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局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情况报告
xx年以来,市环保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省市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大局,服务发展、化解风险、保障民生,自觉地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本部门的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工作,现将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为有效地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张华述、副局长廖立新、杨开兴、周丽姬、李隆胜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支队、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宣科,周洪任办公室主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德阳市环保局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实施要求。确定了“理清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监督机制,健全考核考评制度”的工作思路,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根据《德阳市环保局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方案》,抓机关、抓系统、抓面向社会,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实做好。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公共法,以及有关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经济秩序、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学习。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认真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考试,不断提高法律素质。一是市县环保局领导到党校作环境形势报告;三是七月份举办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会,培训人员达97人,通过考试,培训合格率达100%。四是将行政执法送出去参加各级组织的环保执法培训,今年,我局共派出参加培训人员达20余人。五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局积极推荐人员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企业法人培训班,今年,我市参加企业法人培训人数达20余人次。
三、建立依法行政机制,改进依法行政方式。
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完善依法行政机制。一是成立了德阳市环境保护局案审委员会和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对行政处罚和建设项目审查实行集体审议制度,以重大项目审批和重大行政处罚案形成集体集体审议,集体决定。二是聘请了专业律师作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依法行政保驾护航。三是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规范执法权运作。
一是规范委托执法主体。对委托的执法单位,规范委托手续,颁发《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德阳市环境监察支队行政执法授权的通知》德环发[xx]304号,明确委托依据、事项、权限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事项,共清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18项,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决定事项152项,行政征收事项1项,行政强制事项4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把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培训考试纳入行政执法证核(换)发前置程序,把专业法考试成绩作为行政执法证核(换)发前置条件,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我局每年都要组织新进人员和参加考试到期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参与执法活动。近年来,我局行政执法持证上岗率达100%。四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德阳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等,合理划分罚款幅度,明确从轻、减轻的条件和要求,体现过罚相当、制裁得当原则,使行政处罚更加公正合理和可操作。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深入领会《规范》精神,全面执法该规范,做到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都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量罚标准作为行政处罚的量罚标准。五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程序,增加便民措施。研究确定实施行政决定前后,应当分别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和行政救济的权利。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都依法组织听证。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都使用了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强化文书的统一使用和管理。按照四川省环保厅的要求,我局一直使用规范的、统一制作的法律文书;对没有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和法律救济的权利和没有告知听证的权利的案件,一律按照违反行政处罚程序予以撤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局行政审批科开展了“主动介入,上门服务”、“积极协调,集中审批”、“开启绿灯,简化环节”等活动,服务灾后重建。六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网络、电话、信函三种固定投诉渠道,形成一套公开受理、迅速查处、严格追究、反馈结果的工作机制。我局保障12369投诉电话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形成了基本的投诉渠道,在德阳市环保局网站上开辟了投诉专栏,拓宽投诉路径,成立了信访科,处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xx年,全市共处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1000余件。
五、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强化环保“六项权力”监督制约。
一是加大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计划、有重点安排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贯彻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促进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正确贯彻落实。一是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每件行政处罚案件,法宣都要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提交案审委员长审议。二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将按规定将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三是每年进行环境处罚案件评查,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市通报,起到了警示和教育学习的作用。四是积极参加省环保厅和市法制办的案卷评查,在省环保厅的案卷评中,我市获得了一个一等奖,二个二等奖和一个三等奖;今年参加市法制办的案卷评,四个行政处罚案卷均被评为优秀案卷。五是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对法制工作典型经验和事迹进行宣传学习,对系统行政违法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六是强化行政管理“六项权力”的监督制约,主要是环保行政审批权、环境行政评审权、环境执法权、环保资金和项目分配权、物资设备采购权、干部人事权等。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法院、检察院等司法监督以及监察、财政、审计等专门行政监督。
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提高行政调解质量。一畅通行政调解渠道。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向群众敞开大门方便群众投诉,凡是公民提出申请、依法属于受理范围的,都积极受理。不予受理行政调解申请的要慎之又慎。加大对行政调解权利告知、行政调解案件受理的力度,对不履行告知义务、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调解案件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是提高行政调解质量。坚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按照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做到依法审查、公正裁决,把公平正义的办案原则落到实处,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三是注重和解功能。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采取行政调解方式,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前提下,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xx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3件,全部调解成功,达到了化解矛盾的要求。
七、提升执法服务质量,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一是进一步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制度。
量化服务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理环保事务多头奔走的问题,通过整合服务资源,改进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程序,使广大要民群众享受方便、快捷、高效的全程服务。二是规范言谈举止。开展“新环保、新形象”活动,加强督导,广泛开展文明用语、礼仪、形象培训,进一步优化环保干部良好的公众形象。三是简化行政审批。以依法审批、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简并层级、政务提速为原则,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层级,简化审批手续,提高了审批效率。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管理。
第二篇:浅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化和落实
浅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化和落实
行政执法是行政法制的最主要环节之一。目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不利于法治目标的实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甚多,最根本的在于对执法环节中行政权力的行使缺乏深刻的认识和有效的监督,权力和责任脱节。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近年来为促进执法机关正确履行执法职责而探索总结出来的一种监督方式,伴随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执法监督的力度不断增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践也将不断深入、广泛,本文拟就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化和落实进行探讨,供商榷。
一、深化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现实意义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促进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进一步深化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显得意义重大,主要有:
(一)深化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依法治理的必要措施。
法律规范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很多时候也是行政机关的职责和义务,行政机关行使权利不当,或未履行法定职责,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法律上的责任,行政机关的不当具体行政行为面临着复议被撤销或诉讼败诉的法律后果,这是来自于行政机关外部的法律监督的责任。但要达到规范执法的目的,对行政机关的不当行政行为,还应当追究主要责任机构或责任人的责任,这种责任来自于行政机关的内部制约。如果仅靠外界法律监督,由行政机关来承担不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而没有让行政执法人员树立责任意识,这是远远不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对提高执法机关人员的法制观念,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约束执法人员行使权利起到了积极作用。应当进一步深化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使行政机关能够正
确、全面地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
(二)深化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树立政府威信的有效途径。
政府机关执法公正,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对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政府机关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民心向背问题。而政府机关的执法形象直接取决于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尤其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深化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使行政机关采取措施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使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尽职尽责,依法办事;深化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助于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分清责任,避免因行政管理责任不清造成执法不到位,群众利益得不到及时维持。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个地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有明显的成效,比如: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通过综合行政执法,从体制上解决越权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对城市管理中的一些事项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有效地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但就深化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执法依据方面
“有法可依”是执法的前提。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根本目的在于规范行政行为及其程序,而行政行为必须由法律来规定其执法主体、职责范围及运作程序。1996年《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较好地解决了行政处罚的程序问题,但其他一些重要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行政强制等目前无专门的法律予以规范,这就使得在确定行政行为是否越权、是否滥用自由裁量权、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上缺乏统一的、有法律效力的标准,给执法明确
责任带来一定困难,影响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进一步深化。一方面某些领域法律依据不足,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在执法依据方面存在冲突的情况还少量存在。由于立法主体不同,部分规范对执法主体责任分工不明确,造成有些事情争着管,有些事情无人管的现象,形成执法职权的相互冲突,扰乱了法律秩序。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执行力度方面
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离不开行政机关领导的重视。行政机关领导充分认识到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规范行政行为的作用,有利于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化和落实。但完全靠领导“抓”,靠行政机关自身“抓”,易造成一“抓”似乎就“灵”,一“抓”就卓有成效,一不“抓”就又恢复原样的情况。社会力量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还不够。但由于群众法律意识不够强、监督渠道不畅等因素,使以群众的合法权利制约政府权力的力度还不够。有些机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不够健全,执法监督不到位,一定程度也造成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不力。
(三)人员素质方面
应当承认,目前一部分执法人员法治观念还不够强,不了解或不能正确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适应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严格要求。在观念方面,一定程度地还存在重行政手段,轻法律手段,办事靠老办法、依靠政策、凭借行政手段的想法;重权力,轻责任,片面认为法律是上级管下级、干部管群众的手段,责任意识不强。同时,有些执法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执法为民、执法是为了规范相对人行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识不够。
三、解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问题的措施
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提高立法质量,完善执法依据。努力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垄断主义、地方保护主义,消除引起执法责任不清(来自好范 文网www.bsmz.net/)原创文章!对于其他网站的抄袭行为我们将联合作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市法制办:
一年来,
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办发〔201*〕37号)、《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7号文件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5号)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依法行政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人防工作实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现将201*年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构建权力阳光运行的重要基础,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要求的有力抓手,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我办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我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为方向,以建立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为中心,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建立和实施市人防办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市人防办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市人防事业沿着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全办上下高度重视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办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各科队站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秘书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研究部署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落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主任是全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负责人,分管主任为所分管科队站行政执法责任的责任人,各科队站负责人为本科队站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负责人。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统筹协调。建立了执法人员档案和行政执法案卷。
三、周密部署,精心运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办发〔201*〕37号)、《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7号文件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5号),我办制定了《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和《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强化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本单位的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范围、权限、责任予以明确,落实到位,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化、规范化。扎实推进,按时保质完成了我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既定任务。
一是强化《人民防空法》宣传。抓住纪念《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10周年的契机,采用“三结合”即:定期宣传和不定期宣传相结合、以案释法宣传和日常工作中宣传相结合、针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人防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搞好培训,提高能力。实行执法责任制必须调动起全体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实现既定的目标。我办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计划。经常组织全办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人防法律、法规,始终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做到了集中学习有记录、有考核,平时自学有笔记;同时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轮训,并通过考核。我办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带头学法、用法和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我办利用纪念《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10周年开展人防法律法规宣传、接受法律咨询,解决在实际执法行动中的疑难问题,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梳理执法依据。梳理执法依据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基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们对本办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我办共有行政执法职权26项,其中,行政许可类5项,行政处罚类3项,行政征收类2项,行政给付类2项,行政确认类项1项,行政裁决项以及其他类13项。现已通过发布文件、新闻媒体和日照人防网站等形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四是分解行政执法权责。我办以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为依据,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职能和权限,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明确办分管领导、科队站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各具体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对自己的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承担法定责任。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同样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是完善了评议考核机制。评议考核制度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制度,直接关系到
责任追究能否最终实现的问题。制定下发了《日照市人防办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办法》,将行政执法考核与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明确执法人员的责任层次,考核结果与部门年终奖罚挂钩,对执法责任目标责任到人,实行月、季评比、半年、年终考核,使检查考核经常化,保证了行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六是健全了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在抓紧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同时,积极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工作。在已有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基础上,新制定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实施细则》、《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按照有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安排部署,围绕政务公开、行政问责、规范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了一列的配套制度。
七是加大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执法责任体制建立和执法责任制落实后能否得到全面准确的实施,必须依靠监督和考核来保障。为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我办先后制定了《人防行政执法管理公示制度》、《日照市人防监察大队工作职责》、《日照市人防监察大队首问负责制》、《日照市人防监察大队人防行政执法巡查监督检查办法》、《日照市人防监察大队人防行政执法巡查方案》,并通过本办网站向社会公布,完善了我办行政执法制度。同时,我们还把“公示”执法标准与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相结合,在报刊、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接受社会各界对人防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举报和评议,凭借社会监督,来促进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通过检查监督,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依法行政、创建文明行业等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自我监督纠错,较好地杜绝了违法执法、随意执法,以言代法等不规范行为,推动了全年各项奋斗目标的落实。
四、创新执法模式,为人防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我办执法主体资格经市政府统一审查并向社会公布,全部行政执法人员经培训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和执法案卷。积极适应人防行政审批程序纳入基本建设并联审批程序的新情况,把执法的重点转移到清理历年欠缴的人防费,执法人员克服困难,坚持依法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正确,执法秩序合法,执法决定内容合法、适当,为人防行政审批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并实施了执法责任追究、公开、公示制度,制定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实施细则》,明确细化了行政处罚标准。正确实施《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落实行政复议应诉经费、队伍和设施,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规范程序,优化服务。
1月份,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协调下,人防行政审批程序纳入了基本建设并联审批程序,在行政服务大厅建立了“服务中心牵头、人防窗口、建设窗口联审,各有关部门窗口配套联动”的人防并联审批程序,实行一站式、窗口式办公,通过一年来的运行,人防行政审批出现了令人可喜的局面,全年办件达274件,新程序的运转,更加规范了人防行政审批,人防法律法规得到更好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人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6次获“优秀服务窗口”称号,窗口工作人员7次被表彰“优秀服务标兵”。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市长公开电话投诉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内容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使行政执法科队站及其工作人员熟知职权,明确责任;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其内涵,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与人防执法活动的监督和评议,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经验总结,完善长效机制。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来源于公文素材库,欢迎阅读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第五篇: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报告
##县 交 通 局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报告
市交委:
201*年以来,我局深化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全局行政执法水平,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有力促进交通建设和行业管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依法清理整顿,规范执法行为
开展行政执法“五清理”、“四规范”。一是清理了执法主体。根据现行交通行政法律、法规,明确局机关和3个事业单位执法主体资格;二是清理执法依据;三是清理行政执法权限,明确了县公路局、县运管所的行政行政许可权,县交通局、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处罚权;四是清理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对已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执法资格予以取消;五是清理执法文书,统一使用市交委监制的法律文书;六是规范执法用语,执法人员全部使用交通系统统一规定的文明用语。到目前为止,行政处罚案件无相对管理人行政复议和诉讼案。
二、推行执法责任制,收效明显
近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我局执法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监管措施不断强化,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健全,为我局监管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 1
感到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二是坚持依法治运,运用法治的理念、法律程序实施监管工作;三是坚持规范市场秩序,为人民服务。
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改变了过去在思想上存在的重政策、轻法律;重人治、轻法治;重行政手段,轻法律手段的错误观念;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执法程序日趋规范,克服了过去执法行为中调查取证不仔细、处罚文书不规范、法律条款不恰当的现象。特别是推行行政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使行政执法人员普通增强了责任感和危机感;三是通过各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强化了内部制约机制,理顺了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的工作关系,机关内部做到了事权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形成了一定的工作合力;四是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减少了执法不公和执法不严问题的发生。到目前为止,无发现一例行政处罚错案。
二o 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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