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服务党员工作机制,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荣誉感,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困难党员的关怀和帮助,激励各条战线的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在认真调查全县党员队伍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存在党员贫困面较大,困难党员自我发展意识不强等实际情况,建立了西和县困难党员扶助基金。在县委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困难党员扶助基金得到了良好运行,发挥了显著作用。
一、扶助基金的建立情况
xx年底到xx年初,县委组织部在全面调查摸底和广泛征求基层党员干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困难党员扶助基金的工作建议,并研究拟订了《中共西和县委关于建立困难党员扶助基金的意见》(讨论稿)和《西和县困难党员扶助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xx年3月份,县委常委会对《中共西和县委关于建立困难党员扶助基金的意见》(讨论稿)和《西和县困难党员扶助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讨论通过。《意见》规定了建立困难党员扶助基金的指导思想、筹集渠道、扶助范围及对象、扶助基金的管理、扶助基金的用途和使用、扶助基金的申请和审核等内容,同时还在困难党员扶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服务机制、督促检查和有效实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意见》还要求全县县乡党组织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把困难党员扶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协调各方,层层把关,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财政、民政、社保、农牧、林业、工商、税务、金融等有关涉农部门要提供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困难党员低保、就业、创业服务机制,扩大困难党员扶助面。要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党员及时纳入低保范围。要在产业发展规划、土地流转协调、种养项目和技术推介、信贷支持等各方面,尽可能地为农村困难党员提供优惠支持。对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党员在信贷支持、证照办理、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党员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再就业。
二、扶助基金的筹集情况
《意见》提出,西和县困难党员扶助基金主要从四个渠道筹集。一是党费划拨。每年从上一年各党委上缴党费总额中按20%的比例划拨,并于每年的3月份前划拨到位;二是财政支持。困难党员扶助基金将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0万元资金用作困难党员扶助基金,于每年6月份前到位;三是党员捐助。党员个人捐赠实行自愿,由党委、总支负责,每年组织党员捐助一次,所捐助的扶助基金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四是社会募捐。动员企业、“两新”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捐助。
xx年,我县共从以上四个渠道筹集到困难党员扶助基金17.863万元,其中从县管党费划拨4万元,县财政拨款10万元,发动党员个人捐助1.863万元,动员企业和“两新”组织捐助2万元。
三、扶助基金的使用情况
《意见》对扶助范围及对象做了六种规定。一是本人因病、因灾或遭遇其它突发性事件,个人难以承担、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二是年人均纯收入符合扶贫对象要求,或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农村党员;年可支配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居民党员。三是企业下岗失业困难党员。四是建国前入党现无固定工资收入或入党50周年以上的困难党员。五是连续担任村(居)党支部书记15年以上离任退职困难党员;累计担任村(居)干部25年以上离任退职困难党员;曾担任村(居)干部且年满60周岁并已经离任退职困难党员;曾担任村(居)干部且获得县级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的离任退职困难党员。六是其他需要扶助的困难党员。
xx年,我县困难党员扶助基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按照西和县村级班子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共安排了10万元,解决了退休退职村干部一次性的补贴;二是拿出6000余元,后先解决了14名困难党员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是已安排2万元,用于201*年春节期间全县困难党员的慰问工作。
我县困难党员扶助基金的建立和运行,很好地帮助困难党员解决了生产、生活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极大地增强了县乡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得到了全县广大党员群众的普遍赞同。
第二篇:关于实施困难党员扶助基金的报告关于***困难党员
扶助基金使用情况的工作报告
市组织员办:
截止到201*年底,***共有党员4537名,其中困难党员156名,有创业技能的54名。现通过困难党员扶助基金帮助开展创业5名。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困难党员扶助基金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立足实际,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困难党员扶助基金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具体做法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困难党员扶助基金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精神,***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困难党员扶助基金工作作为全县党员教育管理重点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成立了***困难党员创业扶助基金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县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由组织部副部长兼职,具体负责困难党员扶助基金的筹措、管理、发放、回收等工作。二是制定施实意见,确保有据可依。为了确保困难党员扶助基金工作有序进行,由困难党员扶助基金领导小 1
组办公室负责起草了《关于建立困难党员扶助基金的实施意见》,并下发给全县各党(工)委,明确规定了困难党员扶助基金的工作目标,资金来源,扶助对象的确定,具体发放扶助资金标准等。三是搭建有效平台,扩大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嘉荫有线电视,广播等媒体定期播放《***关于建立困难党员扶助基金实施意见的通知》;不断整合网络资源,构建空中平台,在嘉荫党建网,嘉荫党务工作者腾讯qq,移动飞信专业网络平台上传了《***关于建立困难党员扶助基金实施意见的通知》,广泛宣传建立困难党员扶助基金的重要意义,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帮扶困难党员深厚氛围。
二、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基金管理使用,保证困难党员扶助基金使用有效运行
我们坚持管理与使用并重的原则,注重在掌握党员情况、扩大筹资范围、加强基金管理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完善基金运行保障体系,确保基金使用的科学化和效益发挥的最大化。一是坚持动态管理原则,确保基金循环有序利用。我们对全县困难党员逐一建立台帐,采取跟踪问效机制,落实困难党员联系人、定期走访等制度。对符合“三有”原则(有创业意愿、有创业能力、有创业项目)的困难党员,并且已经纳入我县最低生 活保障线的贫困党员或收入超过低保线,家庭成员因病、就学等原因致贫的党员。给予5000-10000元不等的创业扶助。并帮助每名扶助对象找准一个发展生产项目,最终实现由“输血”向“造血”转变。项目选定要注重发挥党员自身特长,做到投资少、见效快。但是,原则上超过
60周岁,劳动能力较弱的党员不享受创业无息借款。对因灾、因病导致临时性特殊困难的党员进行专门调查走访,给予一次性给予500-1000元的临时补助。同时,困难党员脱贫后,按照《***困难党员创业扶助借款合同》确定的还款期限,将周转基金返还给县困难党员扶助基金领导小组,以便将基金投放给其他需要扶助的困难党员,确保基金的循环有序利用。二是坚持整合资源,建立资金筹集长效机制。为确保困难党员扶助基金工作的长期性、经常性。我们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建立困难党员创业扶助基金的重要意义,整合全县各方面力量,拓宽创业扶助基金的渠道,帮助困难党员实现创业发展,调动广大党员生产、工作的积极性。采取县财政拨付一部分,党费划拨一部分,发动党员捐一部分,动员社会募捐一部分的办法筹措困难党员创业扶助基金。拟向县财政申请帮扶资金10万元,留存党费列支2万元,发动全县党员和动员社会各界按照自愿原则募捐,金额不限。三是明确规章制度,建立基金管理使用机制。成立了***困难党员扶助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困难党员扶助基金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申报、核实、公示、审批、发放、回收等创业扶助资金管理使用程序。研究制定了《***困难党员创业借款申请审批表》,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专户,实行专人专帐管理,确保困难党员创业扶助基金发挥作用。
三、凝聚人心,广聚资金,分类帮扶,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困难党员扶助基金自设立以来,共募集资金总额近2.5万元,先后发放创业扶助基金2.5万元,帮助5名困难党员发展生产项目,实现了自主创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增强了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了党员带头致富带动致富能力。一是增强了党员的发展意识。设立困难党员扶助基金,使一些党员发展生产、干事创业的劲头更大了。乌云镇村一名外出务工作乡党员,通过基金帮扶自已开了电脑维修店,即实现了再创业,又给群众提供了方便,实现了自身价值。二是夯实了党组织工作基础。“党员有难,组织帮忙”,通过及时有效的救助工作,使党员切身感受到了党组织“大家庭”的温暖,增强了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党组织与党员真正实现了同频共振。三是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对有创业能力的困难党员,各级党组织积极教育引导和支持调整产业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同时在技能、资金、信息、项目等方面加大扶助力度,帮助其早日摆脱困境;对因灾致贫的党员,各级党组织走访慰问,帮助解决燃眉之急,让广大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消除了党内不和谐的因素,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三篇:关于建立党内关怀发展基金对困难党员进行帮扶的意见关于建立党内关怀发展基金对困难党员
进行帮扶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健全关心和帮助困难党员的长效机制,让困难党员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克难奋进的决心,经研究,现就建立独山县 “党内关怀发展基金”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覆盖全县、措施得力、逐步完善、长期有效的特困党员救济体系为目标,切实关心困难党员群体,帮助困难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体现党组织的温暖,引导广大党员在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做出更大的贡献,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构建和谐独山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工作目标:以建立覆盖全县、措施得力、长期有效的党员救助体系为重点,保障基层困难党员基本生活,实现解决党内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与精神生活问题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党内救助制度。
二、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筹集
党内关怀发展基金采取“党费为主、财政支持、党员捐助、社
会资助”等办法,多渠道筹集,争取每年保持一定的筹资规模,保障党内关怀发展基金运行的正常性、连续性。
1、党费划拨。201* 年从县留存党费中划拨5 万元充实党内关怀发展基金,以后每年从上一年上缴留存党费中划拨1-3 万元用于充实党内关怀发展基金。
2、财政支持。把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充实党内关怀发展基金。
3、党员捐助。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利用“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开展过一次特殊的组织生活、交一次特殊党费等形式动员党员募捐。党员捐款坚持自愿原则,视本人经济状况量力而捐。乡镇党员、县属各单位党员募捐款由各党支部收集,逐级上交所属基层党委、县委组织部,然后缴入县党内关怀发展基金。
4、社会资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单位、组织、个人)自愿资助。县委组织部每年编印一册《独山县党内关怀发展基金捐款纪念册》,将捐助数额在100元以上的党员和社会各界捐助名单列入其中。
三、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帮扶范围及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入帮扶的候选对象。
1、凡年人均纯收入符合扶贫对象要求的农村党员,年可支配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社区居民党员。
2、党龄在50年以上,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困难党员。
3、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困难党员。
4、连续担任村(居)党支部书记10年以上或累计担任村(居、社区)干部20年以上的离任退职困难党员。
5、本人或家庭遭遇重病、重大灾难及其它突发性事故的党员。
6、党员个人创业,有好项目、有条件发展,但缺乏发展资金的困难党员。
各级党组织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员建立台帐,并及时收集党员困难信息。台帐内容应包括:困难党员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是否纳入低保、困难情况及原因等。台帐由各级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核实调整后上报一次,作为困难党员帮扶的依据。
四、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使用标准
党内关怀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对困难党员的救济、救助、技能培训和生产扶持。县委组织部每年根据困难党员实际情况和资金筹集情况拟定当年特困党内关怀发展基金使用计划,并经部务会集体研究后按计划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以及时启动救助活动,随时进行帮扶。
1、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救助。对于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视其生活困难程度给予一定额度补助。
2、遭受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故党员的救助。对因大病、重灾及突发性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个人难以承担的党员,采取党员救助的方式予以救助。
3、缺技术、缺技能困难党员的帮扶。对无技术专长、无致富门
路的农村困难党员,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进行免费培训;对城镇下岗失业党员,按市场需求免费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或对参加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困难党员给予补助。
4、缺生产项目启动资金困难党员的资助。对有意自主创业、有市场前景项目而缺少启动资金的农村困难党员和城镇下岗失业党员,利用小额信用贷款解决启动资金的,给予贴息补助,帮助实现创业。
五、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使用程序
帮扶对象的认定坚持上下结合原则,由党员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经报直属机关党委或乡镇党委审核后进行申报(详见《独山县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六、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管理
为加强对县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管理,县委成立党内关怀发展基金领导小组(另行发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和确定使用原则。办公室主要负责基金筹集、落实年度使用计划和审批,以及基金收支情况的统计、督查、通报等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年年终向县党内关怀发展基金领导小组汇报使用情况,在县召开党代表大会时汇报本届使用情况。
党内关怀发展基金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单设账簿,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基金利息滚存为基金的一部分。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法规,严禁以任何方式向单位或个人借贷,严禁用于党员关怀以外的任
何开支。同时,每年年终都要对党内关怀发展基金的收支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七、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建立党内关怀发展基金帮扶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种形式的开展募捐活动,并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党内募捐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活动,带头捐款,作好表率。
2、着眼长远,健全机制。 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关怀帮扶困难党员的长效机制。建立帮扶困难党员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各基层党委书面上报一次困难党员帮扶情况。建立关怀帮扶困难党员的组织协调机制,各级组织、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积极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长效机制。
3、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发放捐款倡议书等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困难党员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党内关怀发展基金对困难党员实施帮扶是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的具体行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关怀困难党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党内和谐氛围。
4、合理帮扶,动态管理。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因人帮扶,既要给予生活困难党员物质资助,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问题,又要给予精神上的关心和支持,有条件的要积极帮助他们实现自主脱贫。要经常了解全体党员的生活现状,及时跟踪掌握,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每
一名党员在生活困难时都能得到相应的帮扶,使困难党员帮扶工作成为基层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第四篇:党员扶助基金捐款倡议书党员扶助基金捐款倡议书
全团广大共产党员、社会各界人士:
在我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团各党支部及广大共产党员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加快我团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今天,当我们和全团人民一道沐浴改革开放春风、安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时候,仍然有一些党员同志由于年老疾病、自然灾害等诸多原因生活困难、面临困境,需要各级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特别是部分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由于年老体弱多病,子女赡养能力有限,生活陷入困顿。这些为我们国家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老人,需要我们伸出援手,帮他们度过一个幸福、无忧的晚年。
“群众有难党员帮,党员有难组织帮”。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为了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我团建立了生活困难党员扶助基金,主要用于对生活困难党员的救济、救助。扶助基金实行申报制、审核制、公示制,做到阳光操作。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关心帮助党内同志,向生活困难党员扶助基金捐助,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在此,我们向全团广大共产党员发出倡议:
积极响应党委号召,行动起来,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
尽力而为的原则,伸出援助之手,参与到党内关爱行动中来,积极踊跃捐款,让生活困难党员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同时,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继承和弘扬中华美德,向广大困难党员奉献自己的爱心,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浓浓关爱!
上善若水,大爱无疆。我们一个细小的爱心之举,可能就会让一个生活困难党员重新树起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我们的一点微薄之力,或许就能像一束希望的光芒,照亮他们的前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用真情播洒爱的雨露,用行动奉献爱的阳光!
中共委员会
201*年5月31日
第五篇:党员扶助基金管理办法“党员扶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体现区委对党员的关心和爱护,着力解决党员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设立“党员扶助基金”。
第二条,为做好“党员扶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经区委同意,在区委组织部设立云城区“党员扶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在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领导下,具体负责基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和基金运用情况调查分析、审核、核拨以及使用情况督查、通报、统计等工作。
第三条,“党员扶助基金”在区委组织部设立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存款利息滚存为基金的一部分。基金专户单设帐簿,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日常会计、出纳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办公室按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管理。
第四条,为保证区“党员扶助基金”的正常运行,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进行基金的筹集和补充:每年从区管党费留成中划出一部分补充基金;鼓励机关单位、企业、机关党员干部及社会人士自愿为基金捐赠奉献。
第五条,“党员扶助基金”的使用情况每年由区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在云城区委组织部党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党员扶助基金”管理和运行的原则:
(一)坚持充分体现党组织执政为民、关爱党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统筹兼顾、规范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
(四)坚持“救急帮困、扶助一方”的原则。
(五)坚持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六)坚持自救互助为主、党组织和社会救助为辅的原则。
第七条,“党员扶助基金”的用途:
扶助低于我区生活保障线的党员、生活困难的老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患病以及受灾需要救助的困难党员。
第八条,扶助低于我区生活保障线的党员、生活困难的老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患病以及受灾需要救助的困难党员程序:
(一)对低于我区生活保障线的党员、生活困难的老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患病以及受灾需要救助的困难党员进行救助,由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在摸清情况、统筹兼顾、及时救助的前提下,向云城区“党员扶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救助基金补助申请,管理办公室视基金筹集情况拟定方案报云城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审批。
(二)区委组织部部长会审批同意后,管理办公室将救助金拨付给各镇(街)党委(党工委),由各镇(街)党委(党工委)按具体使用计划(方案)将救助金直接支付给需要救助困难党员。
第九条,“党员扶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每年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向云城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提出党员扶助基金的使用计划,经云城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管理办公室负
责使用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党员扶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基金的具体拨付,基金使用的检查、验收、通报、总结,督促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及时将扶助基金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党员扶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各镇(街)党委(党工委)上报的有关扶助党员的申请报告,云城区“党员扶助基金”款项下拨后的具体使用由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具体落实。
第十二条,如本办法执行中上级党组织出台其他新的扶助党员工作要求,云城区委组织部将结合本办法的执行实际对有关工作进行具体补充。
第十三条,“党员扶助基金”的捐赠
(一)直接捐赠:捐赠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下同)可直接到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进行捐赠并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二)邮寄捐赠:捐赠人可写明捐赠人姓名、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将捐赠款邮寄至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三)银行捐赠:捐赠人可直接将捐款转账或电汇至云城区“党员扶助基金”帐户,并将捐款人姓名、单位、地址、邮(公文素材库:www.bsmz.net)政编码、联系电话等通过传真(邮寄)至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四)云城区“党员扶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收到捐赠人捐款后,将向捐赠人开具捐款收据。
(五)联系捐赠单位:中共云浮市云城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云城区“党员扶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党员扶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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