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小学201*年度“全国安全生产月”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我校进一步深入开展校园治理工作,以维护我校的校园治安稳定和政治稳定,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政治形势教育,并组织老师学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确保广大师生在思想上、政治上、言论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促进依法治校,提高师生法制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无刑事案件、无师生犯罪、无治安灾害及伤亡事故;进一步加强文明建设,全体教师争创文明岗活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争创文明学生。经过全体师生的努力,确保了我校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校长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把安全生产月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学校重要的议事日程,由校园综治领导小组,狠抓落实本月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和安全大检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层层建立责任制,把学校综治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班级,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责任到人,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并依此作为年终对各班和各部门考核的内容。
针对本次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制作横幅标语——“安全生产你管我管,大家管才平安。事故隐患你查我查,人人查方安全。”挂在教学楼前)及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月校园综治工作计划和具体创安措施,并把综治工作渗透到各项教学教育中,开展各种创安活动。
首先,校长通过例会、讨论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使所有教师员工加强了安全意识,并以此作为教育学生的宣传材料。接着,我校紧紧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宣传栏板、黑板报、挂图、标语、横幅、安全图片展览、发放
宣传材料、讲座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且利用国旗下讲话、晨会课、主题班队会、“带法回家”等活动形式,加强学生游泳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毒品危害性、网络安全及提高自防自救自我防护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其中,6月4日,**市“平安校园流动课堂”来我校对全体师生进行了一场关于学生安全自救自护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这次活动,广大师生不仅在思想上加深了安全意识,而且在实际生活中相互监督,形成了良好的安全氛围。而且,针对近期雨季和台风高发的情况,综治领导小组与各部门紧密配合,做好防雷雨防灾的安全工作。迅速组织对学校的防雷设施及教学楼、校舍、围墙、周边地质情况进行了检查,做好防范工作,并教育师生员工在雷雨天气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边、低洼地带、树下、空旷地带等雷电危害地区逗留游玩。
其次,在月底,全校组织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安全制度的落实、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用电线路及电器设备的管理、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管理、食堂管理、校园治安保卫工作、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彻底的检查,一发现隐患,及时清除,不留死角。特别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狠抓整改。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小学
201*年6月28日
第二篇:“全国安全生产月”总结郫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全国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有序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郫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郫(来源好范 文网www.bsmz.net)安监办[201*]26号)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本局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一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付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主要由局各科股室负责人组成。6月7日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安全生产月”动员会,动员和部署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发动全员从增强活动认识、加强安全隐患管控、提高安全知识技能水平三个层次,分活动宣传、活动实施、活动总结三个阶段全面展开。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局参加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向市民发放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开展林业安全生产知识问题咨询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消防
安全培训1次,参训人员59人;办安全宣传板报3期,悬挂各类宣传横幅和标语15条;组织本局全体职工干部在局会议室观看了“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开展安全检查,查找问题督促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安全事故发生,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成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组。于6月8日至18日在全县开展一次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是辖区范围内的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重点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安全管理督查。组织安全综合检查3次,共检查了包括木材集中加工市场在内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出动人数21人次,车辆6车次。检查中,大部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都建立了一定的防范机制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依法、守法意识增强。共查出各类一般隐患11处,主要是生产生活用电存在安全隐患、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欠缺及场地木材堆积过高,有些消防通道不畅通等问题,我们已
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其逐项地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过全系统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我局将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和不足,继续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巩固“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落实,为继续保持林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郫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第三篇:关于开展20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 中央中华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
20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4号)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开展201*年(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40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3号,以下简称《通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47号)为主体内容,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的总体要求为重点,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和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企业同时开展,分为全国性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国性活动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组织开展,主要包括:
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
2.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4日至10日)活动;
3.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0日)活动;
4.安全文化周(6月11日至17日)活动;
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8日至24日)活动;
6.“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7.安全发展高峰论坛;
8.“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
9.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
10.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
(二)区域性活动主要是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以及地方媒体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深入基层、面向职工群众,组织开展宣讲报告、展览、研讨交流、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和安全文化到基层等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宣传教育活动。
四、组织机构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
全国组委会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全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和中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担部分大型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国组委会的统一部署(《20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南》另行印发),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重心下移,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要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办法,强化对所辖区域内单位和企业的绩效考核。
(一)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开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要集中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中国启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和事故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加强国务院《意见》精神的学习解读和宣传贯彻,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办好安全文化周活动。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推出“生命之歌”获奖歌曲cd和主题歌mv,各地区、各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歌咏比赛。各地区要在安全文化周期间,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三)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要围绕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意见》和《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要围绕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四)组织开展好第14次“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全国组委会决定在云南曲靖、昭通和四川宜宾等地开展以煤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请上述地区政府和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发挥好各相关单位的宣传优势。一是各级公安部门要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开展“安康杯”
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好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四是中央和地方新闻机构、各类媒体要发挥好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的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公益宣传。
(六)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分别于4月20日和7月7日前将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全国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10-64463422、64463407、64463640(传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邮编:100013)。
网站: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
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
中华妇女联合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第四篇: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全国安全生产会议
1月12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张德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德江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燃放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201*年1月1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作了题为《加强安全监管 推动责任落实 努力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的良好开局》的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提出:
“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遵循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建议》和国务院即将提出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从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和实际出发,按照主要控制指标不低于《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的总体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确定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奋斗目标。主要由以下五部分组成:一是相对指标:主要是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下降26%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2%以上。二是绝对指标:共计26项,包括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等。三是较大以上事故下降指标:各类较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重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特别重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四是职业健康工作目标:要求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规定的目标。五是煤矿瓦斯抽采量,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达标率等预期性指标。
201*年1月1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作了题为《加强安全监管 推动责任落实 努力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的良好开局》的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
201*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一)以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和各地实施意见为有效抓手,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级安监机构要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结合《通知》下发以来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宣讲,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通知》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实行。二是认真落实《通知》关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落实安监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各地要对照《通知》规定,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人员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三是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促使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到位。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督办责任,提高督办效率。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对一周内发生三次较大以上事故的省份要发出警示通报,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要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所有较大以上事故查处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更加注重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提高事故调查工作的质量和调查报告的说服力;更加注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和结案效率;更加注重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亡羊补牢、举一反三,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更加注重查处重特大责任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有力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四是加大宣教培训工作力度,建立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继续实施“三项岗位”和企业全员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安全保障型城市、安全文化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扶持发展安全文化产业,繁荣安全文化市场。
(二)以“打非治违”为有效手段,深化依法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果。要按照张德江副总理提出的“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惩非法违法行为,敢于碰硬,绝不手软。要着力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的“打非”责任,发现一起严肃查处并公告一起。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黑势力”。进一步加强安监机
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应对安全生产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和严峻挑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深刻吸取一个时期来整合技改煤矿事故多发的教训,严厉打击和认真治理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非法违法与违规违章行为,督促指导地方明确兼并重组产权主体转移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主体,严格按照规划和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安全主体责任不缺位,坚决杜绝一些整合技改煤矿假整合真生产、边技改边生产现象;认真治理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章现象,严防违章开挖、野蛮施工等导致管网泄漏燃烧等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转包、分包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治理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建设与运行中的违规违章现象。
(三)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煤矿要认真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综合治理,切实抓好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提升防范抵御瓦斯、水灾等事故灾害的能力;非煤矿山要加快淘汰落后,201*年要再关闭整合一批隐患严重的小型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再治理1000余座危、险、病尾矿库;危险化学品要集中治理危及公众安全的重大隐患,201*年所有安全防护距离不够的化工企业都要制定搬迁或关停计划并抓紧落实,继续健全完善苏浙沪、环渤海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区域联合监控机制;烟花爆竹要加快推行工厂化、标准化和机械化生产;冶金企业要继续加强煤气安全管理,开展高温液体安全隐患治理。道路交通要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同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整治等活动。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安监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卫生、社保、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切实履行调整后的职责职能,建立监管队伍,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
(四)以先进适用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为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在矿山企业强制推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在非煤矿山推广机械通风、中深孔爆破、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油气长输管道泄漏检测等技术和装备。在冶金机械制造企业推广行车定位、冲压机防坠落装臵。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都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臵。渔船要推广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等。加强基础研究和开发,抓
紧矿山重大事故预防预警与控制、化学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烟花爆竹自动化制装药、粉尘与高毒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事故快速抢险及应急处臵等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能力建设规划,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监管监察能力。加快建立完善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作用,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可靠基础上。完善和规范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办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为有效载体,全面推进企业安全达标。从201*年起,在全国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促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这个基点抓起,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夯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根基。危化品企业必须在201*年底前,煤矿等其它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在201*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标准。冶金机械等其他企业必须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各级安监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要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要分行业制定达标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要注意抓典型,先在本行业(领域)选树若干个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逐步扩大覆盖面;要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上见到实效。
(六)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抓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支持和促进地方立法,建立完善“规范完备、门类齐全、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标本兼治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从规定之日起各地必须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研究扩大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范围,为矿山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道路交通动态监控等争取税收优惠。认真落实国务院《通知》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 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继续推动建立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推广乡镇街道建立安监站(所)、实行委托执法的经验。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着力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
(七)以先期建设的国家矿山救援队为契机,加快建设高效实用的应急救援体系。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政企结合、条块结合的原则,抓紧建立完善“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臵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臵能力。重点抓好先期建设的河北开滦、山西大同、黑龙江鹤岗、安徽淮南、河南平顶山、四川芙蓉、甘肃靖远等7个国家矿山救援队建设。依托大型企业,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建设国家(区域)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田应急救援队。继续加强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海上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民用航空、电力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对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和政府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臵机制。规范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工作,加强预案管理,搞好应急演练。办好第五届国际矿山救援大会暨第三届国际应急管理论坛。
(八)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继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在全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表彰先进、选树榜样、多方激励等方法途径,尤其要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今年下半年要启动五年一届的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明年工作会召开之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实施表彰。
第五篇:201*全国安全生产会议专题201*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任务
1月18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在安全生产工作报告中指出:
201*年要实现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4项相对指标“三个继续下降”的目标。要攻坚克难、重在突破,强化落实、重在效果。要进一步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抓好工作推动,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深入推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深下去、严起来、抓典型、见实效,加强工作督查和媒体舆论监督,依法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瞒报、迟报事故。加快安全生产法修订,加强法制教育,严格监管执法。突出矿山安全整治这一重中之重,制定并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8项规定,继续深化小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完善用工制度,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和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达标建设、现场管理、安全班组建设、安全文化创建等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大力提升安全科技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深入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和作风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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