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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部201*年年终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6 18:02:11 | 移动端:供应部201*年年终总结

供应部201*年年终总结

201*年供应部年终总结

201*年供应部认真执行公司部署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配合公司各部门管理,尽心尽力把公司部署的各项工作逐一落实到位。201*年供应部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降低原料采购价格,贮备到位,保障生产

我们公司的成本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原材料的价格,因此供应部以了解市场最新行情和相关信息为基本任务,在原材料价格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在熟料采购方面,通过多家供应商的价格对比,摸清市场行情,今年的熟料价格比去年平均降低28.38元。在水渣采购方面,以前是通过火车运输,今年大部分采用汽车运输,降低了到厂的价格和损耗,水渣的价格比去年平均降低7.16元。这两样原材料是我厂最主要的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度降低有效的降低水泥的生产成本。今年由于采购了米石,导致米石和碎屑的综合成本增加了6.18元,但是通过采购米石,有效的保障了生产,而且米石的各项指标也明显优于碎屑。

二、多渠道采购,增加网上采购量

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我们供应部在网上采购一些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一些小的零配件。通过网上采购和本地采购的物品的比较发现,网上采购的物品,平均价格低20%以上,质量普遍优于本地采购的物品。例如一些打印机耗材和劳保用品,网上价格比本地的价格低50%多,而物品质量优于本地所采购的。例如地磅的传感器,网上价格在800元左右,而厂家的价格在3000元左右。

三、完善仓储管理

在年底库管的交接工作中,发现一小部分的物品与账面不符,对于盘盈和盘亏的进行处理。为了配合生产上的工作,库管不在的时候钥匙交予计量室,导致一些物品有误差。今后生产上领取钥匙的须做登记,隔日必须补办出入库手续。对于一些大批量的材料,比如包装袋,应及时抽查检验,提前发现问题,汇报情况。今年出现过色差较大的包装袋,我部门已对供货商进行了处罚及沟通,对今后包装袋的颜色也给予了明确的规定。

在过去的一年,供应部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其他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在新的一年里,要积极考察市场行情,摸清市场动向,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严格控制采购物资的价格。我们供应部要多与生产部和财务部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虚心与其他部门交流好的工作方法,努力学习业务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使自身的全面素质再有一个新的提高。在平时的工作中强化敬业精神,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完成工作的标准,为公司在201*年的发展再上新台阶贡献出应有的力量。

扩展阅读:采购供应部201*上半年工作总结

采购供应部201*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创新开路”和“质量至上”的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提升工作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今年1-5月份,中心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05个,其中,工程类21个、货物类88个、服务类96个;采购预算金额23494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2595万元,节约资金900万元。

一、大力推行“计划+批量”采购模式,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一)积极推进建立我区政府购买服务预选供应商机制。一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纪委的工作要求,在确保规范化采购的同时,把开拓、创新与择优、高效作为中心下一步工作的方向;二是开展调研学习,到已实行购买服务工作的市、区兄弟单位学习他们的经验。主动到我区部分街道办事处与区人力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上门征求意见,以便及时、有针对性地起草相关实施办法及招标文件模板,完善招标方案;三是按照分类推进、先易后难的原则,率先完成“应急工程”和“工程造价协审”二类项目的预选承包商的招标工作,目前正积极推进我区市容秩序综合服务的预选采购,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讨论,起草了相关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及招标文件,并多次征求汇总各有关单位意见,不断完善招标方案,使其更具操作性与合理性,尽量避免引发市容秩序管理与服务的负面新闻,现经法制办完成审查后,已提请区政府审议。(二)在物业、家具领域试行预选供应商制度。我区201*年政府物业服务项目采用深圳市政府中心的中标结果,对我区10~50万元的物业服务项目实施预选供应商制度。1-5月份累计完成项目48个,预算金额1805.57万元,成交金额1622.78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82.79万元,节约率达11%。累计完成家具预选供应商竞价采购项目2个,预算金额56.1万元,成交金额35.9万元。预选供应商制度实施效果明显,缩短了采购周期,提高了采购效率,节约了财政资金,降低了采购成本。

(三)继续沿用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协议采购结果。我区201*年公务车的保险服务及通用设备协议供货采用市政府采购中心新一轮中标结果,继续实行协议采购。今年1-5月份累计完成通用设备协议采购预算金额633.39万元,成交金额626.39万元;公务车维修预算金额1099.59万元,成交金额984.39万元,公务车保险预算金额280.70万元,成交金额213.49万元,公务车加油成交金额2356.22万元。

(四)继续实行采购计划预公告。年初在网上对外公布了《罗湖区20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表》,让供应商可以提前了解我区全年即将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及其预算金额,并可预估项目招标的大概时间。此举有效增加了公开透明度,强化采购的计划性,充分发挥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虽然这项做法引发了南方都市报《罗湖政府采购预算:“节日摆花”达380万》的负面新闻,但我中心及时应对,并与区财政部门对采购计划名称与表格进行了修改和说明,使其更加清楚、准确,易于理解,并重新进行了挂网公示,让公众容易理解。

二、积极探索,推动建立采购招标的协作联动机制

(一)推动建立区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的统筹协调力度,结合我区采购招标平台统一整合的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分管副区长牵头,成员包括区纪检部门、区财政部门、区审计部门等相关单位。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我区采购招标的政策制定、重大或特殊的非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合同验收与后续监管、异地评标与异地专家抽取、异常情况的研处、供应商违规行为的处分与通报、投诉举报的处理等事项,目前组建工作已顺利完成。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将填补我区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前期统一协调决策工作的空白,尤其是对于重大敏感项目,能有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前沟通协商,提前解决问题,减少采购招标过程中的往来沟通时间,提高采购效率。其次,形成合力,希望借此提高政府采购招标后续监管力度,细化监管职能,责权统一对应,探索建立起后续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推动加强合同验收和后续履约监管。为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采购质量,提高政府采购的公信力,我中心一直努力推动解决合同后续履约监管乏力的问题。目前,区政府已明确由区监察局牵头起草专项制度,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法制办局、市场监管分局、政府采购中心协助,对我区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细化职能,责权对应,建立合同验收与履约情况检查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通报与惩处,确保采购招标质量。

三、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精细化水平

(一)重新编印《政府采购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汇编(201*版)》。201*年2月,我中心精心编印了《政府采购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汇编》。该书内容充分完备,系统性强,方便实用,有着很好的参考价值。由于印刷的数量有限,而且近年来法律法规有所变更,因此,我中心对该书进行了再版,补充收编了近年来有关政府采购与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新的文件,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对该书结构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使之更合理、更方便。

(二)完善公文模板。我中心自201*年11月制定和执行《公文规范格式》以来,改变了以前公文格式不一致的情形,带动与促进了我市政府采购业务公文的逐步统一与规范。本着持续改进的工作理念,我中心根据这几年来《公文规范格式》的实施情况,结合当前的工作要求,对《公文规范格式》做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制定了《罗湖区采购业务公文的规范格式(201*版)》,使得公文更加规范化、格式化,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管理,减少质疑与投诉,提高公信力及采购效率,我中心起草了《关于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拟经区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后下发执行。例如,根据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适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经公示且无异议后方可批准。我中心按此规定草拟了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公示模板,经区财政部门同意后予以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提高了采购效率。

四、积极应对舆情,提升媒体公关和舆情危机处理能力。今年2月29日,南方都市报刊登了一篇题为《罗湖政府采购预算:“节日摆花”达380万》的负面报道,由于记者的误读与媒体吸引眼球的原因,该报道对我区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我中心第一时间启动公共危机应对预案,及时与区宣传、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共同应对,很快平息了舆论,避免了一场舆情危机。为提高媒体公关与舆情危机应对能力,我中心制定了一套标准化、模板化的应对方案与指引,并将其列入中心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该工作指引可操作性强,方法和技巧易于掌握,能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应对媒体的能力。五、加强新《条例》学习,实现新旧条例的无缝对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根据目前我市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现有采购方式、流程和相关部门职能进行了重新规定,变化较大,比如明确集中采购机构受主管部门委托行使部分监管职能,新增规定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规定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措施,支持节能及减排、环境保护、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产品;建立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力度,等等。新条例实施以来,我中心抓紧时间学习和理解新条例,并根据新条例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现有做法,比如实行非公开招标方式预公告、推动建立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制度等,确保新旧条例的无缝对接。

六、强化任务分解与责任制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中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等会议与文件交办我中心办理的任务,以及中心主任办公会、中层干部会研究部署的工作事项,进行汇总与分解,制定了《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201*年工作任务分解表》,工作任务分解制度确定了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主办部门、主办人、协办部门、协办人及完成时限,由专人负责督办,定期汇总各项工作进展,在按规定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工作进展的同时,也在中心内部定期通报,对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通过实行重要工作任务分解制度,实现了重要工作落实到人,分工明确,确保“事事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监督”。通过确定完成时限,增强了任务承办人工作紧迫感和自觉性,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七、继续实行岗位交流制度,完善工作人员制度管理。中心属于敏感单位,采购招标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和职务犯罪的“高发地带”,既有道德风险,又存在“触电”风险,只有从源头上、在机制上进行自我的有效约束,才能“防患于未然”。因此,中心按照定期开展岗位交流的惯例,于今年4月份完成新一轮的岗位交流安排,从人员这一关键因素出发,落实“制度管理”。通过岗位轮换,实现“换位思考”,把两个中心的工作真正的整合在一起,融于一炉,不分彼此,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实现内部的流动与支援,全员皆兵,一人多岗,从而提高团队战斗力,以缓解中心人手不够的问题;岗位轮换还促使大家重新学习与审视自己的业务知识、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自己,持续改进工作,在新的岗位不断锻炼自己、丰富工作经验、学习新知识、增长实践才干,从而培养一批符合工作发展需要的人才。

八、积极行动,全力推进“百日攻坚行动”。自去年“大运”以来中心一直人手严重不足,处于长期超负荷工作状态,但是接到“百日攻坚行动”交办的在48层的深房广场建立党组织的任务后,我中心努力克服困难,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行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具体指定1名副主任专管,2名工作人员对口联系社区工作站与深房广场物管处。多次前往深房广场,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动员,并认真走访深房广场内48层楼的136家企业,逐家进行拜访与摸底,确保每家企业基本情况有备案、每个党支部有登记、每位流动党员亮身份。通过详尽摸底,统计出深房广场共有中共党员132人,党员覆盖率为22.1%,分布在30家企业内,现有4家企业建立了党支部,还有6家企业递交了建立党支部的申请,正在进行党支部组建工作,我中心将全力以赴,在7月1日前完成工作。

九、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和行政效能提升工作。开展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后续提升、内部考勤管理与员工行为规范等专项工作。在区政府201*年度的绩效评估中,得了93.76分,名列全区第三名。在《电子政务》杂志社、电子政务理事会主办的“全国政府网站精品栏目”评选中,我中心被授予201*年中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类“精品栏目”奖。在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中,我中心党支部评定结果为最好的定级。在201*年我区第六届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我中心荣获罗湖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工程招标部部长苏源同志被评为罗湖区“先进工作者”。此外,我中心持续倡导“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理念,培养和习惯一种健康、快乐的生活方式,每天进行广播操与眼保健操锻炼,作为我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省级考评工作中开展工间操唯一的迎检单位,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并要求其他机关单位向我中心学习,积极推广这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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