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要克服“三难”
廉政文化是中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县近年以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为载体,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机制、新举措,打造成了一系列廉文化品牌,较好地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但在基层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中,仍然存在“三难”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深刻,重视不到位,基层廉政文化工作难组织。部分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抓廉政文化建设是软指标,短期内效果难凸显,应该把精力放在找项目、抓发展上,对于县里部署的廉政文化工作,往往应付了事。个别乡镇即使组织开展了一些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但组织者往往将辖区范围内的廉政文化与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孤立开来,简单地理解为文娱宣传活动,没有将其与精神文明、科普、法制教育、体育等活动有机融合起来,从而造成教育内容空泛、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还有的基层干部包括片面地理解“官正民风淳”的内涵,认为只要干部廉洁、勤政意识增强了,社会风气就会好转,辖区也就和谐稳定了,与普通群众无多大关系。而基层群众也认为廉政建设是干部的事情,与普通群众没有关系。殊不知社会是一个复合体,需要干部廉洁自律,更需要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才能有效形成干部守廉、社会尊廉崇廉的浓厚氛围。
二是经费没保障,发展不平衡,基层廉政文化工作难持续。“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未得到保障制约了基层廉政文化活动的全面开展。无论从“硬件”上,还是从“软件”上,基层廉政文化建设都需要一定的经费,**县虽然近几年经济增长很快,但绝大部份乡镇财力仍然很弱,要花钱搞廉政文化建设,基层单位和领导思想上有顾虑,经济上有困难。调查发现,在资金方面缺乏刚性支持的情况下,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发展与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重视程度直接相关,在领导重视和经济条件较好的部分乡镇,基层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得较有声色,反之则举步维艰,导致各乡镇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整体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有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更换频繁,因各届领导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力度不同,从而造成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断断续续,缺乏连续性。
三是参与不广泛,氛围不浓厚,廉政文化工作效果难保证。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互动互融的工作,不能仅靠单方面的意愿和行动,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在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是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组织者和领导者,乡镇纪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社区区域内的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共同参与。而在实际操作中,参加廉政文化建设的部分单位和同志认为是纪委下任务,总是被动接受或以经费短缺为由进行推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完联席会议后也就算完成了任务,没有将其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范畴,致使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有关机制问题成了乡镇纪委一厢情愿的事情。乡镇纪委努力协调村、社区组织开展的各项廉政文化活动,大都出于应付,没有因地制宜,针对性不强,活动的教育时效有限,致使“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甚至出现了“笑廉不笑贪”、“好的不香,坏的不臭”的扭曲现象。
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贵在探索、重在实践,必须在方法上创特色、在规模上造声势、在落实上下功夫。针对存在的问题,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是要强化组织,整体联动。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和督促活动开展情况,切实加强县乡(镇)、乡(镇)村、(社区)的上下联动,协调解决好活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作用,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明确好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好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乡镇共青团、妇联、文化站、社会事务办等单位和部门要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优势,整合资源,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要立足实际,争创特色。在继续坚持把廉政文化宣传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紧密结合的基础上,努力探索与创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有机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措施。各乡镇要充分挖掘和整合当地的廉政教育资源,弘扬优良的廉政文化传统,利用各种文化活动设施和各类文艺人才,积极创建街道文化、墙面文化、楼门文化、走廊文化等能体现当地特色的项目,使基层廉政文化散发浓郁的地方气息和魅力。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播放廉政歌曲,利用党务公开栏张贴廉政公约、廉政警句格言、漫画,制作廉政灯箱,举办廉政书画作品展、“反腐倡廉、从我做起”群众签名活动,排练以廉政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文艺节目,观看廉政影片,利用重大节日向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发送廉政短信,聘请一批离退休老干部和有一定影响力的党员担任廉政文化宣传员、监督员和信息员,深入开展评选“廉内助”、“廉政家庭”活动等,通过开展多样性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廉政文化渗透到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处处感受到廉政文化,时时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从而提高廉洁意识,增强崇廉助廉观念。同时,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力戒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形象工程”,要结合当地文化建设的实际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重点加强群众道德文化和法制文化教育,采取“宣传正面典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剖析和宣传反面典型为辅”的工作措施,切实增强教育效果。
三是要着眼长远,构建机制。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通过各乡镇党委、政府全方位地抓,坚持不懈地抓,才能取得实效,决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要真正发挥好廉政文化建设的作用,就必须从乡镇建设的长远目标出发,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纳入本区域各项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使廉政文化建设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各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要积极发挥对社区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关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社区廉政文化建设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乡镇要加大对廉政文化建设及其它宣传文化工作的资金投入,保证该项活动的经常性和制度性拨款,确保正常经费开支。三是建立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将乡镇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并作为县委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统一兑现奖惩,确保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不断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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