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考核及检查验收报告
为加强我市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通过对各管护人员的考核和核查各林班的管护状况及效果,对我市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质量进行评价,以保障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重点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市重点公益林管护水平的提高,根据《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检查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各管护单位和个人的管护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方案,统筹安排
根据《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理试行办法》、《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重点公益林管护情况检查及管护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市农委检查领导小组,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考核工作小组分赴各镇进行检查考核。
二、检查时间
2009年12月6日至12月26日,时间为20天。
三、检查依据
(一)、《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理试行办法》;
(二)、《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检查办法》;
(三)、《海南省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试行办法》;
(四)、《海南省重点公益林专职技术管理人员管理试行办法》;
四、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省级补偿基金范围内重点公益林,总面积为531395亩(国家级319579亩、211816亩),全市265名管护人员,其中技术员15名,管理人员31名,专职护林员219名。
五、检查办法
按照《方案》的要求,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两步聚实施。第一是各责任区对本辖区进行自查,并把结果报农委资源管理科;第二是农委检查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结果进行复查。
(一)、检查指标
(1)全市265名管护人员进行核实检查;(2)按照全面兼顾的原则,按面积的100%进行检查,对各小班进行全查;(3)红树林保护区进行小班个数和面积重新核实;(4)重点检查有海防林的乡镇,对各小班到现场实地逐项核对。
(二)、检查内容
1、内业检查
(1)、护林员巡山记录本,记录是否正确,真实。
(2)、对重点公益林管护制度及人员配备情况核,包括管护细则、管护组织、人员考核等是否完备。
(3)、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情况和管护情况核查,管护合同是否签订,管护责任是否落实到个人。
(4)、专职护林员采取全查,全面检查专职护林员的管护情况。
2、外业检查
(1)、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访问调查,每个责任区各8名公益林管护人员和非管护人员进行访问调查,共对104人进行了访问调查。
(2)、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小班进行实地核查,以责任区为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小班数338个,其中国家级254个,省级84个,检查面积为531395亩。
(3)、以责任区为单位进行小班定点监测,共选出60个小班进行定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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