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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2 09:06:00 | 移动端:关于加强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第一篇:关于加强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是党的十七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和要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就要求我们检察机关推进规范化建设,尤其要全面推进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

一、推进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必须始终贯彻重在建设思想,既要在组织策划上下功夫,更要在工作重心和落脚点摆在建设上,杜绝出现“形式规范化,实践的空洞化”。要让干警通过规范化建设在政治觉悟上得到提高,业务能力得到锻炼,工作潜力得到激发。这就说以推进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为重点。

第一、能极大地维护干警工作积极性。在目标管理科学化上下功夫,通过开展规范化活动,建立任务分解、工作量化、考核科学的目标管理机制,奖勤罚懒,这样就能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第二、能极大地提高干警素质。在规范化活动中,必须要始终把规范建设与岗位练兵结合起来,要在实实在在的检察业务活动中开展规范化建设,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开展规范化建设,才能抓出成效,才能提高广大干警素质,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能更好地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规范化建设离不开规章制度的构建,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和形势发展需要,必然会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又通过实践加以修改,使之逐步完善,逐步走向规范化,这样贯彻落实起来有操作性,干警也能接受得了,必能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推进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应采取的几项措施

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强调:“面对新形势,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最重要的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做为检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同时还强调:“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为丰富,既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更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基层检察机关在检察工作中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以此为统领,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实现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应该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基层检察机关的规范建设。

第一、在抓学习上下功夫,夯实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思想基础。

没有知识,是什么事情也干不成的。知识是力量的源泉,学习是立身之本、敬业之源、强检之路。因此,要从进一步学习xx大精神以及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自身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引领检察工作思路,实行动态管理,使每个干警养成良好学习风气,让学习的力量转化为巨大的工作动力,以此带动多项工作的开展,努力构建“学习型”检察院。

第二、在抓办案质量上下功夫,筑牢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的根基。

一是依法行使好检察权。办案是履行职责的必由之路,而加大办案力度则是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大办案力度是基层检察院业务建设的重中之重。

二是狠抓办案质量,规范和细化检察业务工作程序。明确业务科室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职责和权力,强化业务流程规范化。日常工作要正规化管理,把握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和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

三是增强办案效果。健全协调、协作体系,减少和防止业务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和重复劳动等现象的发生。牢固树立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的观念,真正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构建“业务精良型”检察院。

第三、在抓队伍素质上狠下功夫,为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提供人才保证。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观念,实施人才强检的人才战略,“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检察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样必须大力培养多方面的人才,要树立“爱才、惜才、育才、用才”的科学的人才观,在人才选拔、管理、培养和使用上,舍得下功夫,花气力,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创新育才机制,做到不拘一格选人才,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综合素质高,特别能战斗、拉得出、打得赢的检察队伍,努力构建“人才型”的基层检察院。

第四、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为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在法律监督实践中,要在注重检察队伍自身发展和素质提高的基础上,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把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做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这一服务宗旨必须从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出发,抓好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好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正视和解决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相应的良策和措施,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的良性互动和循环,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大局,实现“调研型”的基层检察院的宏伟目标。

第五、在从严治检从优待检上下功夫,为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无论做什么事情、干什么事业,物质条件是必不可少的,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从严治检提高干警的素质的同时,还要不断提高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的物质保障水平。这就要求基层院必须从自身做起,狠抓基础性建设,实现科技强检。除了为检察干警营造良好的办公条件和学习环境外,生活环境也要创造有利条件加以改善。例如,发放一份津贴、分配一套住房,进行一次体检、建一起健身房等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关怀和体贴,在院内形成和谐的气氛,物质上的支持,精神上的鼓励,因才而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使每个干警都能发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构建“优化型”基层检察院,以此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的进程。确保我们的检察事业深入健康发展。

第二篇:关于加强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是党的十七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和要求,关于加强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就要求我们检察机关推进规范化建设,尤其要全面推进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

一、推进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必须始终贯彻重在建设思想,既要在组织策划上下功夫,更要在工作重心和落脚点摆在建设上,杜绝出现“形式规范化,实践的空洞化”。要让干警通过规范化建设在政治觉悟上得到提高,业务能力得到锻炼,工作潜力得到激发。这就说以推进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为重点。

第一、能极大地维护干警工作积极性。在目标管理科学化上下功夫,通过开展规范化活动,建立任务分解、工作量化、考核科学的目标管理机制,奖勤罚懒,这样就能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第二、能极大地提高干警素质。在规范化活动中,必须要始终把规范建设与岗位练兵结合起来,要在实实在在的检察业务活动中开展规范化建设,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开展规范化建设,才能抓出成效,才能提高广大干警素质,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能更好地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规范化建设离不开规章制度的构建,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和形势发展需要,必然会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又通过实践加以修改,使之逐步完善,逐步走向规范化,这样贯彻落实起来有操作性,干警也能接受得了,必能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推进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应采取的几项措施

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强调:“面对新形势,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最重要的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做为检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同时还强调:“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为丰富,既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更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基层检察机关在检察工作中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以此为统领,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实现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应该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基层检察机关的规范建设,工作汇报《关于加强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

第一、在抓学习上下功夫,夯实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思想基础。

没有知识,是什么事情也干不成的。知识是力量的源泉,学习是立身之本、敬业之源、强检之路。因此,要从进一步学习十七大精神以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自身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引领检察工作思路,实行动态管理,使每个干警养成良好学习风气,让学习的力量转化为巨大的工作动力,以此带动多项工作的开展,努力构建“学习型”检察院。

第二、在抓办案质量上下功夫,筑牢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的根基。

一是依法行使好检察权。办案是履行职责的必由之路,而加大办案力度则是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大办案力度是基层检察院业务建设的重中之重。

二是狠抓办案质量,规范和细化检察业务工作程序。明确业务科室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职责和权力,强化业务流程规范化。日常工作要正规化管理,把握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和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

三是增强办案效果。健全协调、协作体系,减少和防止业务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和重复劳动等现象的发生。牢固树立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的观念,真正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构建“业务精良型”检察院。

第三、在抓队伍素质上狠下功夫,为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提供人才保证。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观念,实施人才强检的人才战略,“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检察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样必须大力培养多方面的人才,要树立“爱才、惜才、育才、用才”的科学的人才观,在人才选拔、管理、培养和使用上,舍得下功夫,花气力,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创新育才机制,做到不拘一格选人才,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综合素质高,特别能战斗、拉得出、打得赢的检察队伍,努力构建“人才型”的基层检察院。

第四、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为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在法律监督实践中,要在注重检察队伍自身发展和素质提高的基础上,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把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做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这一服务宗旨必须从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出发,抓好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好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正视和解决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相应的良策和措施,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的良性互动和循环,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大局,实现“调研型”的基层检察院的宏伟目标。

第五、在从严治检从优待检上下功夫,为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无论做什么事情、干什么事业,物质条件是必不可少的,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从严治检提高干警的素质的同时,还要不断提高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的物质保障水平。这就要求基层院必须从自身做起,狠抓基础性建设,实现科技强检。除了为检察干警营造良好的办公条件和学习环境外,生活环境也要创造有利条件加以改善。例如,发放一份津贴、分配一套住房,进行一次体检、建一起健身房等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关怀和体贴,在院内形成和谐的气氛,物质上的支持,精神上的鼓励,因才而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使每个干警都能发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构建“优化型”基层检察院,以此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的进程。确保我们的检察事业深入健康发展。

第三篇: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探析

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下人们普遍追求的社会理想、价值和目标,能否保障在全社会事项公平和正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离异的保障和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长远发展及和谐稳定。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既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关,又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还肩负着依法对诉讼活动和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执法、公正司法

的重任,因此,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对于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必须坚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更要围绕当地社会发展的要求,深刻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自觉性

1、检察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是新时期实现检察工作主题的要求。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主题,是检察工作总体思路的核心内容,检察机关要更好地肩负起法律监督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一主题的内容。当前,基层院的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监督的力度、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执法监督工作不够规范,依法办案还没有形成自觉行动,导致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被忽视,得不到监督或得不到及时的监督。规范执法不仅是检察机关自身公正执法的保证,也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途经,因此,实践新时期下的检察工作主题,我们必须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自觉性,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2、检察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是实现我市三保一促目标的客观需要。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加剧,我国面临着日益严峻复杂的治安、稳定形势,经济、社会面临严重的挑战。如何实现我市保平安、保稳定、保先进、促和谐的三保一促工作目标,确保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治安良好,客观上需要检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法律监督。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化,要求检察机关加强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正确处理监督力度与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问题,如在刑事诉讼监督过程中,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恐怖犯罪、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要求主诉检察官正确把握犯罪嫌疑人自首和立功等影响量刑情节,严格把握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标准,严防出现对职务犯罪分子重罪轻罚的情况。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开展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项活动

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任务就是通过创新检察工作机制,提高自身执法监督能力,确保我市三保一促目标顺利实现。基层院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在于执法监督行为的规范化,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建设,涉及到队伍、制度、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必须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步骤:

1、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深入查找,认真整改,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这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前提,也是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基层院执法规范化专项整改活动要落实到各个部门,要求每个检察职责部门和每位检察干警都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或者薄弱环节,包括从曾经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问题中查找,从错案、办案安全事故中查找,从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和机关效能年活动中查找;从自我批评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中查找,切实把本部(在好范 文 网搜索更多的文章WWwww.bsmz.net)门、本人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找准,并认真加于整改。如在公诉工作中,要求深入查找监督意识不强,忽视监督纠正刑事诉讼中的违法行为;不严格执行办案程序,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及时送达文书、不注意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委托的律师的辩解、被害人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意见的行为;证据意识不强,把握起诉与不起诉法定条件不严格的行为。各部门及每位检察干警都要围绕整改中的重点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自身执法工作和履行监督职责两方面对照检查,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落实工作责任。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要着眼于规范,着眼于建设,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使每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首先,基层院各检察职责部门对本部门检察业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虽有制度但没有落实的,要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落实措施。其次,在检查清理的基础上,基层院要求各检察职责部门

第四篇:市检察机关就规范化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根据本次常委会的安排,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去年以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基础性工作,贯穿于法律监督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

面,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规范健康发展。

(一)注重更新执法理念,打牢规范执法思想基础

我们始终坚持把更新执法理念贯穿规范执法活动的始终,切实提高广大检察人员对规范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一是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强化对法律监督职能的认识,引导检察人员树立与法治无锡、平安无锡建设相适应的执法观,努力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加强法律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并重。二是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无锡还少什么”思想大讨论,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自觉做到“四破四立”:破除按“惯例”办事的观念、确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破除“坐堂办案”的观念、确立执法不作为也是违法的意识,破除方便自己、省事省力的观念、确立主动服务群众的意识,破除检察神秘主义的观念、确立以公开促公正的意识。三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举办法治理念报告会、辅导讲座、全市检察系统领导干部素能培训等专题培训77次,引导检察人员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严格依法办案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通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全市检察人员的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不断更新,为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全市检察机关以“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争创活动为契机,抓住检察执法活动中可能发生不规范问题的重点领域和环节,查薄弱、排隐患、析原因、促整改、抓成效。

一是深入查摆突出问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定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等办案部门作为查摆重点,集中时间深入查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走访发案单位、组织案件复查等方式,开展自下而上的排查,发现一些干警中存在理念不适应、执法不文明、办案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四个方面较为突出的问题。

二是认真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对查摆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依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基地,按照“不间断、高品质、强监督”的更高要求,投入专项资金,进一步改造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并为9个基层检察院全部配备了便携式录音录像设备,确保了随时、随地实施全程录音录像。狠抓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安全防范,坚持使用金属探测器对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的危险物品探测清理,严格落实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前的体检规定,健全应急预案,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并为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工作基地配备了2名医师、1名护士专职负责医疗保障。围绕奥运维稳要求,深入开展集中解决涉检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坚持检察长接访、包案制度,落实首办负责制,建立健全涉检信访案件应急处置机制,正确处理群众合理诉求。省检察院排查出的3件重信案件全部结案息诉,市检察院排查出的13件重访案件已结案12件,停访息诉8件。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建立健全对未到案犯罪嫌疑人的建档跟踪监督制度。认真实施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监狱检察、看守所检察、劳教检察“四个办法”,建立并落实监所检察工作巡察制度,由市检察院派员对全市监管场所定期巡察,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依法对价值3000余万元的涉案款物清理和规范,对扣押的涉案款物,区别情况,依法处理,该上缴的上缴,该返还的返还。

三是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在查摆和整改的基础上,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专项整改的重点环节。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对规范执法行为、违纪处理、问责追究的刚性规定。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改、废规章制度200余项。市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在侦查阶段保障律师会见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中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理工作的意见》等21个检察业务规范性文件,使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置于严密的制度规范之下。

(三)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积极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全市检察机关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目标,以完善办案流程和工作机

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执法规范化体系,努力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推行办案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考评。严格执行《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以涵盖全部业务工作的办案流程和考评标准来规范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继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网上教学、辩论赛、闭卷考试等形式,督促每一位办案人

员都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办案流程。加强对流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在各市(县)、区检察院自查的基础上,市检察院每季度都从全市检察机关抽调业务骨干对重点案件进行抽查。去年以来已从办理的201*5件案件中随机抽出6类1135件案件,集中进行质量考评,选编优秀案例,查纠质量问题,及时通报讲评,有效促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入了强力推进、自觉入轨的新阶段。

二是创新规范执法的工作机制。为促进平安无锡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市检察院探索建立了民事行政检察息诉与人民调解的工作对接机制、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法律监督文书说理改革、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规范职务犯罪线索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结案释法”。在全省率先建立贪污贿赂案件质量督查员制度、初查工作“两表制”。全面推行批捕、起诉案件分类审查、简易案件流程提速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两个基层院被高检院确定为“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改革”试点单位。为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力度,专门出台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援助,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会同团市委、市教育局开展“百所校园法制宣讲行”。推动司法合力建设,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司法协作、构建和谐司法的工作意见,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在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有的基层院还牵头与区公、法等单位联合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了司法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依靠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在基层检察院普遍设立检察技术信息科,全面开展网上办公应用,积极推进网上办案应用,努力使执法办案工作的各项规范和要求细化为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网上操作流程,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网上动态管理、适时监督和质量控制。通过推进信息化,有效解决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办案质量,促进执法规范化。

(四)强化督察检查,推动制度规范落到实处

针对执法规范化制度、执法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努力做到执法办案进行到哪一步,监督制约就跟踪到哪一步,发现问题就查究到那一步。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全市检察机关普遍设立案件监督管理专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全面开展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督查、督导,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统一负责开具法律文书,规范案件的受理、登记、分案、告知、扣押物品管理等工作。推行办案回访制度,增强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责任和意识。完善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提高检察委员会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严格执行省检察院规定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做到下级检察院决定立案、监视居住、逮捕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决定撤案、不起诉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规范办案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是加强专项检务督察。重点加强对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规范检察权的行使。针对执法中的主要问题和重要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监督和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检信访,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专项立案监督,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专项工作;认真组织对以来办理的126件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对53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切实查找执行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漏洞和执法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对各个执法环节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分解细化办案人员、部门责任人、主管领导的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通过明察暗访、接受举报、当场纠察和深入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督察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规范执法问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违规的办案人员,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五)依法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检察权的规范正确行使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机关更要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全市检察机关共向两级人大常委会报送信息简报等相关材料2324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转交的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召开座谈会,主动征询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一些基层检察院还通过短信平台等方式,及时向人大代表等报告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人民群众关注的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今年9月,13名省人大代表在省检察院主要领导陪同下专程来锡视察我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有关情况,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选任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把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范围,对拟不起诉的普通刑事案件试行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涉检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置,积极开展对超期羁押以及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等“五种情形”的监督。到今年4月,全市共选任两届人民监督员165名,共监督“三类案件”28件。通过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执法水平。

三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开辟检察专版专栏、在互联网上设立网页、设置电子显示屏或自动触摸屏、开展“市民开放日”活动、建立民生服务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办案原则、办案程序和检察工作进展情况,增强执法透明度,拓宽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今年7月,市检察院还根据市委政法委统一安排,召开了“强化规范执法,促进司法公正”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认真解答新闻记者提问,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的监督。

经过不懈努力,全市检察机关广大干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逐步显现:一是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撤案率、起诉后无罪判决率均为零;受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捕后不诉率、起诉后无罪判决率均为零,在近期全省反贪工作会议通报的我市案件质量有关六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二是规范化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争先进位。全市7个检察院被评为“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集体,涌现出9个先进个人;两级检察院全部建成省级“文明接待室”,其中7个建成全国“文明接待室”,2个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1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涉检信访案件数量为全省最少。三是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初信初访线索比上年下降了15.8%。今年1至10月同比下降10%。四是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个基层院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2个集体、2名同志被评为全省“十佳”反贪局、反渎局,“十佳”反贪局长、反渎局长,2名同志还被评为“全国优秀侦查员”、“全省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入选江苏省“十佳检察官”。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当前,检察机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执法方式比较简单,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影响了执法办案的效果。二是规范执法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全市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案件多人手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三是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够到位,执法不文明、不规范、打擦边球的问题仍有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安排和打算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检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树立检察队伍公正严明、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领全市检察机关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当作一项惠及全市百姓的“民心工程”,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促进检察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阳光工程”,抓紧抓实,常抓不懈。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范的贯彻落实。针对规范化制度执行中的突出问题,通过组织自查、互查、抽查和专项督查,加大建规立范抓落实的力度;通过完善考评机制,引导和激励广大检察人员自觉严格规范执法;通过严格领导问责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三)着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检察信息化应用水平,用信息化手段支撑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网上办公,加快推进网上办案,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办案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

(四)突出抓好检察队伍和基层建设,夯实规范执法的基础。把规范执法的重点放在基层,切实加大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有利于规范执法的检务保障水平。

(五)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机关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转办的案件和事项,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人民检察院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拓进取,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我市实现“一当好、三争创”目标,建设和谐宜人新无锡作出新的贡献!

第五篇:谈谈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谈谈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陈可增

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下人们普遍追求的社会理想、价值和目标,能否保障在全社会事项公平和正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离异的保障和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长远发展及和谐稳定。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既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关,又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还肩负着依法对诉讼活动和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执法、公正司法的重任,因此,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对于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必须坚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更要围绕当地社会发展的要求,深刻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

1、检察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是新时期实现检察工作主题的要求。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主题,是检察工作总体思路的核心内容,检察机关要更好地肩负起法律监督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一主题的内容。当前,基层院的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监督的力度、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执法监督工作不够规范,依法办案还没有形成自觉行动,导致诉讼 1

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被忽视,得不到监督或得不到及时的监督。规范执法不仅是检察机关自身公正执法的保证,也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途经,因此,实践新时期下的检察工作主题,我们必须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自觉性,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2、推进执法规范建设,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这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前提,也是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基层院执法规范化专项整改活动要落实到各个部门,要求每个检察职责部门和每位检察干警都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或者薄弱环节,包括从曾经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问题中查找,从错案、办案安全事故中查找,从"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和"机关效能年"活动中查找;从自我批评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中查找,切实把本部门、本人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找准,并认真加于整改。如在公诉工作中,要求深入查找监督意识不强,忽视监督纠正刑事诉讼中的违法行为;不严格执行办案程序,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及时送达文书、不注意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委托的律师的辩解、被害人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意见的行为;证据意识不强,把握起诉与不起诉法定条件不严格的行为。各部门及每位检察干警都要围绕整改中的重点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自身执法工作和履行监督职责两方面对照检查,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落实工作责任。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要着眼于规范,着眼于建设,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使每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首先,基层院各检察职责部门对本部门检察业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虽有制度但没有落实的,要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落实措施。其次,在检查清理的基础上,基层院要求各检察职责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制度,该废除的立即废除,该修订的尽快修订,该完善的及时完善。

基层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重点是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就减少执法随意性,逐步实现对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要求大道办案工作项项有规定,件件有标准,事事有程序,是每个执法环节和每个执法行为都处在严密的制度规范之下。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办案责任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岗位,对破坏制度、违反纪律的坚决追究,维护制度严肃性。三是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效力。加强内部各个诉讼环节之间的制约,就是加强举报、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申诉等环节的相互制约,强化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对职责部门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外部监督就是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完善,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培训考核,提高干警规范化执法的水平和

质量。

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基层院要加强对检察干警的业务培训,把执法规范化与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结合起来,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执法规范化为重点,立足岗位、注重实效,通过培训使干警准确把握岗位要求,明确业务规范和职业纪律,在业务培训中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培训,使检察干警熟练掌握业务的同时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每一项培训考核内容都有组织实施办法配套实施,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组织进行,并在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再进行针对性教育培训,帮助其查找原因,提高规范化执法、公正执法的水平和质量。

当前,监督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尤其是承担大量法律监督职责的基层基层检察机关,自然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基层检察机关及其干警的每个执法监督行为都关系着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及人民群众对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信心,深入推动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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