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市中级法院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在落实“两个责任”中通过约谈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推动落实,上下联动,确保中院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干部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自觉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监督者的职责。
开展重点约谈,把责任摆在突出位置。年初,市中级法院研究制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修订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扎紧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篱笆。始终坚持以院党组书记主谈“主体责任”、纪检组长主谈“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主谈“一岗双责”的形式,瞄准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等易滋生腐败的“关键少数”人,分层次进行 “一对一”、“面对面”的约谈,要求院班子成员、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把年初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作为行为准则,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管好自己,带好队伍。
开展提醒谈话,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工作,以上率下,释放从严治党、狠抓作风的强烈信号。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按照主体责任清单的要求,坚持对中院班子其他成员、各基层法院党组书记进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市中院班子其他成员每年分别对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坚持经常性地对中院机关各部门正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落实监督责任和廉洁自律的约谈。经常与广大干警谈心交流,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度剖析大家熟悉的典型案例,指出严重危害和后果,通过“咬耳扯袖”,引导广大法院干警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廉洁司法”的带头人,不断夯实干警“不能腐”的思想堤坝。
开展诫勉谈话,把执纪问责之剑高悬。中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根据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涉及违纪问题,经初核问题轻微,不构成违纪或者免于纪律处分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向谈话对象指出发现的问题和错误,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要求谈话对象就错误和批评表明态度,同时,根据需要,要求谈话对象写出书面检查,并就今后防范类似问题作出具体承诺,通过“红脸出汗”,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开展廉政谈话,把抓早抓小作为关键。按照“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院党组坚持对市中院机关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新任命的员额法官提出廉洁从政硬要求,亮明硬态度,引导法官增强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对自己在廉洁自律以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作出廉政承诺并存入廉政档案,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为全面从严治党守住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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