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的构成要素 本文简介:
公文的构成要素主要指公文的各个组成部分,下面小范文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公文写作的构成要素。我国现行党政机关的文件,其构成主要有: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公文份数序号、发文字号、签发人、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刷日期等部分。(
公文写作的构成要素 本文内容:
公文的构成要素主要指公文的各个组成部分,下面小范文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公文写作的构成要素。
我国现行党政机关的文件,其构成主要有: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公文份数序号、发文字号、签发人、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刷日期等部分。
(一)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公文凡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标明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按新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的规定,公文如需标明秘密等级,应顶格标在公文版心右上角第一行;如需同时标明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应在二者之间用“★”隔开。
(二)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指公文在处理时限上的要求。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公文的紧急程度分为“特急”和“急件”,其中电报应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公文的紧急程度应顶格标在公文版心右上角第一行。如果遇到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需同时标注时,秘密等级标注在上,紧急程度标注在下,分两行顶格标在公文版心右上角。
(三)发文份数序号
发文份数序号是指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一份公文的顺序编号,简称“份号”。标注份号便于加强公文管理,明确责任。根据新《办法》规定,“绝密”和“机密”级的公文应当编制份数。编制份数使用阿拉伯数码。具体应编多少位数,通常应根据份数来确定,至少不少于两位数,如“1”编为“01”。公文的份数序号应顶格标注在公文版心左上角的第一行。
(四)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又简称为“发文号”或“文号”,是发文机关编排的发文流水号。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的代字、发文年份和发文序号所组成。如“国发[2010]08号”即代表国务院2002年第8号发文。发文字号中的年份要使用全称,用“[ ]”括起。发文字号的位置应标在文件版头发文机关名称的下面,居中排列。
(五)签发人
上报上级机关的公文要标明签发人姓名。签发人姓名应标在发文字号的右侧。如果某份公文有几个签发人,就将主办单位的签发人姓名标在第一行,其他签发人标在第二行,即标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的下面,按发文机关顺序排列。
(六)公文标题
标题是用来说明公文的主要内容的。完整的公文标题应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三要素”组成。在一些情况下,有些公文的标题可以省略其中的一部分或两部分。如“关于×××问题的通知”,“党务会议记录”、“公告”等。但公文的种类不能省略。
批转、转发和颁发性公文的标题通常有两种写法:一种是先写出公文作者,后面再加上被批转、转发和颁发的公文标题,如《××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物价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另一种写法是发文机关和被批转、转发和颁发的公文后面再加上一个文种,如《××市财政局关于颁发〈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一则好的公文标题,首先应做到名文相符,简明、规范、准确,要注意准确概括事由,准确选用文种。其次要注意发文机关名称的规范和语法上的规范。同时应注意,标题中除对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公文标题位于文件正文上段中间的位置,排列要美观大方,并注意不能将关联词和词组分开。
(七)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收文机关,它负责对文件的办理。有人习惯称主送机关为“抬头”。
一般情况下,公文都要写明主送机关的名称,标注在文件的标题下面,要顶格书写,以示尊重。标注时应标出其全称、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机关的统称。在实际工作中,主送机关通常有以下几种标注方法:
1.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请示、报告等,应坚持只标一个主送机关的原则。
2.上级领导机关下发的文件,如收文机关属于同一类型,可使用统称。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必将主送机关一一列出。
3.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普发性文件、公布性文件则不必标出主送机关。
(八)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它集中表达发文机关的意图。由于文种的不同,其表述方法也不一致,但总的要求是符合政策、实事求是、简练明确、合乎语法。在格式上,公文正文的表述方法和书信一样,但要注意两点:一是公文中的数字、年份(用阿拉伯数码的)书写排列时不能转行;二是正文中用数字表示多层次时,标记方法要规范。
(九)附件
附属于正文的文件材料叫附件,它也是某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有的公文在正文之后附有图表、报告等。用命令、通知颁发或批转、转发的文件,在形式上,被颁发和被批转、转发的文件也是一种附件。只是由于这样的附件通常已在文件的标题中被引用,所以就不必再在文尾加以注明。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完了之后应标明附件的名称。标注的方法如下:
附件:
1.×××××××
2.×××××××
需要强调的是,公文的附件也是公文的组成部分,它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效力。因此,在正文后标出的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应与附件上标识的序号和名称一致。所以,在行文过程中,应将附件与正件一起装订,个别不能装订在一起的,应在附件上标明其所属的公文的发文号及“附件”二字,以便阅读。
(十)发文机关
发文机关即通常所说的公文的作者、署名、下款或落款。文件的制作者通常是机关或机关的某一个组织部门,有时两个以上的机关联合发文,有时以机关负责人的名义行文。联合行文时,可将联合行文的机关名称并列写出,但应将主办机关排在前面;以负责人的名义行文时,应在负责人姓名前冠以其职务名称。如某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命令,最后署名为“省长×××”等。发文机关标在公文正文之后的右下角。
(十一)成文日期
每份公文都需要标明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关系着公文的形成和生效,必须写得明确和完整,一定要写明年、月、日,并用汉字书写。成文日期一般应标在公文正文完了之后的右下角,发文机关之下。也有的公文把成文日期写在标题的下面,如决议、会议纪要等。
(十二)用印和签署
用印和签署是证明公文生效的标志。因此,用印是非常庄重严肃的事情。印章一定要端正,印文一定要清晰。签署是以机关负责人名义行文时,由负责人亲笔在文件的落款处签上自己的姓名或使用签名章。
(十三)附注
附注通常是指公文的发放范围以及使用时应注意事项的说明。如有的公文标有“此件发至县团级”、“此件可见报”等。附注应标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的下一行,加括号标注。
(十四)主题词
主题词是采用规范化的词语对公文的主要内容和归属类别的概括。它便于对公文的阅读,也便于对公文的检索和查询。主题词的标注方法是:根据主题词的含义由大到小,先标出反映公文内容的词,再标出公文使用种类的词。主题词一般不超过7个,各词目间应有一定的间距,不要加顿号,主题词应置于文尾抄送机关之上。
(十五)抄送机关
抄送机关是指需要了解公文内容,便于工作中沟通和协调的机关单位。抄送机关在主题词的下一行。不同的抄送机关名称用逗号隔开,回行时应与上行的抄送机关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面加句号。
(十六)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是指公文的印制部门,通常是指机关的办公室和文秘部门。印发日期可以进一步地反映文件的生成时间。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只能占一行位置,标在抄送机关下面的最后一行,印发日期应用阿拉伯数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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