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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民办教育清理整顿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6 22:22:50 | 移动端:昌邑区民办教育清理整顿工作总结

昌邑区民办教育清理整顿工作总结

昌邑区民办教育清理整顿工作总结

为了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整顿民办教育市场秩序,规范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按照吉林市《关于进一步集中开展全市民办教育清理整顿、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通知》(吉市教通字[201*]20号)要求,我区认真开展了昌邑区民办教育清理整顿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

按照市《通知》要求,我区于3月9日制定了《吉林市昌邑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民办教育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吉昌教发[201*]9号),并将该《方案》于当日发布在昌邑区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网页中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清理整顿工作的舆论氛围;3月31日召开了昌邑区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会议,通过下发、解读《方案》,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积极动员和部署。

根据《方案》的要求,检查组从4月3日起利用课余时间和双休日时间对辖区内的所有无证办学机构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并将摸排情况填表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对区属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逐校进行了检查,并将各校存在的违规办学问题进行了登记备案。

二、主要措施一是成立领导组,强化组织领导。昌邑区民办教育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组组长是贾亭(昌邑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是邹洪华(昌邑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有李丽洁(昌邑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周影、郑秋颖(昌邑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科员)。

二是建立检查组,明确各自责任。成立了由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安全科、行政办公室组建的联合检查组,组员共5人。

三是实行公开发动,接受社会参与。在昌邑区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网页上公布此项工作方案,办公室设立清理整顿工作公开举报电话(62755322),方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四是保障交通工具,提高工作效率。为了全力支持此项工作,局领导为检查组配备了专车,为实现地毯式摸排工作及调查持证办学单位的办学行为提供了保障。

五是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会同公安、工商、城市执法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全区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办学机构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牌匾标识及户外广告的方案》的通知,并于5月9月,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查处非法办学机构,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牌匾、标识及户外广告的专项治理行动。

六是瞄准集中场所,实现工作突破。将5个办学集中场所(凯西教育基地、美邦教育超市、康乃馨大厦、第一教育联盟、解放大路沿线)设为清理整顿集中点,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务求取得明显成效,以此为突破口,带动辐射全区其它办学机构积极整改。充分利用集中办学场所的人员集中优势,以集中办学场所为宣传基地,印制《致家长一封信》,将一封信发送到家长和学生手中,发动家长和学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参加没有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非法办学单位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不到不符合办学规定的场所学习,营造有利于清理整顿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成果

3月份-9月份集中开展了5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办学单位156所,查处非法办学机构44所,并下发了《停止办学通知书》;同时检查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112所,存在问题单位90所,分别下达了整改意见,其中学校教学面积不达标89所,现已有5所机构扩大办学面积,达到标准;学校牌匾、标识及户外广告不规范12所,现有6所机构进行了整改;学校规模小连续两年不接受教育部门督导评估2所,现已责令停止办学;学校擅自设立分支机构2所,现已责令停止办学;没有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材料的机构12所,对这些机构下发了《停止上课通知书》,责令停课办理,现已有8所机构取得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材料;办学楼层不符合规定的14所,对这些机构也下发了《停止上课通知书》,责令停课迁址,现14所机构全部整改。

历时7月,在区教育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领导组和检查组克服了重重压力和困难,扎实地开展工作,局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在人力、财力、交通工具等方面给予清理整顿工作以必要的支持,使得清理整顿工作收到明显成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削弱了违法违规制约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点问题,排除了影响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隐患问题。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缺乏强制性手段,影响了执法的进度和效率,面对这些我们会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机制,巩固各项成果。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我们要建立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规范培训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必要时与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专项联合行动,提高监管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上级转交办的各类问题,规范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使民办教育事业在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昌邑区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扩展阅读:201*年昌邑区民办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昌邑区民办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我区民办教育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教育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一法一例”,遵照国家对民办教育实施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立足实际、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克难求进,有效促进了我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快速、有序的发展。

一、结合实际、制定民办教育发展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和谐发展,维护民办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吉林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民办教育发展状况,制定了《昌邑区加强和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实施意见》,并在工作中逐步进行落实。

二、强化管理、开展民办教育专项治理工作(一)提高工作认识,制定工作方案

自2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我区民办教育有了较快的发展,同时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办学单位管理粗放,重经济利益、轻发展质量的现象普遍存在,少数办学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

设立教育机构,变更审批内容、举办各类培训班,非法招收学员,扰乱了我区民办教育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加强和规范民办教育管理,认真执行和贯彻“一法一例”,及时解决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我区民办教育工作者们的当务之急,也是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主管区长权宇玲同志的支持下,在局分管领导邹洪华同志的带领下,遵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以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区民办教育实际,制定了《201*年昌邑区民办教育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了民办教育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3月份我区成立了由区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为组长、法规科、安全科、行政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治理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组,定期召开了工作组会议,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民办教育管理的认识,深刻理解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责任人及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方法,并按各自职能认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治理工作。

根据《方案》我们还召开了区属各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会议,要求民办教育机构成立以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负责人的治理违规办学工作小组,负责本校内违规办学行为的检查,并督促各校相关负责人对查处问题及时整改。为了确保

工作落实有效,会上我们还与各民办教育机构的法人签署了《依法办学责任状》和《安全工作责任状》。

(三)确立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

为了端正民办教育者的办学思想,引领我区民办教育机构向着“以质量求生存、靠特色谋发展”的道路健康发展,依据相关规定,结合目前我区民办教育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重点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一是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擅自举办各种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违法办学行为;二是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教育机构,超许可范围实施的各类违规办学行为;三是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教育机构,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设立教学点及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违规联合办学行为;四是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教育机构的各种违规变更事项;五是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教育机构校舍存在安全隐患的。

(四)科学合理安排,确定时间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我们采取了“区级统筹、街道协助、学校配合、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针对无证违规办学行为,我们锁定城乡,深入各条街道、各个社区,由政府协调街道社区安排专人,集中力量,分路段,包楼院对本辖区内的各种办学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疏不漏。对排查出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按照要求,登记造册。根据街道及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我们分别于今年4月份和9月份集中13天时间,对全区无证办学机构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现有的136所民办教育机构,我们结合《吉林市关于对全市违规办学进行清理整顿的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照新制定的《吉林市民办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进行了清理整顿。

(五)积极正确引导,依法严肃查处

本年度我们坚持“积极引导与依法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在全面检查的过程中,大力宣传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引导举办者主动自觉地站在依法办学的轨道上。同时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条款,对违法办学者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一是对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学校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符合办学条件的,限期补办审批手续(待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办学资格,下发了《停止办学通知书》;二是对已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对其私自变更地址、专业、法人、聘用教师等违规行为,对这些违规行为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对开设违规专业、聘用在职教师上课、私设分支机构等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对租赁没有房屋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的校舍的单位,我们对其下发了《停止上课通知单》,并吊扣办学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

全年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工作组质量意识强,以对政府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真抓实干,不走过场,积极深入各条街道,各个社区进行检查,09年度工作组共执行检查任务40多天,检查机构近300所(包含复

查),清理无证办学机构46所,其中具备办学条件的5所学校待批,基本具备办学条件的28所限期进行整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13所已经被取缔;查处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27所,其中责令改正机构14所,责令停课整顿机构13所。通过专项治理,我区违法、违规办学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净化了办学环境,营造了和谐的民办教育氛围,保护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三、培树典型,影响带动民办学校整体发展

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我们在全区民办教育机构中开展了“示范校”评选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评选昌邑区民办培训学校“示范校”的通知》,在基层单位自荐申报的基础上,依照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评选,共评选出飞翔舞蹈培训学校等5所学校为民办教育“示范校”,并于7月10日召开了昌邑区民办教育示范校表彰暨经验交流大会,会上2所学校校长做了经验介绍,3所学校的经验材料进行了书面交流。通过表彰与交流,肯定了我区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的成绩,调动了办学者依法办学的积极性,有效推进了我区民办教育的发展。

四、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办学者的依法办学意识为了提升民办教育管理者的依法办学意识和管理能力,7月份我们邀请了四平市知名民办学校校长刘然(公文数学学校校长、上海交大昂立英语四平分校校长),为我区民办教育机构管理者进行了讲座。会上刘然校长以其11年来的

办学经验,通过一些案例和自身生活经历,由浅入深地和大家交谈了“依法进行学校管理”、“学校发展阶段的团队建设”、“教师培训与管理”、“如何有效沟通”等话题。刘校长自然、亲和的讲座,讲台上下互动活跃的气氛,给在场的听众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也留下了一点思考、一份动力,进一步提升了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对其今后如何做好民办教育管理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年来,我区民办教育工作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我区民办教育市场秩序较为平稳,发展态势良好,但我们仍然认识到加强对各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治理工作不仅是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中一项长期的任务,而且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治理民办教育违规、违法行为任重道远,今后的工作我们还需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寻求管理的良方,进一步维护好我区民办教育秩序,引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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