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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证明(精选多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2 10:37:03 | 移动端:婚前财产证明(精选多篇)

第一篇:婚前财产证明

婚前财产证明

婚前财产证明

提起婚前财产公证这个词,绝大多数老百姓并不陌生,但究竟婚前财产公证是怎么回事儿?办起来是怎么个程序?老百姓也是雾里看花,搞不大清楚。有人干脆就顾名思义起来:婚前财产公证,不就是两人结婚前去做个财产公证吗!您要是真这么认为,那您可就在观念上侵犯了别人应有的权利。

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有两种:未婚夫妻只是其中之一,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那么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呢?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别小看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这个过程,由于婚前财产约定涉及到当事人财产实体权利的转移,公证员在这个过程中,会再三确认当事人划分财产归属的意见,明确双方对财产的分配关系,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

当然,如果双方都抽不出时间来领公证书,也可以在预交邮费后享受“邮递送达”服务。(王京)

背景资料

201*年10月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夫妻财产并非全部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这个草案首次对夫妻约定财产作出规定:今后,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至此,“婚前财产公证”,这个前几年似乎有所违忌的话题,不再“犹抱琵琶半遮面”,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

据了解,在许多国家夫妻财产制种类较多,一般都采用婚前协议形式加以明确,因此,婚前财产公证在国外很流行。

又据上海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统计,上海自90年代初开办婚前财产公证业务,它的业务量逐年递增,至1999年底,全市已办理457件,其中,1993年办理了7件,1999年办理了163件,6年间增长23倍。

在1996年公布的一项对京、津、沪三大城市的调查表明:未婚男女青年中有65%的人赞成并愿意在结婚之前对财产分割等事项“有约在先”,免得结婚之后发生矛盾时“没有说法”。但是,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对婚前公证的法律和社会意义认识不足等因素制约,婚前财产公证的发展较为缓慢。在上海,近年平均登记结婚的人数接近9万对,其中能够真正“签约”的人还是极少数。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婚前财产公证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契约关系,会更多地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

第二篇:中国民族婚前财产证明指南

婚前财产证明指南

婚前财产证明是指在结婚前对夫妻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公证。经过婚前财产证明后,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时,就按照婚前财产证明中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再实行平分原则。

□◆婚前财产证明办理手续

婚前财产证明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办理手续之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开婚前财产证明须知

在开婚前财产证明之前需要知道哪些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认定婚钱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证明的写法

关于婚前财产证明的写法:

1、取得婚前财产的相关权利凭证:如因买卖取得的买卖合同及相关购买程序系列凭据、遗产继承取得的继承协议、继承公证、司法判决文书或者调解书等、赠与取得的书面赠与合同协议等。

2、婚前财产公证书、婚前财产律师见证书、婚产财产其他证明文书等。

□◆婚前财产证明相关问题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认定婚钱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怎么开财产证明,在哪开?

收入证明由单位开,加盖公章,最好再附上税务局的个税缴纳清单。社保证明至社保局开,但有些地方的社保局不开社保缴纳证明,只能自己在网上查询打印下来后请单位帮忙盖章了。

如何防止离婚前夫妻一方将财产转移?

问:我们共同有两辆挖掘机,如果离婚,怎么举证才能证明这是共同财产呢?挖掘机没发票,如果离婚,他可能会把挖掘机转移给他哥哥。

中顾网律师:

答:到挖掘机登记机关声明是共同财产,可以通过法院办理.只要是你们婚后购买,就应属你们共同财产,他擅自转移的话,你可以主张无效或者要求赔偿。

婚前财产证明约定不明 丈夫出国工资妻子分一半

结婚时夫妻双方未雨绸缪,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管理。但令丈夫万万没有想到是,离婚时却因“管理”二字而要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丈夫的出国工资收入分给妻子14万。

201*年9月10日,张玉与王哲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居住在王哲父母家中。201*年9月20日张玉、王哲签订一份《婚前财产证明》,该证明约定:婚后个人财产由本人负责管理等内容。201*年7月王哲出国工作,201*年3月5日张玉生育一子。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常为家庭琐事和经济问题发生矛盾。201*年5月,张玉因与婆婆发生矛盾搬回娘家居住至今。201*年12月张玉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起诉,要求:1、判令张玉、王哲离婚;2、张玉抚养婚生子,由王哲按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其子年满18周岁止;3、分割王哲出国期间的工资32万元。审理中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王哲认为双方已通过《婚前财产证明》约定婚后个人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张玉无权要求分割工资收入。

一审法院认为,张玉、王哲因工作关系聚少离多,双方缺乏交流、沟通,夫妻感情淡漠,审理中,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同意离婚,应准予离婚。对于张玉提出的要求分割被告出国期间的工资请求,因双方曾约定“婚后个人财产由本人负责管理”,应视为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的处分,故对张玉的该项请求不予支持。故判决:一、准许张玉与王哲离婚;二、婚生子女由张玉抚养,王哲每月支付抚育费500元;三、驳回张玉要求分割王哲工资收入的诉讼请求。

张玉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约定的“婚后个人财产由本人负责管理”,难以理解成就是“婚后财产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应属于“约定不明”,王哲出国期间工资收入节余的部分28万元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故作出王哲在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节余的人民币28万元,张玉分得14万元的终审判决。

第三篇: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的办理与公证

婚前财产的含义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前财产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的认定

在认定婚钱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请继续关注www.bsmz.net)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办理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

第四篇:婚前财产

结婚前:“防御战”(2标)

引言

先说断,后不乱。把将来可能发生的因为个人财产引起的不快,先来一盘约定,以防当婚姻生活从“春光无限好”慢慢转变成为“地狱”后,夫妻双方不会再因为财产问题而加深彼此的矛盾。

何为婚前财产公证(3标)

201*年10月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夫妻财产并非全部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这个草案首次对夫妻约定财产做出规定:今后,夫妻可采用书面方式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或是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至此,“婚前财产公证”,这个在几年前似乎有所忌讳的话题,不再“犹抱琵琶半遮面”,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或个人所有,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因此,公证的概念也随之而来,那么,到底什么叫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相关问题指南(3标)

婚前财产中的父母钱财问题(4标)

很多夫妻在刚刚结婚的时候都会买房置业、装修新房,为将来营造一个和谐美满的小家庭。这个时候常常会出现一个问题,比如说男方需要支付15万的房屋首付,而且申请了银行的贷款,但钱不够需要父母资助,假如男方父母出资10万,这个房屋的购买名字只能是男方或其妻子,而不可能是男方的父母。如果将来发生婚姻纠纷,男方也许就会提出,说我父母出了10万元,你得还我。这个问题怎么处理?这个钱该不该还?

夫妻俩在婚前买房置业时,如果需要父母出资应该怎么办?从法律的界定,如果父母当时的出资没有明确提出是借款,法律一律将款项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予,这里强调的是自己的子女,以上述情况为例就是对男方的赠予行为。法律在处理的时候,房屋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前父母出的钱,则转化为夫妻的共同债务,要求男女双方各承担一半。如果婚前要向父母借款置业一定要说清楚,是

借款就一定要出具借条,如果说不清楚这点,那么父母最好对这个问题有一个说明。假如这两个说明都没有,法律只能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一种赠予。 同居期间,怎样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4标)

现在我国婚前同居的情况越来越多,年轻人婚前对对方要有一个透彻的了解。如果同居期间双方达成了一个将来要结婚的默契,在此期间可能有一方向对方赠送非常贵重的物品。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情况,一个离异的男性在某外企工作,家庭条件比较宽裕。当时男方50岁了,谈了一个30多岁的女朋友,女方亲口向他表示同意结婚。但没过多久女方提出了诸多的条件,男方就以女方的名字买了一套房、一辆车。买完这些之后,女方却跟男方说,我觉得我们的性格不合,不要结婚了。这个时候男方大有受骗上当的感觉,一套房子加一辆车一共有80多万,男方要求分割财产。在同居期间如果产生置业问题,怎样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针对这个问题有如下建议:

1 在购买贵重物品或者买房装修的时候,要保管好相应的票据和合同、财产凭证。票据主要指发票,合同则像购车、购房合同。

2保留好出资证明。同居期间如果购买贵重物品,最好能留下出资的证明,至少要证明购置的财产是谁的出资,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才可以认定这个财产是哪一方的,而不是对方的财产。

3同居期间双方有一个财产协议。为避免这样的纠纷,事先双方应写好协议,说清楚投资、贵重物品,甚至包括购买股票、谁出资、这个东西将来归属等问题。 婚前买房用谁的名字好(4标)

比如男方在婚前出了20万以女方的名义买房,并向银行借了60万,婚后按揭还款,如果双方的婚姻在第5年的时候发生了纠纷,这个房子应该给谁?跟房产证的名字有没有关系呢?如果婚前为结婚而买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 一次性付款

男女双方共同出资,建议房产证写上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有一种共有房产证,允许写两个人的名字,而且上面可以标明份额。比如男女双方都是房主,男方占40%,女方占60%,这样的好处是比较明确,将来如果发生纠纷,至少可以说明双方对于房产都有权益。

2 按揭贷款

一般来说在婚前以按揭贷款方式买房,房产证常常是婚后才会下来,而且婚后往往是两人共同还贷。在这种情况下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就会对谁有利,比如一方在婚前已交了18万,也会认为这个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法院在处理房产归谁所有的时候,往往就会考虑原来房产证及银行的借款合同上的名字是谁。

虽然房子是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并不是不考虑其中一方在婚前的出资,从法律意义上说,可以考虑在价值上将所出的资金予以除开,本着比较公平的原则来处理。 3 公房的房改房

对于这种情况,写谁的名字没有挑选的余地。配偶一方分得的房改房只能以他的名字,只不过在福利房改的时候肯定会把配偶另一方分房的福利考虑进去。这种房改房,只要是婚后分配也一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谁符合公证条件(4标)

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有两种:未婚夫妻只是其中之一,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

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与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有缘无分”了。

相关链接(3标)

“另类”公证(4标)

近年来一些情侣前往公证处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不为分清私有财产,而是将私有财产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公证,以此来表达自己忠贞的爱情。李先生和陈小姐从认识到现在已经有4年时间了,相识、相恋、相爱,很快就要踏进婚姻的殿堂。李先生的家境较好,为了操办儿子的婚事,父母老早就给儿子在市区买好了房子。为了表达对未婚妻真挚的爱,李先生决定将自己的房子拿出来公证,作为两人的共同财产。

有关人士说,随着现代人观念的转变,今后估计会有越来越多的情侣来公证处进行这样的“爱情公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主要财产,一是一方所购的商品房,二是一方婚前个人经商所得的财产。

不过,现有法律还没有相关依据可以为无形的感情作公证,公证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而合法性是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各地公证处现在还不受理纯粹的爱情公证。

第五篇:婚前财产

婚前协议书

甲方(男)姓名:乙方(女)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兹甲乙双方情投意合现已确立恋爱关系,并已明确结婚之意向, 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故订于年月日在 为了能够营造一个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健康乐观、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美满婚姻的共识下,继续发扬恋爱时期相互欣赏、互为促进的恩爱精神,使婚后的家庭幸福美满。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规定,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自愿达成、遵守以下条款:

一、财产约定

甲、乙所得财产均为个人财产,不得归为共同所有。个人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财产。

除上述财产外,收益人、购买人为财产所有人。财产权属难以确认的,以财产所有权证确认权利人,财产权证未具名的,如无其他证据证明,权证持有人为该财产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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