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店工商所201*年流通环节食品百日联合行动工作总结
石店工商所201*年流通环节食品百日联合行动
工作总结
根据市、县工商局关于20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文件的要求,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所结合实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思想明确
此次专项行动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更加”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切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经营者自律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依法整治,努力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安全。
二、阶段实施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总结验收阶段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目标明确,工作开展思路清晰。
三、重点突然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和规范和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以节日期间消费量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肉制品、乳制品、糕点、饮料、儿童食品、酒类、粮油、腌制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三无”食品,确保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认真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切实做到不存、不进、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同时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措施得当
此项行动不仅强化了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同时也加大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和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把处罚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要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过期、“三无”食品的基础上,把查处工作的重心向食品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食品市场开办者不履行法定管理责任方面延伸,通过办案查处,警示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五、成效显著
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1台次,检查人员68人次,检查经营户达234户,没收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32公斤,立案4起,罚没收入达10000余元。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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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工商所20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百日联合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乡镇、学校周边等薄弱和重点地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根据县局金工商【201*】32号文件精神,我所决定自201*年2月10日至201*年5月20日,在辖区内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治理整顿和发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经营者自律与工商执法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针对我所辖区特点,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通过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解决“专项整顿”中没有落实整改和出现的“反复”、“回潮”问题。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和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
重点品种:奶粉及各类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糕点、粮油、蔬菜、酒类、豆制品、饮料、散装食品和儿童食品等;通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进一步净化我所辖区食品市场,有效提高经营者自律水平,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感,进一步提高我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良好的基础。二、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方案制定阶段(201*年2月10日至2月2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对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暗访排查,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2、全面实施、集中整治阶段(201*年2月21日至5月11日)。围绕整治重点,整合监管资源,协调联动,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重大、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秩序。
3、自查总结、迎接考核验收阶段(201*年5月11日至5月20日)。对照整治目标认真开展自查,查找不足、剖析原因,结合年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总结经验、强化措施,进一步研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并将“百日联合行动”总结报送县局食品股,积极组织迎接上级检查和考核验收。三、整治任务
1、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2、加强农村食品市场重点部位的综合整治。以农村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的食杂店、食品商贩和流动送货商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薄弱环节,摸清监管底数,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重点部位“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假冒伪劣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户逐品牌进行排查。依法加大对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对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假)冒等问题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3、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联合整治行动。检查食品经营单位及固定食品摊群点食品经营户是否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经营中食品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票、购销记录,以及食品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指导学校开展“告别陋习、杜绝零食”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学生不购买无证无照食品和“三无”食品。
4、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开展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剂和“地沟油”行动。对辖区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和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大对食用油经营户监管力度,督促食用油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等自律义务,依法严厉打击经销“地沟油”、来历不明食用油、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四、整顿措施
1、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鼓励和引导食品经营单位积极采用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食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食品经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加大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监管责任制,落实网格化监管包保责任,强化市场巡查监管。确保“百日联合行动”目标任务的落实。3、强化行政执法,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要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过期、“三无”食品的基础上,把查处工作的重心向食品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方面延伸,通过办案查处,警示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金山工商所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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