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医师注册聘用证明
医师注册聘用证明
医师执业注册拟聘用证明
我院(所、站)拟聘用同志为科医生。该同志不存在下列情况: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重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或者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不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医师执业注册拟聘用证明
我院(所、站)拟聘用同志为科医生。该同志不存在下列情况: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重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或者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不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医师执业注册拟聘用证明
我院(所、站)拟聘用同志为科医生。该同志不存在下列情况: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重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或者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不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医师执业注册拟聘用证明
我院(所、站)拟聘用同志为科医生。该同志不存在下列情况: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重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或者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不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医师执业注册拟聘用证明
我院(所、站)拟聘用同志为科医生。该同志不存在下列情况: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重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或者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不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第二篇:医师执业注册拟聘用证明
医师执业注册拟聘用证明
同志已于年月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编号:)。经考核合格,我单位拟聘用该同志在科(室)从事专业工作。拟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并证明该同志不存在下列情况: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重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第三篇: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含体检表、医师拟聘用证明、提交的材料说明)
湖南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湖南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拟聘用证明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 2.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3张;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1份);
5.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以上)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1份);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7.变更后拟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书或聘用合同或拟聘用证明;
8.原注册主管部门的医师注册变更通知单(原件1份)和本人原注册信息软盘1张。
第四篇:执业医师聘用证明
执业医师聘用证明
执业医师聘用证明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姓名:性别:年龄:
医师级别(执业、助理):
医师类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受聘专业(按医师注册执业范围填写):
受聘时间:
拟聘期限:
聘用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法人签字: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注册主管部门,一份留存聘用单位。
附件1
执业医师聘用证明
聘用单位
受聘人姓名性别年龄
专业职称学历
医师资格级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资格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
聘用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聘用单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注:填写医师资格级别、类别时,请在相应的□中打“√”。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具体部门: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护士()技师()其他()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满前壹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工资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
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
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
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
。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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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约责任:
·学校临时工聘用合同·保姆聘用合同·经纪人聘用合同·教师聘用合同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始)。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2)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
医务人员聘用合同及各项规定
身
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
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
2、未尽事(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首页Wwww.bsmz.net)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年月日
乙方(签):年月日
丙方(签):年月日
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科室安排。
2、医生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本科或大专生,护士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中专以上学历。
3、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师、技师资格,毕业不足一年者除外。
附件1聘用制临时工管理规定
一、所有临时工必须与医院签署“聘用合同书”,有担保人时要求担保人同时签定“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合同书签字生效后,院科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及实施奖
惩。
二、工资规定:试用期月工资医生、护士、技师均为-元,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与技师为-元,具体数额由科负责人于此范围自定。
三、奖金规定:试用期不享受任何奖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由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及连续聘用期限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四、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本院正式职工相同。
五、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六、试用及聘用程序:部门负责人提出人选建议→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确认→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聘用)→乙方将相关证件复印交办公室备存→部门负责人与聘
用(试用)人员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定合同认可(有担保人时同时签署担保责任书)→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附三: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
1、为确保医院医疗安全,我愿为同志作担保人。
2、在同志合同期内,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
3、在合同期内,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愿负连带赔偿责任;被保人发生其他违法行为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度,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
4、本《担保责任书》一式三份,担保人留存一份,被担保临时工一份,医院办公室一份。
担保人签字:
用人部门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五篇:医师聘用证明
医师聘用证明
医师聘用证明
聘用证明书
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聘用职工,聘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单位(临床、公卫、口腔、中医)岗位工作。
特此证明。
聘用单位法人签字(签章):
聘用单位(签章):
年月日
区县卫生局审核意见(签章):
年月日
注:乡村医生、个体医疗机构内无学历人员报考需到当地镇(中心)卫生院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医务室、计生服务站等机构内无学历人员报考需到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
聘用单位
受聘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学历
医师资格级别
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资格类别
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
聘用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聘用单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佛山市顺德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拟聘用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近期二寸
免冠正面
半身彩色
照片
毕业学校毕业年月
医学学历所学系、专业
住所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级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
拟聘用单位名称
拟聘用单位地址
任职经历
聘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备注
医师执业注册拟聘用证明
我院(所、站)拟聘用同志为科医生。该同志不存在下列情况: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重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或者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不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
五、拟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特此证明。如有作假证明愿承担相性法律责任!
法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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