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报考证明
公务员报考证明
云南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兹有我单位职工同志,参加云南省201*年公务员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录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为:年月至年月。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个人身份为(工人、农民、村或社区干部、机关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实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其他)。
我单位的性质为:(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我单位的级别为:(省级、州级、县级、乡级、不属机关事业或国企单位)。
单位名称(章)
年月日
注1、本证明中的相关选项请用“√”进行选择。
2、到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或村(社区)工作的人员以毕业后的劳动合同签署或报到的当月计算起始工作时间。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20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bsmz.net)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若该同志能被录用,我单位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移交手续。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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