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省、市关于设立地名档案室的要求,区划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以来,经过全国地名普查及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积累了大批的历史资料,原有地名档案室曾经被评为省三级档案室,后因民政局多次搬迁和房间紧缺,现地名档案与婚姻登记处混放一间屋内,查阅档案及管理不便,甚至造成档案丢失和损毁,更不符合创省二级档案室的条件,为保持区划地名省三级档案室,特申请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设立专门档案室。
区划地名科需电脑一台,区划地名数据库需专门一台电脑,不能做其它使用,再是我们有区划地名网站,为此需电脑一台。
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二0一四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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