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韩国留学回国证明
韩国留学回国证明
韩国留学回国证明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升学、做国外学历认证等的重要依据,可以证明自己留学身份,在留学期间所获得学历、学位等情况,并享受国家有关留学回国人员的一些优惠政策(详细情况可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看,同时各地方和各部门也设立了有关留学回国人员的优惠政策,可根据自己意愿向各地各部门询问)。现越来越多国内单位在对留学生进行录用时,要求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对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留学,并且连续在校学习六个月以上、结束留学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的语学堂、入学预科班、语言培训班学习韩国语的学生、同时也不包括在韩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进修和工作的人员,也不包括在韩国各类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中国籍教师、国内学校派出的交换教授或教师。
3/对于彻底结束留学回国前没有办理者(指所取得最终学历毕业不再继续留学的),自第一次回国入境日期计算,超过1年仍没有补办的,视为自动放弃,我馆不再为其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以,请留学人员在尽量在结束留学回国前来办理。
(注意:留学回国证明即不是单纯的留学毕业证明,也不是学位证明或公证,主要用于留学生结束全部留学回国参加工作使用。所以,只有结束留学即将回国的留学生才可以办“留学生回国证明”,如果虽然毕业,但还要继续留学攻读更高一级学位的人,不给办办理留学回国证明,待最后所有学习结束后,持所有在韩国获得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一次性到总领馆来办理,整个留学期间,留学回国证明只给办理一次。对于确因特殊情况,经向我馆申请后得到批准,在获得第一个学位证时就来办理了留学回国证明,待获得最后学位证再来办理时,必须退回第一次办过的留学回国证明的两联原件,才予重新办理。对于隐满情况,没有得到同意,在未完全结束留学就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将来在获得更高学历,真正结束留学回国时,我馆不再为其办理。
5/我馆不做在韩国大学获得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韩国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具体办法可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www.bsmz.net)品科学、食品工学、文化造型设计、生命化学、能源工学、新闻放送、城市工程学、戏剧影视、食品营养、雕刻专业、摄影系、服装系、创作音乐、观光学、电算信息数学、护士、眼镜工学、医院医疗行政、警察行政、美容美发造型、动物训练、运动健康、航空服务、生活体育、演艺经济人、高尔夫专业等。
注:以上仅供参考,还有更多专业可供选择。
22. 韩国大学校学习费用简介
学费/年 韩国学生 约5-7万人民币
国家留学预科学院学生 约2-3万人民币/年各专业学费略有不同
住宿/年 其他机构派送的学生 在校外住宿,食宿费约4万人民币
国家留学预科学院学生 统一安排大学国际留学生公寓。
食宿费约2万元人民币/年。
备 注
韩国大学一年两个学期,一般学校学费、住宿费等按学期交纳,实际缴纳的费用以各个学校的各专业规定为准。
留学咨询电话:186724288810724—2316049qq:2623459493
网址: http://www.fccs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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