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总结
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乌苏市民政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执政效能,强化绩效考核。通过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估机制,创新管理体制,有力地促进了乌苏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机关和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执政效能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举措更加务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乌苏市民政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提升执政效能建设,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把它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年初乌苏市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201*年民政工作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认识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了人人关心、积极参与绩效考核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三是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做到了“四个结合”和“四个一起”。把加强绩效考核与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宗旨结合起来,与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四是局党支部多次召开专题
会议,学习贯彻市委、政府和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乌苏市民政局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活动事项。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
在深入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乌苏市民政局实际,制定印发了《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把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将各科室、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的效能建设纳入目标化管理。
三、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抓学习教育,提高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局党支部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前提,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理论政策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上狠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长抓不懈。一是完善了党支部学习制度,并狠抓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健全学习制度,精心制订学习计划,确保学习的经常性和连续性,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注重学习方式的灵活性,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通过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组织讨论等措施,保证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四是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在学习中增新知,在实践中探新路,在学用结合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和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见成效,在促进乌苏市发展、构建和谐乌苏上见成效。通过学习,
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抓制度建设,建立绩效考核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乌苏市民政局实际,制定了《乌苏市民政局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了《党支部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政干部行为规范》、《档案管理制度》、《文件传阅和行文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和《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了机关各项事务有章可循。优化了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效能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狠抓勤工作,机关上下形成了严谨、务实、和谐、高效的工作作风。
(三)抓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环境,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依法行政是机关作风建设最根本的任务,也是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坚持服从中心、服务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打造依法行政、公平有序、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努力做到职权法定。二是坚决纠正重管理轻服务、重检查轻指导、重处罚轻规范的倾向,自觉摆正履行民政职责与服务乌苏市经济发展的关系。三是增强干部职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理念,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服务是宗旨、执法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思想。四是努力改善服务态度,坚决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四)抓政务公开,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公示程序、承诺程序、追究程序等内容,重点围绕行政决策、行政审批、退役士兵安置、财务支出、依法办事及群
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的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心系民生,服务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中,乌苏市民政局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优抚对象、孤寡老人、五保对象和孤残儿童的生活保障,切实维护了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缓解了社会矛盾。一是实施低保动态管理,全市共有城市低保户5302户,10955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954.37万;共有农村低保户2719户,3890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3.85万。二是加快建立物价联动机制,进一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三是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四是认真开展救灾减灾工作。五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六是认真开展孤残儿童疾病免费治疗,全市共筛查孤残儿童105名,实际开展手术康复孤残儿童38例,其中脑瘫儿童16例,唇腭裂儿童5例,斜疝儿童7例。七是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成全市孤残儿童信息建档,全市孤残儿童105名,其中集中供养孤儿8名,社会散养孤儿97名,制定孤儿基本生活发放制度,并按照社会散养孤儿每人600元/月和集中供养孤儿900元/月的标准逐月发放到位。八是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建成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并切实发挥作用。九是加快建立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和体检制度,按照自治区加快建立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和体检制度,按时发放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
(六)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在信访工作中,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群众,对涉及民政工作和职能的,及时为来信来访者解决问题。对不属于民政工
作职能范围的,及时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共接待信访50余人次,认真处理了群众反映的退役士兵安置、生活困难等热点、难点问题。
四、开展绩效考核取得的成效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切实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能显著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一是强化了作为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使广大民政干部树立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在乌苏市民政局机关内部形成了不计名利、任劳任怨、奋发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了创新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增强了民政干部的进取心,使之树立起良好的创新意识,做到学习上先人一步,思路上高人一筹,工作上快人一拍。
三是强化了效能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使民政干部树立了民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努力在提高服务效能上下功夫,努力创建效能型机关、服务型机关。
四是强化了服务意识。在绩效考核活动过程中,我们从为民政对象服务出发,急其所急,想其所想。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办事、简化程序、热情服务的原则,向基层及办事群众做出服务时限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和维护了民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市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绩效考核工作需要进一步巩固完善、积累经验。二是绩效考核工作在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上还未引起高度的重视,仍然
存在满足于现状,得过且过的现象。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提升执政效能,确保民政工作落到实处。
乌苏市民政局
201*年11月30日
扩展阅读:201*年民政局救灾救济工作绩效考评汇报材料11.30
201*年度民政救灾工作绩效考评
汇报材料
市考评组:
根据市绩办发[201*]34号《关于对201*年度自治区重点绩效指标进展核验的通知》,现就我局201*年度救灾工作汇报如下:
一、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全县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我县制定朔政发[201*]33号《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朔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各乡镇进一步完善了乡镇一级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村(居)会、社区也同时成立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今年六月以来,我县发生洪涝、泥石流和火灾等灾害,造成了农村居民房屋倒塌76户200间和损坏198间。灾害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倒房恢复重建摆在救灾工作的突出位。民政局急时制定《阳朔县201*年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在201*年1月中旬以前,确保每户全倒户至少建成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使所有因灾倒房群众能全部搬入新居。10月底完成重建任务的40%,11月底完成重建任务的60%,12月底完成重建任务的90%,201*年1月中旬全部完成重建任务,1月底所用因灾倒房户搬入新居。
截止到11月30日,全县共投入恢复重建和维修资金102万元,其中灾民户自筹82万元、县财政投入20万元;我县倒房重建已动工76户,200间,已竣工28户84间,预计3月底前受灾倒房户全部入
住完毕。
三、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一是我们在去年冬令救助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今年的春救助工作,1011月份,共发放临时救助金9.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84户1573人。二是认真做好今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10至11月份各乡镇民政办摸底调查了受灾困难群众需救助情况,建立了《201*年冬春需救助台账》。经统计,全县需救助人口15306人,需救助口粮370吨,需衣被12400件/套。我局按照科学发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从“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出发,早计划,早行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各项救济工作,县民政局根据需救助情况,于10月10日制定下发了《阳朔县冬令春荒期间灾民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实施方案》朔民发[201*]4号文件,明确了救助对象,制定了救助方法和措施,县人民政府年初预算安排并落实冬令春荒救助资金10万元。11月30日,我局委托县采购中心招标采购了一批冬令救济物资:棉衣3000件、棉裤3000件、棉鞋3000双、口粮救助款30万元,合计110万元。目前,这些救灾款物正在下发各乡(镇)民政办,要求在12月底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全县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农房保险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年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协议》的通知(桂民发201*42号)精神,我县从201*年4月上旬开始,全面部署并开展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并制定《阳朔县开展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方案》朔民发[201*]3号文件要求,全县农房保险的理赔工作及时启动,对受灾农户灾后重建、恢复基本生活起到了很好
的保障作用。我县201*年度共有67300户农户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率达100%。截止11月30日,全县已有20户参保农户住房因各种自然灾害损坏和倒塌,其中损坏5户、倒塌15户,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勘定赔付14.38万元,户均赔付达7500元,这是在全市十二县五城区户均赔付金额是最高的,同时也得到市民政局对我县的农房政策性保险工作表扬和肯定。所有赔款都在十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县民政局帐户,由县民政局按维修和重建进度发放给受灾农户手中,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已维修好4户、倒房重建竣工6户,其它的希望得到赔付的乡(镇)及时抓好这项工作,确保12月底全部竣工并入住。
五、存在问题
倒房重建工作由于区市重建资金尚未到位,造成重建进度缓慢,但我县不等不靠,仍然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认真落实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加大对各乡(镇)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201*年1月底全面完成因灾倒房重建任务。
阳朔县民政局
20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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