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计划生育技术工作总结
201*年武强县技术服务工作总结
一、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孕前期管理和服务,严格控制政策外怀孕和生育,意外妊娠,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XX县计生局多措并举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一是加强了宣传引导。印制发放了有关长效节育措施的宣传品2万余份,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重要意义和好处,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把计生科普知识和长效节育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宣传。引导广大育龄群众自觉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的发生。鼓励已生育的育龄妇女积极主动地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利用村(居)人口学校组织培训,对育龄群众进行“零距离、面对面”的指导,让每位育龄妇女了解掌握长效避孕节育方法的适应症、优点、长处,消除误解和顾虑,使育龄夫妇从“要我避孕”转变为“我要避孕”,从而自主地、负责地选择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方法,真正成为生育调节的主人。二是建立了奖励机制。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补贴制度》加大了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的奖励力度。对生育一个男孩或政策内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在规定期间内,首选国家计生委推荐使用的新特性节育环的其节育环说书费免费,奖励本人200元,由县政府承担。采用普通节育环的,由县乡计生服务站提供免费服务,由乡镇对个人奖励50元;政策内生育第二个子女采取结扎手术的,给予本人300元奖励,手术费161元由县财政负担。政策外生育二孩级以上的应首选结扎手术,乡镇给予手术者100元营养费;采取新特性节育环的,由乡镇给予本人50元营养补贴。各种奖励政策的落实,极大地提高了群众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掌握本辖区内育龄妇女动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01*年考核年度,出生人数2717,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274例,其中上环2166例,女扎208例。当年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87.3%。及时率100%,县乡站手术承担量97%。
二、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工作情况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与实施,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局对这项工作在各项措施上比往年进一步加强。一是在服务内容上,增加了服务项目。对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B超、乳腺和妇科内诊检查的同时,根据服务工作的需要,增加了体格检查、阴道分泌物的检查等项目,并且设立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室,加大对育龄妇女在节育避孕、孕期保健、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咨询力度。二是在人员配备上,抽调了精兵强将。把业务精、技术好的“四术”骨干成员和有较高医疗水平的妇科医生聘请充实到计生服务的队伍中来。三是在操作规范上,严格了操作规程。按照省计生委下发的《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民心工程工作规范》相关操作规定,要求每个服务小组检查服务过程中,做到一人一具、一查一消,避免交叉感染。四是在查病治病上,加大了治疗力度。对查出患有常见病、多发病的妇女,一般要及时给予现场治疗,对于病情复杂严重,难以进行诊断治疗的,及时提出转诊意见。五是在档案管理上,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对每一个检查服务过的育龄妇女,其相关基本情况、诊断等详细资料要填写准确完整、字迹工整清晰,并且要逐一建档,以便今后更好的为她们跟踪治疗服务提供方便。201*考核年度,应服务人数人,服务人数人,服务率%.其中,乳腺疾病普查服务人,查出乳腺疾病例,治疗例,转诊例。妇科疾病普查人,查处妇科疾病例,治疗例,转诊例,生殖保健咨询服务人数达人。落实生殖健康经费万元。
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开展情况(一)改善县乡站环境。
好的工作效率要有一个好的工作环境,自201*年以来先后对县站、各乡镇进行了改扩建,建成了环境优美的办公区;窗明几净,布局合理;院子里种植草皮花卉,让人身在其中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合理设置科室,优化组合,拓宽服务项目。服务站设有检验室、B超室、妇检检查室、妇科治疗室、女性诊断室、、孕药具展示厅、手术室、消毒室等服务科室。特别是近几年在诊治乳腺疾病、妇女病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公开免费服务项目,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四优一满意”的优质服务站。同时,加大培训、打造专业化队伍。在市计生委的安排下,技术人员轮流去进修学习,提高技术,更新观念;服务站定期对村级计生专干进行专业培训,使他们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增强了专干干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自信心。201*年组织专干上站培训4次,组织技术人员学习3次。(二)提高技术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加大对服务站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服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手术常规,严格做好术前检查和各项记录的登记,按要求书写医疗文书,指导广大育龄妇女做好知情选择服务,并签订知情同意书,术后随访工作力求做到两次电话随访(术后7天、1个月),两次见面随访(术后3三个月、6个月)。及时发现、处理因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后的不良反应,彻底解决广大育龄妇女的手术恐惧和后顾之忧,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做好技术服务。
一是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对生育夫妇重点做好优生咨询、优生检测和孕期保健服务工作,并及时为新婚期、孕产期群众送去优生优育的相关知识,介绍提高出生质量的多种方法,大力推广使用孕前、孕后三个月补叶酸、福施福减少出生缺陷,对怀孕三个月以上的妇女用B超进行检测,提高了群众自我预防出生缺陷的意识。二是积极关注育龄群众身体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普查普治活动。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以育龄群众为中心,在努力做好避孕节育技术的同时,围绕生殖健康积极开展生殖感染综合防治技术服务,保障了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三是做好随访服务。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人员加强随访,并建立档案,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正确处理,解除她们后顾之忧。
20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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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计划生育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整理
上半年,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市计生委的要求,在
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到201*年3月底,全县总人口为282326人,出生人口1076人,人口出生率为3.81‰,自然增长率为1.64‰,计划生育率为99.72%,综合节育率为91.21%,保持了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提高了计划生育管理与优质服务水平,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强化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一直是我县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顽症,我们主要加强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我们利用计划生育服务设备政府采购之机,抓住国家加大对县、乡技术服务机构改造投入力度的契机,多方面争取资金,增购技术服务设备,改善全县服务机构的条件,提高了技术服务机构的档次。到目前为止,全县有88%的乡镇建立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43%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达到省、市级标准,各村全部建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二是加强宣传网络建设。改善了乡镇人口学校、村活动室、中心户的条件,对阵旧的计划生育标语、文化墙重新清理和维修,使它们更具有人文化、温馨化的特点。实现了全县每百名育龄妇女拥有4张计划生育科普光盘的目标。同时,深入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七大宣传网络(面向各级干部的党校宣传教育网、面向广大育龄群众的人口学校宣传教育网、面向广大育龄群众的“一卡通”宣传教育网、面向青少年的中小学校宣传教育网、面向社会大众的公众传媒网、面向育龄人群的乡(镇)村技术服务机构宣传教育网、面向广大群众的生育文化大院特色宣传教育网)、4条生育文化带、32个生育文化大院,树立了192个生育文化典型,在全县形成了新的婚育文化和生育文化。三是加强计生组织网络建设。由下而上层层建立计划生育组织网络,实行统计数据月报月训制度(即村计生主任每月到乡级计生部门报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接受培训),保证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为相关工作的决策服务。继续在企业、集贸市场、流动人口中发展计生协会组织,建立了计生协会会员之家841个,发展会员3.2万人,提高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完善村(居)民自治,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方案以及相关制度,建立了例会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孕情监测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合同制度,使全县村(居)民委员会达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标准。
二、实施奖扶政策,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我们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逐步探索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工作思路上逐步实现由“罚”到“奖”的转变。我们在全县深入开展了“幸福工程”、“关爱女孩行动”、“少生快富救助贫困母亲工程”等项工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家庭在子女入学、父母生育保险、家庭养老保险、家庭经济发展上给予了政策照顾。同时,按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全部兑现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时全额发放二胎献标费,实行农村已婚妇女计划生育“四术”免费服务,并先后7次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进行摸底和登记,建立符合奖励扶助条件家庭的信息档案,通过互联网上报到国家人口计生委。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我们站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的角度,联合新闻、宣传、卫生等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橱窗等宣传工具,抓住节假日、季度孕检、中心户学习、药具随访等一切机会,经常性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使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到201*年3月末,全县共有36871对一孩有偶育龄夫妇,其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有11426对,有421对符合生育两孩条件而自愿生育一孩的夫妇,其中独女户为18户。严格执行“一法三规一例”,统一更新村务公开板内容,向社会公示执法机构、执法权限、执法承诺、办事时效等群众最关心、最应该了解的计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处理来信来访,耐心、细致地向来访群众解释国家的有关政策,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保证了无一例有理上访者重复进京上访。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有能力缴纳而转移财产逃避处罚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暂时无能力缴纳的,实行分期征缴,今年上半年,处罚非法生育3例,征收面达到100%。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建立现居住地为主、流入流出地相配合的管理机制,提高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出具率及流入人口的《婚育证明》查验率,今年上半年,我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和查验率均达到90%以上。
四、建立长效机制,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深入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和“生殖健康伴我行”活动,县、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小分队常年深入基层,为育龄群众开展生殖健康普治普查,建立健康档案,现已为5万余名育龄妇女建立了完整的健康档案,发现、治疗妇科病400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了避孕措施知情选择,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率达到98%以上,双情检测率达到100%。继续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建立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管理责任制,加强重点区域间的相互协作,严格生育手续的发放流程,重点对持二、多胎生育指标怀孕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并对辖区内拥有B型超声诊断仪的单位和经批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的医院、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避免人为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现象发生。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加大“福施福”的知晓程度,开展病残儿鉴定和信息采集工作,宣传优生优育知识,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手管理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兼职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作用,开展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计划生育服务,联合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等婚育新风,协调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到目前为止,解决了联合宣传、管理流动人口、实行信息交流、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等许多问题。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了计生局机关局域网,并把乡(镇)配备1名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人员写入责任状,增强了乡镇微机操作人员的紧迫感,综合统计信息准确率达到了98%以上,为下一步全省计生系统联网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同时,县、乡(镇)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率达到100%。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在全县计生干部培训班之后,乡(镇)村两级计生部门利用人口学校采取以会代训、实地拉练、岗位练兵等形式组织培训,不断提高计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现在,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药管员全部实现持证上岗。
上半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个别领导和计生干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的生育政策之间存在矛盾,基层工作开展不均衡等等,都是我们今后工作中需要加强和改进之处。因此,下半年,我们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按照责任状的要求,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统领工作全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两手抓方针,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探索建立健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建设和谐XX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重点要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牢牢把握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首要任务,始终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不放松。一是建立健全村、户经常性工作机制。继续坚持“三为主”方针,把降低生育水平时期控制人口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经验进行总结、整合、完善,通过建章立制,形成规范制度,并真正落实到村、到组、到户,使村一级组织真正发挥作用,基本实现制度化、经常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修订和完善计划生育合格村、自治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今年要再建一批高质量的计划生育自治村、合格村。进一步健全村级计划生育网络,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工作,明确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村级网络建设。积极推行村计生主任“月报月训”制度,通过月报,督促工作开展;通过月训,提高素质和能力。同时在农村费税改革和农业税减免工作中,要根据需要合理设置村级计生干部的规模,适当精简人数,逐步将村计生主任的补贴列入财政开支。三是加大后进转化的力度。通过“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奖惩”的五定责任制,开展对计划生育薄弱村的集中帮促活动,以选好干部、健全网络、完善制度为标准,加快转化进程。二、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努力探索新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加快探索建立健全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创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机制。一是落实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普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谋划,搞好调查,做好测算,编制项目,要以落实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献标费为突破口,全面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二是开展“少生快富救助贫困母亲工程”活动。对计划生育贫困母亲实行“四优先一提高”,即资金优先、项目优先、培训优先、技术优先,提高计生贫困母亲扶贫资金量和实物量。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通力协作,大力扶持,使这项活动尽快见到成效。在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过程的同时,要注重与解决“三农”问题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相结合,发挥各项政策、制度的综合效用,重视和发挥法律、行政手段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深化综合改革,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继续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加快新机制的建立,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制定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队伍建设的新机制以及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不断增强统筹发展意识,加快县、乡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的步伐。加强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位一体”的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县、乡服务机构向优质服务型发展。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利用政府配备采购的契机,提高基层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全县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和已婚妇女“四术”免费服务,严格操作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让群众满意。继续推进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县级与省、市两级的联网工作。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管理,做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继续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手”工程,加大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工作。发挥计生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组织、有活动、有成果的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四、继续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认真落实好“十一部委”文件精神,在专项治理工作上要有组织、有方案、有措施、有行动、有结果、有总结。坚持从源头抓起、以预防为主、抓主要群体的经常性的管理机制。联合卫生、工商等部门继续对辖区内拥有B型超声诊断仪的单位和经批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的医院、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研究出台一系列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家庭的优惠政策,帮助解决她们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带动周围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同时,宣传“福施福”对胎儿和孕妇的保健作用,提倡群众进行婚前检查、孕前诊断和孕期保健等多种优生检测,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五、继续认真贯彻《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不断完善与《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增强计生部门、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自觉性,增强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的意识。全面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深入开展“三乱”专项治理工作,严禁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搭车”收费、变相收费、超标准收费。不断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收力度,依法扩大征收额度和征收面,确保征收到位。
六、强化队伍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人口计生系统广泛开展“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人口计生系统新形象。认真做好行风评议工作,征求与计生系统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干部联系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活动,努力把我县计划生育队伍建成适应形势发展所需的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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