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积极创新,细化收益分配模式,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在以往收益平均分配的基础上,今年将收益分配调整为“3+3+2+2”模式,即:贫困户分红占30%、贫困户奖补占30%、非贫困户奖助占20%、村集体分红占20%。具体收益分配方式如下:
1、产业收益的30%以贫困户分红形式发放;
2、产业收益的30%以贫困户奖补形式发放:一是对自主创业的贫困人员给予奖补,每人奖补800元;二是对外出打工就业的贫困人员给予奖补,每人奖补500元;三是对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以上在校的贫困户学生,除享受国家相关政策补助外,每人每年奖补1000元;四是对积极主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的贫困户给予奖补,每亩奖补100元;五是对失能和特殊人群给予200-1000元救助;六是对主动赡养老人的给予孝亲敬老奖补(在县里奖补期间不进行重复奖补)。结余资金转入下一年度贫困户收益奖补资金池,不足部分由村集体收益部分补充;
3、产业收益的20%以非贫困户奖助形式发放;
4、产业收益的20%作为村集体分红,村里公益事业岗位优先使用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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