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劳动局中心组学习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7月31日,市劳动保障局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祥华参加学习并就全市的贯彻实施和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力推进。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既是一项事关长远的任务,也是一件当务之急的工作,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专门人员,落实推进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目前,市劳动保障局已对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工作作出了统筹安排,近期将下发专门的工作方案,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实施。市里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法制监察、劳动工资、劳动仲裁、监察执法等相关条线负责同志为成员,其目的在于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二、深入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这对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要求。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抓紧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学习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以及举办研讨会、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全系统包括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协管员和12333咨询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开展学习,确保做到领导同志带头学习研究《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系统的工作人员普遍熟悉这部法律的主要规定,从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法制工作的同志精通这部法律的具体内容。为下一步执行、运用《劳动合同法》奠定坚实基础。当前将以《劳动合同法》文本和部里下发的宣传提纲为主要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劳动合同法》制定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尤其是新创设的规定,特别注意对照《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逐条研读,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行家里手,切实提高运用《劳动合同法》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和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涉及范围广,覆盖面广。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增进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和理解,对确保这部法律贯彻实施至关重要。争取得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工作纳入本地区“五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策划,及时部署,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地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制定颁发《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条款,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加强与国资管理部门、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学习好、落实好《劳动合同法》。抓好重点行业(建筑、运输、餐饮、服务等),重点单位(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改制单位以及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和重点人群(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的法律知识普及,让《劳动合同法》进企业、进社区、进班组,不断增强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全国开展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和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创造条件。
四、开展分类指导,做好实施准备。充分利用下半年的“过渡期”,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的进展程度和发展条件,指导和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预先防范,消除隐患。要注意抓一批有基础、有影响的单位进行试点,加强典型培育,注重经验积累。按照劳动合同充分覆盖专项方案的要求抓紧推进试点工作,发挥示范作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工作情况,主动加强与司法、国资、工商、建设、税务、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形成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社会共识和工作合力。
第二篇:劳动局中心组学习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
文章标题:劳动局中心组学习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7月31日,市劳
动保障局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祥华参加学习并就全市的贯彻实施和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力推进。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既是一项事关长远的任务,也是一件当务之急的工作,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专门人员,落实推进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目前,市劳动保障局已对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工作作出了统筹安排,近期将下发专门的工作方案,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实施。市里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法制监察、劳动工资、劳动仲裁、监察执法等相关条线负责同志为成员,其目的在于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二、深入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这对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要求。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抓紧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学习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以及举办研讨会、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全系统包括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协管员和12333咨询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开展学习,确保做到领导同志带头学习研究《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系统的工作人员普遍熟悉这部法律的主要规定,从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法制工作的同志精通这部法律的具体内容。为下一步执行、运用《劳动合同法》奠定坚实基础。当前将以《劳动合同法》文本和部里下发的宣传提纲为主要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劳动合同法》制定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尤其是新创设的规定,特别注意对照《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逐条研读,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行家里手,切实提高运用《劳动合同法》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和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涉及范围广,覆盖面广。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增进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和理解,对确保这部法律贯彻实施至关重要。争取得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工作纳入本地区“五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策划,及时部署,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地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制定颁发《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条款,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加强与国资管理部门、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学习好、落实好《劳动合同法》。抓好重点行业(建筑、运输、餐饮、服务等),重点单位(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改制单位以及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和重点人群(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的法律知识普及,让《劳动合同法》进企业、进社区、进班组,不断增强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全国开展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和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创造条件。
四、开展分类指导,做好实施准备。充分利用下半年的“过渡期”,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的进展程度和发展条件,指导和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预先防范,消除隐患。要注意抓一批有基础、有影响的单位进行试点,加强典型培育,注重经验积累。按照劳动合同充分覆盖专项方案的要求抓紧推进试点工作,发挥示范作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工作情况,主动加强与司法、国资、工商、建设、税务、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形成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社会共识和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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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
第三篇:劳动局中心组学习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
文章标题:劳动局中心组学习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的重中之重。
7月31日,市劳动保障局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祥华参加学习并就全市的贯彻实施和宣传提出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力推进。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既是一项事关长远的任务,也是一件当务之急的,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专门人员,落实推进机构,制定方案,提出目标,细化任务,确定措施和时间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目前,市劳动保障局已对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作出了统筹安排,近期将下发专门的方案,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实施。市里已成立专门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法制监察、劳动工资、劳动仲裁、监察执法等相关条线负责同志为成员,其目的在于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二、深入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这对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要求。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抓紧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学习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以及举办研讨会、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全系统包括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协管员和12333咨询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开展学习,确保做到领导同志带头学习研究《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系统的人员普遍熟悉这部法律的主要规定,从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法制的同志精通这部法律的具体内容。为下一步执行、运用《劳动合同法》奠定坚实基础。当前将以《劳动合同法》文本和部里下发的宣传提纲为主要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劳动合同法》制定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尤其是新创设的规定,特别注意对照《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逐条研读,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行家里手,切实提高运用《劳动合同法》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和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涉及范围广,覆盖面广。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进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和理解,对确保这部法律贯彻实施至关重要。争取得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纳入本地区“五五普法”年度计划,统筹策划,及时部署,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地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制定颁发《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条款,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加强与国资管理部门、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学习好、落实好《劳动合同法》。抓好重点行业(建筑、运输、餐饮、服务等),重点单位(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改制单位以及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和重点人群(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的法律知识普及,让《劳动合同法》进企业、进社区、进班组,不断增强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全国开展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和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创造条件。
四、开展分类指导,做好实施准备。充分利用下半年的“过渡期”,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的进展程度和发展条件,指导和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预先防范,消除隐患。要注意抓一批有基础、有影响的单位进行试点,加强典型培育,注重经验积累。按照劳动合同充分覆盖专项方案的要求抓紧推进试点,发挥示范作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主动加强与司法、国资、工商、建设、税务、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形成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社会共识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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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我局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地区实际,严于此法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将此法的具体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升队伍素质
随着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需求空前澎涨,相应务工队伍日益壮大,使得劳动监察职能重要性逐渐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臵,从而对劳动监察工作者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坚持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提高的原则,认真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劳动监察工作机制。首先提高监察员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大队定期每周五下午学习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劳动监察员即巩固了法律法规知识,又提高了业务水平,使得更好的开展工作。其次,我局定期举行业务考试,以此来加深〃〃〃〃〃〃〃〃〃〃
二、抓好宣传工作,规范劳动关系
1.增强企业的法制观念,维护我旗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今年上半年,我旗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各类劳务纠纷案
件层出不穷,为能从根本上规范我旗劳动力市场,把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将全旗范围内的建筑领域、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法人代表、劳资负责人组织起来,进行为期三天的企业法人劳资负责人劳动法规暨工资集体协商培训,主要以《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资集体协商》等法律法规为培训资料。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与时俱进,锐意创新,我局专门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师对参加的企业法人代表、劳资负责人进行了认真的讲座,参加培训用人单位64户,参加培训人员有112人。
2.加强宣传,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为使用
人单位和劳动者增长法律意识,我局在6月份组织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宣传。在锡尼镇商场、车站等人多集中地设立宣传咨询台对广大劳动者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劳动法律法规解答,认真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劳动举报投诉电话,使广大用工企业和劳动者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规范约束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三、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效果显著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据不完全统计,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0%以上,大型国有企业达到100%;二是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有所改变,新签劳动合同平均期限延长;三是劳动合同质量有所提高。与之前相比,部分单位新签劳动合同条款比较完备,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比较明确,并且适应形势需要及时补充合同内容;四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基金收入增长。截至目前我旗劳动监察大队专项检查核定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378人;五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工会推动配合各级劳动保障机构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查处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共检查完成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47户,涉及
劳动者3019人,劳动用工备案2919人,签订劳动合同3019人。其中,建筑领域40户,签订劳动合同1931人;国有企业1户,签订劳动合同12人;私营企业11户,签订劳动合同403人;个体工商户13户,签订劳动合同573人;行政事业单位82户,签订劳动合同100人。补签劳动合同1013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11万元,处理企业主欠薪逃匿等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46起,涉及劳动者2319人;六是农民工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各地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中,高度重视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我旗对使用农
民工集中的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等开展劳动合同签约、工资支付等情况的重点检查。并且成立专门农民工维权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部分用人单位和员工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较差,特别是建筑领域。用人单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工人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就等于把自己拴住了;因此,有部分用人单位愿签而工人不愿意签,有工人愿签而用人单位不与工人签的情况时有发生。
2.近几年在我旗招商引资、招投标建筑企业未在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私自开工、工程层层转包到无资质的自然人手中,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时,无法找到用工主体,未能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致使农民工工资无法得到保障,引发纠纷,特别是今年以来大多数是由包工头带领工人以工程款算不清为由讨要工资,工人又以集体承包的工程为由讨要工资,但不知具体讨要数额,从而围攻政府和劳动监察部门。加大了劳动监察的工作量及处理难度。
3.变相索要工程款、材料款及保质金等问题,煽动农民工上访的问题较为突出。施工单位和承包商虽然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但不按照承包合同履行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出现工程层层转包。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中具体不按相关政策、法
律规定约定民工工资支付事项。个别施工单位为拿到自己的工程款、工程建筑材料费等,打着讨要农民工工资的旗号,煽动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要建设项目工程款,给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和压力。
我局要进一步在全旗加大劳动合同法的普法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劳动者科学认识、准确理解这部法律。企业要加强社会责任建设,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推动者。要处理好时效与公平的关系,在公平的前提下大力提高效率。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第五篇: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福州罗源湾大酒店位于罗源县,地处县城新城区中心(九大中心),共有十层,每层建筑面积为720平方米,交通便捷,视野开阔,并集餐饮、住宿、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酒店,具有现代化风格之造型,舒适雅致之环境,堪称现今当地之经典作品。 福州罗源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员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在县劳动和就业保障局的直接指导下,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成本及员工管理难度,但是公司迎难而上。为切实有效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在组织机构、基本保障、监察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维护员工利益。让每个员工都能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家,使员工的发展和公司的发展融为一体。总的来看,在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作中,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落实,制度健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公司领导非常重视,为更好地促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公司专门召开办公会议。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及文件精神,讨论、完善了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与《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配套制度,修改完善了劳动协议书内容。力求在制度上保证相关劳动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是认真做好新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公司首先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了用工政策的培训,并专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宣讲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公司还要求各部门将劳动法核心内容在部门的会议上予以宣传贯彻。另外,公司积极利用企业公告栏宣传对《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使广大员工对有关劳动法规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精神,落实相关政策,将职工利益真正落到实处。 《劳动法》规定,必须更好地保护劳动合同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预示着劳动用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法律化时代的到来。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本公司的影响较大,因服务业的特殊性,人员流动性很大,使得社保的缴纳、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等工作在落实上非常繁琐,大大增加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用人难度和管理成本的支出。但为了使员工的合法权益有法律保障,公司积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每一位员工包括外聘人员均签订了合同,。公司现有员工95人,签订劳动合同95份,签订率百分之百。使员工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充分享受自己应有的权利。为了确保员工的利益真正得到落实,公司采取了8条措施:
一是对试用期及正式员工的最低工资发放标准确定为800元/月,保障了员工的基本生活。
二是为了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保证员工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正常的工作中来。公司对每一位员工每月安排带薪休假,且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休假。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同时明确规定,员工每月上班时间累计不得超过48个小时,确因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采取员工自愿的形式,并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足额发放加班费。
三是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福利。公司为所有正式员工购买“五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确保他们的人身权利,减少了工作上的后顾之忧。
四是真正做到人性化的管理,每年夏季,为全体职工发放防暑降温慰问品,传统节日均给每位员工发放礼品,使他们能够真正感受到公司关怀。
五是关心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为此,公司每月由行政部组织一些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来活跃员工的业余生活,增进员工之间的感情,煅练职员的体质。同时,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免费体检。
六是每年按季度为员工举办生日宴会;组织全体员工分批外出旅游,让他们在工作之余,放松身心,享受生活。
八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的素质。除在课堂中集中培训外,公司还利用网络开设了网络视频教育,给每个员工一个学习帐号,根据不同的岗位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免费培训,逐步提高员工的素质。同时,为了鼓励员工成长,提高业务素质,对于员工报考党校、电大或自学考试的,公司对其学习的费用给予部分报销。同时,为了帮助员工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公司开办了职工阅览室,并购置了各种专业书籍和报纸杂志,方便员工的学习。
四、认真做好《劳动合同法》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党委和工会负责对公司的各项劳动保障执行情况进行跟进和监督,认真核查人力资源部的劳动聘用程序规范化工作,做好劳动合同建档立制工作,对人员劳动合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在审查中,对有违反《劳动法》有关条款的,坚决予以纠正。对于职工提出的劳动争议,认真予以解决。积极稳妥地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员工保险意识弱,不愿意参加保险。罗源湾大酒店座落于罗源县城,员工80%系初中及以下文化,由于文化素质的制约,对于每月从其工资中扣取相
应的自缴部分保险费,员工反应强烈,甚至直接找公司要求想方设法不参加社保。
二是工伤保险当月投保不能当月享受,使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处于不确定性。现工伤保险为员工进厂工作之日即缴纳工伤保险金,但社保部门则收到保险费用一个月后才能定应该员工参加了工伤保险。而在这一个月内,企业已经为其购买了工伤险,但实际出现时社保部门却不能为其办理,明显有违公平原则。建议社保部门简化办事流程,真正社保与商业保险一样,自合同签字(保险金缴纳)时生效。
三是员工违约成本代价太低。现行的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的条件是告知义务,即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无论用人单位同意与否,其离职均不需承担任何违约金。过低的劳动者违约成本一定程度上助长(转载需注明来源:www.bsmz.net)了当前员工频繁跳槽的风气,建议立法机关对于员工企业之间寻找一个违约成本的平衡点。总之,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公司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法律的全面落实仍然任重而道远,前进的道路上仍然困难重重。我们坚信,在省、市、县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公司党委及工会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 福州罗源湾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劳动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工作将不断改进,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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