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管理工作是一种按照客观规律要求,遵循一定规范,讲究科学方法,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司法公正的管理活动。这些活动的实现要通过人的具体行动去实施。因此,人民法院管理工作必须把握住人这个根本因素,充分发掘、调动、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只有这样,领导者才能更新观念、正确决策,被领导者才能秉公执法、乐于奉献,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创出丰盈绩效。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要在坚持以人为本上下功夫,做文章;就要按照法律程序,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律事实,公断明判是非,实现“案结事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那么如何将以人为本落实在的各项法院管理工作中去,以此彰显公平正义,实现审判价值追求,落实司法为民的真谛,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笔者结合基层人民法院管理工作就这一问题,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服务大局,提升法院管理工作水平,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基层人民法院管理工作的一切活动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通,因此在行使审判职能过程中能否真正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服务民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日常管理工作考评中发现,一些经常性的问题还是不断出现,如个别干警素质不高,服务大局能力不强,司法为民认识不高,无不影响着司法公信力。因此连续三年我们狠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强化以人为本理念的牢固树立。最高人民法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我们只能用它为人民谋利益。时刻把群众冷暖记挂心头,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人民法官要始终把‘人民’二字牢记心头,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因为如此,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法院工作的一种指导思想、一种根本宗旨,作为人民法官的一种政治意识、一种现代理念,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事事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审判法院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亲民观念,心中装着人民,感情贴近人民,设身处地感受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怨,做到思想上为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审判过程中去,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二是加强法院管理。建立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内容,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庭到人,并以法院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标准,年终根据每位干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有效地调动了干警的管理工作能动性,形成了浓郁的干事创业氛围。
领导干部提高领导艺术是“以人为本”的前提
对人的管理是一种权力,同时又是一门科学和艺术,这种艺术文明、公正、智慧则局面稳定、事半功倍,否则,就会局面动荡、劳而无获。对人管理的目的是调动人的积极,中心是处理好上下级和左邻左舍关系,使下级努力工作,同级乐于配合,上级大力帮助,上下左右齐心协力拧成一股力量,共同做好法院管理工作。因此,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的领导艺术在以人为本的管理中就显得非常必要。
首先,领导干部要进入角色,摆正位置,了解自我,塑造形象。毛泽东曾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我国加强法制建设,以法治国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要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和束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改进审判作风,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培养和锤炼自身的品格,提高领导水平。
其次,领导干部要关心和体察干警疾苦,通过关心、爱护、了解、尊重,取得与干警的沟通,建立起友好和谐的关系,从中了解到每个人的特长、兴趣和能力,使每个人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坚持为干警办好事,办实事,努力改善干警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干警的福利水平,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和干警打成一片,与干警同苦同乐,缩短与下级之间的距离,树立领导在干警中的威望。
第三,领导干部应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为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莲山课件首先做到,才能产生影响作用,产生威望。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以事业为重,时刻关心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任务,关心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以身为则,身先士卒,竭力带领和影响干警奔向工作目标。要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勤于敬业、乐于奉献。坚持为政清廉,秉公执法,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第四,领导干部要善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对矛盾要客观地调查、分析,分清责任,奖罚分明,积极摆事实,讲道理,清除矛盾,增强内部凝集力,减少内耗。一个单位的内部不团结,争权夺利,拉帮结派,是阻碍任务完成的最大祸根,必须及时进行调协。
二、在法院管理工作中发挥调动干警的能动性因素是“以人为本”的基础
以人为本就是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依靠人的力量,以为人最根本的依托,最大潜力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工作发挥出较大的效能,从而重新塑造新的审判管理新机制。
法院内部90%以上的人是一般干警,他们分散在单位各个审判岗位和行政岗位,从事着各种职能工作,做好这些人的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力,完成责任目标,创建双文明活动等无疑起着决定性作用。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管理工作,要用正确的思想引导人
要坚持宗旨教育,教育干警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审判作风,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积极地做好本职工作。要坚持公正司法,秉公办案教育,把公正与效率这个审判工作的世纪主题贯穿在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办明案、办快案、办铁案,杜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和超审限案,充分运用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力,除恶扬善,匡扶正义。教育干警在单位做一个好干警,在家做一个好公民,自觉用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本单位的荣誉;要坚持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激发干警的爱岗敬业情怀;要坚持艰苦朴素教育,提高干警廉洁自洁的自觉性。通过这些教育,最大限度地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
六、在法院管理工作中彰显公平正义,实现审判价值追求,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公平正义也是审判的价值追求。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意识,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坚决消除司法不公现象,以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一要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增强纠纷解决的公正性。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制定各类案件办案规则,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体系、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审判质量监督法院管理工作。二要提高办案透明度。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是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我们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加强了诉讼过程中的释明、引导工作,使当事人知晓其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流程。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努力做到明法释理,让当事人打一个明白的官司。三要强化监督。在法院内部我们着重推出“三卡”制度,即立案告知卡、公开承诺卡和审判全程反馈卡制度。通过实施“三卡”制度,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使法官就立案、审判、执行期间公开公正办案、廉洁高效执法向当事人公开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做到自觉自愿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做到裁判公正廉洁,执行迅速规范,监督同步到位,反应及时准确,诉讼方便快捷。
综上所述,法院管理工作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内部管理,激发干警的责任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的重要途径。法院管理工作主动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这些新要求、新期待,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彰显公平正义,实现审判价值追求,落实司法为民的真谛,就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
第二篇:201*年如何做好基层法院管理工作汇报范文法院管理工作是一种按照客观规律要求,遵循一定规范,讲究科学方法,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司法公正的管理活动。这些活动的实现要通过人的具体行动去实施。因此,人民法院管理工作必须把握住人这个根本因素,充分发掘、调动、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只有这样,领导者才能更新观念、正确决策,被领导者才能秉公执法、乐于奉献,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创出丰盈绩效。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要在坚持以人为本上下功夫,做文章;就要按照法律程序,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律事实,公断明判是非,实现“案结事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那么如何将以人为本落实在的各项法院管理工作中去,以此彰显公平正义,实现审判价值追求,落实司法为民的真谛,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笔者结合基层人民法院管理工作就这一问题,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服务大局,提升法院管理工作水平,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基层人民法院管理工作的一切活动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通,因此在行使审判职能过程中能否真正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服务民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日常管理工作考评中发现,一些经常性的问题还是不断出现,如个别干警素质不高,服务大局能力不强,司法为民认识不高,无不影响着司法公信力。因此连续三年我们狠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强化以人为本理念的牢固树立。最高人民法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我们只能用它为人民谋利益。时刻把群众冷暖记挂心头,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人民法官要始终把‘人民’二字牢记心头,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因为如此,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法院工作的一种指导思想、一种根本宗旨,作为人民法官的一种政治意识、一种现代理念,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事事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审判法院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亲民观念,心中装着人民,感情贴近人民,设身处地感受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怨,做到思想上为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审判过程中去,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二是加强法院管理。建立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内容,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庭到人,并以法院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标准,年终根据每位干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有效地调动了干警的管理工作能动性,形成了浓郁的干事创业氛围。
领导干部提高领导艺术是“以人为本”的前提
对人的管理是一种权力,同时又是一门科学和艺术,这种艺术文明、公正、智慧则局面稳定、事半功倍,否则,就会局面动荡、劳而无获。对人管理的目的是调动人的积极,中心是处理好上下级和左邻左舍关系,使下级努力工作,同级乐于配合,上级大力帮助,上下左右齐心协力拧成一股力量,共同做好法院管理工作。因此,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的领导艺术在以人为本的管理中就显得非常必要。
首先,领导干部要进入角色,摆正位置,了解自我,塑造形象。毛泽东曾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我国加强法制建设,以法治国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要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和束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改进审判作风,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培养和锤炼自身的品格,提高领导水平。
其次,领导干部要关心和体察干警疾苦,通过关心、爱护、了解、尊重,取得与干警的沟通,建立起友好和谐的关系,从中了解到每个人的特长、兴趣和能力,使每个人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坚持为干警办好事,办实事,努力改善干警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干警的福利水平,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和干警打成一片,与干警同苦同乐,缩短与下级之间的距离,树立领导在干警中的威望。
第三,领导干部应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为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
首先做到,才能产生影响作用,产生威望。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以事业为重,时刻关心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任务,关心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以身为则,身先士卒,竭力带领和影响干警奔向工作目标。要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勤于敬业、乐于奉献。坚持为政清廉,秉公执法,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第四,领导干部要
善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对矛盾要客观地调查、分析,分清责任,奖罚分明,积极摆事实,讲道理,清除矛盾,增强内部凝集力,减少内耗。一个单位的内部不团结,争权夺利,拉帮结派,是阻碍任务完成的最大祸根,必须及时进行调协。
二、在法院管理工作中发挥调动干警的能动性因素是“以人为本”的基础
以人为本就是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依靠人的力量,以为人最根本的依托,最大潜力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工作发挥出较大的效能,从而重新塑造新的审判管理新机制。
法院内部90%以上的人是一般干警,他们分散在单位各个审判岗位和行政岗位,从事着各种职能工作,做好这些人的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力,完成责任目标,创建双文明活动等无疑起着决定性作用。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管理工作,要用正确的思想引导人
要坚持宗旨教育,教育干警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审判作风,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积极地做好本职工作。要坚持公正司法,秉公办案教育,把公正与效率这个审判工作的世纪主题贯穿在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办明案、办快案、办铁案,杜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和超审限案,充分运用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力,除恶扬善,匡扶正义。教育干警在单位做一个好干警,在家做一个好公民,自觉用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本单位的荣誉;要坚持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激发干警的爱岗敬业情怀;要坚持艰苦朴素教育,提高干警廉洁自洁的自觉性。通过这些教育,最大限度地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
(二)要知人善任,任人唯贤
要善于识人用人,善于授权下级,让下级独立负责地完成任务,创造一个宽松的法院管理工作环境。要任人唯贤,就是要在选拔干部中要增加透明度,实行民主化、公开化,采用民主选举、公民推荐、民主评议、民主考核,引入竞争机制,选出的干警要满意率高,能服众,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全体干警的管理工作积极性。
(三)是要发挥团队作用,倡导整体协作精神
根据职责的需要和岗位人员素质、智力的配置,越来越多的工作不再是仅仅依靠一两个优秀的个体人才就能完成的,而必须由团队作用来实现。要充分发挥每个干警的才能,使他们能够积极配合,协同工作,取长补短,为一个共同目标而共同努力,提高审判人员的凝聚力。
三、在法院管理工作中提高干警的专业素质是适用“以人为本”的延伸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大量案件涌入审判机关,对审判机关的依法审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进行专业培养和进行岗位练兵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最佳办法。
要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干警的专业技能。审判机关人员的培训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到法学院学习,也可以委托大专院校培训,还可以通过函授教育培训。要积极开始岗位练兵活动,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法院的审判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其他行政人员每人都有自己的专业岗位,要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活动,使他们互帮互学,提高专业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在法院管理工作中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我们要将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定为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把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贯穿于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把是否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评判和检验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要标准。”我院坚持以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强化诉前调解、健全调解网络组织和创新宜君特色的调解机制为抓手,着力打造独具宜君特色的调解机制。院刑事审判庭坚持惩罚教育相结合,多方做工作,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100%。立案庭不断转变干警思想认识,更新调解观念,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都坚持诉前调解,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民(商)事审判充分发挥调解网络组织能动作用,一些纠纷大、积怨久、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在调解网络组织的参与下,顺利调解结案,切实做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法院审判的司法调解相统一,形成了相互联动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拓宽了各类纠纷的调解渠道。
五、在法院管理工作中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案件执行,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焦点问题,更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维护民权,必须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强有力的执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坚持分类破解“执行难”。注意区别不同案情,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有完全履行能力的案件,要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坚决执行到位;对只有部分有履行能力的案件,要及时依法部分执行到位,并将余额订出还款计划,限期履行;对暂时无力履行的案件,要做好当事人双方的工作,促其达成限期履行协议,采取担保措施,确保按期履行;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穷尽执行措施后,做好法律解释工作,依法作出法律处理,不得长期拖案不结。做到案情清、决心大、方法对,提高执行效率。二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坚持对执行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决策、重点案件,多向党委、人大汇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三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破解“执行难”。我们不仅加强执行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还注重建设一支既会运用司法裁判权,又会运用行政命令权;既要通晓程序法,又要了解实体法;既要熟知债权,又要深知物权;既要会做司法工作,又要会做社会工作的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公正清廉、训练有素的执行队伍,做到强根固本。
六、在法院管理工作中彰显公平正义,实现审判价值追求,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公平正义也是审判的价值追求。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意识,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坚决消除司法不公现象,以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一要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增强纠纷解决的公正性。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制定各类案件办案规则,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体系、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审判质量监督法院管理工作。二要提高办案透明度。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是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我们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加强了诉讼过程中的释明、引导工作,使当事人知晓其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流程。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努力做到明法释理,让当事人打一个明白的官司。三要强化监督。在法院内部我们着重推出“三卡”制度,即立案告知卡、公开承诺卡和审判全程反馈卡制度。通过实施“三卡”制度,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使法官就立案、审判、执行期间公开公正办案、廉洁高效执法向当事人公开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做到自觉自愿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做到裁判公正廉洁,执行迅速规范,监督同步到位,反应及时准确,诉讼方便快捷。
综上所述,法院管理工作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内部管理,激发干警的责任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的重要途径。法院管理工作主动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这些新要求、新期待,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彰显公平正义,实现审判价值追求,落实司法为民的真谛,就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
第三篇:201*年如何做好基层法院管理工作汇报范文法院管理工作是一种按照客观规律要求,遵循一定规范,讲究科学方法,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司法公正的管理活动。这些活动的实现要通过人的具体行动去实施。因此,人民法院管理工作必须把握住人这个根本因素,充分发掘、调动、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只有这样,领导者才能更新观念、正确决策,被领导者才能秉公执法、乐于奉献,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创出丰盈绩效。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要在坚持以人为本上下功夫,做文章;就要按照法律程序,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律事实,公断明判是非,实现“案结事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那么如何将以人为本落实在的各项法院管理工作中去,以此彰显公平正义,实现审判价值追求,落实司法为民的真谛,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笔者结合基层人民法院管理工作就这一问题,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服务大局,提升法院管理工作水平,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基层人民法院管理工作的一切活动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通,因此在行使审判职能过程中能否真正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服务民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日常管理工作考评中发现,一些经常性的问题还是不断出现,如个别干警素质不高,服务大局能力不强,司法为民认识不高,无不影响着司法公信力。因此连续三年我们狠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强化以人为本理念的牢固树立。最高人民法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我们只能用它为人民谋利益。时刻把群众冷暖记挂心头,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人民法官要始终把‘人民’二字牢记心头,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因为如此,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法院工作的一种指导思想、一种根本宗旨,作为人民法官的一种政治意识、一种现代理念,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事事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审判法院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亲民观念,心中装着人民,感情贴近人民,设身处地感受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怨,做到思想上为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审判过程中去,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二是加强法院管理。建立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内容,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庭到人,并以法院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标准,年终根据每位干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有效地调动了干警的管理工作能动性,形成了浓郁的干事创业氛围。
领导干部提高领导艺术是“以人为本”的前提
对人的管理是一种权力,同时又是一门科学和艺术,这种艺术文明、公正、智慧则局面稳定、事半功倍,否则,就会局面动荡、劳而无获。对人管理的目的是调动人的积极,中心是处理好上下级和左邻左舍关系,使下级努力工作,同级乐于配合,上级大力帮助,上下左右齐心协力拧成一股力量,共同做好法院管理工作。因此,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的领导艺术在以人为本的管理中就显得非常必要。
首先,领导干部要进入角色,摆正位置,了解自我,塑造形象。毛泽东曾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我国加强法制建设,以法治国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要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和束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改进审判作风,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培养和锤炼自身的品格,提高领导水平。
其次,领导干部要关心和体察干警疾苦,通过关心、爱护、了解、尊重,取得与干警的沟通,建立起友好和谐的关系,从中了解到每个人的特长、兴趣和能力,使每个人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坚持为干警办好事,办实事,努力改善干警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干警的福利水平,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和干警打成一片,与干警同苦同乐,缩短与下级之间的距离,树立领导在干警中的威望。
第三,领导干部应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为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
第四篇:基层法院督察工作汇报基层法院督察工作汇报
监察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树立法院形象,维护群众权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监察机制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然而当前,在现行的司法监督体制下,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督管理力度不强、协调机制不完善等诸种因素影响,基层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如何改变这一现状,笔者认为,应建立健全多方协调机制,从而有效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笔者拟从现状、原因和构想三方面谈点粗浅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基层法院(请您支持:www.bsmz.net)监察部门办案机制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目前,大多基层法院监察室只有2人甚而1人,有不少还和政工部门合署办公,加之有的无审判实践经验,在查处违法审判工作中力不从心,工作开展困难很大。其次,由同级监察部门查处,被查处人满不在乎,设置关系网,阻力很大,顾虑和压力迫使办案人员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再者,办案人员私心杂念,怕得罪人,院领导怕出问题,怕影响单位政绩和荣誉,使得监察的工作力度不够,查处执行不严,查出来的问题在处理上往往避重就轻等。在此不赘述,笔者侧重谈谈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与上级法院及当地纪委监察机关的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一)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从目前实践来看,基层法院的信访室、监察室、办公室等是日常接触当事人举报较多的部门。在实践中,这三个部门往往分别由不同的院领导分管,致使在处理当事人举报等问题上存在脱节情况,这就容易导致举报线索中断、举报问题查处不及时、包庇被举报人等情况发生。
其二,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监督职能划分不清。可以说基层法院各部门都有一定的监督职能,有的发挥审判工作自身的监督制约功能,有的则是用行政手段监督审判活动,如立案、审监部门对审判、执行流程的监控,政工部门对人的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对审判对执行对人和事的监督等,因部门与部门相互缺乏协调配合,监督职能混淆导致监督功能弱化。
其三,基层法院监察部门机构设置不科学。编制中基层法院政工部门、执行局是正科机构,法庭是副科机构,监察室与其他内设部门是股级机构,行政级别上监察室就低了一档,增加了在沟通协调工作中的难度。
(二)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在举报等监督上,老百姓通常朴素地认为往上级法院举报肯定比向基层法院举报好,所以,上级法院往往掌握着基层法院较多的举报线索。可现有的四级法院共同处理机制并不畅通,彼此间沟通配合存有较大问题,一封举报信级级批转时长几个月可以说是正常的,致使当事人举报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极大影响法院的形象。虽说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受院长和上级法院双重领导,但实践
中基层法院更多的仅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还对本院人员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竭力掩盖,不予上报。更谈不上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请求指导监察业务。上级法院直接参与基层法院查办案件的亦少之甚少。经统计笔者所在法院近三年的信访举报情况,上级法院批转信访8件,都仅要求上报查处情况,有的连核查情况都不需上报,仅仅只“阅处”两字的批办意见。
(三)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地方纪委监察机关通常的做法也是将涉及反映法院审理、执行案件有关问题的信访件转交法院处理,但双方之间并没有建立一套协调配合的机制。纪委监察机关认为把举报材料移交法院就算完成转了工作,并不关心问题的处理结果,他们也许认为,法院的问题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法律法规,业务性强,一方面有上级法院领导并把关,另一方面法院自身就是司法的部门,自行查处,应该不成问题;而法院对此重视并不够,仅简单撰写汇报材料应付交差了事。
二、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完善之构想
(一)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部各部门协调处理机制
监察室和其他庭室虽均属于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但监察室作为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其站立的高度和其他部门却是不一样的,它放眼的是整个法院的工作。因此,在机构设置上,监察室的级别应略高于其他部门。应配齐配强监察人员,监察室主任应进法院班子,并可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日常工作中,监察室应多加强与法院内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使所有举报线索归口监察部门处理。要协助、会同法院党组和政工部门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与审判监督部门配合,认真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要与执行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和加强执行款物管理;要与刑事审判部门配合,进一步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要与民商事审判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等。各业务部门的领导或廉政监察员要与监察部门经常保持沟通,在工作中发现的疑点和违纪违法线索,应及时向监察部门通报,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应废除廉政“一票否决制”,解除法院领导查处案件的后顾之忧。
(二)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上级法院协调处理机制
建立上下级法院监察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渠道,避免责任追究案源的流失。一是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在老百姓心中,级别高的就能管住级别低的,上级法院往往受理许多涉基层的举报案件。因此,基层法院应及时与其沟通,了解举报情况,研究问题解决方案。二是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在监督落实各项措施及制度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部门,建立起信息通报、备案制度。三是要增强办案合力。法院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业务性强,监察室在查个过程中,应多请示,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人员参与办案,团结协作,形成办案合
力。上级法院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重要案件上级法院要派人参加或督促下级法院调查。这样,便于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有利于提高监察效果。
(三)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协调处理机制
在法院还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体制下,法院监察部门仍归属于地方监察机关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法院指导和监督,避免内部监控不利、惩治不严、处理不及时、处分落实脱节等问题。法院监察部门应当经常地向当地纪委监察机关、纪工委积极反映情况,请示汇报工作。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时,可请求与地方监察机关的同志组成联合调查组,协同办案。对于“一信多投、一访多走”的老大难问题,应当主动加强与各受理部门之间的联系,定期召开协调会,互通情况,共同研究,相互协作,避免多头受理和办理,从而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同时,法院应认真对待纪委监察机关转交的举报案件的办理,核查情况应及时反馈。
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是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完善好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与上级法院、与同级纪委监察机关的协调处理机制,建立起上下协调、左右协调、内外协调的矩阵式工作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
第五篇:基层法院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创新工作思路 突出三本理念不断提升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水平
各位领导:
首先,我谨代表全体干警热烈欢迎高检院巡视组在省市检察院领导的陪同下莅临**院视察和指导工作。借此机会,我将近几年来**院的规范化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县是一个地处湘中的丘陵山区小县,县域面积934平方公里,人口40万,年财政收入刚过亿元。我院坐落于
县城人民西路13号,占地面积12467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内设12个股室,现有检察专项编制44个,实有在职干警41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其他党组成员3人,检察员24人,书记员10人,司法警察2人,其他人员5人;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38人,本科以上学历者占总人数的95。201*年以来,我院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关于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高处着眼,实处入手,团结奋进,务实创新,逐步提升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水平,各项工作保持了持续上升的好势头。曾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湖南省先进检察院”和市县先进单位。
一、突出以“质”为本,严格依法办案,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
1、加大办案力度,充分履行职能。刑检部门充分发挥创建“平安**”的主力军作用,“稳、准、狠”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三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400余件600余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00余件近700人。自侦部门努力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瞄准重点,猛拳出击,共立案查处贪贿、挪用犯罪案件25件32人,其中大要案占50以上,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逾700万元;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起,查办了全市首例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诉讼监督直面难点,创新举措,积极构筑监督工作新格局。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件;依法决定不捕27人,不诉35人,追捕5人,追诉6人,依法提请刑事抗诉4起,提请民事抗诉7起,切实维护了公平正义。刑罚执行监督则进一步完善换押制度,推行羁押期限告知预警制度,积极开展“双保障、双加强”活动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留所服刑等执法活动的专项检查,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成为全市检察系统首个获此殊荣的单位。技术检察部门与反贪部门合署办公,围绕办案展开服务,积极提供技术鉴定,共办理技术案件157件,从技术角度确保了办案质量。
2、规范办案流程,确保办案质量。三年来,我们始终将办案质量作为维护公平正义、增强办案效果的前提和基础,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业务规范、办案流程和执法标准。明确规定:自侦案件以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为标准,提起公诉率和有罪判决率要达90以上,杜绝为完成目标勉强立案或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刑事案件在“每案必提”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无罪辩解,认真履行权利告知义务,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批捕、起诉准确率要达到100。同时又以完善执法责任为核心,建立新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和保障机制。增设执法质量考评办公室,选派3名业务素质高的资深干警担任全院的专职考评员,定期对全院办结的案件进行复查,从而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得当、手续完备的“铁案”。在湖南省检察系统组织的执法质量考评中,我院连续三年都进入了全省优秀行列。
3、拓展工作领域,增强办案效果。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我们强调克服单一办案思想,注重打击与预防、教育与挽救相结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结合办案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针对发案单位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认真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其落实防范措施。如今年查办县自来水公司出纳罗艳萍挪用公款犯罪后,我们与县建设系统联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身边案例集中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真正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线、教育一片、服务一方”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刑检部门认真分析新时期刑事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中广泛了解、收集、发布各种信息资源的有利优势,积极参与重点治理,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提出检察建议、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法律服务进社区等形式,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事犯罪发生。控申部门重视发挥其联系群众的“窗口”作用,积极开展文明接待活动,进一步完善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专顶整治行动,努力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控申接待室连续三次被省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二、突出以“能”为本,扎实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干警执法能力
要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就必须有一支一流的检察队伍。三年来,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结合主题教育、“保先”教育和“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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