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四风整改经验:发扬“钉钉子”精神 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以来,市公安局认真梳理意见,直面问题、突出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力求做到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常抓不懈。
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钉钉子”,转变作风
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
讨论活动,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着力完善满足群众需求的举措。结合群众意见建议和大讨论形成的共识,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自我挖潜、自我加压,研究推出了10项便民利民措施,包括在高架道路设置50个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便民服务点、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所有居民身份证照片拍摄点拍照、取消市民遗失补领身份证时30天的报失期、将出入境办证业务缩短到15日、在公安门户网站推出失物招领平台、为群众提供假冒网站识别服务、定期发布病毒预报、减少两类消防技术审查等。同时,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做出公开承诺。二是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于公安机关内部,既注重整改“慵懒散”、“冷横推”等作风问题,又注重预防“不如实立案”,充当“保护伞”,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性违法违纪行为,制定了《上海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民警职务性违纪线索排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纪律管理规定。对于社会治安面,紧密结合“打防严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民生案件,强调既要“破大案”又要“破小案”,专项行动以来,破案总数同比上升29.3%,其中盗窃、诈骗破案数同比上升38.2%、70.9%。
从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钉钉子”,建章立制
市公安局在坚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的同时,深入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通过建章立制,力求做到既治标又治本,既解决当前问题又能够长期管用。如,为了解决基层反映突出的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借用人员等问题,由主要领导亲自主持“撤办还人”,撤销临时机构7个、梳理归建借调人员64人,并制定《上海市公安局临时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公安局民警借调管理办法(试行)》,严格临时机构设置和民警借调管理要求。为了解决一些单位“重指标完成、轻实际效果”的问题,局党委认为,这一现象虽然反映了少数领导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但是也和考核的指挥棒有关。因此,一方面合理调整考核内容,另一方面修订《上海公安目标考核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公安派出所目标考核工作指导意见》,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以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不正之风。为了解决一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不够、与群众联系不紧密的问题,从市局党委班子带头抓起,制定《市局党委成员一线工作制度》,就落实“一线调研日”、到基层驻点跟班作业、重大任务期间深入一线靠前作战等提出明确要求。
从抓制度执行上“钉钉子”,兑现承诺
市公安局把“制度要执行、承诺要兑现”作为“钉钉子”的一项具体要求。一是启动专项巡察。对各单位分别开展不少于半个月的驻点巡察,先后访谈被巡察单位党委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民警及市民群众1600余人次,实地查看或暗访基层所、队103家,并提出“三个逐一”的要求,即,对存在问题逐一提出改进建议、对巡察建议逐一形成整改方案、对整改情况逐一开展回访验收。二是加强现场督察。为检查10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部署督察部门采取实地暗访拍摄、模拟群众办事、网上查询核实等方式,对涉及到的所有50个高架道路便民服务点、60个居民身份证照片拍照点、19个公安出入境窗口、17个消防窗口和4个互联网网站服务平台开展了全覆盖检查,对执行较好的予以肯定,对细节不到位的问题逐一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迅速落实整改。三是邀请群众评价。坚持开门抓整改,重视“向群众报告,请群众评议”,通过组织向地方党委政府和辖区群众述职、开展派出所所长社会评议等方式,主动把对公安工作的评价权交给广大群众,看承诺是否兑现,工作是否得到大多数人满意,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第二篇:公安局四风整改经验材料公安局四风整改经验材料
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以来,市公安局认真梳理意见,直面问题、突出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力求做到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常抓不懈。
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钉钉子”,转变作风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着力完善满足群众需求的举措。结合群众意见建议和大讨论形成的共识,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自我挖潜、自我加压,研究推出了10项便民利民措施,包括在高架道路设置50个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便民服务点、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所有居民身份证照片拍摄点拍照、取消市民遗失补领身份证时30天的报失期、将出入境办证业务缩短到15日、在公安门户网站推出失物招领平台、为群众提供假冒网站识别服务、定期发布病毒预报、减少两类消防技术审查等。同时,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做出公开承诺。二是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于公安机关内部,既注重整改“慵懒散”、“冷横推”等作风问题,又注重预防“不如实立案”,充当“保护伞”,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性违法违纪行为,制定了《上海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民警职务性违纪线索排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纪律管理规定。对于社会治安面,紧密结合“打防严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民生案件,强调既要“破大案”又要“破小案”,专项行动以来,破案总数同比上升29.3%,其中盗窃、诈骗破案数同比上升38.2%、70.9%。
从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钉钉子”,建章立制
市公安局在坚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的同时,深入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通过建章立制,力求做到既治标又治本,既解决当前问题又能够长期管用。如,为了解决基层反映突出的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借用人员等问题,由主要领导亲自主持“撤办还人”,撤销临时机构7个、梳理归建借调人员64人,并制定《上海市公安局临时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公安局民警借调管理办法(试行)》,严格临时机构设置和民警借调管理要求。为了解决一些单位“重指标完成、轻实际效果”的问题,局党委认为,这一现象虽然反映了少数领导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但是也和考核的指挥棒有关。因此,一方面合理调整考核内容,另一方面修订《上海公安目标考核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公安派出所目标考核工作指导意见》,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以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不正之风。为了解决一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不够、与群众联系不紧密的问题,从市局党委班子带头抓起,制定《市局党委成员一线工作制度》,就落实“一线调研日”、到基层驻点跟班作业、重大任务期间深入一线靠前作战等提出明确要求。
从抓制度执行上“钉钉子”,兑现承诺
市公安局把“制度要执行、承诺要兑现”作为“钉钉子”的一项具体要求。一是启动专项巡察。对各单位分别开展不少于半个月的驻点巡察,先后访谈被巡察单位党委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民警及市民群众1600余人次,实地查看或暗访基层所、队103家,并提出“三个逐一”的要求,即,对存在问题逐一提出改进建议、对巡察建议逐一形成整改方案、对整改情况逐一开展回访验收。二是加强现场督察。为检查10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部署督察部门采取实地暗访拍摄、模拟群众办事、网上查询核实等方式,对涉及到的所有50个高架道路便民服务点、60个居民身份证照片拍照点、19个公安出入境窗口、17个消防窗口和4个互联网网站服务平台开展了全覆盖检查,对执行较好的予以肯定,对细节不到位的问题逐一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迅速落实整改。三是邀请群众评价。坚持开门抓整改,重视“向群众报告,请群众评议”,通过组织向地方党委政府和辖区群众述职、开展派出所所长社会评议等方式,主动把对公安工作的评价权交给广大群众,看承诺是否兑现,工作是否得到大多数人满意,推动教育实践(请您支持:WWwww.bsmz.net,请关注其他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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