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保证书
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一、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各项法规,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辐射工作管理组织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解决。
二、 经常了解放射性物品安全防护管理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好本单位法规、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适时进行防护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 严格遵守放射性物质转移环节中的管理规定,积极纠正本单位违反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及闲置废弃放射源由生产厂家及时回收或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
四、 达到放射性物品在安全防护管理方面无丢失、无被盗、无违章、无事故、保安全的管理目标,发生丢失,被盗等重大事故立即向环保、公安机关报告。
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保证书
第二篇: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一、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各项法规,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辐射工作管理组织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解决,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保证书,保证书《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保证书》。
二、
经常了解放射性物品安全防护管理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好本单位法规、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适时进行防护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
严格遵守放射性物质转移环节中的管理规定,积极纠正本单位违反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及闲(敬请期待公文素材库推出更好文章:www.bsmz.net)置废弃放射源由生产厂家及时回收或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
四、
达到放射性物品在安全防护管理方面无丢失、无被盗、无违章、无事故、保安全的管理目标,发生丢失,被盗等重大事故立即向环保、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篇:工作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一、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各项法规,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辐射工作管理组织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解决。
二、 经常了解放射性物品安全防护管理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好本单位法规、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适时进行防护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 严格遵守放射性物质转移环节中的管理规定,积极纠正本单位违反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及闲置废弃放射源由生产厂家及时回收或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
四、 达到放射性物品在安全防护管理方面无丢失、无被盗、无违章、无事故、保安全的管理目标,发生丢失,被盗等重大事故立即向环保、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篇: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为防止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落实辐射工作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宣化县王家湾乡卫生院 (涉源单位名称)承诺:
一、单位负责人 院长 为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人。
二、设置专项机构射线科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三、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辐射工作。
四、健全安全、保安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并采取措施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将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五、建立放射性同位素的档案,并定期清点。 六、指定专人李玉峰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保管工作。放射性同位素单独存放,不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物品混存。确保贮存场所具有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泄漏的安全措施。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及时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七、保证其辐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确保这些设施正常运行。
八、发生任何涉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转让、购买行为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九、在运输或委托其他单位运输放射性同位素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并有专人押运。
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放射性废物或及时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
十一、对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十二、每年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与防护状况进行一次自我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估报告报省级和市级环保部门备案。
十三、建立辐射工作人员健康和个人剂量档案。
十四、认真履行上述责任,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有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单位:宣化县王家湾乡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康晓军
负责人:李玉峰
联系人:李玉峰
电话:6062367
日期:二○一○年○五月一十三日
第五篇:201*年辐射安全工作总结
海港区环境报保护局
201*年辐射安全工作汇报
按照市环保局要求,我局对今年以来的 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和辐射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了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今年的辐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年初,我局专门召开了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认真研究了辐射安全监管工作,重新修订了《海港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区政府以红头文件下发,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在此基础上,对本局的预案也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具操作性。同时,明确了今年的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总结经验,统一思想,努力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今年的辐射安全工作,重点是涉源、射线单位的环评手续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的督办。以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如放射性药品排查,废旧钢铁回收冶炼企业排查等工作也全部认真的完成了排查任务。
二、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情况
我海港区共有两家涉源单位,其中包括两枚密封放射源及一枚非密封放射源。分别是秦皇岛恒起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密封源氪-85(五类)一枚;海港医院的密封源铯-137(五类)一枚,非密封源锝-99 (丙类)。
我海港区原有17家射线单位,45台射线装置,在9月
份新增加了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台射线装置。共计29家射线装置单位58台。今年年初我局对涉源及射线装置单位进行了摸底清查.清查过程中每家单位都填写了《辐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行动现场记录表》,同时对每家单位的射线装置具体情况进行了登记(包括型号、编号、工作参数等)。督促各单位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对在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单位严格要求改正,确保具备完善的“六防”措施。与企业建立了实时联系档案,确保企业发生问题能够立即汇报。18家单位的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人员全部进行过辐射安全培训,且都获得了环保部门的辐射安全培训证书。
目前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催办工作正在进行中,截止现在共有12家单位的申报材料组织完毕,已经上报市局。海港医院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已经办理完毕。
三、存在的问题
1、是辐射安全工作的宣传与培训待加强,部分涉源单位对放射源的监管重视不够,安全意识不强。辐射工作单位存在设备转让、转移、购置、退役、返厂活动中不能及时按规定备案的现象。
2、是辐射安全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辐射安全工作需要监测与监管并重,由于资金有限,缺乏必要的监管、监测设备,导致监测手段跟不上监管的步子。
3、是许可证办理普及难度较大,海港区还存在一些规模非
常小的射线装置单位,例如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办理手续又比较严格,一些小的射线装置单位很难达到环评审批、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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