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抓督查强化落实促发展--督查室工作总结
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掇刀区委督查室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区委“打造工业新区、建设宜居新城、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而努力奋斗”的总体目标,牢固树立“大督查”观念,按照“发展稳定双推进、服务考核双强化”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督查工作思路、完善机制,积极作为、真抓实干,有力促进了全区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高点定位,积极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积极探索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督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高起点定位、高效能推进,形成了领导带动、部门联动、公众推动的“大督查”工作格局。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督查“第一推动力”作用。领导重视是做好督查工作的前提,也是保障督查工作顺利开展的主因。近几年来,区委领导不断加大督查工作话语权,定期听取督查工作汇报,分析情况,解决困难,并进行具体的工作指导;批准区委督查室列席区委常委会议,阅读相关文件;每月带领督查室工作人员下基层调研,使督查室第一时间掌握区委主要领导安排部署。通过这些方式,着力把督查室建成党委决策的“参谋部”、推动发展的“作战部”、解决问题的“协调部”,确保督查部门有职有位。
二是充分发挥部门督查“第一执行力”作用。依靠督查室承上启下、联系内外的优势,大力加强全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依
靠专业部门的力量,共同抓好对重点工作特别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的督查。今年以来,围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会同区发改局、项目办、审计局、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对市领导、区领导包联的重点项目实行重点调度,每周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实地督查,找准影响进度的关键环节,督促解决;围绕城乡一体化现场会准备工作,联合区一体化办、区城管局等单位每天上路督查,增强了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充分发挥群众督查“第一监督力”作用。依托新闻媒体监督实效性强、影响带动力大的优势,将行政督查与新闻媒体督查结合起来,对为民十件实事等宜公开、可量化、有形象进度要求的重点工作任务,积极依托掇刀新闻、政府官网等媒体,实施公开挂牌督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政民互动平台,公开了督查电子邮箱,认真听取广大网民的意见和建议,依靠广大网民群策群力,促进各类民生诉求的解决。今年已办理网络评论37件。通过实施公众督查,既充分发挥了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又切实提高了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二、紧扣工作重点,不断增强“大督查”工作质效始终坚持把全区工作的重点、工作推进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实施重点突破,提高督查效能。
一是围绕全局督大事。对区委、区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要求,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到岗位、人头,具体到时限,分阶段开展督查。今年以来,对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城乡一体化工作、招商引资、园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以
及48个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建立了区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实行月督查、月通报,通过抓一个个具体工作、解决好一个个具体问题,始终保持对全市重点工作的强大推动力。同时,紧贴区委阶段性工作部署,围绕城乡一体化现场会改造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共开展阶段性重点工作督查30余次,下发督察通报14份,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关注民生督实事。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安居工程等10件为民要办的实事严格实行区级分管领导、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直接责任人三级目标责任制,并逐项制定了《计划进度表》,对项目进展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建立起相互衔接、全程跟踪、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并每月会同有关部门对实事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不达计划进度的及时协调调度。目前,我区确定的实事均按要求和标准顺利实现了进度目标,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三是紧扣热点督难事。本着抓大事、顾小事、破难事的原则,切实抓住那些潜在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探寻有效方法,督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群众排忧解难。从教育、医疗、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等群众接触最多、反映最多的部门作风问题,到占地拆迁补偿、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实行分类建档管理、挂号销号落实、部门联动办理等举措,合力攻坚,定措施、抓整改,确保问题圆满解决。今年以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居工程建设、食品安全等热点问题开展了深入督查,取得明显实效。
四是落实批示督要事。按照“有批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
报、公正处理、查处彻底、杜绝反复”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制定了严格的批示事项报告办理、反馈、通报等制度,对每一个领导批示件,都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理,从编号、登记、复印、分发,到督办、催办、整理、反馈,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一丝不苟,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未按照进度要求办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催办通知单;对重要的或经多次催办仍未按要求办理的工作事项,现场督办、限时办结。目前,全区共登记、催办市领导批示事项23件,区领导批示事项件,办结率达到100%。
今年上半年,由区委督查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迎接城乡一体化现场会现场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省党代会期间的信访维稳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督查,取得了良好成效,实现了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上半年,实现区属生产总值13.4亿元,同比增长15.5%;区属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5亿元,同比增长46.1%;区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21.08亿元,同比增长33.3%,实现增加值6.38亿元,同比增长24.2%;全区城镇以上在建项目69个,比上年同期增加42个,增长155.56%;新开工项目45个,比上年同期增加28个,增长164.7%;实现财政收入21721万元,同比增长33.6%,占年计划56.5%;实现区级一般预算收入19965万元,同比增长36.4%;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784.6元,同比增加1140元。
三、创新督查理念,逐步提升“大督查”工作水平坚持有督必办、有办必果、有果必用,不断拓展督查工作内涵和外延,将督查结果与调查研究、绩效考核和干部问责紧密结合,以工作实绩树立督查工作权威。
1、完善日常督查机制。成立了以区委、政府督查室为主体的重点办。明确规定,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均为区重点办成员单位。区重点办日常运转实行成员负责制,各自对分配承担的工作独立负责。区重点办定期(一般为一月一次)或根据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重点工作的调度督查,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编发情况通报,对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点评,既通报成绩,又反映问题。
2、健全奖励惩处机制。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地各部门落实重点工作情况,按照“目标、业绩、过错”三部分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各专项工作考核(如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生工作等)结果,根据需要纳入相关考核使用,进行加权计分。按照考核得分,划分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对先进单位予以表扬和重奖;达标单位全额拨发经费、奖金;不达标单位视情减发经费、奖金,并向区委、区政府说明情况。
3、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在评选以区委、政府名义表彰的各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时,事先都须征求督查室等部门的意见。同时,注重将督查考核结果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优者提拨重用,劣者降级免,真正让督查工作有为有位。
近年来,我区督查工作在服务领导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应有作用,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尚有不少差距,一些方面还有待继续改进和加强。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各兄弟区县的先进经验,积极进取,毫不懈怠,努力提升工作水平,使我区督查工作更规范,真正做到让领导满意,让群
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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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抓督查强化落实促发展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小康、率先建成经济文化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发展稳定双推进、服务考核双强化”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督查工作理念,健全网络、完善机制,积极作为、真抓实干,有力促进了全市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高点定位,积极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积极探索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督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高起点定位、高效能推进,形成了领导带动、部门联动、公众推动的“大督查”工作格局。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督查主体“第一推动力”作用。为更好地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建立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考核督查职能,率先在全省成立考核督查局基础上,成立了市考核督查工作委员会,由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任常务副主任,相关常委任副主任,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了办公室,负责全市考核督查工作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季度调度、分管领导每月调度、考核督查局日常调度的督查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督查工作汇报,分析情况,解决困难,并进行具体的工作指导;分管领导责无旁贷地把督查工作作为自身的一项重要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抓好分管工作的决策
部署,又抓好分管工作的督促落实,充分发挥了在督查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各乡镇、市直各部门也明确了督查工作分管领导,并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专门的督查机构,在全市建立起了完善的督查工作网络。
二是大力开展联合督查。充分发挥考核督查委员会办公室承上启下、联系内外的优势,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依靠专业部门的力量,共同抓好对重点工作特别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的督查。今年以来,围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会同市发改局、项目办、审计局、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尤其对建设速度缓慢的13个项目,实行重点调度,每周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实地督查,找准影响进度的关键环节,督促解决,增强了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积极实施公众督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实效性强、影响带动力大的优势,将行政督查与新闻媒体督查结合起来,对全市为民要办实事等宜公开、可量化、有形象进度要求的重点工作任务,积极依托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按照“公开任务目标、公开责任体系、公开进展情况”的要求,实施公开挂牌督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电视台开设了“督查聚焦”栏目,对全市60个重点建设项目、10件实事、8个重点工程指挥部和各乡镇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报道。同时大力拓宽广大网民建言献策渠道,借助网络力量促进各类民生诉求的解决,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政民互动平台,公开了考核督查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认真听取广大网民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已办理人民来
信及网络评论60余件。通过实施公众督查,既充分发挥了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又切实提高了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二、突出督查重点,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始终坚持把全市工作的重点、工作推进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一是围绕全局督大事。对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要求,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到岗位、人头,具体到时限,分阶段开展督查。今年以来,对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农村工作、招商引资及大项目建设等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文化中心、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建设等10项城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60个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打破“年初建帐、年中查帐、年底交帐”的督查常规,建立了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实行月督查、月通报,通过抓一个个具体工作、解决好一个个具体问题,始终保持对全市重点工作的强大推动力。同时,紧贴市委、市政府阶段性工作部署,围绕城中村开发改造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防控美国白蛾、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共开展阶段性重点工作督查30余次,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关注民生督实事。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安居工程等10件为民要办的实事,严格实行市级分管领导、项目单位主要
负责人、项目直接责任人三级目标责任制,并逐项制定了《计划进度表》,对项目进展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建立起相互衔接、全程跟踪、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为抓好工作落实,我们每月会同有关部门对实事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不达计划进度的及时协调调度。目前,我市确定的实事均按要求和标准顺利实现了进度目标,确保了实事办好办实、人民群众满意。
三是紧扣热点督难事。本着抓大事、顾小事、破难事的原则,切实抓住那些潜在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探寻有效方法,督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群众排忧解难。从教育、医疗、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等群众接触最多、反映最多的部门作风问题,到占地拆迁补偿、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实行分类建档管理、挂号销号落实、部门联动办理等举措,合力攻坚,定措施、抓整改,确保问题圆满解决。今年以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居工程建设、村级卫生室和计生服务室建设等热点问题开展了深入督查,做到了既为领导分忧解难,又贴近民心民意。
四是落实批示督要事。按照“有批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报、公正处理、查处彻底、杜绝反复”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制定了严格的批示事项报告办理、反馈、通报等制度,对每一个领导批示件,都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理,从编号、登记、复印、分发,到督办、催办、整理、反馈,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一丝不苟,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未按照
进度要求办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催办通知单;对重要的或经多次催办仍未按要求办理的工作事项,现场督办、限时办结。目前,全市共登记、催办领导批示事项23件,办结率达到100%。
三、创新工作理念,不断增强督查工作实效
坚持有督必办、有办必果、有果必用,不断拓展督查工作内涵和外延,将督查结果与调查研究、绩效考核和干部问责紧密结合,以工作实绩树立督查工作权威。
坚持督查与调研相结合。在为领导提供全面、客观、翔实的“第一手材料”的同时,注重从深层次上考虑问题,对制约工作进展的难点问题以及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督查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今年以来,我们在督查中对发现的问题都进行了认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向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已编发调研类督查专报20余期,其中10余期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有力促进了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如在城中村开发改造过程中,深入每个村进行督查调研,找出了存在的区域不平衡、城市整体观念差等深层次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定政策、作决策提供了直接依据。
坚持督查与考核相结合。一方面通过考核推动督查事项的落实。以绩效考核为导向,树立工作标杆,指明督查工作的中心和重点,提高督查针对性。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科学发展、健全完善经济社会考核监督体系的意见》,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目标、为民要办的实事、重点投资项
目以及其他各项重点工作部署及时纳入市直部门和各乡镇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形成了定量化、具体化、可操作、可监控的千分制考核指标,在全市建立起了上下对接、任务共担、责任相连、全方位覆盖的目标责任机制。另一方面通过督查促进考核问题的落实。以督导检查为抓手,不断发现考核中的问题和不足,探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进而总结经验,不断充实完善到考核体系中。对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的各项工作,坚持全程监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阶段性验收与年终全面考核相结合、个别抽查与拉网式检查相结合、单独考核与联合考核相结合,使工作进展情况始终置于考核监督之下,保证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收到了“督查使考核更具日常性,考核使督查更具权威性”的良好效果。
坚持督查与干部问责相结合。制定出台了《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全市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工作进度要求的严格实施问责,对年度考核综合名次倒数后两位的乡镇街道和后五位的市直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调整。这种组织部门与督查考核部门联动、考人与考事相结合的做法,考出了正气、考出了活力,形成了工作推进和干部素质提高的“双动力”,全市上下精神状态明显转变,干事创业热情高涨,执行力显著增强,有力促进了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推进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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