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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上半年市金融办纪检监察工作总结(1)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6 17:48:47 | 移动端:201*年上半年市金融办纪检监察工作总结(1)

201*年上半年市金融办纪检监察工作总结(1)

201*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汇报

市金融办

今年来,我办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201*年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结合本办实际,全面履行职责,为推动金融工作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全面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加强党性观念教育。紧密结合建党九十周年活动,围绕创先争优这个主题,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建党伟业》、观看胡锦涛七一讲话,重温入党誓词,带领全体党员到革命圣地遵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二是加强廉洁意识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置于各项措施的首位,突出加强廉洁教育,组织全部党员在市政府院内观看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巡回展览;三是加强党纪条规学习。今年,我办认真抓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将《廉政准则》纳入单位思想政治学习、党支部学习和机关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

二、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我们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重新修订了《常德市金融办党风廉政建设制》,实行各负其责、层层负责。单位主要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二是落实了重大问题议事制度。严格规范了领导行为,加强了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决策和人事任免的监督力度,不断规范了领导干部工作行为。为搞好大额度资金使用工作,成立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纪检、审计、财政、经信、金融、住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金融工作考核奖励领导小组,抽调市纪委经检室主任刘翔等10名同志深入各单位现场考核,并按程序以常政办函[201*]48号《市政府办关于201*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的通报》兑现奖励472万元;三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我们认真查找机关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然后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对那些不适应纪检监察现实需要特别是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对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四是推进厉行节约。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单位对照财务管理二十条,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制订和修订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小车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规定,有效地控制了日常经费支出的增长。据统计,今年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运行经费、会议经费、接待经费均不同程度下降。

三、狠抓任务跟踪问效,转变干部作风。

一是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召开银行窗口规范化服务调度会,对全市200多家银行网点开展拉网式督查,重点检查环境设施、服务指引、投诉处理等内容,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银行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交办函》18份。该项得到市创建办的充分肯定,并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刊登。根据“建立可通过互联网免咨询的企业与金融产品营销人员的信用信息公开的共享机制”要求,收集整理保险营销员、信托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建立台帐,在网站上开辟专栏进行查询。我们还搞好了联系社区、包保路段和包保楼幢等工作;二是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科效能监察工作。汉寿、经开区、石门县和柳叶湖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工作,4家小贷公司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累计发放316笔3.84亿元贷款,截止6月末贷款余额2.7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688d万元,上缴税金160万元,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突出民主决策重点,推进党务公开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涂贤春同志任组长,日常工作由综合科牵头;二是明确内容,建立制度。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党务工作有关事项一律向群众公开。通过会议、文件、简报、公开栏、网络媒体等方式,在“全社会”和“本级党组织”这二个主要范围进行公开,并做到经常、动态、主动、及时;三是积极创新,注重结合。坚持将党务公开与党建工作、文明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与中心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公开,互相促进、协调运转、共同提高。

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机关效能

一是解决了“效率不高”的问题。通过加强效能制度建设工作的布置、调度和检查,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使机关效能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上半年共新融资49.66亿元,其中本地银行业表内贷款34.9亿元、异地银行贷款2.4亿元、委托贷款2亿元、私募股权融资4.26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1.1亿元、租赁融资5亿元;二是解决了“能力不强”的问题。强化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和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开展业务讲座,全体干部在企业上市、股票操作、信贷操作流程等方面都有独挡一面的能力。其中万福生科于7月19日上午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第49次会议审核,这是我市继金健米业、大湖股份主板上市后时隔11年首家获得创业板上市资格的企业。指导了惠生肉业瞄准香港联交所规范运作;三是解决了“服务不力”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了政务服务,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到人。全省首个棉花期货交割库落户我市,新引进了华融湘银行、民族证券等金融机构,民生银行和武陵农村商业银行正着手筹建,可望年内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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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局根据旗纪检委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全旗党建工作会议上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占荣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决定,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使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观念有了极大变化,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使单位整体工作又上一个新台阶。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努力提高机关自身水平

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了领导成员的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到每一位领导,从而明确了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提高了领导干部管好自己、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自觉性。上半年,我局无违法乱纪现象。

二是狠抓贯彻落实。根据旗委、旗人民政府及旗纪委、监察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日常工作,纪检书记抓具体工作,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度,做到了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和检查考核“三到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内容、任务、要求进行了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股室和人员,并要求各股室高度重视本股室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表现,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加以解决,树立“维护机关形象,创优发展环境”的高度责任感,保证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我局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出台了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装订成册印发到每位干部手中,并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四是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开展了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凡是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后备干部推荐等都经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五是坚决杜绝了“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我局是全旗服务项目建设单位中唯一不收费的行政部门,符合要求的项目全部予以办理,不存在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现象,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和干部形象。

二、加强理论学习,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每周二组织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等政策法律法规和理论知识。二是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抓好形势和政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必胜的信心,先后组织学习了《邓小平论党员领导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反腐败形象教育问题》、《坚决刹住公款吃喝玩乐的歪风》和《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四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使全局党员干部做到了工作上以身作则,生活上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内处群众的批评与监督。三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使全局党员干部做到了工作上以身作则,生活上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内外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三、立足本局工作实际,全力推行“阳光审批”(一)全面加强项目审批监管。我局所有项目全部推行“阳光审批”。一是继续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项目报批流程和服务电话,接受项目单位和全社会的监督。二是严把项目报批程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继续实行了政府分管领导集体定期研究审签的项目报批制度,严把项目入口关,不断规范项目报批程序。三是严把项目入口关,按照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在项目审批方面做到了“五不批”原则。即: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不批;不符合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和总体规划的项目不批;污染严重、浪费资源、不符合全旗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不批;重要地区、特殊地段影响具体建设要求的项目不批;相关支撑性文件不齐全的项目不批。重点提高了环保准入门槛,使我们的项目审批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上半年,我局共报批各类项目157个,其中:向上级发改部门上报项目52个,上报的项目得到上级发改部门批复14个。所有上报和核准的项目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报批条件、程序、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没有出现一个违规审批的项目,从而从源头上制止了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二)全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全程抓好中央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着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新开工项目管理,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国家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督促配套资金及时到位,进一步完善建设手续,严格工程质量,按计划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中央投资项目资金安全和投资质量,切实做到工程优良、干部优秀。

(三)加大了项目的组织实施力度。我旗所有中央、自治区投资和地方政府性投资项目均建立健全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从项目审批、方案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使项目实施有据有序,确保了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标准进行。

(四)狠抓资金管理。对中央、自治区和地方政府投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全部实行“三专一封闭”制度,严格规范资金拨付程序,所有项目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由项目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实施部门、施工部门、监理部门及旗政府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逐步拨付建设资金,从而避免了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切实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上半年我局共争取上级资金4717.5万元,其中,争取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00万元,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资金896万元,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建设资金1127万元,乡镇邮政所补建资金90万元,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404.5万元,城镇污水管网改扩建资金1000万元。

(五)加大了项目的验收、稽察力度。加大了项目稽察力度,坚决按照投资项目的“四项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项目资金“三专一封闭”(专人、专户、专款,封闭运行)管理规定,从项目审批、方案设计、施工建设、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入手,对项目进行全程稽察,严格把关,防止违规操作,真正做到了不但能争取到资金,也能管好项目、用好资金。

四、继续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建立项目报批绿色通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准格尔旗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项目报批程序,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步伐,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重大项目报批绿色通道实施细则》,为全旗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速度,打破常规,打破传统节奏,实行特事特办,加快了重大项目建设步伐,为全旗的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便捷、高效、畅通的报批服务。

五、严格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1、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为了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我局充分利用本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继续加大对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宣传力度。按照我局制定的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2、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了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制度,将市发改委下达的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股室,责任到人,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五不准”等规定,勤俭办事,精简会议,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超标购买小汽车、出国考察、旅游、高消费、到企业兼职等行为。

4、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按时申报制度,做到用制度规范人、约束人、监督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形成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

5、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没有发钱物、津补贴、福利情况;没有索要、接受下级部门和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其他馈赠情况;没有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情况。

6、严格防止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发生。上半年,我局及所属二级单位未发生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渎职失职案件,没有行政问责事件发生。

六、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一是完善单位门户网站,开设了《廉政之窗》专栏,大力宣传我局廉政建设的做法、进展及成效等,公开党务、政务工作,并且不断丰富、充实内容,加大了廉政建设宣传力度。

二是加大了信息宣传力度。上半年,共编发《准格尔发展与改革》刊物1期、《经济信息》12期、《发改工作简报》31期、《发展与改革》22期,撰写调研报告1篇。发布信息198条,被采用31条次,其中:被市发改委《发改工作动态》采用11条次,《今日准格尔》采用2条次,新华网中国准格尔网采用18条次。

七、主要工作亮点和创新

1、全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制作《准旗发改局服务指南》宣传栏,编辑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手册》100本,制作廉政文化作品,给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印有“从政以德、执政为民”水杯100个。

2、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旗委、政府将201*年确定为“机关效能提升年”,我局按照《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机关效能的实施意见》(准党字〔201*〕20号)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旗发改局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完善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制度,切实规范了办事程序、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特别是在服务项目建设方面,全体干部职工按照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加班加点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为业主单位提供“保姆式”服务,想方设法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保证了全旗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也规范了我局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保证了机关效能的持续提升。

3、按照旗委关于“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出台了《旗发改局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方法(试行)》,规范了对重大项目审批、重要人事任免推荐、重大事项研究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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