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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晖小学学校九月份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6 21:19:53 | 移动端:金晖小学学校九月份工作总结

金晖小学学校九月份工作总结

金晖小学九月份工作总结

教务:

1、8

月11日8月22日,对整合的梧桐镇18所小

学的教师进行教材教法、多媒体、写字、备课等培训。

2、8月28日,市政府杜洪涛副市长、市教育局田曜局长、金晖集团李生贵董事长来我校莅临指导,各位领导对新成立的金晖小学提出殷切的希望。全体教职员工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精诚团结,通力合作,努力办好梧桐人民满意的学校。

3、学校对整合的18所小学的学生进行摸底分班,核查学生名单,进行学生人数统计。

4、我校是住宿制的学校,制定作息时间表,并发放教师手中,进行正常教学。

5、9月119月17日普通话推广周期间,全校师生开展各种活动。

6、9月18日,组织教师参加教材教法考试。7、9月19日,全面铺开师生同操,师生同唱活动。8、我校组织《中华诵201*全球华人学生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9、分学科对全体教师宣读并解读我校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各教研组制定教学进度,所有教师制订教学教研工作计划。

10、9月23日9月26日,派张万青等四位数学骨干教师外出参加“三晋之秋”小学数学全国名师教学观摩研讨活动。

11、9月24日、9月25日,组织全体语文、数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专业课的培训。

12、9月27日9月30日,组织语、数、品德与社会,英语教师参加市局组织的教材教法培训。

13、制定我校“千名教师课堂教学大比武”方案,成立蹲点包科领导组。

14、组织了部分骨干教师“示范引领课”。政教:

1、9月1日,正式开学,安排各班班主任上好“安全第一课”,并做好住宿生的安顿工作。

2、9月2日,划分家长接送孩子的区域。东门安排坐公交车的学生出入,南门安排家长接送的学生出入,有条不紊,秩序井然。

3、9月5日,组建“红领巾监督岗”,从36年级推选值岗人员,佩戴标志,分配岗位,开始值岗,并提出了一些严格的要求。

4、9月10日,我校举行了庆祝教师节座谈会,参会人员有校领导、市领导、镇领导、各企业领导、村委代表以及

教师代表等,领导的问候、企业村委的支持,让教师们倍感温暖。

5、9月14日,组织班主任开展“中华魂”读书活动宣传工作。

6、9月20日,我校举行了隆重的开学典礼,典礼上校长作了重要讲话,教师代表、学生代表都表达了他们新学期的工作,学习的信心和决心,并举行了大型升旗活动。

7、9月21日,安排各班申报班级特色德育项目。8、9月22日,通过初赛,各年级评选出一节优秀班会设计课。

9、9月26日,上午召开了“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下午组织一年级新生家长聆听了北京教育专家张电红的专题讲座。后勤:

1、水电工检查行政楼、教学楼、生活区的门窗等工程问题;

2、水电工检查学校各区用水、用电情况;

3、水电工等后勤工作人员排查校园不安全隐患问题;4、水电工安装地下餐厅灶具工程;

5、购置一台100千瓦的发电机以备学校应急使用并安装;

6、学校安装共计划100盏应急灯;7、水电工安装学生上下床与小夜灯等。

后勤餐厅:

1、8月2931日,对学校新投入的餐厅进行卫生清理,做到清洁卫生、窗明几净。

2、对18名厨师进行健康体检,下发健康证,让每位厨师持证上岗。

3、对学生每周进行合理饮食安排,做到每周有食谱;每日按食谱进行排饭;对学生饮食科学合理安排。

4、与厨师签订聘用合同,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5、9月28日,市防役站对生活教师、厨师进行学生饮食安全问题等知识讲座,培训后对他们进行了考试。

十月份工作计划

教务:

1、依据教学工作计划,开展“千名教师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

2、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组织教师进行各种业务培训。3、组织“单元集体备课”。4、继续组织骨干教师示范引领课。

5、进行教学常规检查。政教:

1、“国庆红歌”校园唱活动。2、养成教育主题月活动。3、“中华魂”读书活动初赛阶段。

4、学校“特色德育项目申报”、“先进班集体”申报。5、征订《德育报》。6、上报优秀班会设计。后勤:

1、清理学校总水表井;2、处理地下餐厅污水池;

3、维修教室门、宿舍门锁,铝合金门窗,卫生间地板,更换玻璃;

4、对行政楼,宿舍楼进行安全排查,处理安全隐患。

后勤餐厅:

1、合理科学安排学生饮食。2、对餐厅不合理布局进行改造。3、对餐厅职工进行有关知识讲座安排。

4、进一步强化库房、餐厅、更衣间等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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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金晖小学学校章程(修改)第三版

学校章程制度职责汇编

(讨论稿)

金晖小学

目录

第一章学校章程.....................................................................................................................................1

(一)总则.......................................................................................................................................1(二)学籍管理...............................................................................................................................4(三)教育教学工作........................................................................................................................4(四)学校人事工作........................................................................................................................6(五)学校行政工作........................................................................................................................9(六)校舍、设备及经费..............................................................................................................10(七)卫生保健及安全..................................................................................................................10(八)学校、家庭与社会..............................................................................................................10第二章常规制度...................................................................................................................................12

一、党务工作制度..........................................................................................................................12

(一)党支部工作制度..........................................................................................................12(二)党务公开制度..............................................................................................................14(三)党员学习制度..............................................................................................................15(四)党日活动制度..............................................................................................................16(五)党员大会制度..............................................................................................................16(六)党员考核评议制度......................................................................................................17(七)党支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17(八)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18(九)党支部民主集中制制度..............................................................................................19(十)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19(十一)发展党员公示和票决制度......................................................................................19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1

(一)总则.............................................................................................................................21(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21(三)教职工代表..................................................................................................................22(四)组织制度......................................................................................................................23(五)教代会与学校党组织、校长和工会..........................................................................23(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与操作..................................................................................25(七)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28三、教职工学习制度......................................................................................................................29

(一)政治学习规定..............................................................................................................29(二)业务学习规定..............................................................................................................29(三)关于干部、教师学历进修的若干规定......................................................................30四、教职工考勤制度......................................................................................................................30五、教学质量监控制度..................................................................................................................30六、教科研管理工作制度..............................................................................................................31七、财产管理制度..........................................................................................................................32八、学籍管理制度..........................................................................................................................33九、档案管理制度..........................................................................................................................33十、惩罚制度.................................................................................................................................33十一、专用教室制度......................................................................................................................34

(一)实验教室规则......................................................................................................................34十二、安全工作制度......................................................................................................................39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39(二)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3(三)学校师生活动安全管理制度......................................................................................45(四)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6(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7(六)学校房屋、场地、设施安全管理制度......................................................................47(七)学校防汛及防溺教育管理制度..................................................................................48(八)学校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48十三、学校住宿安全工作管理制度..............................................................................................49十四、食堂工作制度......................................................................................................................51十五、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制度..................................................................................................55

(一)少年宫安全管理制度......................................................................................................55(二)少年宫考勤制度..........................................................................................................55(三)少年宫工作管理制度..................................................................................................56十六、教职工岗位聘任办法、条件及绩效考核..........................................................................56第三章岗位职责...................................................................................................................................70

1、教师岗位职责............................................................................................................................70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76

(一)党支部书记职责..........................................................................................................76(二)校长职责......................................................................................................................76(三)工会主席职责..............................................................................................................76(四)副校长职责..................................................................................................................77(五)教导主任职责..............................................................................................................78(六)后勤主任职责..............................................................................................................79(七)政教主任职责..............................................................................................................79(八)教研组长职责..............................................................................................................80(九)教导员职责..................................................................................................................81(十)班主任(少先队中队辅导员)职责..........................................................................81(十一)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职责..........................................................................................83(十二)政教员职责..............................................................................................................83(十三)乡村学校少年宫工作职责......................................................................................84(十四)网络管理员职责......................................................................................................85(十五)会计职责..................................................................................................................86(十六)值班、带班人员职责..............................................................................................86(十七)传达室工作人员职责..............................................................................................87(十八)财产保管职责..........................................................................................................87(十九)图书管理员职责......................................................................................................88(二十)住宿管理生活教师职责..........................................................................................88(二十一)学生食堂管理员职责..........................................................................................89(二十二)学生食堂工作人员职责......................................................................................89(二十三)电工、水暖工、绿化清洁工职责......................................................................90附一校园环境管理实施意见........................................................................................................91

附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94附三教师忌语35条....................................................................................................................94附四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95附五小学生礼仪常规....................................................................................................................96附六小学生课堂常规....................................................................................................................97

第一章

学校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学校管理规程》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金晖小学是由国家举办的公办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制为6年。

第三条学校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以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培养为核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永恒主题,以思想教育为基本保障,以幽雅的校园环境、多彩的文化生活、高雅的艺术情趣、浓厚的学习氛围、丰厚的人文情怀为校园文化追求,坚持特色学校文化建设与教学工作相结合,努力办好一所内涵发展、和谐发展、优质发展教育的学校。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理念是:金玉其质、晖耀一生

【阐释】用“金”、“晖”两字作为“金玉其质,晖耀一生”两句话第一个字,含义深刻,使之成为学校独具风格的理念。金玉其质,指人的品质高洁,“质”为身心之“质”,泛指“智慧”、“素养”,包括身体健康、质量高尚和智能出众。办学理念包含了三个层次的意义:一是指学校把培养质量,开启智能作为己任,为学生的茁壮成长培育土壤,为学生的幸福一生奠基;二是指从学校走出的人才一定是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智慧出众,善于创造的精英,其“质”“如金似玉”,将为社会、为他人晖耀一生。三是指在学校从教的教师一定是品优博学,善导启智的良师,他们在这块教育的沃土上勤奋耕耘、幸福生活、晖耀一生。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目标:办现代教育、育合格公民

【阐释】“现代教育”是学校对自己事业的性质与取向的界定,昭示着“金小”教育屹立时代潮头,高举个性发展的旗帜,积极呼应业已莅临的信息文明时代的最新教育趋势。“合格公民”是金晖小学对自己培养目标的预设与界定。其育人目标并非传统社会中的贵族或传说中的精英,而在于培养合格公民。这就意味着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将乐于承担对他人和社会的神圣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基础扎实、志向高远、个性健康、发展全面”。

【阐释】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具有健康个性和创新精神的新世纪人才打好坚实的基础;为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的终身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具体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快乐学习、快乐生活、快乐成长的儿童情趣,关心他人,关心周围事物及关心大自然的兴趣、精神和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人类发展负责的强烈责任感。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具有初步的创造欲望和创造精神。

第七条学校的特色建设目标:自主教育

【阐释】1、自主教育是培养教育者自信、自立、自强、自律精神,促进其身心俱健的全人教育;是培养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和学习能力,促进其主动发展的终生教育。2、自主教育的内容是开发受教育者的体能和智能,并完善其人格。3、自主教育的原则是以人为本,对受教育者无条件地积极关注。4、自主教育实现的是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的合一,使教育的对象成为主体。同时,自主教育从另一侧面提出了促进社会发展的途径,即通过每一个个体的充分发展来实现社会的发展。总之,“自主教育”课题的研究与实施,是指在完成国家规定的小学教育任务过程中,始终把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促进师生自主发展作为根本的价值取向。

“自主教育”目标定位:

“培育一种意识,提升两种能力,形成金小气质”。即培育自主意识,提升自主养成和自主发展能力,核心是着眼于学生自主意识的培育,落足于学生自主参与和自主发展的养成,致力于学生独立自主性、主动合作性和积极创造性的培养,让他们成为生活、学习、活动、管理、评价的主人,使之逐步形成新型的“自主人格”。

通过实施“自主教育”,形成独具特色的“金小气质”:领导气质:民主、睿智、公正、亲和、前瞻、担当教师气质:自主、阳光、热情、敬业、合作、智慧学生气质:自信、文明、乐观、向上、崇德、明理第七条学校的“三风”建设目标:校风:自主励新

【阐述】自主:学校成为学生自然成长的快乐校园,成为学生激发兴趣、挖掘优势和潜能开发的梦想乐园,成为学生自立、自信、自理、自强的精神家园。励新:励新乃“鼓励创新”之意,是指要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重视创新,鼓励创新,赏识创新,尊重创新,保护创新。

也就是说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创新的态度、思维、胆识、举措,敢想、敢做、敢为天下先。

教风:博学求新善导启智

【阐释】博学求新:意为学者应广泛学习,博采众长。求新,即探求新知识,探索新方法。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全面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更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模式,为提升育人效能提供保障。善导启智:善导,强调教师的教学能力、方式和技巧。启智,即启迪智慧。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师要注重遵循教育规律,善于求新、求变,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和技巧,启迪学生灵活的学习知识和技能,做到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的开启学生心智,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学风:乐学养慧善思致用

【阐释】乐学养慧:乐学,即寓学于乐,享受求知的快乐。养慧,即涵养智慧,丰厚学养。乐学养慧就是说,要在充满乐趣的学习中,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其发现问题的敏锐感,好奇性和质疑性,激发其自主、探究和创新精神,从而涵养其智慧。善思致用:善思,就是善于思考、勤于思考。致用,即学以致用,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善思致用,就是培养学生善于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于日常生活之中,从而进一步激发自身潜能,增进创新思维,发挥创造潜能。

第八条校训:博学笃行励新致远

【阐释】博学笃行:意为“学识渊博,努力践履所学”。使所学最终有所落实,做到“知行合一”。以之勉励师生要养成专心好学、一心向学的良好风气,并且要努力实践,大胆探索,学以致用,学有所用。励新致远:励新就是鼓励创新之意;致远就是要人们志向远大,志存高远。励新致远,就是要激励全校师生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努力求索,以不断创新引领自己达到至高至远的境界。

第九条校园文化建设目标:

文明、整洁、清新、优雅的校容校貌;自尊、尊人、律己、律人的人际心理;和睦、真诚、谦恭、进取的人际道德;竞争、合作、礼让、助人的人际行为。

第十条教师队伍建设目标:高尚师德情操,高等专业水平,高级智能素质。第十一条教师课堂教学目标:课堂教学自主化,自主教学模式化,模式教学学科化。第十二条学生道德教育主题:做快乐、自主的小学生。第十三校徽

【阐释】标徽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文化建设不可缺少的标志。标徽由企业

名称“金晖”的英文字母缩写“JH”构成,实体化的“日”字形象地彰显企业名称,六边形象征化工“苯环”,组成的红色英文字母“H”表示点燃的火焰,体现能源工业的特点;标徽形状为正立方体,这在地图标识上恰好是煤矿的符号。同时,也蕴含着热情、沉稳、团结、向上的企业品质。

图案由红色、白色、黑色和绿色构成。红色象征热情,白色象征纯洁,黑色象征厚重,绿色象征希望。喻意着金晖的事业如火如荼、兴旺发达,金晖小学的学子如破土而出的嫩芽,在阳光雨露的沐浴下茁壮成长。同时,也蕴含着金晖小学将为金晖公司及全镇其它企业培养后备军和提供不竭的智力支撑。(说明:金晖小学总投资7000余万元,其中山西民营金晖集团资助3000余万元,故名为金晖小学。)

第十四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学校在市教育局和镇政府双重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

(二)学籍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秋季始业,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全部免试入学。第十七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班级的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班级学额一般不超过45人。学校规模应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便于管理,提高办学效益。

第十八条学校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准其休学。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学校对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学,并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符合条件者,给予及时妥善安置。学校对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其按相应规定借读。第十九条学校从德、智、体等方面评价学生,做好学习困难学生辅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留级制度。现阶段低年级不留级,中高年级的留级率不高于1%。

第二十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学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不开除学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努力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工作,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并做好有关工作。

(三)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为原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第二十四条学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各类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英语教学、计算机教学,努力形成汉语、英语、计算机语言构成的“三语”学科教学特色。

第二十五条学校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和《小学德育纲要》,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参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学校教育要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

第二十六条学校在每个教学班设置班主任教师,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教师要认真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写出评语。

第二十七条学校主张对学生以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二十八条学校坚持把德育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不断改进和完善学校制定的《小学生品德教育内容系列》和《小学品德教育制度化内容系列》。坚持适合儿童特点又行之有效的实施德育的途径,即:通过各学科教学实施德育;通过校、班、队会等传统活动实施德育;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实施德育;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利用社会的教育因素实施教育;通过建立校外“德育基地”开展德育实践活动:通过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实施德育,不断拓宽适合儿童的德育渠道和教育方法。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学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第三十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传统节日活动,如:“六一”儿童节、文化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体育节等。每个节日都要精心设计、精心安排。

第三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工作。不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的由校长决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一天以上报市教育局经批准后方可停课。

学校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亦不影响教学秩序和学

校正常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至多不超过6小时,课余、晚上和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学生的课后作业要限时、分层、校内完成(限时:即学生作业的数量要适当,要有完成作业的时间要求;分层:学生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要分必做和选做,为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布置不同内容的作业;校内完成:即学生的作业要在校内完成,按规定布置书面家庭作业)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学生学业负担适量。

第三十三条学校使用经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省级教材审定部门审定的教材。实验教材、乡土教材须经有关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学校不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辅导资料,对学生使用学具等要加强引导。第三十四条学校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考测教育质量。

学生质量考测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教研室安排。同时,不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三十五条学校重视音乐、体育和美育工作。

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通过体育课及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学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平均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学校要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学科也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美育要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三十七条学校加强学生课外、校外活动指导,加强与学生家庭、少年宫(家、站)和青少年科技馆(站)等校外活动机构联系,开展有益的活动,安排好学生课余生活。

学校遵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

(四)学校人事工作

第三十八条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第三十九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

《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对于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4、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5、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以主要精力抓教学,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期听一定数量的课,认真记录,听后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6、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第四十条学校按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聘任副校长。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原则,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学校办学目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校长组织领导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少先队工作的开展,搞好校风建设。

2、协助校长组织领导学校教学指挥系统,充分发挥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及骨干教师的作用。深入教学第一线,抓好典型推广经验。副校长本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0节,深入一个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抓好一个教科研课题,每学年完成一篇教科研论文,参加教研组活动不少于10次。有自己固定的中、青年教师培养对象,每学期做两次教育教学分析报告。

3、分管教导处工作,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

4、关心教师文化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的提高,组织安排好教师的继续教育、文化业务进修、教学研究等活动。搞好学风和教风建设。

5、贯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端正教师教育思想,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偶发事件。6、抓好学校教科研工作,确定教育教学实验项目、科研课题,并认真组织实施,帮助指导撰写实验报告或论文。

7、协助校长对主管的教导主任、副主任的工作进行领导和评价,并向校长提出其奖惩的建议。

8、完成校长委托的其他工作。在校长暂时离岗期间,受校长委托代行校长职责。第四十一条学校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聘任或任命教导主任。教导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教导处工作,负责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在提高各科教育教学质量工作上向校长负责。开学前编制课表,开学后做好月计划、周安排并及时下达。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活动,安排缺课教师的代课、调课。

2、负责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的文件、各学科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并随时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3、做好全校各科教学的调查了解、分析、研究、指导、总结和改进工作,每学期要做到不少于两次教育教学分析报告。

4、负责各学科教师的备课、讲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教学环节的检查和督促。帮助教师不断改进工作,不断完善教师的业务档案。

5、负责全校性的学科竞赛,期末考试、毕业升学考试,确定学生的升级、留级。积极探索考试方法的改革,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和措施。负责接待和安排公开课、观摩课等教学活动。

6、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0节,参加教研组活动不少于10次。每学年指导和参加一项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撰写一篇教科研论文。注重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有自己固定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7、领导图书室、卫生室、实验室、器材室及各专用教室的工作,对教导处工作人员及所主管的各专用教室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做出学期和年度评价。

8、承办校长委派的其他工作

第四十二条学校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聘任或任命后勤副校长。后勤副校长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后勤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后勤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定期对后勤工作进行总结评定,对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做出学期和学年评价。

2、协助校长统筹掌握上级下达的预算包干经费,制定学年度经费开支的预决算,并将执行情况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学原则,保证教学必需的物质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开支。

3、代表校长审核预算内外三百元以下的一次性教育教学正常购物开支并签署报销意见。4、以充分发挥财务使用效益为原则,负责制定并落实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负责办公、房屋、用品、教学用具、器械等的使用分配。对财产调拨,索赔及报损、报废向校长提出建议。

5、协助校长使用好福利费,管理和逐步增添学校的福利设施。协助校长开展勤工俭学。6、负责建好管好校园文化设施,抓好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

7、协助校长做好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排好节假日的值勤护校工作。8、承办校长委派的其他工作。

第四十三条校长要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对于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教职工亦要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直接向主管部门反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第四十四条学校教师要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学校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细则》如下:

1、依法执教,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言论。2、团结协作,尊重他人,群体内外无矛盾冲突。3、热爱学生,无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4、尊重家长,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与家长无矛盾冲突。5、严谨治学,无差班和道德差生,工作无明显失误。

6、廉洁从教,无接收学生家长赠送礼物,向家长借钱行为。为本校学生补课不准收费,不私自收取学生各种费用。

7、为人师表,无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荣誉的言行,无学生及家长上告上访。8、爱岗敬业,工作目标和教学目标无不达标项目。

第四十五条学校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业务考核的档案。学校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教师每学年表彰一次并给予奖励。

第四十六条学校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任课教师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未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的教师不得聘任教学岗位。

第四十七条学校其它工作人员也要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五)学校行政工作

第四十八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书记、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少先大队辅导员参加的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召集,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第四十九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大会不定期召开,不设常设机构,由工会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十条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要依靠党的学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少先队及其他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第五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安全工作、学习、会议等制

度。

学校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学生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第五十二条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实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学年末,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并做到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六)校舍、设备及经费

第五十三条学校遵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

学校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学校要依法向侵权行为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学校要制定校园建设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五十四条学校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果。

学校积极筹集办学资金,使学校具备符合标准的校舍、设备、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第五十五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收费项目和制定的范围、标准和办法执行。第五十六条严禁采取向学生摊派钱、物。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助。

第五十七条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提高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并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校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七)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五十八条学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学校设立校医室、校医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学校建立学生健康卡,按上级要求对学生进行体检。

第五十九条学校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要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学校不断改进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六十条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均要采取预防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八)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六十一条学校积极主动地同社区、村民委员会及附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社

区教育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优化育人环境。并发挥学校自身优势,为社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六十二条各学科教师要注意做好学生的家访工作,各班级要适时召开家长会,主动向家长汇报教育教学情况和学生在校表现,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表现,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融合。

学校建立家长学校,运用家教讲座等形式,指导、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第六十三条成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主动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使其了解学校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家长委员会在校长指导下工作。

第二章

常规制度

一、党务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有利于加强支部建设,有利于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作用。为此特做如下规定:

(1)支部党员大会

①每学期召开支部大会一至两次,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②支部党员大会内容:

研究贯彻上级决议及指示;讨论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议或决定;接收新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部委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区级以上党代会的代表;对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方案、工资奖金分配原则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党员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③支部党员大会纪律原则:

支部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围绕会议中心议题,每位与会党员要认真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到会党员应达到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决议要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党员须准时参加大会,有事提前请假。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做好笔记。正确领会会议精神,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严守大会纪律要求。

(2)支部委员会

①支部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成员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日常工作。

②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本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校实际,作出决议和决定;研究干部的教育、培训,讨论并参与决定副校长及中层干部的任免;讨论并参与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工会、少先大队等工作。

③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3)党课

党课是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搞好党课教育要做到:

①党课以党章及《准则》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校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

②党课形成制度化,每学年组织二至三次。党课一般由书记、支委讲,也可由优秀党员或校外英模、专家讲。

2、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提高党员素质,提高支部凝聚力和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对于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1)评议内容:

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着重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评议:

①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是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将远大理想与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地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③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服从集体的利益。

④是否切实地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守党纪、政纪、国法。

(2)评议方法:在支委会的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

①学习教育。结合形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优秀党员模范事迹教育,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②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和党支部要求,总结个人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个人在深化改革中是否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保持党性、遵守党纪。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③民主评议。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须实事求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④组织考察。支部委员会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外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

⑤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出的好党员,由党支部做出口头或书面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3)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学期一次,每年一总评。3、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1)党员应每学期末向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如下:思想情况,学习政治理论的体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对形势的看法、观点、工作情况。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及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完成任务情况。完成党员责任区任务及党组织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的情况;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党员汇报形式:每学期书面汇报一次,平时可随时采取口头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困难、问题或群众思想动态及要求。(二)党务公开制度1、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1)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2)集思广益,广开言路。

(3)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2、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需要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1)党支部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述职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5)凡需要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

3、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支部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做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4、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公开内容;二是印发纪要,即通过印发会议纪要的形式向群众公开;三是在公开栏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

(三)党员学习制度1、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及时事政治。(2)党中央的重要会议精神、党的基本知识、《党章》、党史等。(3)市教育系统党委、校党支部安排的党员教育有关学习资料。(4)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法律法规知识。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1)集体学习

全体党员每月一次专门政治理论学习(或党小组),学习时间:每次不低于2小时(2)自学

党员个人要本着上述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3、学习要求

每位共产党员对政治学习必须引起重视,端正态度,认真对待。(1)集体学习时,每位党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2)集体学习时,不得翻阅其他读物,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3)在宣读学习材料时,当场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

(4)每次学习都要带上政治学习笔记本,记录学习时间,标题及其重要内容,以利事后参加讨论。

(5)讨论时要积极踊跃发言,要理论联系实际。

(6)发言要围绕学习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

(7)讨论时必须设专人作发言记录。

(8)自学要做学习笔记,笔记要清楚。每段笔记后边要标明出处和学习日期,以便检查。(9)对党员的政治学习笔记,支部委员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者,支部大会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考勤

(1)支部和小组分别设考勤记录。

(2)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者,要给予批评教育。5、学习效果

通过学习,着重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1)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政策。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

(3)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觉悟高于群众;工作作勤于群众;业务精于群众;师德优于群众;奉献多于群众。(四)党日活动制度

1、坚持党员每月党员活动的制度。党支部定为每月一日为党员活动日(遇有重大事项或节假日可临时变动),活动日内尽量不安排其它活动和党员出差。

2、党员活动日主要是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上党课等,整个活动要有内容和计划,活动的形式和方法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3、在每次活动前,应认真准备,对参加活动的人员、时间、形式、内容等,要做详细的记录。

4、党支部根据上级党委和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每次党日活动的内容、时间进行科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

5、活动注意实效。党日时间要抓紧,充分利用,人员要保证落实,并认真组织好,防止放任自流和走过场。

6、建立党员活动日考勤制度,原则上活动日不准请假,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允许方可。(五)党员大会制度

1、坚持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党员大会,事先确定大会中心议题,认真做好准备,并向全体党员做好会议宣传工作,以保证会议质量。

2、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2)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3)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4)组织党员学习。(5)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6)讨论审核预备党员转正和接受积极分子为预备党员。3、党员大会由党支部副书记主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4、党员大会要严格按照会议规定程序进行,保证党员人数,无特殊原因禁止请假。(六)党员考核评议制度

时间:每年进行两次,每学期末前一周进行。每次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教育

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利用党员会或党小组会对党员进行教育,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明确意义,为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考核评议

1、评议内容:依据《党章》第二、三条规定的政治标准和履行的义务及本人一学年的思想、工作情况。

2、评议过程:

党员个人总结:根据评议内容写出详细书面总结材料。

(1)党员互相评议:召开党小组会,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小组内互评。党小组依据本人总结和互评情况写出评议意见。

(2)群众评议: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民主打分等形式,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3)支部综合评议: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以上情况,对每位党员全面分析,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定出等次,填写评议表,并产生支部优秀党员。

第三阶段:改进工作

1、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党员群众的评议意见写出整改措施,并限时改正。2、支部认真总结党建工作的经验与不足,从党支部改进措施。(七)党支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1、涉及学校发展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

2、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目标、学校发展规划、岗位责任制、奖惩制度等。3、重要干部任免: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4、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财务预算、决算;基建项目;大额度购物;代收代管账目。

5、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党员发展工作。(八)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1、建立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的指导思想。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发挥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化解矛盾,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为学校发展贡献才智。

2、建立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的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2)落实学校工作重点。

(3)执行学校各项制度和规定及校务会精神。(4)听取群众对学校的工作建议和意见。(5)了解群众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6)听取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7)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3、建立联系群众制度的具体要求和做法

(1)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联系群众制度的贯彻和落实工作。

(2)要不定期地召开党员大会,使党员和群众了解本校当前的工作重点及其工作状况。(3)党支部委员要重点联系1-2名群众。

(4)党员要广泛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解决,本单位难于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反映。

(5)学校工作总结要反映出贯彻落实联系群众制度的情况。

(6)注意发现好人好事,发挥典型的作用、树立正气、增强集体主义意识。4、加强党对群众工作的领导、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1)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认真落实党支部计划,严格执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2)要深入基层,关心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坚持党性原则,注意工作方法,既要体现群众主人翁地位,发动群众参与决策,发表意见,监督干部,又要对少数不良倾向进行批评教育。

(4)要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群众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群众克服困难,为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争创一流学校而努力。(九)党支部民主集中制制度

1、党支部必须尊重和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在选举和表决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民主程序办事,充分尊重党员个人的意志。在党的会议上,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要求党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包括不同意见和对党组织负责人的批评。决议时,要尊重少数人的权利,允许保留意见,并尊重党员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自己意见的权利,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扣压,不得打击报复。

2、党支部委员会对涉及学校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在形成决议前,要采取座谈、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尽量减少失误。

3、党支部成员必须自觉地维护党的团结,在其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严格遵守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把服从党的决议,执行党的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自觉服从上级党委的领导,坚决执行上级各级党委的决议,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4、党支部必须自觉地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代表支部发表重要主张或做出重大决定,都必须事先经过支部集体讨论同意,不准擅自做出主张,随意发表违反组织原则的言论,做出违背组织纪律的行动。

5、党支部的权力属于集体。对于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集体充分讨论,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任何委员都只有一票的权利,不允许在违背多数委员意见的情况下,由个人拍板定案。

(十)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1、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主要措施。2、研究决定学校党支部的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学校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请示、报告,有关党员大会的重要事项。

3、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问题。4、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内容。研究提交教代会审议的重要事项。5、学校党支部评先、表彰以及推荐表彰的有关事项。6、对学校干部实施培养、教育、考察、监督的规范和计划。7、学校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十一)发展党员公示和票决制度1、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公示对象: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2)公示内容:发展对象和拟转正预备党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现任职务、职称等情况;发展对象的申请入党时间、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拟转正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始时间;公示的期限、要求及联系电话等。

(3)公示时间:发展对象的公示,在上级党组织同意发给《入党志愿书》之后进行。拟转正预备党员的公示,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前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4)公示形式和范围:公示工作主要由负责审批发展党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采用张榜公布形式进行,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的单霍莪居住地。

(5)对反映情况的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形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坚持了党员标准,是否遵循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6)对反映情况的处理:负责公示的党组织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应认真对待,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公示结果向党的支部委员会通报。公示没有问题的,及时指导基层党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履行预备党员吸收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2、发展党员的票决制度

(1)票决对象: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吸收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吸收和预备党员转正时,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票决程序:在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吸收时,先由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然后分别由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教育情况,党小组、支委会介绍考察情况,党员讨论,最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在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先由拟转正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今后努力方向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然后分别由党小组、支委会介绍考察情况,党员讨论,最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上级党委召开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吸收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先进行审议,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在进行正式投票表决前,先推选计票人监票人。投票结束后,当场进行计票汇总。

(3)票决结果: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吸收或预备党员转正票决结束后,要形成情况报告,并当场公布票决结果。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数的半数时方可通过,反之则为未通过。未参加会议但已事先提交书面意见的应该统计在票数内。对表决通过的同志,将其有关材料

连同票决情况报告一起报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的票决结果直接作为党委员是否同意预备党员吸收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依据。

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是学校实行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

1、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地位是法律所赋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2、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应来自学校的各个方面,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3、教职工代表大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在法律赋予它的权利范围内对学校的重大事务做出决定、决议。

4、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建立健全组织原则、组织体系、工作制度和程序,保证这一制度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四项职权,可以概括为: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

1、审议建议权。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对学校重大决策进行审议、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讨论和审议学校的发展、建设、改革等重大问题。如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重大改革方案、措施等,对这些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权。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方案,规章制度等进行审议,并对是否予以通过进行表决。

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或规范教职工日常行为的内容主要有:教职工聘任合同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考核办法,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这些方案、办法、规章制度,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校长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3、审议决定权。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如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等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或形成决议,由有关部门执行或实施。

4、评议监督权。校长及学校行政干部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做述职报告,实行校务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校长及学校行政领导干部的工作状况进行评议,通过评议进行监督,根据平时的监督进行评议。可以根据评议的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表扬、批评和奖惩建议。

第四条教代会根据自身职权范围,针对学校和教职工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确定中心议题。教代会对会议议题的审议研究,应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或提出意见、建议,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教职工代表

第五条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工代表。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的构成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体现以教师为主体,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百分之六十以上。教育教学岗位的中、高级教师和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一般应是教代会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相关单位,参加选举。教代会代表均得通过选举成为正式代表。

根据需要可邀请学校有关领导干部、工会干部、教职工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教代会。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第八条教职工代表的职责:

1、在教代会召开前,要主动深入到教职工中去,听取大家意见,做好提案征集工作。2、在教代会开会期间,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3、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受教代会委托,可参加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决定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或打击报复。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完成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好教职工群众的工作。

3、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四)组织制度

第十条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十一条教代会代表占教职工比例:代表占全体教职工总数的10-25%。

第十二条教代会推选主席团或领导小组主持会议。主席团或领导小组成员应有教师、干部和职工的代表,其中教师代表应占较大比例。

第十三条教代会每三至五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要召开一至二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二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的提议,可以召开代表临时会议。

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决定,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教代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或委员会),完成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事项。专门小组的人选,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专门小组对教代会负责。

第十五条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经学校党、政、工负责人研究同意,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有关人员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五)教代会与学校党组织、校长和工会

第十六条做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是学校党组织、校长、工会的共同责任和任务。民主管理学校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学校党组织是根本保证,校长是关键,广大教职工是基础,学校工会组织是必要条件。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党组织、校长、工会三方面要积极发挥各自的作用。

第十七条学校党组织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

1、把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前进方向,保证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学校的管理。

2、认真贯彻党的“依靠”方针,加强对“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指导思想的宣传教育。

3、采取实际措施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确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合法地位。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职工代表和广大教职工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和民主参与意识,提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能力。

5、研究教代会工作,从全局出发,协调和解决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教职工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

6、支持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工会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作用。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

1、教职工代表要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政策水平。

2、教代会的各项工作,应及时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并征求党组织的意见,得到同意方能实施。如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议程、报告、决议等正式形成之前都要报学校党组织审核同意。

3、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要主动通过学校党组织协调好与各方面的关系,为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第十九条校长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支持者、合作者。

1、校长要树立群众观念,坚定地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指导思想,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都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2、校长要支持和保证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认真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和决定,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征集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和检查。

3、校长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带头述职并接受教职工代表的评议和监督。

4、校长要为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从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

第二十条教代会应当保证校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尊重和支持校长对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依法行使职权,动员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

1、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规定的职权,维护其领导权威,教育广大教职工执行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

2、教代会在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与校长意见不同时,必须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协商解决;如意见不能统一,校长应暂缓执行,在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复议;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3、要动员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全体教职工,努力实现学校行政制定的规划和计划。4、教育教职工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一条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1、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经学校党组织审核后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2、与学校党组织和行政协商确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制定大会议程并报学校党组织确定。主持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3、组织并主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学校有关重大事项。

4、广泛宣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精神,发动教职工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5、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党组织和校长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6、建立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制度,加强对教职工代表的培训,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学习政策法规和民主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7、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调节学校内部教职工的劳动争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8、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二条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和组织开展教代会检查、评估的责任。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与操作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应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1、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1)制定代表条件。由学校工会制定教职工代表的条件,经学校党组织审议后确定。教职工代表条件:

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强、业绩好。③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学校的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办事从大局出发,出以公心。深入了解、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情绪、意愿。

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教职工中威信高。(2)确定教职工代表的人数。教职工代表的人数,参照第十二条规定的比例确定。教职工代表的构成。教职工代表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任课教师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

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要通过选举的途径成为教代会代表,在选举代表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的年级、学科组、处、室参加选举,不占各年级、学科组、处、室的名额。代表的构成要兼顾老、中、青教师的比例。

(4)教职工代表的名额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填写代表登记表,由工会或筹备小组登记造册。

(5)教职工代表资格的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对代表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②选出的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

③选出的代表是否符合所分配的名额和要求的代表结构。④选举过程中有否不正当的行为。

代表审查的结果,要在本届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预备会上向代表报告,并认定代表资格结论。(6)教职工代表的撤换和增补。教职工代表调离本学校、退休,代表资格自行停止;被开除公职或留校察看的,其代表资格自被开除公职或留校察看生效之日起自行停任的代表、因各种原因造成教职工代表缺额的,可按照缺额数进行增补或更换。

(7)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是指邀请没有当选为正式代表的学校党政工团的领导、中层主要负责人。

特邀代表,一般是校外的各民主党派的主要负责人、离退休教职工、教职工家属和学生代表,也可邀请上级党政机关、总工会和教育工会的负责人出席。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均无选举权和表决权。

列席代表的人数一般应控制在正式代表总数的20%以内。

2、确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是列入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的各种议案的总称。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由学校工会根据学校行政提出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出,报学校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考决通过。

(2)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围绕以下几方面确定:①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及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②学校各项改革。③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④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⑤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应突出一两个问题。3、起草、文印大会的有关文件材料。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文件,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有:(1)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2)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及选举办法。(3)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4)代表名册及分组表。(5)提案征集、处理表及说明。

(6)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通知(发给代表、列席代表及特邀代表)。(7)大会日程表。

(8)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程。(9)大会筹备工作报告。(10)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11)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12)大会议题及议程。

(13)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主持人建议名单。(14)开幕词。(15)校长工作报告。(16)学校财务工作报告。(17)各项决议、决定(草案)。(18)倡议书(视情况而定)。(19)闭幕词。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与组织。

1、预备会议。预备会由学校工会主持,正式代表参加。基本程序:(1)由学校工会或筹备小组报告大会筹备情况。(2)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3)选举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一般采用举手方式)(4)通过或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一般采用举手方式)

(5)学校党政领导讲话。

2、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每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首次会议的预备会后,立即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程序有:

(1)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和主持人。(2)通过和讨论其他有关事项。

(3)正式会议。正式会议是指从开幕式、会议期间的各项全体会议、各代表组会议至闭幕式的全过程。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正式会议的基本程序:(1)宣布大会开幕。

(2)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3)致开幕词。(4)有关方面代表致辞。(5)校长作工作报告。(6)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7)工会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8)分组讨论。

(9)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各代表组长汇报代表组会议讨论情况。(10)通过大会决议、决定。(11)教职工代表发言。

(12)通过倡议书(视情况而确定此项议程)。(13)领导讲话。

(14)大会总结或致闭幕词。(15)奏(唱)国际歌。(16)宣布大会闭幕。

以上程序,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增减。(七)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宣传贯彻大会精神。宣传大会精神是学校党政工共同的职责。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学校各级组织都要从各自承担的职能任务出发,宣传大会精神,落实大会的决议、决定。一方面,各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小组,要向教职工宣传大会的决议、决定、报告和领导讲话,宣传大会精神。另一方面,学校党政工各方面,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如橱窗、板报、广播、校园

网络等,宣传大会精神,并开展各项活动,组织教职工落实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另外,学校工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代表小组),要检查督促学校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决议、决定和代表提案的办理。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需要代表讨论审议,可以召开临时代表会议。如学校的评先、评职、奖励晋级、制定和修改学校内部管理的各种方案等,均可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一种补充形式。临时会议的筹备和召集,由学校工会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具体承担。

第二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协商处理的重要问题,可以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可有代表组组长、工会委员、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等。

第二十八条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的反馈工作。学校工会要及时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提案分类归纳整理,提交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三、教职工学习制度

为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学校将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全体教职工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及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的学习,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政治学习规定

1、干部的政治学习由党支部书记安排主持,每月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学校教职工的政治学习由校长负责。

2、政治学习主持人须认真备课,建立学习记录本。

3、全体教职工须准时参加政治学习,认真记录。按时参加政治学习考试。

4、教职工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的,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返校后要主动及时补课。(二)业务学习规定

1、各校教职工的业务学习由有关领导主持,每月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2、主持人认真做好学习准备,建立学习备课本。业务学习内容根据学校教育工作重点而做出计划和安排,主要学习教育理论,教学理论,教育科研理论及教育科研方法等。

3、全体教师须准时参加业务学习,认真记录,学以致用。

4、教师因故不参加业务学习的,要提前向主持人请假,返校后要主动及时补课。

(三)关于干部、教师学历进修的若干规定

为了适应二十一世纪教育要求,落实市教育局有关教师学历达标规划,我校支持教师参加各种类型的业余学历进修,特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1、凡未取得大专学历的教师,均要做出个人学历进修计划,力争三年内取得大专学历。2、学历进修以业余为主。

3、教师完成学历进修,学费、食宿交通费等均自理。

4、凡参加学历进修者,不得影响学校工作,需要用工作时间上学者,自己提出调课意见并做好安排,回校后补课。

5、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酌情安排考前复习时间。

四、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病、事假一天内,须向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或教导主任提出,经批准才能离岗。请假一天以上须经校长批准。

(二)未说明情况擅自离开学校,几经查出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三)看病应利用非上课时间,凡占用半天时间看病,一律算病假,用上课时间看病也算病假。

(四)凡病假需有医院证明,凡无证明的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教师凡因公外出学习、活动不能上课,应向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或教导主任提出,经过批准,需调好课才能离校。不能私下商议,擅自调课,违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六)凡因教师请假代课的教师,需填写“代课记录”,领导签字批准,凡“要”的课一律不算代课。

(七)迟到、早退应向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或教导主任说明原因。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事假处理。

(八)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考勤制度》,做到按时签到、签退,不得他人代签。在校期间,须外出有事,必须向分管教学副校长或教导主任请假,并填写《教师外出登记表》。

(九)假期满,教师返校后要主动履行销假手续。

五、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为稳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教育品牌,特制定三级教学质量监控网络。(一)一级监控:学校监控1、备课

每学期,教导处定期检查教师备课两次,评定等级。平时,随时检查备课,发现问题,及时

与老师交流。

2、上课

每学期,坚持开展不同形式的课堂展示活动,如:青年教师评优课,师徒同台展示课等,并做到坚持听“推门课”。听课后,随时进行检测。每节课后都要与老师交换意见。

3、作业

由教研组根据学科和年级特点规范作业本类型、格式以及批改要求;作业布置必须要有教研组讨论,提倡分层作业;

教师批改必须及时,当天交上来的作业当天批改完毕并订正,特殊作业(如中高年级作文等)一周内完成批改。教导处作业批改检查不少于两次,并检查结果与授课老师交流。

4、监测

学校每月一抽,不定年级,不定学科,教导处统一出卷、阅卷并由教研组长统一进行试卷分析。成绩与绩效直接挂钩。

5、教研

分管教学领导按计划参加各年级、各学科教研组教研活动,指导和开展教材教法研究,会同教研组长组织好教学研究公开课备课、上课、评课等各项活动。

6、课后辅导。每名分管教学领导、教研组长,以及教师都要与1-2名学困生结对子,实行“一对一”辅导。

(二)二级监控:教研组监控。

1、教研组长负责本学科的教研活动,做到计划、时间、课题、内容、总结五落实。2、教研组长牵头制定好任教年级学科知识点的重点训练项目,作为教研组第一次活动内容。(三)三级监控:教师自控

1、教学人员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要求。做到“三清”。即节节清,日日清,周周清。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认真作好记录。

3、过好“单元关”,授课教师每单元都要监测学生的学习效果。4、参加市教研室和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出勤率力争100%。

六、教科研管理工作制度

(一)教科研工作的宗旨。

在校长指导下积极进行课改科研课题的研究,以推动学校课改工作深入、扎实、有意义的开展,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教科研工作的范围

1、做好校内课题及学科课题的立项与指导研究。2、学习和研究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科研理论方法。3、收集、管理教育科研信息资料。

4、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各种科研论文与上级科研部门建立联系。(三)教科研机构

学校设立教科研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或教导主任担任常务领导工作。研究人员由教育、教学主管领导,教研组长,任课教师中产生。

(四)教科研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课题管理

(1)组织课题立项,并进行分类管理。

(2)组织课题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对课题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3)组织指导对课题资料管理的收集和保管。(4)组织对课题做阶段性总结和成果的推广。2、信息管理

(1)通过汇报、交流、做课等形式加强校内教课改信息的交流。(2)通过介绍、参观、资料传阅使教师了解科研动态。(3)编写校级论文专集。3、资料管理

(1)建立教科研业务档案。

(2)分类保管好各项资料,各种科研活动及会议的记录。

七、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由后勤处统筹安排,合理调整,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做到物尽其用,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2、建立财产总帐,明细账和物品使用卡,完善出入库手续,责任落实到年级、班和个人。3、学校财务保管人员因工作变动要移交手续,领导负责监交,手续清楚。

4、个人领用的教学设备、器材和使用价值较大的办公用具,因工作变动不再使用,及时到财产保管员那里办理转交或注销手续。调出人员,财务归还清楚要由主管人员签字后方能办理工资手续。

5、为了做到账物相等,账账相符,每学期至少检查两次物品的使用,保管情况,检查结果及时公布。

6、凡是单价在200元以上的自制、捐赠、调拨、购买的物品,使用期一年以上的均为固定财产,没有使用价值后及时注销财产账。

7、固定资产的增减,按上级有关文件办理。

8、学校增添办公用品、电教器材等,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保管入帐后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9、库房物品分类存放,整齐有序,保持清洁卫生,个人保管的高档教学设备,器材严禁私自拆散、改装和外借。

10、低值易耗用品严格出库、入库手续,账目清楚。

11、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动用他人所管辖的物品,确属急需调节使用的,经本人同意,用完及时归还。

12、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供暖、供电、灭火设备专人管理,严禁他人私自拆卸、安装。

13、外单位借用公物,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留有借据,经手人签字,按时归还。

八、学籍管理制度

1、校长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2、做好一年级新生入学前登记,适龄儿童入学后按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3、做好转学、休学工作。办理学生转学、退学、休学手续齐备,符合“学籍管理”要求。4、学籍管理应建立的表册种类齐全,使用合理,填写及时、准确、工整、有秩序,5、学年初、学期初,各种报表要按时上报,数字准确无误。

九、档案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档案管理条例。

2、行政部门发来的各种文件、通知、资料、简报等一律统一进行登记。3、登记后的文件按校长批发的处理意见交分管部门传阅,传阅后及时收回存档。4、有关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按规定时间归还。5、有关业务部门下发的文件,登记后可交主管部门(教导处)另行保管。6、每年按文件种类整理、明码标签后封存。

7、负责文档的人员,将学期有关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并向学校提供存档目录。8、每学期期末要按有关存档规定收缴各类资料,并及时整理归档。

十、惩罚制度

(一)凡不完成学校规定的指令性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规定扣发当事人部分职务或

绩效工资。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大会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等处分。

1、无教案上课。

2、借故(或因私事)于上课时中止授课,离开教室。3、无教学进度计划,无班主任工作计划。

4、不按时、按要求上报学校管理部门布置的有关材料。5、不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教育教学活动。

6、借故于上课时将学生赶出教室,或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行为者。7、未经请示学校负责人擅自停止学生上课。

8、不经请假或未经批准不参加政治学习、会议、活动者。

9、由于组织教育不善,班级教学秩序紊乱,干扰其他班正常秩序。10、个别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放任不管或隐瞒不报。11、由于管理不善,学校财务遭受破坏或严重损坏。12、在校内管理中或在校外集体活动中出现人身伤害事故。

13、借故寻衅吵骂、打闹、影响教学与工作秩序者,影响学校声誉者。14、旷工(旷课)。

15、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成绩。

16、在同事间拨弄是非,造谣、诬蔑他人名誉者。

(二)副主任以上领导在履行职责时,有下列情况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1、超越职权,不请示汇报,自作主张,造成重大工作损失及财产损失。2、隐瞒事情真相或事故造成重大不良影响。3、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较大工作损失者。4、由于渎职行为给学校财产或工作造成损失者。

5、对校长的处罚由校务委员会或教代会提出建议报市教育局批准执行。6、学校部门工作或教研组发生教学事故。

十一、专用教室制度(一)实验教室规则

1、实验教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实验研究和课外科技实验活动的专用场所,不得用于与实验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堆放公、私杂物。

2、实验教室要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并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学生必须熟悉实验教室的安全规则,并严格遵守实验教室的纪律。

4、实验教室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及时通风换气、排除有害气体及实验时产生的废液。5、未经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允许,任何人不得动用仪器、药品及其他实验材料。不得擅自拆卸仪器、设备,实验教室的公共财产不得带出室外。

6、实验前,学生应按教师的要求,检查仪器、药品及其他实验材料是否齐全和完好。如有缺损,及时报告。未经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批准,不得进行实验。

7、实验时,学生要注意人身安全,要爱护仪器设备,要节约药品、水、电等实验材料。8、实验完毕,学生应按要求整理好仪器、药品以及其他实验材料。

仪器、设备若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并如实填写仪器报损单。任课教师与实验教师协商后,可根据有关制度准予报损或责成赔偿。

9、经任课教师允许后,学生方可离开实验室。

10、任课教师、实验教师和学生课代表应按要求填写《实验登记表》。(二)仪器(物品)室规则

1、仪器室、药品室要专室专用,教学仪器、模型、标本等与药品、试剂必须分室存放。要专人管理,不得堆放公、私杂物。

2、仪器室、药品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按照仪器、药品、试剂、模型、标本、挂图的存放要求,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做到规范化、科学化。

3、凡能放入仪器(药品)柜存放的仪器,实验材料必须入柜。因特殊原因不能入柜的,应妥善存放。

4、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防火、防盗,保管好学校财产。5、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保管、使用应按公安部门的要求严格管理。6、未办理借用手续、未经主管实验教师同意,任何人不得把仪器(药品)等室内物品拿出室外。

7、仪器室、药品室应悬挂仪器、药品存放位置的平面图。(三)多媒体语音教室使用规则

1、按顺序进入语音教师,不许携带多余用品,不得在座位及桌内堆放杂物、纸屑。禁止随地丢弃杂物、纸屑。保持室内卫生。

2、必须穿鞋套进入语音教室,语音教室地面有电线装置,小心出入,防止滑倒。3、经老师同意,学生方可使用耳机、录音机等设施,严防损坏,切记轻拿轻放。4、入位坐好后,不能随便按开关,玩电线,拧螺丝钉。

5、下课统一摘下耳机放在桌上,认真填写课堂记录。6、发现故障及时向老师反映,故意损坏的要照价赔偿。7、下课时及时断开总闸,做到人走灯灭,人走闸关。8、话音教室的教具、器材、电器设施,不允许随便挪动。9、语音教室要经常进行检查,注意防盗。(四)书法教室使用规则

1、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爱护教室的每一件公共用具,如:笔筒、笔架、墨盒、毛笔等,不得往笔筒、墨盒里放脏纸,如果损坏照价赔偿。

2、遵守纪律,进教室时保持安静,轻拿轻放转椅,损坏负责修理,做到人走桌面净,保持干净的环境。

3、教育学生保持和维护书法教室的清洁卫生,不准在教室及校园内乱写乱画。(五)美术教室使用规则

1、美术教室是开展美术教学及课外美术活动的场所,不得用于其他活动。

2、美术教室的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未经负责老师允许,任何人不得动用专用设备。3、学生必须遵守美术教室的纪律,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爱护室内设备,不摸不动写生物品。

4、学生要注意室内卫生,养成好的绘画习惯,不在墙壁、地面和画板上乱涂画。5、学生按顺序走进教室安静坐好,下课时要整理好画架、画凳,保证座位周围的清洁,然后按顺序离开教室。

6、未经老师允许,学生不得进入美术教室绘画和进行其他活动。7、任课老师要经常保证教室的清洁卫生,课后要及时通风换气。(六)劳技教室使用规则

1、劳技教室是劳技教学的专用教室,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劳技教室的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未经负责老师允许,任何人不得动用专用设备。3、学生必须遵守劳技教室的纪律,认真操作,努力学习,爱护课桌蒋:不得在上面乱刻画,废物、废纸要扔到废纸抽屉内。桌面、地面要随时清理,擦净,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4、学生按顺序进出教室,下课要把用具和胶水收好、盖好,并放到指定的抽屉或位置上。5、未经老师允许,学生不得进入劳技教室参观或进行其他活动。6、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要及时通风换气。7、使用刀剪等物品要注意安全,不许打闹。

(七)音乐(器乐、声乐)教室使用规则

1、音乐教室是进行音乐教学及开展音乐活动的场所,不得用于其他活动。

2、音乐教室的设备,由音乐教师负责、管理,未经负责老师允许,任何人不得动用专用设备。

3、学生必须遵守音乐教室的纪律,爱护室内一切设备,不乱动乐器及其他设施。4、学生要养成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在墙壁和地面上乱画和涂抹,要保持音乐教室的卫生。5、学生按顺序走进教室安静坐好,下课后按顺序离开教室,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随便进出音乐教室。

6、任课老师要管理好音乐教室的乐器及其他设施,故意损坏要赔偿。要经常保证教室里清洁卫生,课后要及时通风换气。

(八)计算机教室使用规则

1、计算机教室是开展计算机教学的专用教室,计算机教学要充分发挥和利用机房的设备,一切非计算机教学的活动不得利用此教室。

2、学生在计算机教室上课,必须穿好鞋套,排队有顺序地进入教室。

3、未经任课老师允许,任何人不得动用机器设备,不得擅自开机、关机,不得调试、拆卸机器。教室的公共财产不得带出室外。

4、上课前学生应按老师要求检查计算机设备是否齐全和完好,如有损坏和丢失及时报告。5、在计算机教室上课,学生要遵守课堂的各项纪律,不许私自离开座位,不得动用他人机器,在使用时要爱护机器,手指击键要轻,严禁用力击键。

6、上课完毕,学生应按要求关好机器,检查设备是否齐全,如有问题及时报告。7、学生离开教室时,需要先把凳子摆放整齐,在老师的组织下分组有秩序地离开教室,不得向前拥挤或超队,出教室后脱掉鞋套。

8、计算机教室要经常保持清洁,及时通风换气,不得在教室丢扔废弃物,遗失在机房的书本、衣物等要及时认领。

9计算机教室使用完毕后,教师要关掉电源,关好门窗。10计算机教室内要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九)教室电教设备使用和保管规则1、保持各种设备的清洁。

2、电视柜使用时开锁,按正常操作程序使用各种设备,使用后及时锁柜,柜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3、屏幕拉出时不要过猛,用后要全部放回。4、录音机用后要妥善放好。

5、各种设备的使用和卫生维护由班主任或班内专人负责,使用前认真检查插头、插座和电线有无松动或脱落,如有问题要检修后再使用。使用中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刻向电教老师通报,以便及时修理。

6、专用教室负责人就是本室电教设备的责任人。各教室设备的责任人为本班的班主任。7、保护学校财产人人有责,每天放学时要检查全部设备,断电源、关好门窗。(十)电教设备配置、借用规则

1、学校为教师或教室配置的各种电教设备要登记造册,明确使用保管要求。

2、教师借用电教器材或资料等电教用品应尽早与电教有关人员联系。借用时要登记,借用时当面检查。使用中正确操作,交还时电教人员要检查验收,及时消账,电教器材、资料只限于教育教学使用并按时交还。

3、教师需改编或制作新教学资料时,至少应在一周前与电教有关人员联系磋商。4、器材损坏、丢失等,依据实际情况赔偿、修理或登记报损。

5、借用的器材、资料等物品,个人使用由个人负责保管,教研组使用的由登记人(或教研组长)负责保管。

6、领取损耗物品,由领取人登记。

7、教学中自制的电教用品(投影片、电教教具等)用后应交学校电教负责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使用时再借用。

8、原版录音带、重要录像带、光盘、u盘、硬盘,一般不予外借。可复制后借用复制带。9、外校借用器材或资料要持有介绍信,收取介绍信并说明交还日期,到时要追回。10、每学期末,个人及教研组要整理检查配置和借用的各种物品(录音机、电教包、录音录像带等),及时归还电教负责人。短期使用物品用后要及时交还。

(十一)广播室使用规则

1、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室内。

2、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物品,借用物品按制度办理。3、在室内不开玩笑,不打闹,保持室内安静,保持室内卫生。

4、工作人员要准时到岗,工作前要对设备进行检查,按要求使用设备,并随时观察设备工作情况,工作后关好机器。

5、离室后认真检查电源,门开时要保持室内有人,离室必须锁门。

6、负责广播的学生,负责好范围内的工作,范围外工作报告主管教师,由主管教师处理。7、没有校领导或主管教师批准,不得随意使用广播。

8、不播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录音、录像。不得动用设备做其他事宜。(十二)图书阅览室使用规则1、学生图书阅览室

(1)自取图书,每人每次只能拿一本,看完再换。(2)取书时,轻拿轻放,看完按架号放回原处。(3)看书时,姿势要端正,注意保护视力。2、教师图书阅览室

(1)开馆时间内,自由阅览,自取自放。(2)自觉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室内谈话。(3)本室书、报、刊一律不得借出室外。

十二、安全工作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

2、学校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具体负责全校的安全教育及安全工作。

3、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学年开学后,校长与中层领导、中层领导与教师、教师与监护人,要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要求每位教师在安全工作上写出《安全承诺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4、学校建立安全值班、带班制度,带班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学校的安全工作,对当日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当日值班领导因故不在学校,实行首问负责制。

5、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分工如下:(1)住宿部的安全教育及安全工作由部长负责。(2)食堂的安全工作由后勤主任及分管安全副校长负责。(3)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及行车安全由车主本人负责。(4)校门的安全工作由保安和值班领导负责。

(5)课间活动时间,学生在楼道、楼梯、楼门及活动场地的安全由值岗教师及班主任负责。(6)学校的财产安全、防火安全、防盗安全、防汛安全、校舍安全、用电安全、施工安全及意外事故的处理由后勤主任及校长负责。

(7)各班主任负责所带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及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各任课教师负责上岗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及事故的处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由组织人员具体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厨房工作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学生路队及上下学的秩序管理由政教处及大队辅导员负责。

6、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1)住宿生的安全工作。由主管领导安排生活教师的具体分工和学生寄宿期间的一日活动。(2)食堂的安全工作。由食堂管理员按相关要求具体实施。

(3)学校的用电安全。线路及时检修,老化的及时更新,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及使用符合安全要求,不违章操作。及时检查用电安全,及时处理用电安全隐患,及时更换损坏的照明器材及电器设备。未经批准严格禁止教职工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电器设施烧水、做饭。住宿教师不得使用电褥子。教育师生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4)防火安全。按规定配齐防火设施、疏通防火通道。及时检查防火设施,保证完好能用。组织防火器材的使用训练,对学校师生进行防火教育。

(5)防汛安全。及时检查维护防汛设备设施,汛期加强对校园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接送学生公交车交通安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公交车进行车况、证件、手续等方面的检查和复验,并造册登记作好记录。同时,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严查超载、超速现象。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立即停止运营,并及时通知车主限期整改,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7)防盗安全。建立值、带班岗位职责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视。按规定开关校门、学生宿舍通道门、食堂库房、操修间。各办公室人走锁门。学校库房、专用教室、电教室、配电室等由各主管负责人及时检查防盗,各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及时锁门关窗。有毒有害药品由实验员、保管员及相关责任人负责做好安全管理。

(8)体育器材安全管理。体育教师负责全校体育器材的保管、维护、检查。建立体育器材的使用制度。对有可能对学生安全产生影响的器材严格管理,没有责任教师的带领禁止借用、领取。器材出入库房应有文字手续、造册登记,用后及时催还。对因管理不当或不作为发生的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视其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体育教师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处分责任。

(9)网络和电教器材的安全管理。网络和电教管理人员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因管理不当或不作为发生的财产损害及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处分责任。

(10)学校库房、音乐器材设备、自然器材设备等各专用器材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对因管理不当或不作为发生的财产损害及人身安全负相应的经济赔偿及处分责任。

(11)没有确保安全的救护措施和教师不在现场,不得让学生做高层的卫生清洁及其他危险的

工作。

7、各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如下安全教育工作:

(1)交通安全教育。要坚持常年不定期的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车,对已满12周岁的学生,如无特殊困难也要步行或乘坐公交车上下学。对骑自行车的学生要经常教育学生遵守骑车人交通法规,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闸、铃、锁不完好不要行驶上路,不骑病车上路。骑车靠右行驶,走专用道路,无专用道路靠路右行使。不骑斗气车、不猛拐、遵守交通信号规定、不骑车带人,骑车时不玩耍打闹。

对步行上下学的学生要教育,遵守步行人交通法规。步行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无人行横道标志的路口要注意过往车辆,行走时不追跑打闹。

对乘车上下学的学生要教育不乘坐无车牌号、无营运证的车辆,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上、下车要守秩序、注意安全,对车上发生的偶发事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低年级学生上下学要有家长护送或家长委托人护送。

(2)课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课间不追跑打闹,不攀爬窗台:护栏、栏杆、单双杠、联合器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物体。教育学生不乱扔物品。不到施工现场围观或游戏。不到校园内危险的场所逗留。教育学生发生意外及时向老师报告。

(3)课堂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常规,遇有生病等特殊情况及时向老师报告。(4)教育学生按要求的作息时间上、下学。上午和下午放学后没老师允许不得在校园内逗留,马上排队离开学校。回家的路上不得玩耍,尽快回到家中。节假日无正当理由,无老师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5)学生到校后的学习时间,无老师批准不得走出校门,不得翻越校墙或以其他方法手段离开校园。在校就餐的学生不得离开校园。

(6)防溺水教育。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不得到水库、公园、河道、水塘、深水井等地游泳或在水边游戏。

(7)体育课及室外活动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及室外活动组织者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前到岗迎候学生。每次课程开始前和活动开始前先进行有关安全教育,对有器材的课程或活动要着重讲清使用规则。有安全保护措施,对分组教学或活动要指定负责人帮助组织管理。体育课或室外活动教师严禁脱岗。剧烈运动要做好准备活动,要安排好不适应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要对其做好安全教育。

(8)校外活动的安全教育。不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任何教职工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校外活动的组织者的首要任务是做好学生的有关安全教育。要有安全防范措施,无特殊情况不经

批准不得在校外解散学生。

(9)防火、防煤气中毒安全教育。每年春秋两季及寒暑假前,要对学生做防火及防煤气中毒教育。不玩火、不放火,不燃放烟花爆竹。遇有火灾发生学会自救,未经家长允许不能触摸灶具、炉具。

(10)用电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远离高压电器设备,不触摸有损坏的电器开关,不触摸电路闸箱,无老师允许不触摸电器设备。节约用电,人走关灯。

(11)冬季滑冰、滑雪安全教育。每年入冬时对学生进行滑冰、滑雪安全教育。无家长带领不得到公园、水库、河流等冰雪上行走、玩耍、游戏、活动。

(12)每年要对学生适时进行禁毒、禁酒、禁吸烟、禁止到游戏厅游戏、禁止阅读色情暴力等儿童不宜书刊、禁止登陆黄色网站和在网上做有关色情暴力等儿童不宜游戏、禁止观看色情暴力影视节目、禁止到儿童不宜的酒吧、歌厅、舞厅等游戏场所活动等教育。积极劝阻家长亲友进行上述活动,发现同学有上述行为及时报告老师。

(13)饮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禁止购买三无饮食品、超期饮食品、霉变腐烂的饮食品、不去无经营执照的饭店、餐馆就餐,不将食品带入校园。

(14)学具、玩具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玩具、学具,不购买街头游商销售的玩具、学具。不购买有损人身健康和精神健康的玩具、学具。不得将玩具及不合安全要求的学具带入校园。

(15)做好对地震、火灾、雷击、暴雨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学生的自救教育。(16)教育学生不到校园内、外施工现场和危险区域活动。

(17)做好预防传染病的教育工作。上学期间学生发烧、发病及时与家长、校医联系救治。(18)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生珍爱生命,遇有困扰问题请家长、老师、好友帮助解决,不采用离校出走或自杀、自虐等极端行为。

(19)做好传统美德教育。教育学生当生生之间、师生之间发生矛盾纠葛时,要互谅互让先自我调解,调解不成请老师或校领导协助解决,不得使用暴力及非正当手段解决,同时劝阻家长和亲友不采取非正当手段解决。

(20)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与陌生人接触保持警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坏人及时报告或拨打110、119、120等救助电话,但无事故发生不许随意拨打。

8、事故与责任

对学生发生的事故与责任的区分参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司法部门的裁定,法院的判决执行。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1)因教育者体罚或故意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由事故造成者承担全部责任。(2)因教育者教育不当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由事故造成者承担相应的责任。(3)因过失或不作为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由事故造成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4)应该履行而没有履行安全教育的,学生发生事故后,岗位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教育责任,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9、事故处理

(1)事故无大小。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要及时报告校长。有意瞒报、漏报、迟报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造成或贻误挽回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2)事故处理按事故的情节轻重、后果影响程度逐级负责,较小的事故由班主任负责处理,一般的事故由主管领导负责处理,较大的事故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各层次的事故处理后要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10、各班主任、各活动的组织人、学校各层领导都要做好安全教育的记录备案工作。(二)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确保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护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适用范围

(1)本预案为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2)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妒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公共安全事故。

2、工作原则

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中遵循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学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实施预案,实行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

3、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1)学校应急救援指挥部。

书记、校长任总指挥,副校长,后勤主任任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受总指挥领导,对总指挥负

责,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工作任务。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②督促各部门制定完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严格执行。③督促所属各部门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救护队伍,组织实施演习。

④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并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安全事故情况。

(2)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五个分指挥部。①警戒保卫指挥部。

该指挥部由总务主任担任负责人,男教师4-6人任组员,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的工作秩序,维持事故区域的治安。

②抢险救灾指挥部。

该指挥部由副校长担任负责人,教师4-6人任组员,负责对现场救援工作进行前线指导,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③医疗救护指挥部。

该指挥部由政教主任担任负责人,教师4-6人任组员,负责事故伤害人员的紧急救治工作。④物资供应指挥部。

该指挥部由教导主任为负责人,后勤处工作人员2-4人任组员,负责后勤物资供应,保障抢险救灾物资、能源供应及运输畅通。

⑤善后处理指挥部。

该指挥部由住宿部部长及少先大队辅导员担任负责人,负责牵头组织10人的工作队伍,负责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4、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1)通讯联络。

①学校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临时办公室,电话:。②总指挥及副总指挥联系电话。

总指挥:电话:手机:副总指挥:电话:手机:③各分指挥部负责人电话。

警戒保卫指挥部负责人:电话:手机:

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人:电话:手机:医疗救护指挥部负责人:电话:手机:物资供应指挥部负责人:电话:手机:善后处理指挥部负责人:电话:手机:(2)事故报告

①应急救援办公室值班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向市教育局和相关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并迅速启动预案。

②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市教育局和相关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书面报告要格式规范,内容具体,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具体地点;事发的简况,包括地理位置、师生人数、建筑特点,校内设施等方面的内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如果在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物证、痕迹等。

(4)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记录及物资保障情况

①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预案的使用范围在适当的时候组织演练,认真总结本预案在实际操作中的适用情况,发现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如实记录演练的开展情况。

②在演练过程中,要根据演练的内容配备所需物资,并将物资的名称、数量、储存方式、储存状况以及调用方式等做详细记录。(三)学校师生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校内活动

1、各部门、各年级组织大型活动如需在室内进行,要严格执行活动室容量规定,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2、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加强体育课教学管理,课前认真检查,确保体育器械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加强化学药品管理,做到有毒及易燃易爆药品专室、专柜储藏,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3、学校组织升旗、课间操、校会、家长会等常规活动时,要明确专人负责,安排足够的老师参与活动管理。活动开始、结束时,校门口等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协调指择。

4、严格校内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开展非常规大型集会、联欢会、庆典、竞赛活动,同时参加人数在200人以上的,活动前须将《活动方案》报校长批准后方可组织。

(1)活动场所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所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牢固安全;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出入口畅通、标志明显,安全门必须是自由门或外开门;在危险部位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指挥。

(2)严格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充分考虑活动的每个细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并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必要时,及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请公安部门派人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活动时,须保证负责该活动的主管领导、教师与安全保卫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校外活动

1、严格校外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师生走出校门一次性参加人数20人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前须将《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报校长批准后方可组织。

(1)活动前要对外出活动地点进行先期调查,详细掌握有关情况,避免发生意外。(2)组织学生活动前,要向学生家长印发活动安排及注意事项。凡自愿参加的活动,须征得家长同意并签字后,学生方可参加。

(3)活动前,要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防摔伤以及饮食卫生等安全教育,要求师生在上下车、进出场所等人员拥挤的地方,听从指挥,做到安全有序,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严格活动考勤制度。活动前、后要认真清点人数,对未到、迟到、早退的人员要进行追踪,防止出现走失或其他安全事故。

(5)要组织足够的教师、医护人员参与活动管理,明确职责,同时要具备与外界联系的通讯工具,携带必要的医护用品。

(6)需乘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要选用有运营资质并在保险公司投保的运营部门,要与运营部门签订协议,使用时要严格控制车、船等的荷载量。

2、任何部门、班级不得私自接受社会邀请,未经审批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类集会、庆典等活动。

(四)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把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门研究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明确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做到日常工作层层有人抓,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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