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老师:
我非常懊悔,在此向您递交这份偷窃行为的保证书,以此对我个人不良行为的深深反省。
关于我的情况,在校期间表现更是不好。在平时学习不认真,导致成绩不理想,而最最可恨地是我尽然染上了偷窃的恶习。众所周知,偷窃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极其严重的伤害。
回顾我此次偷窃行为,我因为贪图同学的一只钢笔,而在同学离开之后伸手去偷。事后同学苦闹,我还无动于衷,装作不知情。直到被老师发现。
从我的错误中,我深刻地明白了自己的贪婪与邪恶。经过政教处老师的深刻批评教育以及我的失声大哭之后,我终于幡然醒悟,偷窃是玩玩要不得的。人对于物质的追求,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努力工作来实现,而偷窃就是罪恶无知的‘走捷径’,这样的行为终究造成一个人的侥幸心理,导致一次次的沦陷,最终的结局将不堪设想。
在此保证,我保证今后再也不偷窃他人财物了。我保证今后一定做一个诚实守信,踏踏实实努力学习工作的人。此外,针对我学习成绩不好、在校表现不好。经过此次批评教育,我要痛改欠费。今后倍加努力学习,争取把成绩提高上去!希望老师和同学们为我作证。
最好,我要写一下感悟:世界上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没有不犯过错的人。一个人犯了错,就该学会自我保证反省,而且保证一定要做得深刻到位。而更加重要的是在今后的实际生活当中彻底避免错误发生。只是口头上随便说说;敷衍了事,却没有躬行实践,那保证是没有用的。所以我学会做人,更要会在犯错时自己反省,保证并实际做到。
此致:
万分抱歉!
(责任编辑:.com)第二篇:上课不偷吃零食保证书尊敬的老师:
今天,我因为忍不住食物的诱惑,所以偷偷在上课其间吃了零食,这次我错了,如果世上有后悔药可买,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把世界上所有的后悔药全部买回来,过上一个无悔的人生,今天,就是今天,我就在教师这个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地方吃零食了,摸着塑料袋,发出的兹兹声响很大,老师也多次看过我,但我还是一错再错,以为老师没有发现我,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是那么的肤浅,那么的无药可救。
我相信,老师已经给了我很多次机会我,但我却没有好好去珍惜,所以,这一次,我想认真去改,绝无再犯,对于数学,我荒废了很久,对老师的态度或许老师也不大满意,所以以后我上课绝对会认真听讲,不会再从我抽屉里散发出食物的气味与兹兹的噪音,其他老师和我家长都对我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是我可能有些辜负了他们的期望。
对于这次的事情,我需要去深思检讨一下,毕竟初三了,已经长大了,不能再像小学那么调皮,我们已经是初中生,初中生就应该有初中生的模范,特别现在是初三,是学习的紧张阶段,是人生的第一次冲刺点,如果就连现在的我都是那样经常进出办公室而不能给后辈留下好印象,那么作为前辈的我,自然是需要反省的,看着初一级那边朗朗的读书声,那么认真的学习态度,我,真的很羞愧。如果说,这次是初犯,那么还可以值得原谅,但是,有句话叫:“事不过三。”而明显,我却是一而再,再而三去触犯了,到了这次,已经是第三次了,自然需要去写篇长点的检讨文来检讨一下自己,反思一下自己错做的行为,错的就是错的,我不否认,所以,我以后,绝对不能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我自以为老师会看不见,但是却忘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相信老师对我是曾经有过信心的,但这份信心在我的放纵之下却是毫无留情的熄灭了,就在这么一瞬间,我的未来,也是被毫无留情的熄灭了,但,我相信,路是人走出来的,如果以后,我能继续去努力,“未来”这条路,终究会被我走出来的。
而就是今天,我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影响课堂纪律,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一时高兴,和一时的想法,完全不理会老师的感受。我怀着深切的愧疚与懊悔给你写下了这份检讨书,人总是会犯错的,当然,我也不能把这句话拿来当作借口,但是我还是希望老师能给我最后一次机会,让我重新去改正自己,我以后绝对会去避免这种错误的发生,希望老师能相信我的悔改之心,再次想起,我那和蔼可亲的父母,他们对我的期望,估计也会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我的父母们含辛茹苦的去赚钱糊口养家,为了,只不过是能让我的生活过得好一点,以后出来了,能让我去孝敬一下他们罢了,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次的错误,简直就是对家长们辛苦做出的背叛,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已无法用任何语言来表达,家长们的辛苦是我们所不知道的世界,他们所背负的压力,是我们无法预知的领域,以后,我不会再去犯这样的错误,我不想去伤害我的父母们,也不想荒废自己的未来,最后的最后,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努力奋斗,以及,老师能给我改正的机会。
其次,我的思想觉悟还不够高,对于这次的错误认识还是远远不够,初三了,我应该想到未来的重要性,如果我能克制住自己的欲望,错误,就不可能再发生,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身为新荻中学的一名初三学生却还是没有觉悟去认识这份重要性,对于老师的辛苦劳作我没有好好去尊重,至此,我越来越清晰的感受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这一年当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去完成作业,努力的学习,全心全意听课,使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中学生。
其实检讨只是一个完美自身的一个循环过程,我想这次,我已经深刻的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对于以后老师的课,我一定会好好去珍惜,不作出对老师不敬的事情,例如这次,上课吃东西,是犯了《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第二十三页里(请你关注:Wwww.bsmz.net)
第四篇:被同学老师怀疑偷手机被同学老师怀疑偷手机
初二男生心理咨询室跳楼致残
一审判学生占主要过错,家长日前提起上诉
南方日报新闻 时间: 201*年03月14日 来源: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孙颖 张玮)初二男生小文因被同学和老师怀疑偷了手机,心理难以承受,
遂从学校5楼的心理咨询室窗口跳下致残。法院一审作出“学校承担20%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
小文损失26.4748万元”的判决,家长日前提出上诉。昨日,校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会
配合司法部门处理此事。
■回顾
男生跳下5楼致三级残疾
201*年1月22日下午3时40分左右,不满14岁的小文(化名)与罗湖某学校初二年级的同学一起参加学校组织的冬令营寒假补习课。课间,同学阿富(化名)称自己丢了手机,体育委员叫男生别走并要翻查口袋。同学阿荣(化名)怀疑是小文偷了手机,便跑去脱小文的裤子。小文急忙跑开,阿荣带着几个学生追赶,赶上之后将其推倒,之后在小文倒地的草丛,几个同学发现了阿富的手机。数学老师魏老师将小文带到办公室询问,小文称自己没有偷,是有人嫁祸。
小文回到宿舍休息,但心情难以平静,于是来到学校5楼的心理咨询室。听了小文的事情后,该室的张老师叫来年级主任等5名老师,先后对小文进行询问,并叫来阿富和阿荣了解情况,几名老师让小文将事发情况写成书面材料。
下午6时左右,6名老师均离开心理咨询室。约两三分钟后,其中一名老师推门发现小文不在室内,并发现房间内一扇窗户被打开,原来小文从5楼咨询室窗口跳下。经医院全力抢救,小文脱离生命危险,但留下双下肢瘫痪等三级残疾。在咨询室,小文留下一张纸条,正面写着“上活动课时候我”,背面写着“冤枉”。
■庭审
学校承担20%民事赔偿责任
201*年,小文和父母一起将就读的罗湖区某学校告上法庭。在当时的庭审中,校方在处理小文被怀疑偷拿同学手机事件过程中是否具有过错,以及如有过错,该过错与小文跳楼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成为争议焦点。
“小文和父母具有主要过错,自行承担所受损失的80%;罗湖区某学校具有次要过错,对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20%的民事赔偿责任。”2月25日,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罗湖区某学校赔偿小文损失26.4748万元,而这笔款项早在小文住院治疗时学校就已经垫付。
法院认为,校方在处理预防类似未成年人学生跳楼等偶然事件方面的经验不足,导致其在履行教育、管理、保护未成年学生义务方面,存在一定过错,如事发前对小文跳楼的可能性缺乏预见,采取的预防措施不力。
法院同时认为,事发时小文约14周岁,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应预见到从5楼窗户跳楼非死即伤的后果,但其仍采取跳楼的方式,对事故发生具有较大过错。
小文和父亲不服,提出上诉。小文父亲表示,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但尚未正式立案。
.说法
□家长
学校未按规范进行心理辅导
小文及父亲在民事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是:撤销原判,依法发回重审或改判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他们在上诉状中认为,小文在学校受到搜身及脱裤子等人身侮辱时,学校老师没有出面制止;而小文在心理极度委屈和沮丧、心理出现障碍的情况下求助心理辅导,校方先后有6名老师介入(其中只有一名心理咨询老师),但未针对未成年人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按照心理咨询的规范要求,采取正确的辅导方式。比如中小学生的个别辅导要求采取一对一方式,并严格保密,不得以德育教育代替心理教育等,要创造安静、整洁的环境,要有安全防范意识等。
而有关老师围绕是否偷手机的问题对小文进行讯问,导致小文不仅没有得到心理疏导,反而被施加更大压力,最终精神崩溃而跳楼。
□校长
会配合司法部门处理此事
小文学校的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罗湖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是依法依情的。小文及家长提出上诉也是其权利,学校会配合相关司法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来处理这件事情。
“我们校方在这件事情上已经做到仁至义尽,包括在小孩的抢救、治疗、康复关心、与家长及时沟通、与司法部门配合等方面,都做了最大的努力”该校长说。
□心理咨询师
咨询师首先应为学生保密
深圳市灵通心理科学研究所心理咨询师黄丽娟认为一个14岁孩子的心理肯定不是很成熟,如果他没有直接找老师,而是寻求心理咨询,肯定是有委屈和心结。这时候,从心理咨询这个专业的角度上说,咨询师首先应该为学生保密,不管事情真相如何,要先理解孩子,和他谈心,从他这一行为背后的动机中寻找好的方面,理解他内心的感受,达到共情,咨询师要有把握来访者内心的能力。
其次,心理咨询一般是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如果心理咨询师要找老师来共同处理问题,首先要征得学生同意才可以。
“老师的德育教育和心理咨询师的心理辅导是有区别的,因为人的行为和情感很多时候不是理性控制的,而是内心的潜意识所致。心理咨询就是要找出来者的心结,是对着孩子的心说话,而德育教育有时是对着孩子的脑袋说话,如果让学生觉得得不到理解和认同,反而会加大他们的压力。”黄丽娟认为,由于当前心理咨询在我国起步较晚,学校心理辅导、咨询师不合格的情况普遍存在于各学校,她认为校园心理咨询师要提升自己的能力。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介绍,尽管目前大多数学校都配备了专业心理老师,但并非专职,许多老师同时还兼着其他教学任务,导致角色上的双重性,不仅让学生难以认同,一定程度上也使学校心理辅导工作流于形式。此外,不少学校的心理辅导目前均归属学校“德育处”管理,也容易造成心理辅导的角色错位。
第五篇:宿舍楼东西墙面防水工程质量保证书宿舍楼东西墙面防水工程质量保证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为无锡创网路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楼东西两侧内外墙。(由施工质量引起的内外墙面损坏由施工方负责免费维修。)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伍年。
2.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2. 发生紧急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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