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饲料监测科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兽药饲料监督科201*年工作
总结
201*年我科在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具体指导下,在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兽药饲料科现在仅有1人的情况下,克服了重重困难,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指导我市辖区内乡镇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执法工作。
兽药质量的优劣事关畜牧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事关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我科高度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市辖区内共有兽药饲料经营户74户,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一户。严把兽药饲料“进货关”和“使用关”。为有效防范假劣兽药、饲料进入市场,我们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对照《禁用兽药清单》、及《云南省农业厅开展201*年第一批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和《云南省农业厅开展201*年第三批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对全市兽药经营门店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各经营门店做好进货销售记录,目前已建立兽药进货销售台账30户,共开展兽药饲料专项检查5次,检查兽药饲料经营户、养殖场8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收缴超期兽药2.5公斤。为净化我市兽药、饲料市场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加强养殖大户违禁
药品及“瘦肉精”的监管。与市动物疫控中心配合,检查5个乡镇,养殖大户6户,抽查猪尿20头份,检查结果为阴性。在“3.5”宣传日之际,向群众宣传如何鉴别假劣兽药,并精心制作了“你知道瘦肉精的危害吗”等宣传材料,发放500余份。
二、加强兽药、饲料的监督管理
为了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兽药市场秩序,加大兽药打假治劣力度,促进畜牧业生产,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于201*年7月7日对我市的兽药饲料经营门市进行抽检,共抽检兽药产品共16个批次.饲料产品10个批次,饲料标签21个。根据201*年兽药抽检报告的结果,同时结合我市的情况。对我市辖区内的9个乡镇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收缴假兽药:磺金长针(30%)磺胺间甲氧嘧啶钠注射液18支,盐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2包(100g:2g);劣兽药:(球虫血痢)磺胺喹哑啉钠可溶性粉26包(100g:5g),收缴超期兽药2.5公斤。对收缴假劣兽药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三、认真做好兽药GSP的认证宣传工作
为稳步推进我市兽药GSP工作,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按照《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云南省农业厅公告201*6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兽药GSP认证的
宣传培训工作,已对兽药经营户发放宣传材料100份。我科高度重视兽药GSP推广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州局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了《个旧市兽药GSP实施方案》,成立了个旧市推进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
同时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认识兽药GSP的重要性。为推进实施工作,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管理,提高经营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帮助和指导兽药经营企业顺利通过GSP验收,于201*年6月20日举办了兽药GSP培训班。全市63余名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向学员发放了《云南省兽药管理质量管理规范》读本80本,发放相关兽药GSP宣传材料100份,认真讲解兽药GSP相关法律法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对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提出了四方面的要求。目前全市已有5户基本达到兽药GSP申报条件。
四、认真做好兽药饲料及相关材料的上报和拟写工作:
积极配合畜牧局完成了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并拟写了相关上报材料6份。《个旧市开展兽药GSP实施方案》、《个旧市开展兽药GSP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个旧市畜牧兽医局兽药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调研情况汇报》,《个旧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年一季度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个旧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情况汇报》《个旧卫生监督所开展201*
年第二批兽药查处情况汇报》等。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工作成绩是主要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兽药抽检合格率低。201*年对我市兽药饲料经营店进行了抽检。抽检兽药产品共16个批次.饲料产品10个批次,饲料标签21个。经红河州兽药饲料监察所检验。结果为:抽检的16个兽药产品中,8个不合格,合格率仅达50%。饲料产品2个不合格,合格率仅达80%。
二是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往往只注意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忽视了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养殖场自购自用药品的监管还很薄弱;
三是日常监管工作不够彻底,对违禁药品、人用药品、原料药品的清查还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对兽医从业人员的药品使用监管不到位。
四是工作手段落后,监督执法硬件配置不够完备。
个旧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督科
201*年11月7日
扩展阅读:白银市201*年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察工作总结
白银市201*年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察工作总结
201*年,我市的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察工作在省动物
卫生监督所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提高兽药饲料质量为中心,以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为宗旨,不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强化产地检疫,规范兽药饲料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察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执法体系建设及工作安排和落实(一)体系建设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是国家兽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为此,我市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进行落实。
1、执法体系建设。201*年5月份,我们在全市停止办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的情况下,经多次努力、协调,为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督导、市畜牧兽医局领导与市编办领导
多次沟通,市编委以白机编发[201*]45号文《关于调整市畜牧兽医局机构设置和事业编制的通知》将白银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由市畜牧兽医局内设机构调整为市畜牧兽医局直属事业单位,并加挂白银市兽药饲料监察所牌子,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最近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政风行风建设。为了规范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我所积极响应市政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省所开展行风建设活动的要求,制定下发了《白银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创先争优实施方案》,要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动物检疫技术比武、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我市动物检疫工作水平,塑造良好形象。景泰县在县电视台开办了动物检疫在线栏目,宣传动物检疫、畜产品安全有关知识,市所积极参加市广播电台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3、执法人员培训。按照省所年初工作安排部署,全市组织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共举办动物卫生监督方面培训班5起,培训人员183人;举办兽药知识和GSP认证相关知识培训班5起,培训兽药管理人员50人,兽药经营人员180人次;举办动物追溯体系培训班1起,培训人员30人次。
(二)工作安排和落实
1、工作安排部署。按照《甘肃省201*年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察工作安排》和年初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市所制定下发了《白银市201*年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察工作安排》,《白银市201*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实施方案》,《白银市201*年兽药监察实施方案》和《白银市201*年饲料监管实施方案》。市所与各县区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市规范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兽药饲料监管工作。
2、监督检查。今年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4次,结合春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瘦肉精专项整治和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检查市场30个次,肉品经营户200多家,屠宰场24家次,冷库8个次,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20个次。查处动物卫生监督案件10起。下发整改通知书150份。
3、法律宣传。开展了多种形式、多渠道的法律宣传活动。一是通过举办动物检疫知识培训班、兽药知识培训班、追溯体系培训班,加强了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宣传人员达260人次。二是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兽药饲料打假活动宣传动物防疫法,市电视台报道检查活动4次,白银日报报道检查活动2次。三是开播《动物检疫在线》栏目10期,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2
起,给省市农业信息网、省动物卫生监督网报送信息宣传相关工作情况17篇次。四是通过案件查处,给管理相对人进行法律宣传,共宣传群众100人次。五是通过接待来访群众,解答群众疑问宣传,共接待群众60人次。
4、分片包干。201*年,我市在全省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排名落后。为了迎头赶上兄弟市州,促进全市工作协调发展,市局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201*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成市所按照省所模式对全市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蹲点指导县区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督管理、报检点设置、人员培训、法律宣传等全面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工作落实。今年省所共下发各种文件46个,市所全部及时进行了安排和落实,所有需要上报的文件都按时进行了上报。
6、信息报送。今年市所完成信息报送6条,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网登载3条;县区上报信息20条,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网登载13条。
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1、养殖和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在养殖环节,通过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监督管理,从养殖档案的建立、用药记录建立、防疫制度落实、消毒工作、报检情况等方面进
行监督检查,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00份,检查养殖场400个次;在流通环节,通过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和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市场22个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查验运输车辆1200台次,监督检查各类动物14.24万头,检查动物产品38.55万公斤。检出病害动物产品0.03万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消毒车辆1200台次。
2、证章标志管理。市所制定了白银市动物检疫票证统一订购、逐级发放的管理措施。对检疫票证从订购、领取、发放、使用进行统一管理、逐级发放。票证的领取、发放做到专人、专帐管理,建立健全票证领取发放管理档案。检疫证明存根回收、保管、销毁由县区负责管理。市所确定一名同志为全市动物检疫监督票证、标识专职管理员,实行专人、专柜、专档、专库管理。
今年共领取旧版动物产地检疫证明750本,县内动物产品证明1000本。领取新版动物A证375本,动物B证800本,动物产品A证161本,动物产品B证1000本,检疫申报受理单550本,检疫处理通知单150本;下发县区新版动物A证220本,动物B证600本,动物产品A证118本,动物产品B证850本,检疫申报受理单180本,检疫处理通知单129本。
3、标志使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执法人员均持有单位工作证、行政执法证或动物防疫监督员证、动物检疫员
证、兽药监督员证监督执法,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按照要求规范使用检疫验讫标志,统一悬挂室内外执法标识,车体不干胶标志等。
4、案件查处。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1起,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7起,没收违法所得225元,罚款8050元;兽药案件29起,罚款4824元;饲料案件5起,罚款4500元。所有案件全部结案,结案率100%。
三、动物检疫
1、人员管理。我市的动物检疫人员全部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建立了全市出具A证、B证人员花名册。目前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省所发证的检疫人员共有A证23人,B证133人。
2、产地检疫。我市现有乡镇69个,村民委员会698个。全市共建立动物检疫申报点519个,其中乡镇69个,村450个,全市100%的乡镇设立了产地检疫报检点,64.5%的村设立了产地检疫报检点。今年产地检疫各类动物162.6万头只,其中生猪14.64万头,牛0.46万头,羊41.5万头,禽106.0万只。检出病害动物0.2万头只。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1500本。
3、屠宰检疫。全市12个屠宰场都能按照屠宰检疫规范和程序实施检疫,认真落实进厂屠宰动物产地检疫证明查验登记管理制度,同时做好进场动物运载工具的消毒监管。今年屠宰检疫各类动物92.82万头只,其中生猪12.4万头,牛0.02万头,羊32.2
万头,禽48.2万只;检疫动物产品1280万公斤。检出病害动物0.23万头只,病害动物产品0.21万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定点屠宰场动物受检率、检疫出证率、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4、种用乳用动物调运审批。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的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的程序开展种用乳用动物调运审批工作,共审批3批,调入乳用动物2400头。
四、兽药监管
1、兽药市场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了禁用兽药、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及人用药品的查处工作,共查处人用药品甲硝唑片等2040片,穿心莲等针剂94支。二是按照省兽医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的查处201*年假劣兽药的通知,对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进行了六次排查,未查到通知中所列假劣兽药。三是对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及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上网进行了排查,共查处混感必治等假兽药116合(袋)。四是对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进口兽药进行检查,未发现此类假兽药。五是检查了非法经营兽用精神类药品,未发现非法经营兽用精神类药品的行为。
今年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出动车辆30多辆次,检查养殖场户60户,兽药经营单位194家,动物诊疗场所3个,查处过期失效变质、无GMP认证、无批准文号的穿心莲等针剂1998支,排球冠军口服液等5瓶,龙胆泻肝丸等丸剂41袋,催情散等粉剂554袋(合)等假劣兽药5大类,6个品种,价值3200元。查处违法案件6起,罚款220元。
2、兽药残留监控。今年我市抽调业务骨干先后四次深入县区配合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完成兽药抽检样品任务37份,合格26份,合格率71%。瘦肉精监测尿样140份,三聚氰胺监测样品20份。
3、养殖场监督管理。按照省上年初工作安排,我市组织兽药监督管理人员对辖区养殖场兽药购入、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建立了兽药使用记录、填写完善了养殖档案。共检查养殖场60多家。
五、饲料监管
1、饲料专项执法行动。201*年,我市组织各县区开展了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查处不合格饲料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查看进货发票、购入记录、销售记录、台帐和库存、使用记录等方法,重点检查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兽药饲料经营户、养殖场是否有经营、使用省所通知附件所列不合格饲料产品的行为,共出动检查人员50人次,出动车辆15辆次,检查饲料生产企业
12个,饲料经营单位42户,养殖场(户)20个。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出不合格饲料产品电解多维34袋(四川新家园动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1209),微量元素预混料高效生长素12袋(武威新天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0716),强化开胃精10袋、猪用复合添加剂(山楂开胃精)9袋、微量元素预混料8袋。对查处的不合格饲料产品全部进行了清缴销毁。
2、规范饲料生产经营。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强化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开展年度备案工作。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12家。
3、严打违禁添加行为。加大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添加物的监管力度,对非法制售、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等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了普法宣传和教育,对养殖户重点抓好自配饲料的抽查和巡查,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严防“瘦肉精”等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201*年3月15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了河南济源“健美猪”事件。我市高度重视,兵分两路,立即行动。一组在分管局长带领下前往靖远县、平川区、会宁县、景泰县进行排查,一组由市所和白银区兽医局、白银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组成检查组,对白银市区的养殖场、屠宰场、肉品市场、肉品加工厂、冷库、饲料加工厂进行排查。检查组共检查了甘肃白银三旺农牧有限公司、景泰博亚饲料公司、白银伟农饲料公司等饲料生产企业12家,饲料经营户46户,甘肃雨润、白银公司生活服务公司冷库、华润万家超市、西太华超市等肉品经营企业30家,白银区刘家梁生猪屠宰场等屠宰场10家,晴宏、春雨、华都等养殖场120多家。从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现饲养环节添加瘦肉精问题,经营环节未发现瘦肉精销售迹象,屠宰环节未发现瘦肉精生猪,流通环节未发现来自河南的生猪、济源的肉品。
4、派驻饲料质量监督员。由专人负责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今年我市向重点饲料生产企业派驻饲料质量监督员9人。
5、监督抽样。配合省所完成饲料监督抽样工作,监督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20家,完成饲料抽样44份,合格36份。合格率82%。
六、疯牛病监测
按照省所下达的采样计划和要求,市所组织执法人员于
10月4日10日进行疯牛病监测临床抽检,共采集脑样26份,其中牛脑10份,羊脑16份。在采样过程中认真填写采样单,按规定进行了封存冷冻,并及时报送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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