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忠诚、严纪律、立正德、六聚焦六整肃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201*年8月)
通过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正德” 专题警示教育及个人自我学习,深刻认识到鲁炜案件的反面典型,联系我省“陈杨周”腐败案件对党和国家造成的严重危害性,对照“三严三实”原则,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结合自身思想和岗位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形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聚焦绝对忠诚,从严整肃,阳奉阴违表里不一问题”方面。
理想信念有所淡化。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不断推进,在比较和计较中淡化了自己的理想信念,对社会上一些错误的政治言论、牢骚、怪话、有时不能及时抵制,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组织生活重视程度不够。平时忙于日常事务,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标准不高,存在组织观念淡化的现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在“聚焦初心使命,从严整肃,理想动摇信念滑坡问题”方面。
从严自律学习不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一些有关党章党规党纪的文章,但学习还是不够系统和全面,连续性、系统性不够,以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识的不够全面,还没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例如,认为自己已经参加过几次学习培训,正常的理论学习能按时参加,但没有真正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
(三)在“聚焦纪律规矩,从严整肃,践踏法纪行为失范问题”方面。
一是从严自律学习方面不够;二是对政治纪律认识不够深,认为自己在行动上与党的要求保持一致就行了,思想上不够重视;三是个人修养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认为人情往来是我们的正常传统,免不了人情往来。
(四)在“聚焦作风建设,从严整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方面。
一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够高,停留在完成平常工作上,没有能很好的带好头,没有能很好的做到处处章先垂范。二是工作过于强调忙,完成任务没有完全做到深入细致。安排工作督促工作还有不严不细不到位现象,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工作中部署安排多,督促检查少。如具体在抓全院干警作风纪律过程中,经常在会议上要求的多,跟踪督查落实少。
(五)在“聚焦清正文化,从严整肃,拉帮结派公器私用问题”方面。
通过个人自我对照检查,本人与同事之间不搞“拉帮结伙”、“小圈子”那种江湖化系,但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仍存有私心杂念,存在“老好人”的思想。
(六)在“聚焦政德操守,从严整肃,品行不端德不配位问题”方面。
通过个人自我对照检查,在实际工作中,我能够做到始终绷紧廉法自律这根弦,自觉提升政德修养,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切实做到谨慎用权、严守底线。但自我修养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上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本人已经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2、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本人及家庭现有住房两套,其中房改房一套(原合肥禽蛋公司恢复楼面积56平方米)。购买商品房一套(庐阳区蒙城北路109号御华园2栋402室,面积146平方米)。妻子已退休在家,女儿现在高新区法院工作,家中无人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二、原因分析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学用结合还不够到位。一是主观上存在“学习是把软尺子,工作才是硬指标”的懒惰思想,认为自己的工作经验足以做好日常工作。虽然平时能够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但是仍存在主动学习少,深入研究少。二是放松了对政治理论系统的学习,没有完全把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缺乏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全面深入的学习,研究不够深,把握不够准。
(二)宗旨观念淡化,对群众观念认识不深。对党的群众路线有所淡化,在具体工作中,由于日常工作与大家面对面交流的时间相对较少,处理问题上不够主动积极。
(三)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的还不够好,具体的工作落实还不到位。在日常生活中,总觉得腐败这样的犯罪行为距离我很远,忽略了对自我修养方面的增强和提高。
(四)党性修养淡化,自我约束和责任意识有所松懈。工作缺乏激情,主动性不够。认为工作没有必要那么较真,缺乏艰苦奋斗,攻坚克难一抓到底的魅力。因此对工作面临的具体困难当面指出多,帮助少,解决困难和问题不够。
三、整改措施
一、坚定理想信念,要提高政治站位。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握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各部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理论武装,要强化执纪监督。进一步深化“职能转变”,在司法改革背景下,不断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切实履行好对本单位的监督责任。下一步,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章、宪法和监察法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从严从实抓好廉政意见回复、执纪审查、院风院纪等监督职责和制度的落实。要用好问责利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严肃问责倒逼干警履职尽责。
三、要提高履职能力。积极适应纪监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通过科学、系统、深入、全面地学习,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既要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做到良医治未病,防患于未然,又要补足短板,在运用第二、三种形态上取得突破,同时,决不放弃第四种形态的使用,对极少数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的,坚决移送司法。
四、要严格修身自律。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落实和践行党章党规党纪,守住清苦、耐住寂寞、挡住诱惑、管住小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党性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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