,监管方法更加科学。
吴山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是属于判缓刑类罪犯。起初陈某认为自己只是过失犯罪,对矫正工作不以为然,还说:“在你们这里矫正有什么意义?能给我找工作吗?监狱还管我饭吃,发我衣服穿,你们矫正我,给我饭吃吗?给我衣服穿吗?我参加公益劳动,你们给我报酬吗?”他一连串的问话,我们开始也很生气,但仔细分析,了解到他家庭负担比较重,孩子多,收入少,对社会现状有一定的抵抗情绪。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找他谈心做工作,他渐渐认识到了自己犯罪行为的恶性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积极配合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几个月来,陈某在各方面进步很大,现在煤矿做矿工,做到了自食其力,重塑了社会角色,现在,陈某已经服刑期满解除了矫正。陈某表示:“在解矫后会自觉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同时,努力把自己的教训告诉周边的人,让大家不要重犯我的错误,不辜负帮助和关心过我的人。”吴山司法所对陈某的矫正教育,从接收到日常监管最终得以顺利解矫,每个工作细节环环相扣,马虎不得,这就要求接下去的社区矫正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要花大力气,结合其他县市试点经验和各乡镇的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个核心,抓好衔接接收、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教育矫正是促使罪犯改变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的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增强其悔罪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尤其要强化学习教育,增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的认识。济阳乡社区矫正对象涂某是属于剥夺政治权利权类罪犯,从监狱中服刑期满,释放出来,当济阳派出所民警通知他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时,立刻就表现出一脸的茫然和很强的抵触情绪,还声称:他已不是犯人,只是没有政治权利罢了,你们管我到底要多久?后来等他冷静后,经我们司法所的同志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帮助他进一步学习,终于使他明白了自己仍是一名犯人,将他纳入社区矫正对象范围有着法律根据。为此根据涂某的思想反映,我们集中时间,专门组织了所有矫正对象认真学习《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须知》,使大家充分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司法所的矫正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存在这种抵触情绪的矫正对象并非特例,我们要力图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矫正的主动性、适应社会的能力和重塑自我的信心。通过对法律常识、社区矫正相关知识和规定、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守法意识,强化服刑意识,增强接受矫正的主动性,提高社会认知水平,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尽快融入社会。
(四)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帮困扶助是使罪犯安心接受矫正和顺利回归社会的保障。我们必须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应该积极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有一部分服刑人员,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因为曾经的污点,很少有单位愿意聘用,
对于这类有工作能力但是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应该积极与就业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自我。我们可以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谋生能力,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社区矫正作为刑法执行的一种全新尝试,各项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今后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一如既往开拓思路,勇于创新,更加认真履行我们的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更上新台阶而努力。
年8月31日 201*
第二篇: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从今年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市、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社区矫正流程的要求有序开展。
社区矫正工作开始以来,我们先后接收了x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在x个社区。目前已解矫x人,还有x人在进行矫正。刑罚种类为监外执行x人,假释x人,缓刑x人。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件要求,我们对这x人建立健全了档案,一(来源 公文素材库www.bsmz.net)人一档并且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我们每个社区都有帮教志愿者,这些志愿者与矫正人员建立一帮一的帮教关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些矫正对象在家庭和社会上表现良好,至今没有一个重新违法犯罪的。
二、日常管理工作
1.建立档案 分级管理
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同时,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背景、不同文化程度、所犯罪的法律性质为他们制作矫正方案,制定不同管理等级,根据其自身情况进行矫正管理。并严格按照矫正规定,要求每个月进行思想汇报和电话汇报,如有外出,及时请销假。
2.定期家访 了解动态
我们每个月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家访,每个月不定期的
进行电话联系,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及思想状况,进行人性化的管理朋友似的个别谈心。并且每天在gps网络平台上查询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随意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
3.法律教育及公益劳动
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我们每个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法律教育,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以矫正其不良的思想和行为。我们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分类施教、因人施教。
我们每月不定期的组织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通过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更好地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三、加强管理 积极探索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为此,我们更要加重实践,积极探索新的科学的管理方法,有效的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
1.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作用。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硬件建设,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
3.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和联系,如公检法等
部门。
4.强化监督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矫正工作制度的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确保没有重新犯罪的产生,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的深入开展。
第三篇: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从今年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市、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社区矫正流程的要求正在规范有序的开展。到目前,共接管x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别分布在x个社区。x人已解除矫正,有x人正在接受矫正,刑罚种类全部为缓刑。按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对x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档案,并对其进行了监督管理和个案矫正。这些矫正对象在家庭里、社会上表现良好,至今没有一个重新违法犯罪的。
二、日常管理工作
现有矫正对象x人,我们对矫正对象从接收、管理、教育、公益劳动到扶贫帮困等五个环节的工作都是有条不紊,规范有序的开展。
(一)接收环节
x年x月x日我们所首批接收了x名矫正对象,工作人员及时为他们办理矫正对象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和社区矫正对象移交接收花名册等表格。对矫正对象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及《社区矫正对象告知书》,告知他们在矫正期间的权利和所必须遵守的义务。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明确矫正对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同时矫正对象集体庄严地宣读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此外我们 1
还与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直系亲属或单位、社区居委会签定监护协议书,明确司法所和监护人的责任。
(二)管理环节
我们注重档案的建立,做到一人一档。由于被矫正对象的罪名、刑种、年龄、工作情况的不同,接受矫正的心理、态度也不尽相同,因此,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因人而异,制定矫正个案。矫正个案中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对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季度考评,工作中建立了详细的考核奖惩办法,并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及时收入个人档案中,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档案。并按照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的规范意见,进一步规范档案的建立。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思想情况,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特别注重运用朋友式的个别谈心,提倡见面谈、经常谈,了解现实思想、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随时掌握服役人员的行为动态,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
(三)教育环节
我们着力对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在矫正过程中,司法所制定并实施了知识系统性,内容丰富性,形式
多样性的集中教育,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形式多样的教育学习活动,以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安排法律常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时政教育及职业技能教育,组织各种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如集中教育,我们邀请劳教民警给矫正对象做了几场法律道德知识讲座,提高了矫正质量和效果。
此外,我们每月定期不定期地把矫正对象请到司法所谈心,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谈心教育有一定的效果。我们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分类施教,因人施教。
(四)公益劳动环节
司法所制定并实施了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公益劳动计划,保证每个矫正对象完成每月不少于12小时的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司法所与xxx共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在公益劳动过程中,一些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并能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通过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更好地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五)帮扶环节
落实帮教队组成帮教对子,成立由街道社区干部、服刑人员家属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帮教小组,对服刑人员进行“三帮一”的思想辅导和转化,使他们辨别善恶,分清是非。设身处地,积极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在生活和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充分运用教育和感化功能,以情感人,用生活上的关心促进思想上的转变。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站、法制宣传栏,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法制宣传,对社区矫正知识进行宣传。提高了社会各界和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营造了以司法所管理为主,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有力地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举措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可借鉴的经验不多。为此我们更加注重实践,积极探索,有效的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试点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作用。二是加强社区矫正的阵地、制度等硬件建设。探索如何完善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措施,强化教育管理工作,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三是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的培训。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和联系。例如与公检法等部门开展互动工作等。五是加强监管,确保不出现重新犯罪。确保矫正工作的制度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工作队伍的专业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社会力量的多元化、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四篇: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方式,是司法行政机关一项新的工作职能,为此我所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和乡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关心下,紧紧依托乡综治办、城镇派出所和村(居)委会、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发挥全社会力量加强对监外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和监管,促使他的的思想、行为、行动等方面得到矫治和转化,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汇报:截止到201*年8月15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人,已解除社区矫正对象8人,重新犯罪收监1人,目前在册共有49名社区服刑人员(都镇39人,北山10人),男性43名,女性6名,其中管制5名,缓刑35名,假释7名,剥夺政治权利2人。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我所与派出所、综治办、村(居)委会进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在矫人员的情况,做到家庭底数清,生活情况清,现实表现清,就业情况清。
(二)严密监管措施。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向社会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者,让全社会行动起来参与这项工作,我所在年初公开招募6人,其中老党员、老教师4人、离退休干部2人,他们主要协助社区矫正工作者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帮助教育。加强对流动对象
的管理,严格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务工的请销假制度,对外出人员必须有家长、村委担保,完善请销假手续。
(三)定期组织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严把入矫谈话关,认真做好第一次谈话教育。明确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他们什么时间干什么事,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思想出现波动等情况的及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内容主要采取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认罪悔罪、生活信念、思想道德、劳动技能以及“回归社会、重塑人生”的价值观、人生观教育。
(四)强化日常汇报。充分利用短信息和电话进行日常汇报,在办理入矫手续时,相互之间留下通信联系方式。矫正对象每周发信息到工作人员的手机上,报告自己的工作生活情况。严格按照各类人员的管理进行监管。明确什么人员什么时候进行日常汇报、思想汇报和参加劳动,工作人员对他们的汇报和报到情况进行造册登记。
三、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对象的手续等材料不齐全。法院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督促不够到位,没有及时督促他来司法所报到,没有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有的是空挂号,一些基本情况掌握不了,从监狱回来的,有的是自己把材料带来,这对档案管理造成一定难度,监狱邮寄来的材料往往要迟到一段时间。
(二)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公、检、
法、司、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共同配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矫正对象的执行主体是司法机关,其他部门体现的职能不是很明确。
都昌县北山司法所
201*年八月十四日
第五篇: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理论学习、明确工作职责、搞好协调对接、落实各项措施,促使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步入正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与目的 去年以来,县局多次组织基层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培训,去年11月份又参加了“山东省第一次基层司法所长培训班”期间学习了社区矫正的有关理论知识,通过学习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范围和工作任务,充分认识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是落实党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政策,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需要。
二、搞好协调对接,摸清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底数登记建档 根据县局社区矫正工作要求,司法所及时与派出所搞好协调对接,在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托清了全镇社区矫正人员底数。司法所在此基础上通过下发表格、走访排查、电话联系等方式,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登记建档。目前司法所共列全镇社区矫正人员22人。今年3月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又对全镇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 1
行了排查登记。
三、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做好非监禁刑判前的社会调查工作 《山东省适用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暂行办法》的文件下发后,县局统一组织各司法所进行了学习,领会了文件精神、明确了工作职责、掌握了工作方法,充分认识到了适用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的重要性、严肃性和客观公正性。去年9月份,司法所在县局的指导下,在镇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完成了一件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我镇开展的刑判前社会调查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个人档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二〇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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