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精神情况汇报
现将省九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落实情况
一是周三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省九次党代会精神,重点是“三化”协调,让大家深入领会了文件精神,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提振集聚区加快发展的信心。二是结合集聚区发展实际,加紧同规划、国土、集聚区办等部门沟通,接洽扩区事宜,拓展集聚区发展空间,并委托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上海分院,修编集聚区发展规划、控制性详规和空间规划。三是围绕“十二五”时期中煤科工矿用机电产业园、品一溅射靶材、中昊新兴产业示范基地以及标准化厂房、水电路气暖公共设施等重点项目,全力推进建设项目,力争将集聚区建设成***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核心基地、领先区域和城市科技创新的辐射中心,成为引领***乃至中原经济区西北部板块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二、争取上级政策、资金、项目落实情况
(一)创建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取得成功,我区组织专门人员,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创建推进工作方案,多次同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和省质监局等主管部门联系,强力推进创建工作。
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是省科技厅领导对我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高度重视,省厅的党组书记黄布毅、副厅长马世民分别于7月12日、8月22日到我区调研,对创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二是委托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对《***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进行了修编,为成功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奠定了扎实基础。三是8月份我区已将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材料上报省科技厅,***市政府并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设立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请示》待批。四是11月8日省科技厅就我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宜,分别向省发改、国土、环保、规划四个部门发征求意见函。我市国土、发改、规划、环保部门现正同上级对口部门对接,积极取得上级部门支持我区创建工作。
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一是与市质监局联合成立了创建“201*年度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领导小组,“建台账、定标准、限时间”,创新方法,全力推进创建工作。二是组织集聚区全体企业,通过“免费培训、集中宣传、上门服务”等形式,完成了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产品标准等认证的基础性工作。9月22日,省质监局副局长姜慧忠专程来济深入我区考察创建工作,并对知名品牌创建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三是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验收,现已向国家质监总局呈报了国家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申请,等待验收。四是11月7日我区、市质监局的主要领导,在郑州向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量处王海东处长专题汇报我区创建情况,双方并就有关具体事项进行了沟通,王处长表示我区按照“筹建国家矿用机电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的《筹建通知书》可望下发我区。
创建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我区多次与省、市环保部门主要领导及分管部门沟通接洽,加快创建进程。市环保局安排专人多次到集聚区指导创建,赴省厅商洽创建具体事宜。10月27日省环保厅宋丽英副厅长到我区调研,听取了我区主要负责人关于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中长期规划情况汇报。宋厅长对我区大手笔建设规划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大力支持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创建。
(二)资金争取情况
1.配合市发改委,积极争取省政府集聚区平台建设资金300万元,现已到位。
2. 向对标产业集聚区学习融资经验,创新工作方式,配合市财政局加紧同市农发行接洽,确保基础设施项目1.7亿元贷款资金尽快到位,破解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瓶颈。
(三)土地批复情况
根据集聚区发展情况,今年我区共需土地2129亩。截至目前,省政府批复我区项目用地647亩:一是综合服务区89亩用地;二是4月26日我区上报的中昊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国泰科技城、济水工业园、溅射靶材四个项目558亩用地。我区其余所有项目用地均未获批。项目用地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第二批:11月11日,清源水处理研发中心、河南省生物环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矿用电气自动化工程研发中心、轵城工业园四个项目用地287亩,市国土资源局已组卷上报。
第三批:中昊新兴13亩、国泰科技城57亩、下冶工业园85亩、东环南延140亩,检测中心34亩,共计329亩土地正在准备作为城乡挂钩用地项目上报省国土厅批准用地指标,其余项目用地待解决用地指标。
(四)规划调整情况
按照《***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我区规划范围:东起东环路以东约500米、南至轵城镇政府南侧五号路、西邻沁园南路、北至开南路,总规划面积3.99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1.29平方公里。根据集聚区发展实际,为进一步拓展集聚区发展空间,我区计划将开南路向东延展至七号路为北边界,七号路作为东边界,获轵路作为南边界,沁园路为西边界。目前规划调整事宜正在与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沟通、接洽。
三、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与省厅委沟通协调工作建议
(一)建议市委、市政府领导与省科技厅、省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有关领导沟通,确保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成功。
(二)建议市委、市政府领导与省国土厅、省政府有关领导沟通,保证项目用地尽快批复。
(三)建议市委、市政府领导与省政府沟通,调整集聚区规划。
***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0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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