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实习人员参加实习活动保证书
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本人在实习期间,保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保证人:年月日第二篇:实习人员参加实习活动保证书
保证书
杭州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本人在实习期间,保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保证人:
年月日
第三篇:参加全部实习活动保证书
保证书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原离职单位的离职证明真实有效,保证在律师执业实习期间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若有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规定未参加实习活动,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保证人:
年月日
第四篇:申请实习律师参加实习活动保证书
保证书
东莞市律师协会:
本人在实习期间,保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相关实习安排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全部实习活动和实务训练,服从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的监督与管理,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及实习管理相关规定,不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业务,无正当理由不随意中断实习活动,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保证人:
年月日
第五篇:关于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参加实习考核的通知
关于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参加实习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律协联络、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应接受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申领律师执业证。现将相关要求作如下通知:
一、已参加201*年3月30日实习人员笔试考核的实习律师(即至201*年6月30日止实习期满1年的,即将申请律师执业证的实习律师),在申请执业证之前,须向市律师协会提交如下材料,市律协将根据提交的材料出具相应的考核合格意见:
1、实习人员撰写的实习总结(字数2000字以上);
2、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4、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5、《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复印件;
考评意见和《实习鉴定书》应当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实作出评价。
二、自201*年7月1日起实习期满一年、尚未参加实习人员笔试考核的实习律师,应按《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参加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考核:
(一)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实习登记的市律师协会提
出实习考核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实习人员撰写的实习总结(字数2000字以上);
2、实习人员实习台账;
3、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5、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6、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
7、《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复印件;
8、省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考评意见和《实习鉴定书》应当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实作出评价。
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证明材料,是指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法律文书、工作底稿、操作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数量不少于十份。
(二)市律师协会根据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实习考核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材料不真实、(请你继续关注公文素材库:www.bsmz.net)不齐全或者有疑义的,应当要求实习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作出说明或者予以补正;
(三)根据审查情况,市律师协会安排实习人员参加综合测评,测评以笔试为主,每年分三期举行,基本定在3月、6月、9月;
(四)对经审查、测评合格的实习人员,其名单和基本情况将在市律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对通过以上考核程序的实习人员,市律师协会将出具考核合格意见,并将其填入《实习人员登记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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