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检查报告
按照市纪委《贯彻落实例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检查方案》要求,201*年1月3日—6日,第七组按照检查内容先后对市规划局、水利局、住房公积金中心、粮食局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被检查四个单位制度健全,都制定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务考察等相关制度。
1、公务接待方面:201*年6月份以来,四个单位公务接待费总体上控制较好,能较好执行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接待,没发现同城吃请及超标准接待现象。三单合一情况执行较好,手续齐全,接待清单详细列明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接待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2、公车使用和管理情况:
车辆管理规范,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制度;没发现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等;没有发现公车私用或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等情况。公车运行费用单列记账,公车实行定点维修、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等制度。
3、公务考察和公款出国情况
201*年以来,四个单位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
4、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没发现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水利局前期已纠正主要领导办公用房超标。
5、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公务卡结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四个单位能够按照市级公务卡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
6、津补贴发放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四个单位都能按照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补贴,没有发现擅自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没有发现利用两节期间乱发奖金、实物等情况。
检查中发现有两家单位自查纠正了违规发放的项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自查自纠,主动退回国庆期间发放的值班费 元;市粮食局也通过自查自纠,清退了5月发放的值班补助3800元、6月份发放的驾驶员补助4000元。
7、通过重点抽查,没有发现用公款送礼及公款购买、印制、寄送明信片等情况。
二、支出情况统计表
上半年公务接待支出
公车运行费用
公务考察支出
津补贴发放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卡支付总额
市城乡
规划局
市水利局
市公积金
中心
市粮食局
三、检查中需明确的问题
对于有系统或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依据的津补贴是否可以发放有待进一步明确。例如市水利局依据省水利厅文件自2008年起发放的每人每次80元的防汛值班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省建设厅文件发放的公积金管理工作奖。
四、建议
公务考察费和正常差旅费理解不一致。由于各单位认为公务考察主要是上级单位安排到异地的专项考察工作,与平时的业务工作出差不是一回事,所以大部分单位没有填写公务考察费统计表。我们认为:有些业务工作出差也带有公务考察的性质,对公务考察应有明确的界定,不然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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