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经验交流材料
创新项目管理制度 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201*年底以来,xxxx县坚持把创新制度建设作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的抓手,着力完善和认真落实科学、民主、高效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财政性投资行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平公开公正的项
目投资环境逐步形成。截至201*年11月底,完成项目财政评审179个、招标核准46个、结算审计46个,三个环节共节减建设资金1.2亿元,审减率达20%以上。
一、强化制度设计,操作程序更加规范严密。
针对过来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预算评审环节缺失、招标投标流于形式、工程量增减随意、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等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基础上,研究出台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并专门设立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调剂9个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加强项目关键环节管理。一是严把财政评审的前置关。把财政投资评审报告作为预算控制、工程招标、资金拨付、办理财务决算的依据,严格实行先评审、后核定预算,先评审、后招标采购,先评审、后办理拨款,先评审、后批复决算,先评审、后移交资产的“五先五后”制度。实施预算评审后,送审各类项目资金4.94亿元,审减资金4483万元,审减率达9.1%。二是严把招投标的公正关。对规模以上项目,一律实行招标方案必须由发改部门核准、监察部门备案,评标和定标必须由专家委员会执行,招标过程必须由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项目合理定价必须由业主单位提出、县政府按规模分层级合理下浮的“四个必须”制度;对规模以下项目,业主单位自行研究招标方案一律实行决策过程必须有纪检监察人员在内的2/3以上单位班子成员参会,必须经80%以上参会人员同意,必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的“三个必须”制度。今年来,先后核准招投标项目46个,其中公开招标35个、邀请招标11个,公开招标投资额占总投资额的86.5%,同比增长69.1%。三是严把审计结算的免疫关。对所有财政性投资项目,严格实行必须办理竣工结算审计方可支付尾款和强化项目设计变更跟踪审计、工程量签证跟踪审计的“一个必须、两个跟踪审计”制度,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今年来,共对46个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金2.9亿元,审减资金2816万元,审减率达9.7%,特别是对南山学校项目的跟踪审计,节约建设成本近200万元。
二、坚持集体决策,利益约束更加动真碰硬。
将财政投资的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政府性融资、政府采购、外资外援、bt等项目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畴,科学有效管控项目利益。一是锁定核心利益不含糊。财政评审过程中,评审中心会同业主和主管、监督单位,共同会商项目效益,重点核实项目工程量、单价定额等涉及核心利益事项。201*年,该环节仅调整工程量、核定单价定额就涉及项目142个,审减资金3728万元。招标核准过程中,召开招投标领导小组等会议研究招标的方式、规模及招标人资质、自由资金等内容,重点研究和推行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目前,召开招投标领导小组以上会议27次,项目合理定价在财政投资评审基础上审减资金4673万元,下浮比例达12.2%。二是科学审减资金不马虎。端正审减资金态度,不以“卡部门脖子、截部门资金”为目的,以节省成本、预防腐败为出发点,注重在查阅资料、勘验现场和市场调查上下功夫,如在南山学校建设土石方工程审减工作中,采取现场蹲守土石方开挖和运输情况的方式,确保审减项目资金依据扎实、方法科学。三是加大公开透明不打折。参与财政评审、招标核准等关键环节的决策人员,既有专业技术人员、行政领导,也有业主单位、主管单位和监督单位人员,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乱用、失控,有效保障了项目造价合理、招投标合规。
三、优化审批服务,工作效率更加快速提高。在坚持规范程序基础上,多措并举破解机制障碍,压缩项目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科学分类。对列入评审计划的项目实行台账管理,按类别统一编号,明确评审时间,并根据送审金额大小,分别限定在7个、10个、15个和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二是优化流程。统一印制项目招标核准审批表和财政专项资金启动、进度拨付、结算支付审批表,实行“一表制”审批,同时印发审批流程表及各个流程所需资料,尽最大可能减少审批的环节、手续。全年送审的73个项目,从评审到实施,仅有5个审批环节。三是特事特办。对赶进度项目的审批,在不违反程序基础上,一律采取优先办理、加班办理、按法定最少时间确定公示期限等方式实行特事特办,加快审批进度。去年实施的合格校建设等13个项目,评审或招投标时间均在规定时间内提前3至8天完成。四是勇于探索。对无定额标准、无法评审的非工程类项目,如县政务服务中心电梯采购,探索由业主单位牵头,发改、监察、财政、审计等单位参与,对接3家以上厂商,采取询价、竞争谈判方式确定采购价格。
四、凝聚推进合力,职责履行更加配合密切。
坚持上下协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解决过来项目管理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一是狠抓思想统一。“两个办法”出台后,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学习其重要意义、适用范围、程序要求和法律责任,并在县内媒体开设宣传专栏,推广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规范项目管理逐步实现了从不理解到认可、从抵触到配合、从不会操作到熟练掌握。二是坚持领导示范。县级领导带头执行“两个办法”,对不按规定程序实施的项目,坚决不批准实施,特别注意做到拒绝说情,不给部门“打招呼”,有效避免了“人情项目”、“首长项目”。三是注重监督跟进。项目财政评审阶段,对纳入和未纳入财政评审的项目,分别由县审计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不低于20%的检查面进行抽审;招标阶段,根据项目金额,在国家级、省级、州级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省级、州级媒体发布公告;开标阶段,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标,除行政监察人员参与外,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进行监督;实施阶段,行政监督部门到现场对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来,绝大部分项目按照“两个办法”规定实施,财政性投资行为明显规范。四是严格处罚警示。对项目建设单位无故拖延或拒报评审资料、招标方案未经核准擅自组织招投标等行为,采取责令整改、处以罚金、通报批评和组织处罚等措施严格追究责任。
去年来,共查处项目招投标违规案件6例,罚款20.73万元,通报批评单位2个,诫勉谈话单位主要负责人2人,立案查处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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