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尊敬的***书记、***区长:
11月15日上午,***副市长一行到我区**镇检查指导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对**、**市场等地段存在大量无照经营业户、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现象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对此,我分局认真汲取教训,并迅速组织力量在**镇的重点区域开展了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的具体指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们紧紧围绕实现“四个100%”、一个95%和“一个零无照”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清理,积极引导;着力整改,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以赴开展整治工作。截止11月20日,共引导办照2127户,建立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886户,查处取缔无证照饮食店档 户,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在*市长检查结束后的当天下午,分局及时召开了由副科(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再动员大会,会上对**工商所提出了严厉批评。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就如何开展整改行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决定分三个阶段对无照经营、食品台帐、无证照饮食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认真整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分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督导。同时,从分局机关抽调40多名精干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协同**工商所开展工作;针对经营业户的特点,及时调整执法时间,实行全天候不间断无休息执法;将**所辖区划分为四个片区,成立21个执法小组,实行辖区监管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力求实现责任到岗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段管员深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改
根据工作实际,分局把镇政府所在地、市场、超市及“三个一百米”(即国道、省道、县道纵深100米)作为重点工作区域,把统一建立台帐、落实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无照经营引导办照及超范围经营、小食杂店、饮食店的清理取缔作为工作重点。执法人员采取进村、入企、入户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通过摸底,做到了对所有企业、作坊、经营业户的企业数量、证照情况、产品流向等“三个清楚”,并指导业户做好进、销台账,建立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与此同时,我们还组织力量进一步对**镇的杨赤线等主要街道及重点区域进行了地毯式摸查,逐户引导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做到处现场授理,当天发牌。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及精神印制成宣传单逐街逐巷进行派发宣传。同时,在主要街道及经营业户集中区制作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积极引导群众合理消费、安全消费,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仅5天时间,我分局共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3000余份。
四、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分局十分注重与市局及相关处室的沟通汇报,以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支持与指导;同时积极协调镇政府、卫监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切实提高整治效果。通过积极协调,已基本形成了政府支持、业户关注、百姓关心的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严格督查,务求实效
市局组成由分管副局长亲自带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深入**镇开展全面核查。分局组成三个督查组,深入一线开展巡查,发现问题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巩固提高。同时,对进货台帐建立和索证索票工作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全面落实,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关系民生,关联发展。下一步我分局将严格落实上级有关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打硬仗、打苦仗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着力抓好整改,确保我区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认真负责地向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二篇:县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五放心”工程建设和《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决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集中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经营企业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使我县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量化的目标主要有4项:即到今年年底,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25,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0以上;根本性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包括:
(一)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专项整治。①严把准入关。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要求,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并对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主体,尤其是对前置审批项目以及根据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掌握的后置审批项目,在经济户口软件中予以特别标注,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的特别管理;②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的范围包括全县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分别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实施,主要清理、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等,对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时间安排:9—10月份。(责任部门:工商局)
(二)集中开展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检查整治。大力宣传国务院《特别规定》,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指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举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乡镇、街道、社区的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数,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在区域上,要由扩大到农村,在品种上,要由食品扩大到危害消费安全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在城乡和食品、危害消费者安全的重点产品都要实施自律制度。加大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和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严格监督销售者实施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有表面退市实际上继续销售的行为。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和建立并执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理。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时间安排:9月份组织开展准入制度专项检查行动。(责任部门:工商局)
(三)无照经营整治。结合工商局正在开展的“无照经营整治百日大会战”,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食品等重点产品
进行整治规范,着重整治餐饮行业、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无照经营行为及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和“谁审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疏堵结合、惩教并举”。要充分体现党中央重视民生、倡导和谐社会的基本国策。特别针对一些无照经营户是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情况,要宣传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指导帮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其走上合法经营的道路,从最大范围实现“取缔一户、教育一批、规范一片”的目的,缓解管理矛盾,构建和谐市场秩序。对无证、照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会同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综合整治,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通过整治,到今年年底,实现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时间安排:10月份组织开展查处取缔小食杂店、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集中开展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商品准入制度、是否开展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实行特殊经销关系和仓储备案等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二是开展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结合县委县政府“五放心”工程,与经贸、农业、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对销售猪肉的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格猪肉市场准入,采取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流通渠道,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举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时间安排:11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经贸、农业、卫生)
(五)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切实做好监测的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要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消费安全。二是加强对十类重要商品的质量安全整治。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十类重点产品,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是否有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对实施3c认证的产品,重点检查其是否加贴了3c认证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3c标志。三是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检查进口产品的商标、广告、包装和标识。对进口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依法查处进口产品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违法行为。时间安排:9—11月份(责任单位:工商、经贸、质监)
(六)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整治。根据《广告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药监、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加强广告监测,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违法广告。时间安排:9—12月份(责任部门:工商、药监、卫生)
三、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印发《特别规定》单行本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实施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
统一组织对全县流通领域从事相关重点产品生产经营的经济主体进行集中普查,并对集中普查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任务确定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制定周密详细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进行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各工商所及相关单位于12月3日前报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10日前将流通领域整治行动总结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在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线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县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长为组长,江先敏、邵鹏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另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消保科(12315举报申诉中心)。领导小组将负责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并将根据行动进展情况适时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工商所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要注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专项整治与既有工作安排相结合,要把专项整治与贯彻《特别规定》相结合,要总结以往各类专项整治的经验,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把握好履行自身法定职责与部门配合的关系,立足流通领域监管重点,界定自身职责;对已经明确由其他部门牵头的,要做好配合和协作。三是要坚持依法办事,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的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制。要充分利用经济户口平台,真正做到户口清、状态明;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用好现有的业务软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制度。各工商所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首页:www.bsmz.net)立制工作。①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制度体系,深化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②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体系。要继续深入推进万村放心店工程,按照年初制定的克难攻坚,提质扩面,四轮驱动的工作思路,从全覆盖、全建设转入到全监管阶段,在配送和监管环节上下功夫。近期,要利用下发放心店财政补助和统一更换放心店店招的时机,认真全面开展一次放心店回头看,切实落实“六统一”,确保放心店质量不下滑;工商、经贸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在龙头企业普遍推行巡访制度,不断加强企业自律,进一步提高放心店的连锁配送面和商品配送率,村级连锁配送比例应达到25,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70以上;继续推进多层面放心店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放心示范店向城市社区延伸;通过积极培育流动放心店及“无店村”周边的“就近放心店”和采用流动服务、送货下乡等措施,有效解决“无店村”食品安全保障问题;积极推行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增强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③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开展工商进社区、进乡镇、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活动。④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完善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快12315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功能相结合的12315指挥平台和综合执法体系的综合指挥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按照《特别规定》关于发生产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妥善处置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发挥12315预警功能作用,形成全系统上下贯通的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处置食品等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⑤坚持完善三级通报、信用评价制度,着力构建共管自律长效的广告监管机制。⑥深入推行农副产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打假制劣联动机制和信息交流通报制度,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⑦对消费维权监督网要进行一次巩固、整合,要以群众监督网为基础,扎实推进“多员合一”试点工作。⑧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农资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深化“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和“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加大查办涉农大要案力度,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农资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农资经营行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支持培育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县政府提出的“放心农资”的工作目标,做到假冒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农民利益不受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职能,采取定量监测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部门检测与县检测中心相配合的方法,突出对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集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等重点商品的监测。①加大对食品和十类重点商品的质量监测力度,扩大监测批次。在监测方式上,以采用省、市、县三级联动形式为主,针对同类重点商品,集中系统监测资源,发挥集群作战优势。在监测场所上,除了商场、超市之外,要加强对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源头的监督抽查。在监测结果运用上,要实现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发布层级。②发挥快速定性检测作用,充分运用好检测车、检测箱等检测设备,着重加强农药残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尤其是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经销病死、注水禽、畜制品等违法行为。增加检测频次,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等检测力度。农批市场检测批次每日须达20批次以上。农村工商所应配备检测箱,要将日常巡查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深入农村等偏远地区进行流动检测,增加检测覆盖面。
(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对通过巡查、检测以及受理举报投诉中发现的各类经销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产品质量案件,要按照“攻大奸、戒小过”的办案理念,集中人力,从快从重处理。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广告监测和检查力度,强化违法广告惩处力度。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书面移交相关部门;对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要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对其他部门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要按照职责及时予以查处。
(七)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要强化领导责任制和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采取抽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坚决依照《特别规定》予以处理。要充分发挥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对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察,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和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八)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随时专题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在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报表和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每周三各工商所要将上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汇总统计表格报送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2315举报申诉中心),相关科室单位按月上报,各单位于12月3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三篇:全县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文章标题:全县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五放心”工程建设和《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
治行动方案》要求,决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集中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经营企业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使我县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量化的目标主要有4项:即到今年年底,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25,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0以上;根本性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包括:
(一)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专项整治。①严把准入关。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要求,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并对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主体,尤其是对前置审批项目以及根据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掌握的后置审批项目,在经济户口软件中予以特别标注,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的特别管理;②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的范围包括全县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分别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实施,主要清理、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等,对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时间安排:9—10月份。(责任部门:工商局)
(二)集中开展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检查整治。大力宣传国务院《特别规定》,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指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举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乡镇、街道、社区的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数,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在区域上,要由扩大到农村,在品种上,要由食品扩大到危害消费安全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在城乡和食品、危害消费者安全的重点产品都要实施自律制度。加大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和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严格监督销售者实施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有表面退市实际上继续销售的行为。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和建立并执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理。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
、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时间安排:9月份组织开展准入制度专项检查行动。(责任部门:工商局)
(三)无照经营整治。结合工商局正在开展的“无照经营整治百日大会战”,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食品等重点产品进行整治规范,着重整治
餐饮行业、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无照经营行为及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和“谁审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疏堵结合、惩教并举”。要充分体现党中央重视民生、倡导和谐社会的基本国策。特别针对一些无照经营户是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情况,要宣传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指导帮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其走上合法经营的道路,从最大范围实现“取缔一户、教育一批、规范一片”的目的,缓解管理矛盾,构建和谐市场秩序。对无证、照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会同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综合整治,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通过整治,到今年年底,实现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时间安排:10月份组织开展查处取缔小食杂店、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集中开展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商品准入制度、是否开展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实行特殊经销关系和仓储备案等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二是开展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结合县委县政府“五放心”工程,与经贸、农业、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对销售猪肉的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格猪肉市场准入,采取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流通渠道,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举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时间安排:11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经贸、农业、卫生)
(五)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切实做好监测的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要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消费安全。二是加强对十类重要商品的质量安全整治。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十类重点产品,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是否有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对实施3c认证的产品,重点检查其是否加贴了3c认证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3c标志。三是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检查进口产品的商标、广告、包装和标识。对进口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依法查处进口产品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违法行为。时间安排:9—11月份(责任单位:工商、经贸、质监)
(六)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整治。根据《广告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药监、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加强广告监测,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违法广告。时间安排:9—12月份(责任部门:工商、药监、卫生)
三、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印发《特别规定》单行本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实施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
统一组织对全县流通领域从事相关重点产品生产经营的经济主体进行集中普查,并对集中普查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任务确定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制定周密详细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进行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各工商所及相关单位于12月3日前报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10日前将流通领域整治行动总结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在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线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县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长为组长,江先敏、邵鹏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另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消保科(12315举报申诉中心)。领导小组将负责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并将根据行动进展情况适时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工商所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要注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专项整治与既有工作安排相结合,要把专项整治与贯彻《特别规定》相结合,要总结以往各类专项整治的经验,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把握好履行自身法定职责与部门配合的关系,立足流通领域监管重点,界定自身职责;对已经明确由其他部门牵头的,要做好配合和协作。三是要坚持依法办事,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的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制。要充分利用经济户口平台,真正做到户口清、状态明;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用好现有的业务软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制度。各工商所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工作。①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制度体系,深化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②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体系。要继续深入推进万村放心店工程,按照年初制定的克难攻坚,提质扩面,四轮驱动的工作思路,从全覆盖、全建设转入到全监管阶段,在配送和监管环节上下功夫。近期,要利用下发放心店财政补助和统一更换放心店店招的时机,认真全面开展一次放心店回头看,切实落实“六统一”,确保放心店质量不下滑;工商、经贸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在龙头企业普遍推行巡访制度,不断加强企业自律,进一步提高放心店的连锁配送面和商品配送率,村级连锁配送比例应达到25,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70以上;继续推进多层面放心店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放心示范店向城市社区延伸;通过积极培育流动放心店及“无店村”周边的“就近放心店”和采用流动服务、送货下乡等措施,有效解决“无店村”食品安全保障问题;积极推行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增强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③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开展工商进社区、进乡镇、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活动。④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完善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快12315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功能相结合的12315指挥平台和综合执法体系的综合指挥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按照《特别规定》关于发生产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妥善处置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发挥12315预警功能作用,形成全系统上下贯通的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处置食品等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⑤坚持完善三级通报、信用评价制度,着力构建共管自律长效的广告监管机制。⑥深入推行农副产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打假制劣联动机制和信息交流通报制度,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⑦对消费维权监督网要进行一次巩固、整合,要以群众监督网为基础,扎实推进“多员合一”试点工作。⑧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农资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深化“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和“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加大查办涉农大要案力度,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农资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农资经营行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支持培育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县政府提出的“放心农资”的工作目标,做到假冒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农民利益不受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职能,采取定量监测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部门检测与县检测中心相配合的方法,突出对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集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等重点商品的监测。①加大对食品和十类重点商品的质量监测力度,扩大监测批次。在监测方式上,以采用省、市、县三级联动形式为主,针对同类重点商品,集中系统监测资源,发挥集群作战优势。在监测场所上,除了商场、超市之外,要加强对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源头的监督抽查。在监测结果运用上,要实现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发布层级。②发挥快速定性检测作用,充分运用好检测车、检测箱等检测设备,着重加强农药残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尤其是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经销病死、注水禽、畜制品等违法行为。增加检测频次,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等检测力度。农批市场检测批次每日须达20批次以上。农村工商所应配备检测箱,要将日常巡查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深入农村等偏远地区进行流动检测,增加检测覆盖面。
(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对通过巡查、检测以及受理举报投诉中发现的各类经销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产品质量案件,要按照“攻大奸、戒小过”的办案理念,集中人力,从快从重处理。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广告监测和检查力度,强化违法广告惩处力度。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书面移交相关部门;对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要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对其他部门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要按照职责及时予以查处。
(七)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要强化领导责任制和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采取抽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坚决依照《特别规定》予以处理。要充分发挥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对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察,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和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八)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随时专题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在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报表和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每周三各工商所要将上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汇总统计表格报送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2315举报申诉中心),相关科室单位按月上报,各单位于12月3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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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督查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正当举国上下欢欣鼓舞,全面学习、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之际,督查组各位领导莅临我区检查工作,我仅代表开发区管委会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本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简要汇报。针对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侯马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及省、市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一系列重大决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我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将整治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成立了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我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各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立即行动、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期间,开发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定期发布权威信息,通报工作情况。目前,此项工作已收到了预期的效果,正不断引向深入。一、 近一段时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此次专项整治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关系管委会的形象和声誉,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展开,管委会组织于9月3日召开了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会上强调指出,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各方联动,全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切实推进“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全区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形象”的共识,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形成合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全社会必须形成和强化“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工作合力,通过管委会发挥主导职能、有关部门主动加强监管、广大企业成为质量提升主体、全社会强化监督主力作用,有效提升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形成声势。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专项整治浩大声势,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会后,各部门也召开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对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的贯彻落实。(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以管委会副主任成功为组长, 8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质监分局,其中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经济发展局、驻区卫生办分别牵头负责我区的各项具体整治工作。各部门也相继成立了以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是工商、质监、经济发展、卫生等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面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把部门工作职责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三)落实责任,层层分解按照《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在对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借鉴国家和省、市整治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区的实施方案,并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经开发区管委会通过后,下发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方案对整治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任务、整治时间和步骤、组织领导和分工进行了细化。具体是3个重点、7个百分百。各部门结合全区的专项整治的目标、主要任务、整治重点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具体的分解落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二、近一段时期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区紧紧围绕确定的整治重点和任务开展工作,工作中体现了“四个到位”。一是组织指挥到位。管委会领导、各部门领导,自始至终直接参与整治工作,多次深入执法一线,实施靠前指挥。二是综合协调到位。各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观念,坚决执行管委会的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切实做到全区一盘棋。三是宣传发动到位。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后,各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能进行广泛的宣传,质监分局将国务院的决定和《特别规定》印制成册,逐一发放各生产企业,工商分局组织全区生产、经销单位学习《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市政府和管委会的整治决定,使本次整治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全民参与。四是排查摸底到位。为了提高集中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部门全员动员,对全区整治重点县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下阶段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五是整改、查处到位。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并到期复查验收。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重、特大案件,及时进行了查处并朔源整改。经过拉网式排查,摸清了家底,取得了阶段性整治成果:(一)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质监分局牵头)。开发区内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共2家。其中,食品加工企业1家,目前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完成100%;小作坊1家,已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完成100%。(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商分局牵头)。开发区共有市场、超市7个,经督促,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的7个,占总数的100%;区内食杂店57个,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制度的有57个,占总数的100%;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20户。(三)餐饮消费安全整治(驻区卫生办牵头)。区内餐饮经营单位124个,取缔无证照餐饮经营单位2个;食堂和区内的餐饮经营单位32个,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有32个,占总数的100%;从检查来看,尚未发现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四)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经济发展局牵头)。销售和使用定点屠宰猪肉的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有32个,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五)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质监分局牵头)。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化学危险品、电热毯、防爆电气、农业生产资料(饲料粉碎机、农药、脱粒机、水泵、化肥)等15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对获证的2家生产企业,已100%建立质量档案,并进行了不定期抽查。三、 乘势而上,认真谋划好下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起到年末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管委会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认真抓好第三阶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这次活动作为一次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抓住这样一次契机,充分协调好各部门,坚决打好这场特殊的战役。下一步围绕五个重点开展:一是加大工作力度。管委会将继续集中精力抓专项整治,到年底验收时,每一个量化指标都不降低要求。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管委会将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全面检查、随机抽查,同时对一些重点区域要加大督查力度,要加快查处案件的后续处理。三是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分析,加强执法配合,不让违法者有机可乘,加强一致对外的协调。四是加强专项整治政策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等形式,了解一些情况和问题,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情况加大宣传,对那些名牌企业重点宣传,各部门落实方案好的做法和不足之处,予以新闻监督。当前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较为严峻,不容许我们出现丝毫的松懈,我们将按照市里的要求,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迫切性,积极探索,务实创新,切实全力做好开发区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为全区消费者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第五篇:质监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汇报
质监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阶段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质监局进行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排查,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扎实做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使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有了明显好转,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得到了有效治理,有效推动了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近阶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召开后,市质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政治责任感、质监使命感、势在必行的紧迫感和不抓好不行的危机感。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形成了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质监系统的第一责任、第一任务。
(二)强化责任,明确到人
为了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质监局对全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采取“定责任、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的“四定”监管模式,把全市分为六个责任区域,建立食品企业分布图,
把全市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落实到人。一把手为监管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局长为主要责任人,执法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出现监管漏洞的,按照分工分别追究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保证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调查摸底,普查建档
为弄清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针对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面广、规模小的实际情况,质监局调整工作重心,倾全局之力,集中时间、精力、人力、物力,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把主要精力放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上来,建立了局领导包片、稽查队、股室人员包乡镇(办事处)、村分片定责制,全力以赴抓普查工作。我局还把普查工作纳入对稽查队、各股室的年终目标考核中,从而保证时间、精力、人力、物力四到位。在普查、核实的基础上,我局对监管范围内企业建立了详细的企业档案, 把企业证照情况、普查信息表、代码证、qs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巡查记录、整改通知书等内容全部纳入该企业档案。建立企业档案后,把食品生产企业清单输入电脑,录入监管系统,扎实推动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建档工作,为实施食品动态监管夯实基础。
截止目前,经普查汇总,我市共有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食品加工点***家,其中,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有60家,这60家食品生产企业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43家,占规模企业的78%;另外860家均为食品加工小作坊,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的有21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不齐全的有15家,三无的有***家。
(四)目标明确,工作到位
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关于质监系统的“三个100%”,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质监局在专项整治的过程中,突出了“五个重点”:即突出重点食品、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企业、突出生产加工环节、突出大案要案。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端掉制假黑窝点。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的证后监管力度,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截止目前,质监局已出动执法车辆245次,执法人员676人次,检查纯净水企业21家,查封纯净水生产设备1套,检查学校食堂9家,检查各类食品加工企业300余家。
(五)重拳出击,打击有力
根据《c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部署,我局对全市范围内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进行了专项重点整治。重点对该类企业的水源、生产必备条件、加工工艺流程、卫生状况、清洗、消毒环节、两证一照等情况进行了全方面检查。经检查发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两证一照”齐全,生产设备及消毒设施完善,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状况稳定;但部分无食品
生产许可证的瓶(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企业负责人质量意识淡漠,不按国家规定积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设备简陋,环境条件差,缺乏消毒设备,或不按生产流程组织生产,没有检验设备,出厂产品不经检验,产品质量没有保证。
经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以五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将对我市12家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瓶(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予以取缔。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配合食品专项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一是在办公场所悬挂了“开展专项整治、提高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的宣传条幅;二是分别召开了全市矿泉水加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国家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总局李长江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并将《特别规定》印刷发放到全市企业手中,供全市食品加工企业人员学习使用,努力使食品生产加工业主真正了解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的意义、内容和目的;三是利用广播、标语和各种会议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积极推荐一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消费,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较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印发了3000余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由局领导带队,所有机关人员全
部分工到各乡镇,与地方政府一起采取“进村”、“进厂”、“进店”的“三进”模式,对所有食品加工点全部登记造册,确保登记率100%。普查过程中要求签定《小食品坊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小豆腐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小油坊食品安全承诺书》;五是连续刊出八期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报送给市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使其能够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食品加工企业“低、小、散”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除***、***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外,普遍存在规模小,分布散乱等现象,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点生产工艺简单,设备落后陈旧,作业时间、方式随意性大,再加上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差,流动性大,始终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是人员力量经费有限,存在工作不够到位,督导不够理想的问题。特别是经费不足,无法开展大范围的产品监督检验,致使日常监管工作难以满足要求。
三是有些企业法律意识还较淡薄,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难度较大。有些企业主缺乏发展眼光,对申证工作热情不够,对自己的产品缺乏信心,如我市的个别食品加工企业的抵触情绪比较严重。
四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食品卫生监管相对薄弱。农村普遍采用作坊式生产形式,大都实行分散经营,生产经营者绝大
多数系本地村民或外来人员,以租赁房屋和家庭作坊式的个体加工业为主,守法意识不强,相当一部分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条件差,加工水平低,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也不利于推行标准化、技术化和统一产品质量,大大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甚至,有些生产者与经营者急功近利、唯利是图,为谋取暴利臵消费者生命健康而不顾,缺乏诚信守法意识,导致了对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难。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针对周口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我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阶段主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总结上阶段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汇总各部门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一系列监管措施,为专项整治工作下一阶段打好基础。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生产企业的宣传和监管力度。引导小作坊创造条件,组织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逐步关停和淘汰一批无证无照的小作坊,根据风险食品警示图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加大监督处罚力度。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学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继续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与监督作用,宣传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和举报电话,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做到整治有力量、行动有声势、宣传有效果。对于搞好整治
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提高广大人民依法维权意识,引导科学安全消费,形成各级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监管、企业严格自率、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我局的食品安全工作尽管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与领导要求还有差距。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协助下,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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