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百日整治工作总结
“违章建筑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我办“违章建筑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违章建筑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1、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下发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暨违章建筑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违章建筑查处和整治力度,我办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王童同志为组长,副主任高海军同志为副组长的“迎宾路街道办事处违章建筑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迎宾路街道办事处违章建筑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违章建筑百日整治”专题工作例会,在区“违章建筑百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违章建筑百日整治”的工作组织和落实,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
2、为使“违章建筑百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办召集辖区社区书记、主任会同区执法局第十二中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会议要求:(1)201*年“违章建筑百日整治”工作由街道市容站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配合,明确主体责任、配合关系。市容站负责与区执法局第十二中队的协调,牵头组织有关“违章建筑百日整治”活动。各社区配备专人负责日查日报工作,日查日报情况必须于当日16点30分前报市容站,由市容站汇总上报。上报日报35份。(2)市容站安排专人对辖区7个社区的违章建筑进行日查,必须做到一日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各社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聘“违章建筑百日整治”义务监督员,对辖区违章建筑监督举报。(3)各社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违章建筑百日整治”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相关责任,落实相关工作计划。(4)由市容站牵头,会同区执法局第十二中队,对各社区违章建筑进行摸底排查,充分掌握基本资料。累计入户调查46户,发现违章建筑9处,面积为277平方米。
3、为使“违章建筑百日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我办在各社区和迎宾北二路民心超市门前利用宣传车、有声广播、悬挂宣传布标、文艺表演、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4、在“违章建筑百日整治”工作中累计拆除违法违章建筑3处,分别为:迎宾北一路活动板房3处,拆除面积12平方米。
5、自201*年12月25日“违章建筑百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办相关科室和各社区全体干部本着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坚持不懈地积极了解工作情况,全面掌握违法违章建筑的基本情,为后续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二、存在的问题
1、受条件限制有关违法违章建筑专题宣传力度不够。2、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市民群众有关违法违章建筑认识不到位,发现举报意识不强。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1、创新工作思路,广泛宣传,加大有关违法违章建筑专题宣传力度。
2、发动群众,培育监督举报制,充分利用楼栋长资源,把违法违章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
迎宾路街道办事处
扩展阅读:东关乡201*年违章建筑整治情况汇报
东关乡201*年违章建筑整治情况汇报
东关乡党委、政府(201*年12月26日)
近年来,在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推动下,东关乡大力实施工业强乡战略,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但是,随着我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非法买卖土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严重侵蚀了公共资源,越来越成为影响我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破坏乡容乡貌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对工业园区的安全环境、生态环境、治安环境和社会环境带来很大的威胁,是导致“脏、乱、差”现象的主要原因。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和督促指导下,东关乡进一步理清思路,提高认识,切实把控制性建房工作纳入推动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集中力量,整合资源,迎难而上,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违章建筑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有效遏制了违章建筑蔓延的势头。现将我乡整治违章建筑(以下简称治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治违工作的领导。自201*年12月初县政府发布关于在工业园区停止和严禁违章建设的公告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治违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治违工作。7月14日,在乡党政联席会议上,乡党委书记再次对治违工作进行强调,明确全乡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乡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对全乡
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负直接责任,各包村领导为本村拆违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强调要以铁的措施和手段治理违章建筑。7月16日,乡党委、政府联合行文,向各村、乡直有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对治违工作责任、目标、内容等进行细化,明确了从乡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到涉及站所以及有关村组的责任,实行层级管理负责制,并纳入乡、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情况清、底数明。201*年3月起,乡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农房管理,同时也为今后的规划建设、征地拆迁提供科学的依据,启动了全乡的农房普查工作。到目前为止初步摸底登记,201*年以来,全乡共有186户违法建筑(县乡职能部门已全部下达停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其中,园区违建户57户(其中8户为杭瑞路、垃圾填埋场等项目建设搬迁户)。
(三)建立执法监督管理体制,合力查违。一是为加强对全乡查违拆违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村建站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国土资源所、安监站负责人为副主任,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分工负责,责任明确。二是加大宣传和动员工作力度,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建房理念。今年来,先后印发县政府发布的关于禁止在规划区内从事违法建筑活动的公告以及乡政府印发的《致全乡人民的一封信》等资料张贴在村组
人员密集地点,各包村乡村干部深入农户进行法规讲解,引导农户树立正确的建房观念,自觉停止违法建筑行为。三是建立查违拆违例会制度,强化督察指导。经常性的召开查违拆违领导小组会议,分别研究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部署及有关实施意见、强拆方案等。四是建立违法建筑档案管理制度。乡治违领导小组为一经查实,确属违法建设的建筑户建立的详细的管理档案,包括违建台账、停建通知、现场照片、摄像等详细的卷宗。
(四)以动员自拆为主,铺以强拆活动的开展,确保治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经核实确认为违法建筑的,各村首先组织力量进行劝戒和制止,避免因不及时行动给建房农户带来更大损失。经乡村干部动员仍不停止建设的,乡拆违领导小组在完善有关法律程序后,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切实有效的工作预案,组织力量进行对其进行强拆,重点拆除范围为工业园区范围以及公路沿线的建成区,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及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区建设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截止目前,我乡已实施对30余违建户进行强拆(其中11户为工业园区违建户),有效遏制了违章建筑蔓延的势头。
(五)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杜绝不作为。我乡将把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纳入对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凡是出现违法建筑反弹的村组,将取消包村干部评先选优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相应的处理:一是有关村在巡查中发现违法开挖地基未及时上报,经乡督查组核实确属违法建筑的,按200元/例给予包村乡干部经济
处罚,村干部按100元/例给予处罚。二是有关村在巡查中发现违法砌墙未及时处理的,经乡督查组核实确属违法建筑的,责令村干部停职,乡干部作待岗1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600元。三是在乡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督查中,凡发现1处已经修建完毕的违法建筑物,敦促包村领导自行安排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该建筑物所在责任区的村干部一律停职,乡干部不再安排工作,由其自行联系其他工作单位,对包村领导按相关程序上报县委组织处理。在实行责任增压的政策下,涉及的乡村干部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主动参加到治违工作中。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由于我乡的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而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建房政策研究、规划布局、拆迁过渡安等方面存在许多不足,致使建违与拆违、执法与拒法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虽然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行动但没能从根本上消除违法建设行为,主要表现在:
(一)违建数量多,而执法力量薄弱。目前,我乡违法建设可谓面广量大、类型众多。涉及村部分村民因子女婚嫁或为套取拆迁补偿而突击进行违法建房;居民为增加出租房屋收入,在住宅区内进行违法搭建;地质灾害搬迁户、杭瑞路、工业园区拆迁户以及其他工程项目拆迁户因建房手续长期冻结,致使一些搬迁户自主非法买地建房;村居住确有困难的居民,为基本生活所需,在住房院内违法搭建批屋。尽管县规划局在我乡设立了驻乡规划执法中队(核定人数为15
名),但人员数量相对较少,仅能用于突击,无力从事日常执法工作。管理区域宽泛与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以致只能疲于应付对举报案件的查处,难以建立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势必影响管理执法成效。
(二)违建对象广,而规划建设相对滞后。在众多的违法建设中,既有普通村民,也有国家干部,特别是离退休干部的带头违建,更加剧了违法建设的蔓延发展;既有下岗无业、家境贫困人员,也有收入稳定、生活富裕阶层;特别是某些村,一有项目建设落户此地风声,家家突击违建,群体性违法建设现象十分普遍。乡镇规划建设滞后,据称东关乡11个村都属于规划区范围,但一个村有几个组属于“红线内”,哪些组在“红线外”,这些都没有明确说法,乡政府容易误解为凡在东关乡境内都不得从事民房建筑活动。由于安工作不到位,一些拆迁户虽已领取征用房屋补偿,但因租赁不到合适的住房而违法搭建。如此等等,造成了城镇改造与人居环境改善不能完全同步。
(三)违建速度快,经济利益大。许多违建户为掩人耳目,减少被人发现举报的概率,尽快既成事实,逃避村建站、国土资源所以及驻乡规划执法中队的及时制止查处,而突击备料、快速施工。“节假日工程”、“夜间工程”是违法建设形式的主要特点。由于违法建设结构相对简单、建筑材料简易、搭建方式简便,因而多数违法建设即在一个星期天或一个晚上就建造形成,致使查处工作很难做到将违法建设及时制止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因经济利益驱动较大,
违建房屋套取补偿现象比较普遍。由于拆迁补偿与建筑面积挂钩,以致不少人为企图获得额外拆迁补偿,互相攀比,肆无忌惮突击违建。只要路延伸到哪里,违法建设就建到哪里;园区开发到哪里,违法建设就热到哪里。这种违法建设往往成本低廉,拆前用于出租,拆时享受补偿,一建一拆给违建当事人带来可观回报。
(四)查处难度大,而整治合力尚未形成。违建户对违法建设的行为和规划执法部门的查处,往往抱着你查你的、我建我的的若罔闻态度。有的屡拆屡建,甚至查后又建,更有的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对规划执法人员谩骂殴打,造成人身伤害,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仅今年以来,就发生此类大小暴力抗法、阻扰执法事件2起。在金坪村的一次拆违中,2名乡执法人员被违建户漫骂、殴打;在查处同心大道标准化厂房对面的违章建筑时,1位年逾7旬的东关某校退休教师拿出法律汇编,与驻乡规划执法中队“论道”,其妻几次向执法人员抢夺照相机,并当众撕掉停建通知书。阻扰执法、暴力抗法事件严重影响了乡规划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转,执法环境颇为恶劣。目前,在违法建设的整治上,村建站、国土资源所固然责无旁贷。但整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发现、报告、教育、制止、查处、执行、强拆等每个环节,仅靠驻乡规划执法中队和村建站、国土资源所独拳打虎,难免势单力薄。一些包村领导、乡村干部、某些职能站所包括园区部分工作人员在治违工作中普遍存在畏难思想,涉及的部门及人员的拆违共识、拆违责任和拆违力度亟待进一步形
成、增强和加大,治违必须态度坚决,协同作战,否则难以取得整治成效,也无法巩固整治成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落实治违责任。201*年,要全面推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与分管领导、包村领导之间、分管领导要与涉及分管站所、包村领导要与各村之间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包村领导必须将治违工作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遏制违章建筑反弹。
2、及时加快村建站建设步伐。要进一步充实乡村建站机构、人员及办公物资,村建站工作人员不再从事包村帮户工作,专职抓好治违工作。要及时配足配齐村建站执法装备,严格按照要标准、高要求配好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装备,保证装备符合执法要求。
3、适时调整政策,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需要。要加快农民集中安区建设步伐。按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集中建立居民点,做到既堵又疏,合理引导居民建房,压缩非法建设空间。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充分利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优惠政策,合理解决好部分低收入无房户购买不起商品房与急需购、建房的矛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相应的配套办法,规范私房建设的行为,做到堵疏结合。
4、加强部门配合,依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乡村建站、
国土资源所、司法所、安监站、林业站等单位,都可以组织综合执法组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要充分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打击力度,及时掌握违法建设的苗头,及早将违法建设处理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大的损失,增加执法难度。要结合重点工程的施工建设,逐步治理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做到重点工程施工一处,违法建设治理一处。
5、强化监管执法干部法律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加强驻乡规划执法中队的法制教育,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相关违法案件,坚决抵制在办案时来自各方面的说情和打招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秉公执法。特别是要加大对乡村干部违法违规建房和个体户违法开发建设的打击力度。部分乡村干部缺乏法律意识,纵容违法违章建房,甚至参与违法违章建房,是违法建设难以杜绝的重要原因。要切实提高乡村干部的建房管理责任心。对于没有办理国土和规划手续的建房户,不仅要追究建房户的责任,而且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况严重的,不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甚至撤职处分,而且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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