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致共青团中央组织部一封感谢信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
同志下派到我镇担任团委副书记,一年来,在镇党委和旗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中心,不断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
该同志的到来,为我镇的共青团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我镇青年中心组建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带领我镇的青年志愿者行动立足辖区实际,围绕党政中心工作,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准则,以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为主体,围绕文明社区建设、扶贫帮困、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树立了xx青年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上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有力地推动了新世纪形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在各种活动中的积极服务、无私奉献,树立青年志愿者美好形象的同时,还加强了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声势,使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在群众中间得以推广和实施,吸引了更多的先进青年加入到青年志愿者服务的行列,真正做到了服务一方、宣传一方、带动一方。特别是注意发挥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先进青年服务我处法制建设和文化建设,注重扩大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参与面与覆盖面,并加强机制建设,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该同志在工作上是个多面手,能够创造性地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有独当一面、维护一方稳定的能力,善于抓大事,同时热爱学习、勤于学习。一是该同志品德优良。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尊重上级领导,团结同志,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工作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与镇党委和旗团委保持了高度一致。二是清正廉洁。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履行好职责。三是至始至终参加了第二批先教性活动和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学习;四是反复学习了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胡锦涛“八荣八耻”的讲话。
总之,该同志一年的下派工作深得全镇干部、群众的好评,镇党委、政府也一致认为,该同志是一个德才兼备的优秀年青干部,建议上级组织予以重用。
同志下派到我镇工作,是共青团中央人员交流的科学决策、也是共青团中央对我镇的信任与关爱,为此我镇党委、政府向共青团中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第二篇:致共青团中央组织部的一封感谢信
致共青团中央组织部的一封感谢信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
201*年7月,xx同志下派到我镇担任团委副书记,一年来,在镇党委和旗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中心,不断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
该同志的到来,为我镇的共青团事业做出了巨大贡
献。在我镇青年中心组建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带领我镇的青年志愿者行动立足辖区实际,围绕党政中心工作,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准则,以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为主体,围绕文明社区建设、扶贫帮困、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树立了xx青年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上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有力地推动了新世纪xx人形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在各种活动中的积极服务、无私奉献,树立xx青年志愿者美好形象的同时,还加强了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声势,使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在群众中间得以推广和实施,吸引了更多的先进青年加入到青年志愿者服务的行列,真正做到了服务一方、宣传一方、带动一方。特别是注意发挥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先进青年服务我处法制建设和文化建设,注重扩大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参与面与覆盖面,并加强机制建设,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该同志在工作上是个多面手,能够创造性地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有独当一面、维护一方稳定的能力,善于抓大事,同时热爱学习、勤于学习。一是该同志品德优良。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尊重上级领导,团结同志,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工作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与镇党委和旗团委保持了高度一致。二是清正廉洁。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履行好职责。三是至始至终参加了第二批先教性活动和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学习;四是反复学习了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八荣八耻”的讲话。
总之,该同志一年的下派工作深得全镇干部、群众的好评,镇党委、政府也一致认为,该同志是一个德才兼备的优秀年青干部,建议上级组织予以重用。
xx同志下派到我镇工作,是共青团中央人员交流的科学决策、也是共青团中央对xx镇的信任与关爱,为此xx镇党委、政府向共青团中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x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六月
第三篇:致共青团中央一封感谢信
共青团中央:
去年,同志来到我村青年中心组建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该服务队成立以来,各志愿者在的带领下,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践行志愿者精神,为服务社会、服务青年、传播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服务对自身也不断得到发展。
带领我镇的青年志愿者行动立足辖区实际,围绕党政中心工作,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准则,以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为主体,围绕文明社区建设、扶贫帮困、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树立了良好的青年形象,赢得了上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有力地推动了新世纪xx人形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同志不计名利,自觉为社会、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永葆爱心和真情,团结友善,助人为乐,自觉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爱、和谐共处;从我做起,从身边具体事情做起,扎扎实实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与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到困难户家中和社区,开展清理环境卫生、扶危济困等志愿服务活动。
该同志的到来,为全面推进我村的青年中心建设,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巨大贡献。为此奋斗村和全村4千多名各族群众向共青团中央和同志不怕困难、无私奉献、对我村群众的大力帮助表示表示衷心的感谢崇高的敬意!
第四篇:致共青团中央的一封感谢信
致共青团中央的一封感谢信
共青团中央:
去年,xx同志来到我村青年中心组建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该服务队成立以来,各志愿者在xx的带领下,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践行志愿者精神,为服务社会、服务青年、传播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服务对自身也不断得到发展。
带领我镇的青年志愿者行动
立足辖区实际,围绕党政中心工作,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准则,以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为主体,围绕文明社区建设、扶贫帮困、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树立了良好的青年形象,赢得了上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有力地推动了新世纪xx人形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xx同志不计名利,自觉为社会、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永葆爱心和真情,团结友善,助人为乐,自觉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爱、和谐共处;从我做起,从身边具体事情做起,扎扎实实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与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到困难户家中和社区,开展清理环境卫生、扶危济困等志愿服务活动。
该同志的到来,为全面推进我村的青年中心建设,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巨大贡献。为此奋斗村和全村4千多名各族群众向共青团中央和吴魁秋同志们不怕困难、无私奉献、对我村群众的大力帮助表示表示衷心的感谢崇高的敬意!
xx镇奋斗村委
二〇一四年六月
第五篇: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转移关系通知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
转移团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
(1978年12月12日)
根据共青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团章精神,为了统一各地在转移团员组织关系手续中的各种不同规定;克服转移手续中的某些混乱现象,特作如下规定:
一、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转移团员组织关系的团组织是:
1、团县、旗、市委及其以上各级团委的组织部;
2、中央直辖市的团区委组织部;
3、党中央各部委的团委(政治机关)和中央一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团委(政治机关);
4、中国人民解放军团或相当于团以上政治机关的组织部或青年处、科。
二、在省、市、自治区的范围内,省、市、自治区直属的机关团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团区委组织部可与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的各团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团委的组织部相互转移团员组织关系。
三、在一个县、旗、市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公社(镇)团的基层委员会及以上各级团委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团员组织关系。
四、被派出国学习或工作的团员,时间在半年以上,其团的组织关系转移由团中央组织部办理,或由团中央组织部委托有关团委办理。半年以内的临时出国团员,不向国外转递团员组织关系。
出国侨居或因私事出国的团员,不转移团员组织关系,也不开团员证明信。其组织关系一律由原所在单位团组织保存。
五、团员临时外出(开会、受训、参观、出差、实习、寻亲访友等,时间在三个月内),一般不转移团员组织关系。必要时,可由基层团委开写团员证明信件。
六、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团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团的组织用机要或挂号邮政转递。
七、团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团组织。转出组织关系的团委要通知有关团委,声明遗失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介绍信由原来开出单位另行补发。
对遗失介绍信的团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八、转移团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级团组织应向团员讲明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教育团员重视自己的组织关系,并遵守转移团员组织关系的规定。基层团委及以上各级团委转移团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为了避免浪费,各地已经印制和正在使用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可以在本省内继续使用。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逐项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来去地点单位要写全称,余有空白格要划去,必须编号,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位置,应在右下方和骑缝处下方各盖一个,相互平行。
九、本通知自一九七九年三月一日起实行。过去有关转移团员组织关系的规定、通知等,凡与此通知相抵触者,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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