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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三项重点工作经验材料(精选多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2 11:11:03 | 移动端:检察院三项重点工作经验材料(精选多篇)

第一篇:检察院三项重点工作经验材料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重点,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根本,社会管理创新是基础,公正廉洁执法是保障,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且与检察工作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作为基层院,如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在新时期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就是要在如何结合检察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因为它既是当前检察工作的根本,也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并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关键和基础。为此,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通过四项举措,进一步化解矛盾

以绩效考评为抓手,统筹兼顾,全面落实甘肃省、定西市检察院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通过具体的业务工作来化解矛盾。工作中,我们要在确定专人抓绩效考评工作,定期对各条线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建立涵盖各项工作的责任倒查制度和定期工作述职、汇报及奖罚制度,在创新上动脑筋,在提高上下功夫,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来化解检察环节的各类矛盾纠纷。

完善涉检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按照中央新的“严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犯罪、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和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又着眼于消除矛盾、促进和谐,深入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量刑建议、附条件不起诉等办案新方式,健全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把从宽处理的每一件案件作为有效消除社会矛盾的具体实践。通过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涉检矛盾化解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有效化解积案、加强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深入推进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对侦监不批捕,公诉不起诉,反贪、反渎撤案,民行不抗诉以及刑事申诉、赔偿决定等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对拟做出的处理决定进行可行性分析,形成风险预测报告,及早发现案件的潜在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避免涉检信访的发生。

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强化信访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操作流程和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通过信访风险评估,积极与公安、法院及当事人所在社区等单位密切联系,认真做好化解矛盾和息诉罢访工作,力争减少或杜绝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逐步形成加大办案力度与矛盾得到化解相统一的工作理念,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贯彻执行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全面推行以案说理和释法说理工作,尤其是对当事人及其亲属,耐心做好法律解释、政策宣传、思想疏导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检察联络员的作用,依托社会“大调解”机制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通过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要根据上级院工作部署和绩效考评的引领,将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科室和个人,并充分发挥反贪、反渎、技术、监所等部门的协作一体化机制及反贪、反渎、政工、纪检、办公室的监督保障一体化的作用,整合全院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着力查办群众署名举报、联名举报、长期举报甚至引发群体上访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要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寓预防于办案的始终,在办案中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及咨询等工作,建立健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促进四项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

检察工作要在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全县确定的“突出三大重点、实施四大工程、深化五项改革、力求六个突破”的工作目标,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服务。

扎实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通过“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廉洁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坚持做到秉公执法、廉洁办事。制定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办好案、办大案、办铁案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廉政责任制度和责任倒查等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在干警中不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防止和纠正检察环节不公正、不廉洁问题。建立干警执法档案,深化代表联络工作,继续坚持向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常委会的工作汇报,主动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努力改进检察工作。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通过建立检察门户网站,开设检察举报、宣传窗口,公布12309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和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把所办案件的非涉密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印制《检务公开手册》分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部门领导、人民代表、各界人士等,并在“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宣传活动期间向广大群众散发。探索建立当事人申请予以公开制度,建立检务公开大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争取各方面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坚持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决定和要求,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汇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案件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及时办理并随时报告进展情况,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进一步加强与政法各单位的联系沟通,注意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第二篇:检察院三项重点工作经验材料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重点,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根本,社会管理创新是基础,公正廉洁执法是保障,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且与检察工作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作为基层院,如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在新时期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就是要在如何结合检察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因为它既是当前检察工作的根本,

也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并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关键和基础。为此,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通过四项举措,进一步化解矛盾

以绩效考评为抓手,统筹兼顾,全面落实甘肃省、定西市检察院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通过具体的业务工作来化解矛盾。工作中,我们要在确定专人抓绩效考评工作,定期对各条线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建立涵盖各项工作的责任倒查制度和定期工作述职、汇报及奖罚制度,在创新上动脑筋,在提高上下功夫,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来化解检察环节的各类矛盾纠纷。

完善涉检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按照中央新的“严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犯罪、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和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又着眼于消除矛盾、促进和谐,深入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量刑建议、附条件不起诉等办案新方式,健全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把从宽处理的每一件案件作为有效消除社会矛盾的具体实践。通过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涉检矛盾化解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有效化解积案、加强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深入推进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对侦监不批捕,公诉不起诉,反贪、反渎撤案,民行不抗诉以及刑事申诉、赔偿决定等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对拟做出的处理决定进行可行性分析,形成风险预测报告,及早发现案件的潜在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避免涉检信访的发生。

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强化信访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操作流程和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通过信访风险评估,积极与公安、法院及当事人所在社区等单位密切联系,认真做好化解矛盾和息诉罢访工作,力争减少或杜绝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逐步形成加大办案力度与矛盾得到化解相统一的工作理念,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贯彻执行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全面推行以案说理和释法说理工作,尤其是对当事人及其亲属,耐心做好法律解释、政策宣传、思想疏导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检察联络员的作用,依托社会“大调解”机制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通过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要根据上级院工作部署和绩效考评的引领,将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科室和个人,并充分发挥反贪、反渎、技术、监所等部门的协作一体化机制及反贪、反渎、政工、纪检、办公室的监督保障一体化的作用,整合全院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着力查办群众署名举报、联名举报、长期举报甚至引发群体上访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要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寓预防于办案的始终,在办案中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及咨询等工作,建立健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促进四项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

检察工作要在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全县确定的“突出三大重点、实施四大工程、深化五项改革、力求六个突破”的工作目标,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服务。

以和谐建设为主线,强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的意识和措施。在项目建设、工业发展和产业培育三大重点的服务和监督管理上,通过对项目建设的有效监督来拉动全县投资增长,通过进一步优化工农业发展环境来推动经济转型,通过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具有实践性和可行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来服务产业培育并带动农民增收。全面监督实施“四大工程”,即统筹监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协调推进社会建设工程、强化监管财政保障工程、全力实施民生建设工程,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全面落实并健康运行。

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保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惩戒、防范功能,因地制宜确定打击重点,坚持哪一个时期、哪一个地方、哪一类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哪一类犯罪,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实现控制和预防犯罪的有效性。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及时、准确、有

第三篇:检察院三项重点工作经验材料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重点,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根本,社会管理创新是基础,公正廉洁执法是保障,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且与检察工作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作为基层院,如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在新时期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就是要在如何结合检察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因为它既是当前检察工作的根本,

也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并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关键和基础。为此,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通过四项举措,进一步化解矛盾

以绩效考评为抓手,统筹兼顾,全面落实甘肃省、定西市检察院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通过具体的业务工作来化解矛盾。工作中,我们要在确定专人抓绩效考评工作,定期对各条线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建立涵盖各项工作的责任倒查制度和定期工作述职、汇报及奖罚制度,在创新上动脑筋,在提高上下功夫,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来化解检察环节的各类矛盾纠纷。

完善涉检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按照中央新的“严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犯罪、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和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又着眼于消除矛盾、促进和谐,深入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量刑建议、附条件不起诉等办案新方式,健全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把从宽处理的每一件案件作为有效消除社会矛盾的具体实践。通过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涉检矛盾化解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有效化解积案、加强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深入推进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对侦监不批捕,公诉不起诉,反贪、反渎撤案,民行不抗诉以及刑事申诉、赔偿决定等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对拟做出的处理决定进行可行性分析,形成风险预测报告,及早发现案件的潜在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避免涉检信访的发生。

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强化信访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操作流程和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通过信访风险评估,积极与公安、法院及当事人所在社区等单位密切联系,认真做好化解矛盾和息诉罢访工作,力争减少或杜绝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逐步形成加大办案力度与矛盾得到化解相统一的工作理念,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贯彻执行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全面推行以案说理和释法说理工作,尤其是对当事人及其亲属,耐心做好法律解释、政策宣传、思想疏导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检察联络员的作用,依托社会“大调解”机制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通过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要根据上级院工作部署和绩效考评的引领,将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科室和个人,并充分发挥反贪、反渎、技术、监所等部门的协作一体化机制及反贪、反渎、政工、纪检、办公室的监督保障一体化的作用,整合全院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着力查办群众署名举报、联名举报、长期举报甚至引发群体上访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要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寓预防于办案的始终,在办案中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及咨询等工作,建立健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促进四项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

检察工作要在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全县确定的“突出三大重点、实施四大工程、深化五项改革、力求六个突破”的工作目标,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服务。

以和谐建设为主线,强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的意识和措施。在项目建设、工业发展和产业培育三大重点的服务和监督管理上,通过对项目建设的有效监督来拉动全县投资增长,通过进一步优化工农业发展环境来推动经济转型,通过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具有实践性和可行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来服务产业培育并带动农民增收。全面监督实施“四大工程”,即统筹监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协调推进社会建设工程、强化监管财政保障工程、全力实施民生建设工程,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全面落实并健康运行。

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保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惩戒、防范功能,因地制宜确定打击重点,坚持哪一个时期、哪一个地方、哪一类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哪一类犯罪,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实现控制和预防犯罪的有效性。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及时、准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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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挥基层优势、健全机制抓排查

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但一些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这就给公安机关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一是要健全完善维稳工作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应充分发挥基层警力的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工作,确保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健全完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长效机制。通过广大民警走社区、串农户,贴近群众,积极主动开展矛盾和纠纷排查工作,对不稳定的因素和隐患,力争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引导,第一时间化解。

(二)规范执法管理、注重效果抓化解

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公安机关切实履行执法为民职责的最直接体现。当前,公安机关个别部门执法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依然表现突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各级公安机关务必进一步规范执法管理,提高执法效果,把更多的警力、精力集中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上,使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最终实现群众满意,社会和谐。

(三)回应群众诉求、落实责任抓处置

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带来了群众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公安机关作为回应群众利益诉求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在化解矛盾纠纷、处置违法犯罪的过程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要按照“归口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处置社会矛盾纠纷时,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按照责任大小,严格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要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对社会矛盾纠纷中当事双方之间的纠纷,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律程序予以积极、主动、热情办理,对涉黑、涉恶,涉及群体性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方,公安机关将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

二、坚持与时俱进,力求“三个突破”,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作为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一)在加强公安行政管理上求突破

公安机关承担着大量的行政管理职能,且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各项公安行政管理中,要切实树立服务理念,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一是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公安机关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审批型向效能型转变、随意型向规范型转变。二是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畅通服务渠道,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事流程,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安机关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的新便利、新实惠。

(二)在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上求突破

公共安全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行政力量,理应在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上作出更大成就。一是公安机关应将更多警力和资金投向管理相对缺位、服务相对缺失的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继续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实现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公安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通过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着力打造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三是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创新消防管理举措,加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努力使消防灾害事故的发生降到最低。

(三)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上求突破

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飞速发展,对互联网和“虚拟社会”的管理被迅速提上了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的日程。面对这一新的课题,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以全局的眼光和创新的精神去研究、去解决现已存在的各种问题。目前,公安机关面对的网络问题很多,涉及行业管理、安全管理、意识形态等诸多领域。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通过不断加强管理,创新技术,力争在网上建立起集巡查处置、舆情引导、管理控制、侦查打击于一体的“网络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把公安机关社会管理职能延伸到网络社会。

三、坚持执法为民,实现“三个必须”,把公正廉洁执法工作作为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核心内容。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有了更高的期待。坚持执法为民,强化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是公安机关回应群众呼声、顺应时代潮流、加强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

(一)必须在加强执法教育培训上下工夫

执法工作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大力开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广大民警规范执法、廉洁执法良好习惯的养成,是各级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教育广大民警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保障人权等正确的执法理念,牢固掌握相关业务法律知识和纪律规范,自觉运用正确法律理念,使公正廉洁的执法行为贯穿于每一项执法活动,实现于每一个执法领域。

(二)必须在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上下工夫

完善执法责任体系,健全规范执法机制,是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规范进行的制度性保障。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执勤规范,使各项执法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建立民警个人执法档案袋和单位执法档案库,实现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动态化、常态化。三是要以日常监督和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体系,明确执法职责、限定执法权限,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防执法不规范现象再次发生。

(三)必须在加强执法活动管理上下工夫

针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在深入查摆、深刻剖析、坚决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管理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确保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执法工作中,既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法律威严,又能依法保障人民权利;既能严格依法办案、依法管理,又能做到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第五篇:公安机关三项重点工作经验材料

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深刻把握政法稳定工作规律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公安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肩负重要使命,如何把握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如何把握社会发展特征,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如何把握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成为摆在各级公安机关

面前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

一、坚持居安思危,抓好三项重点工作,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作为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使命。

(一)发挥基层优势、健全机制抓排查

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但一些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这就给公安机关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一是要健全完善维稳工作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应充分发挥基层警力的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工作,确保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健全完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长效机制。通过广大民警走社区、串农户,贴近群众,积极主动开展矛盾和纠纷排查工作,对不稳定的因素和隐患,力争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引导,第一时间化解。

(二)规范执法管理、注重效果抓化解

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公安机关切实履行执法为民职责的最直接体现。当前,公安机关个别部门执法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依然表现突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各级公安机关务必进一步规范执法管理,提高执法效果,把更多的警力、精力集中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上,使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最终实现群众满意,社会和谐。

(三)回应群众诉求、落实责任抓处置

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带来了群众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公安机关作为回应群众利益诉求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在化解矛盾纠纷、处置违法犯罪的过程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要按照“归口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处置社会矛盾纠纷时,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按照责任大小,严格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要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对社会矛盾纠纷中当事双方之间的纠纷,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律程序予以积极、主动、热情办理,对涉黑、涉恶,涉及群体性事件或有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方,公安机关将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

二、坚持与时俱进,力求“三个突破”,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作为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一)在加强公安行政管理上求突破

公安机关承担着大量的行政管理职能,且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各项公安行政管理中,要切实树立服务理念,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一是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公安机关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审批型向效能型转变、随意型向规范型转变。二是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畅通服务渠道,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事流程,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安机关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的新便利、新实惠。

(二)在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上求突破

公共安全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行政力量,理应在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上作出更大成就。一是公安机关应将更多警力和资金投向管理相对缺位、服务相对缺失的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继续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实现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公安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通过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着力打造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三是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创新消防管理举措,加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努力使消防灾害事故的发生降到最低。

(三)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上求突破

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飞速发展,对互联网和“虚拟社会”的管理被迅速提上了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的日程。面对这一新的课题,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以全局的眼光和创新的精神去研究、去解决现已存在的各种问题。目前,公安机关面对的网络问题很多,涉及行业管理、安全管理、意识形态等诸多领域。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通过不断加强管理,创新技术,力争在网上建立起集巡查处置、舆情引导、管理控制、侦查打击于一体的“网络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把公安机关社会管理职能延伸到网络社会。

三、坚持执法为民,实现“三个必须”,把公正廉洁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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