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掘进一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掘进一队在集团公司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中,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措施,严格认真落实,收到良好实效。一、突出“一通三防”特别是防突工作重点,杜绝了瓦斯突出和超限事故。
一是在施工1792(3)运顺高瓦斯头,还剩320米即将贯通时,对于这个“瓦斯库”,队做到了坚决执行矿制定的各类防突措施,坚决杜绝违章、蛮干现象。于7月26日早班实现了安全顺利贯通。
二是在各班施工头,严格执行措施施工,帮顶支护按措施要求及时跟到迎头,杜绝了因片帮掉顶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在过断层、地质构造异常带时严格执行专项措施,施工时,密切关注煤层及顶、底板变化情况,杜绝了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三是保护好一通三防设施。在打运时爱护好风门,巷道洒水时,严禁把水洒到监控探头上,保护好风门,班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局扇的管理,要求电工每天必查,备用局扇要切换良好,每班安设专职局扇司机,杜绝了因风筒脱节或局扇停转造成的瓦斯超限。
二、严格“两规范”、“手指口述”的规范管理,使其在活动中见实效。
一是从班前会抓起,认真开好班前会,按照班前会记录要求,对上一班存在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要重点强调,班前对职工的提问,严肃认真,不流于形式。二是认真措施的贯彻落实,使每一位职工都要贯彻到,没有贯彻到的职工不准下井,对施工方案,安全注意事项等不清楚的不准下井。
三是形成抽问制度,副班长以上及技术人员在地面和作业现场对职工的“手指口述”工种操作行为准则,20条红线及规程措施等内容进行抽问。副班长以上干部每次入井要检查1-2人的“手指口述”情况,并有记录。通过抽问的形式,使职工对“两规范”的规定与要求,在当班工作时脑海中牢记,规范动作,做到安全生产。
三、加大质量标准化管理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基础。
在质量标准化管理上,队一班人高度重视,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对巷道宽度,高度及钢带吊斜的管理。强化锚索网支护的内在质量管理。技术人员分头包保,责任到人,对施工质量及时检查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做到及时整改,处理到人。同时,在巷道施工过断层,构造带,老塘,拨门,贯通期间,加强了顶板管理,施工时采取打超前锚杆的方式控制顶、帮,严格控制了片帮掉顶现象的发生,确保了施工质量,使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断有新起色。
四、加大机电运输管理,确保机电运输安全运转。
为做好机电运输管理工作,队一班人员严抓严管,高度重视。一是对机电设备认真检查维修,做到机电事故超前预防,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电气设备失爆失保现象的发生。
二是对机电设备的各项保护,认真使用、监管到位。生产班施工时,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爱护,杜绝野蛮操作现象,保证了机电正常运转。三是加强各种绞车的检修维护,确保打运时的安全可靠性。五、强化顶板安全管理,细化顶板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针对去年顶板事故的教训,技术组制定专项锚网巷道巡查方案,每旬组织一次顶板安全专项检查,对于查出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到责任人进行整改。对各头正在施工巷道的顶板情况,每天都做一次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过断层,构造带期间,施工迎头严格按照措施施工,加大支护密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打超前锚杆管理顶板,锚索紧跟到迎头。巷修的施工班组,为了做到对顶板的安全管理,在锚索网支护不够安全时,采取打点柱或架棚等方式加强了对顶板的安全管理。因此,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杜绝了顶板的抽冒或掉顶等事故的发生。
总结在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我们虽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还是由于职工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导致两起工伤的发生,一起是5月23日102班职工武天落由于顶板掉落一块水滑矸石,砸伤其右手大拇指,一起是7月26日103班代班组长顾成军违章操作,造成个人肋骨摔伤。这两起工伤事故的发生,足以说明我们的“两规范”管理还不到位,职工“三惯”思想还严重存在。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结束之后,我们还是要一如既往,对“一通三防”、防突、顶板、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两规范”“手指口述”管理,严抓严管,不松不怠,紧抓不放,使掘进一队安全生产周期再上新台阶。
掘进一队201*年8月
扩展阅读:关于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总结报告
川西煤安监201*18号签发人:梁达
关于开展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情况的报告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22号)精神,切实加强去冬今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四川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监[201*]545号)的要求,川西监察分局紧紧围绕“严格执法、落实责任、突出预防、保障平安”的活动主题,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了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将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百安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保障到位
为使“百安活动”各项任务、目标、内容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201*年12月22日,川西监察分局召开全体监察员大会,会议传达了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并就“百安活动”进行了精心安排,成立了以分局局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和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百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安全检查组,印发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内容及工作要求。
二、载体丰富,形式多样,宣传发动到位
分局以会议、文件、简报、网站专栏、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
式为载体公布“百安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氛围。制作部分安全生产宣传挂图,购买部分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读本发放给煤矿企业。利用201*年一季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座谈会和16个产煤县煤矿节后复产复工会的良好契机,面对面向煤矿业主宣传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新要求,安排部署好“百安活动”。
三、重心下移,严格履职,责任落实到位
(一)严格执法,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安活动”期间,分局开展了以深化打非治违、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三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三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突查、夜查、明查暗访的方式,执法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活动”期间共计出动监察人员353人次,监察煤矿61处,指导检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作35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453条,其中已完成整改418条,整改率达92.27%。对查出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都依法进行了现场处理或行政处罚,共下达(制作)执法文书141份,责令限期整改35矿次,责令全部或局部停止井下采掘作业12矿次,暂停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2矿次,对9处矿井实施了经济处罚,处罚款202.6万元。
(二)严格督促检查,推动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201*年12月下旬,分局对辖区内16个县级煤矿安全监管
部门201*年度监管工作进行了量化考评,在201*年一季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座谈会上总结推广辖区监管工作成功经验及好的做法,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掀起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按照川府发电201*33号文和川办函201*166号的要求,对辖区内16个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了全面督促检查,共计召开座谈会19次,检查督促工作16次,以重点监督检查煤矿节后复工复产、“百安活动”、节日期间应急值守、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安全监管监察十项要求”、重点监管煤矿管理、全年工作部署等工作为主要内容,推动地方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为20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特别是201*年2月21日-2月24日和3月21日-3月23日,四川煤监局黄锦生副局长、刑建国副局长率队赴乐山、眉山、雅安三市督促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推动了“百安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活动开展到位(一)抓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巡回检查工作。
元旦、春季期间,分局每天安排1名分局领导和1名监察员24小时值班,并将安排情况及时上报省局,同时在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值班人员认真调度收集区域内各县(市、区)煤矿春节期间停产、检修情况和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急值守情况,做好节日期间值班记录。节日期间,分局值班领导带队对犍为、五通桥区、仁寿、荥经等7处矿井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全管
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二)严格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
201*年1月9日,根据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加强201*年川西区域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川西煤安监〔201*〕5号),从复工复产验收范围、程序、质量、监督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35条要求。2月3日,宜宾市钓鱼台煤矿瓦斯事故后,又紧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春节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并再次强调入井排查隐患和排放瓦斯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分局每周安排由副处级领导干部带队组成的4个检查小组分赴辖区16个产煤县(市、区)检查指导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工作。一是开好16个产煤县(市、区)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工作会,传达好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工作要求;二是强化对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复产复工工作的督促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交换意见,确保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三是强化对已复产复工煤矿的抽查,重点检查煤矿节后隐患排查的质量,复产复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四是加强调度统计分析,根据辖区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监察力量,抓好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工作。截止目前,区域内已复工复产矿井130对,长期停工停产矿井12对,正在进行隐患整治的矿井128对。
(三)深化煤矿“打非治违”行动。
“百安活动”期间,分局采取夜查、突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保持了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及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媒体、通报、公告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同时,督促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强化“六项工作”:强化关闭区域管理、强化煤矿井下各类密闭管控、强化煤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建设项目建设工期管理、强化采掘工作面审批、“以风定产”审查、加强停产(停建)矿井管理、强化生产、建设区域管理,从源头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及经营建设行为的发生。
(四)狠抓监管监察工作机制建设,促辖区煤矿安全监管水平提高。
201*年1月12日,川西分局在雅安市雨城区召开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了全年工作重点、目标任务,达成了全面实施“十项工作机制”(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合机制、驻矿安监员工作质量考核机制、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准入机制、以风定产头面现场监管交接机制、矿井密闭台账管理工作机制、煤矿管理人员违章退出机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机制、煤矿瓦斯超限追查工作机制、重点监控矿井监管工作机制、煤矿安全约谈工作机制、煤矿企业有序退出机制)的共识。
(五)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的通知》(安委办〔201*〕1号)的要求,川西分局立足区域实际情况,以四个“坚持”促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一是坚持隐患整改闭合原则,执法检查出的隐患由分局建立档案登记,重大隐患实施专人盯防挂牌督办,加大隐患整改的督促、跟踪和复查力度;二是坚持通风、瓦斯、顶板、运输隐患“零容忍”执法制度;三是坚持煤矿自查隐患未到期不处罚的原则,鼓励煤矿主动、自觉排查治理隐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四是坚持煤矿自查隐患定期上报制度,辖区所有煤矿每季度首月10前书面报告上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隐患产生的原因、现状等分析报告,凡是未按期报告的一律按16号令顶格处罚。
(六)狠抓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十条禁令”的落实。全面推动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工作,督促煤矿制定“一矿一策”方案,限期达标,凡未按期达标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从严追查瓦斯超限情况,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超限按事故追查的理念,并按照煤矿瓦斯超限追查工作机制从严查处。积极督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展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能力评估,目前辖区10对突出矿井已完成7对(另外3对矿井由于企业自身原因一直停产至今)。
(七)狠抓重点监控矿井管理。
分局认真学习《四川省安全生产重点监管煤矿管理办法(试行)》,将区域内重点监控煤矿逐矿分解落实责任人并公布在分局网站上,同时建立重点监控矿井管理台账,跟踪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利用座谈会、日常监察执法等途径积极传达文件精神,督促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10天上报一次落实情况,截止目前15个产煤县中已有16个县召开了重点监控矿井座谈会并签订了安全承诺协议,此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八)强力推进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
一是督促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建设达标规划并严格实施;二是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有条件的煤矿尽早建设,提前达标;三是严格把关,凡煤与瓦斯突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在今年6月30日前未建成“六大系统”的一律停产整顿并严格处罚。截止目前,辖区内出除长期停产停工矿井外其余煤矿已完成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157对矿井完成人员定位系统(雅安全市煤矿同意统一招标建设,目前正在建设中),4对矿井完成紧急避险系统。
五、“百安活动”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百安活动”期间,川西分局以“三项监察执法”为抓手,全面落实“一个树立、三个坚持、三个强化”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重点工作,活动取得较好成效。截止目前,辖区煤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少死亡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0%和40%,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既定目标。同时辖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开展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涌现出了许多好的经验,有利于下一步工作的持续改进。乐山市安监局“五个突出”(突
出宣传、突出节日安全、突出复工复产、突出重点行业、突出监管执法)收到了较好成效,截止目前全市煤矿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荥经县安监局对煤矿业主、矿长等主要管理人员实行积分考评制度(参照驾驶执照管理办法),有效提高了煤矿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虽然分局在“百安活动”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区域煤矿还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辖区煤矿发展极不平衡,既有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犍为、五通桥、沐川等区县,又有安全基础薄弱的荥经、芦山、峨眉等县市;二是部分煤矿业主安全生产理念,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法制意识还比较欠缺;三是部分煤矿水文地质调查、高效矿井建设、瓦斯治理、六大系统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个别产煤县(市、区)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把关不严,煤矿隐患治理不彻底。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煤矿节后复工复产督查工作。一是加强停产、停工煤矿的管理,切实落实驻矿值守责任,确保停产、停工煤矿不违规入井排查隐患或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或建设;二是进一步督促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认真抓好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严格验收程序,严把验收质量,落实验收责任;三是加强已复产复工煤矿的抽查力度,通过严格执法确保复产复工成效。
(二)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一是强化监察执法,以严格执法推动煤矿企业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提升安全基础水平;二是强力推进煤矿企业自查自报安全隐患,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进一步构筑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增强企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
(三)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一是强化指导,会同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安全高效矿井建设、质量标准化建设、六大系统建设、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重点监控矿井管理、瓦斯治理能力评估等重点工作的“一矿一策”实施方案和达标计划,限期达标;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利用量化考评、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督促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四)抓好典型示范。一是抓典型示范矿井建设,督促每个产煤县(市、区)规划一批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好、安全生产理念强、经济效益好的煤矿企业作为示范矿井,典型带动整体提高;二是抓典型示范县建设,要督促部分基础条件好的产煤县(市、区)上一个新的台阶,引领带动更多的区域。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川西监察分局办公室201*年3月26日印发经办人:唐朝栋联系电话:86265458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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