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法院工作总结
201*年法院工作总结: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年的工作和201*年的工作思路,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年法院工作回顾
201*年,县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至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常委会的法律、工作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工作指针,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与时俱进,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一年来,受理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675件,审结675件;新收执行案件243件,执结及终结执行189件,标的605.3万元,执结率为77.7%,部分执行15件,标的62.8万元;清理旧存执行积案409件,执结129件,标的367.6万元。
一、依法审理、执行各类案件,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一)依法惩罚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1*年,受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73件101人,审结73件,结案率100%;其中公诉案件63件88人,自诉案件10件13人;判决65件91人,调解、撤诉8件10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0件10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25件33人;侵犯财产犯罪案件30件49人;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4件4人;贪污贿赂3件3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件2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4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8人;判处缓刑35人;免予刑事处罚4人;并处没收财产及罚金30.7万元。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贯彻“严打”方针,突出严打重点,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暴力性犯罪、贩毒、爆炸、抢劫等犯罪,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确保社会稳定;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和感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社会普遍关注案件的公开审判工作,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强化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对公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自诉案件的调解、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有效地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强化人权保障意识,严格审判责任追究,未出现超审限办案和超期羁押现象。
(二)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在民商事审判中注重调解,以调解促和谐,做到案结事了。民商事审判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承担着推进经济发展、保障群众利益、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多重职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此,在民商事审判中,紧紧围绕保障社会和谐和服务大局这一目标,进一步强化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调判结合、案结事了”。201*年,受理民商事案件578件,审结578件,结案率为100%,其中判决207件,调解、撤诉371件,调撤率占民商事收案总数的64.12%,在审结的案件中,已执行完毕167件,标的152.05万元。一是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注重保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及财产关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审理此类案件125件;二是高效、稳妥地审理权属侵权案件,注重辨法析理,化解矛盾纠纷,审理此类案件203件;三是认真审理合同纠纷及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平等竞争,有效地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审理此类案件66件;四是进一步加大司法调解力度,把“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司法原则贯穿诉讼全过程,加大了庭前调解及执行力度,明理析法,有效引导当事人依法和解,减少诉讼对抗,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201*年,立案庭办理案件184件,其中庭前调解133件,撤诉21件,支付令30件,已执行完毕94件,标的金额为86万元。
(三)坚持维护与监督并举,支持与制约并重,依法审理行政案件。201*年,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5件,审结15件,结案率100%,其中维持8件,撤销5件,撤诉2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9件,裁定准予执行9件,发出司法建议3次。行政审判工作坚持严格审查涉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审查非诉行政案件,对于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的及时裁定准予执行,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重视信访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1*年接待来访1500人次,共受理申诉复查案件4件,决定再审件1件,复查维持3件。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适时对审判和执行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及时予以纠正。
(五)加大执行力度,缓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201*年新收执行案件243件,标的995.3万元,执毕189件,标的605.3,执行终结13件,执结率77.7%,部分执行15件,标的62.8万元,中止执行30件,清理旧存执行积案409件,执结129件,标的367.6万元,采取强制措施162件,司法拘留14人,罚款500元。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在总结执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自身做起,用实招、出实拳,强化规范内部管理措施,健全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证上级法院监控,上下级法院及时联动机制,加大了执行环节的工作力度,攻克了一批执行积案,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六)人民陪审员制度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201*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各类案件25件。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发挥了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扩大了审判活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洁、增强司法权威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通过做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保护、教育、挽救、疏导、调节的职能作用,支持和配合“平安”创建活动;二是通过个案审理,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及时依法妥善处置;三是重视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尽力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促使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四是积极实施司法救助,采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大力倡导依法办案中应有的人文关怀,重视实行法律援助;五是重视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和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公开审判、公开宣判,开展法律咨询,编发简报,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六是坚持院长、党组成员和信访人员信访接待制,开展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在奥运会期间,派出工作组对可能赴京上访的案件当事人进行摸底排查,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化解矛盾,为奥运会的胜利举办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八)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努力提高审查立案效率,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实行热情的诉讼指导、真诚的风险提示、悉心的法律解答,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三养”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保障困难群众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开展巡回审理,深入案发地审判案件,方便弱势群体行使诉讼权利。一年来,免交诉讼费6件,金额2.5万元;缓交诉讼费12件,金额6.7万元,对申请执行人生活确有困难,被执行人又无能力执行的案件,实施执行司法救助12件次,救助金额2.2822万元,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二、抓班子、带队伍,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司法水平,服务全县大局
(一)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班子驾驭全局的能力。加强理论学习,着力提高班子领导水平;班子成员间彼此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着力提高班子战斗力;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班子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着力提高班子司法管理水平和司法决策能力。通过加强班子建设,促进领导班子坚持讲党性、顾大局、议大事、努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业务上的内行人,党风廉政建设上的带头人。
(二)加强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讲话和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三是扎实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学习、大讨论及“讲党性、重品行、树形象、作表率”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广大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清正廉洁意识、责任意识得到普遍增强,执法理念得到转变,促进了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提高。
(三)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为法院工作提供人才支持。一是严格法官的职业准入,强化职业意识,培养职业道德,增强职业技能,树立职业形象;二是实行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书记员分类管理,突出法官职业化特点;三是积极选派法官参加云南省法官学院举办的法律讲座及履职培训学习,不断提升法官业务水平和职业技能;四是鼓励、支持年青干警参加司法资格考试,保证学习培训时间,通过司法考试的,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201*年参加司法考试培训学习9人,有6人通过司法考试。
(四)加强审判作风和廉政建设,确保队伍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廉政教育,落实“一岗双责”;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的关系,约束法官的业外活动,确保法官形象公正;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和监督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明审判纪律,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建院。
(五)健全机制,强化审判管理。审判流程实现统一、规范管理。规范立案、排期开庭、审限跟踪督办、送达法律文书工作;规范诉讼保全、调查取证、信访接待及申诉、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推行办案质量、数量与差旅费挂钩、各种诉讼文书送达经费包干;加大民商事案件庭前调解工作力度,力争使较多的案件调解结案,努力从源头上遏制执行积案的产生。(六)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提高诉讼效率。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积极试行普通程序简化审,探索轻微刑案件和自诉案件刑事和解政策,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节约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减少社会对抗;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扩大简易审范围;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推行法官合理运用释明权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和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消除当事人对法官公正裁判的怀疑。
(七)规范案件庭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庭审判工作,重视庭前证据交换,规范庭审中法官言行,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准确把握审判公开原则,从规范庭审入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八)立足审判职能,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从、服务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抽派警力参加全县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10件次,全力以赴化解矛盾纠纷;抽调5名干警参加全县生猪疫情防治工作,抽调1名干警参加新农村建设工作,抽调1名干警参加全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九)发扬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四川汶川发生地震后,全院干警心系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先后组织4次捐款活动,共捐款2.3万元,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深入中心镇左岔扒步沟自然村开展扶贫工作,向扶贫点解决公路建设资金1万元;认真搞好教育扶贫帮学工作,一对一助学捐款9600元,扶持贫困大学生6000元,向女子高中捐款5100元;党员结对帮扶困难党员捐款1万元,新农村建设5000元,综治维稳挂钩乡镇1.8万元,全年各项捐款共计8.67万元。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喜绩,也积累了一些的经验。一是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争取政府的关心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全面提高司法水平,及时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三是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落到实处;四是以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根本,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依法全面履职。在充分肯定成绩和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对审判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不断增长,加之当事人参与诉讼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差,证据意识不强,加大了审判案件的难度;三是极少数案件尚未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要求,案件当事人涉诉信访依然突出;四是庭审不够规范及少数干警责任心不强,影响案件审判质量;执行工作难度增大,执行积案仍在高位徘徊,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面对和正视这些困难和问题,立足于加强自身建设,争取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帮助,逐步加以解决。
扩展阅读:XX法院201*年总结及201*年思路
XX县人民法院
201*年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思路
201*年工作情况
年初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截至十月份,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726件,审结678件,结案率达到93.4%;受理执行案件169件,执结147件,执行结案率达到87%。
一、以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狠抓审判和执行工作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针对严重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社会安全和行业、区域稳定的各类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如龙凤玉米公司职员赵某等人职务侵占案、韩某等人以“砸袋”方式诈骗农民粮食案的依法及时审结,维护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以及一些因民间
纠纷、生活琐事所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宽缓为主,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截止到十月份,共审结刑事案件69件,对93名被告人予以刑罚,2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3至10年有期徒刑21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18人,适用缓刑42人,切实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二)认真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民商事审判坚持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如XX县第一中学诉被告邱良田等物权保护纠纷案,几被告占用的土地为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经法院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释法解疑和调解工作,被告自动履行判决,主动搬迁,保证了体育场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截止到十月份,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98件,其中调解结案476件,经调解当事人撤诉结案96件,调撤率达到95.7%。
(三)稳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审判工作坚持维护、监督与支持并举,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力
的关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截止到十月份,共审结行政案件11件。其中,对涉及新农村建设中乡政府强制拆迁的4件案件,我院及时、正确裁判,有力地维护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大局。在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我院积极派员,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四)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执行工作中通过狠抓源头、筑牢根基、加大力度等方式,创新执行机制,强化了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的使用,有效地防止在判决、裁定生效后败诉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财产,为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年初以来,我院已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65次,金额达到170余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使执行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的权益保障职能,如王宝茹申请执行XX县二轻总会(执行对象为原XX蜡厂)租赁合同纠纷案和农行申请执行圣东亚麻厂借款合同纠纷案,一个涉及我县棚户区改造工程,另一个涉及招商引资企业建设工作,经我院工作人员多次同各方进行沟通、协调,最终都圆满解决,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截止到十月份,共执结执行案件147件,执结标的额1588.3万元。
(五)清理积案,进一步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今年我院对信访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排查,对排查出的3件信访积案,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逐件重新明确了包案领导和包案人员,研究落实了稳控措施及处理办法。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人大常委会汇报了信访积案情况,取得了上级领导机关的支持,拓宽了处理信访积案的路子。同时,建立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破解涉诉信访难题。坚持工作日院长轮流接访与定期开展集中接访活动相结合,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努力将涉诉信访化解在萌芽状态。年初以来,无新访案件发生。
(六)延伸立案职能,服务审判工作。坚持快速、及时的立案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和完善立案工作。截止到十月份,共审查立案895件,立案及时率、准确率达到100%。同时,积极发挥立案庭的窗口作用,共接待来访201*余人次,息诉36起,未发生因接待不周等问题而引起矛盾激化和信访案件。此外,还积极延伸立案职能,开展立案调解工作,年初以来,共进行立案调解工作30余次,成功调解案件8件。快捷地化解矛盾纠纷,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
二、以提高干警整体素质为工作重点,狠抓队伍建设(一)狠抓干警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是以创建“四型”法院为载体,围绕“学有所长、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目标,进一步强化了周五学习例会制度,以系统、持续地学习强素质、增能力,营造良好的学风。以集中学习、部门自学、岗位培训、以会代训等各种方式,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和法律意识,不断更新干警的理论知识。年初以来,共有1名同志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政法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的培训,5名同志参加了最高院组织的法官晋级培训,7名同志参加了省委党校组织的培训,17名同志参加了绥化市中院组织的续职培训。此外,还通过庭审观摩、案件评析、卷宗抽查、裁判文书鉴评等多种措施,要求干警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自己的岗位开展学习。二是扎实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核心内容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管理年活动、以“抓队伍、提形象、促公正、保廉洁”为主题的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政法队伍形象活动、创廉工程活动、“创廉促勤”风纪整顿和建设活动、以“恪守职业纪律,防范岗位风险”为主题的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和专项治理整顿“以案谋私”百日警示教育“回头看”活动,对干警进行坚定的理想信念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公正无私、廉洁勤政、中立司法的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抵制金钱、人情、关系侵蚀的能力。在工作中,还要求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从接听一个电话、答复一件咨询小事、调解好一起纠纷做起,把
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
(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一岗双责”。通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全体干警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方式,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司法文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党组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的党性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等规定,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有效监督,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积极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目前,我院已建立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了“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四不为”机制。年初以来,全体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各项活动的开展,通过自查自纠,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全面查找干警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扎实整改,促进了工作作风不断好转。一是针对群众反映诉讼中执法不够公开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审判公开、司法透明”的理念,注重“阳光司法”,坚持随案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发布开庭公告、在网上公布法律文书,努力提高司法透明度。二是为确保“案结事了”,大力加强了调解工作力度。
在定硬性调解指标、强化调解工作的督查考核的基础上,大力推行诉调对接机制,通过不断加强对民调组织的指导与支持,不断强化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工作等方式,变法院在纠纷处理上的独唱为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的大合唱。截至目前,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95.7%,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75%,行政案件协调结案率达到27.3%。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积极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及时、主动地向县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国计民生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征求党委的意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县委的“参谋”,以实际行动赢得县委的重视和认同。二是加强与县人大、县政协的联络工作,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征求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主动将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年初以来,我院共邀请人大代表57人次旁听35起案件的庭审情况,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充分展示法律了的公平与正义,大力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开。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作用,化解矛盾,调解纠纷,做到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
相得益彰。不但畅通了民意沟通表达渠道,提高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开,在合议庭内部也形成了一种自我约束机制,保证了司法廉洁。年初以来,已邀请人民陪审员22人次,参加陪审案件20件,占适用普通程序审结案件总数的31.3%。
三、以创新司法手段为理念,狠抓法院管理
(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年初以来,我院经过反复酝酿、讨论、修改,全面系统地制定完善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了覆盖审判、队伍、政务等三个方面的“五大机制”:即以审委会为主体,建立了审判工作宏观指导机制,把审委会建成权威的审判决策指导组织;以立案庭为主体,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使每个案件的审判流畅有序高效运行;以审监庭为主体,建立起审判监督机制,促进审判水平的提高;以政工科和纪检组为主体,建立起队伍管理机制,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考核;以办公室为主体,建立起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机制,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在努力构建科学管理体系的同时,我院狠抓了制度的落实,确定了院长督导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督办检查分管部门,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考评委员会考核通报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了从“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从“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的转变。同时,进一步
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增强了可操作性,体现了惩戒性,考核结果在法官评先选优、奖惩兑现上的权重作用更加突出,对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综合考核更加科学、全面。
(三)抓好后勤保障工作。努力提高司法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一线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保障。通过理顺各种工作渠道,公文处理、会务安排、日常接待、档案管理、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后勤保障工作基本做到忙而不乱、井然有序、高效运转。同时,我院的物资装备建设有了新进展,新增办公用车6辆,微机62台,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共10台,安检门2套,并为法警队配备、更新了警用装备。此外,机要收发、财务管理、车辆用油、文书打印等后勤服务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较好服务。
(四)做好信息调研和法制宣传工作。紧扣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时、客观、真实、快捷地向各级党委、上级法院反映我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大力宣传我院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在提高信息、宣传、调研的档次上下功夫,始终注意打好“特色牌”,唱好地方戏。年初以来,共编发《工作简报》20期,报送动态信息34条,向上级法院报送学术论文13篇。各类刊物采用调研文章50篇(其中国家级6篇,省级10篇,市级34篇),宣传
报道175篇,较好地宣传了法院,提高了我院的知名度。
(五)抓好法警工作,确保机关安全和审判秩序。年初以来,法警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动用警力585人次,其中提押人犯351人次,值庭234次。协助执结案件55件,完成中院支队调警3人次。以上工作中,从未发生人犯脱逃、自杀自残、串供等事故。同时,认真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了机关良好的办公秩序。10月中旬,法警队全体参加了市中院组织的司法警察教育训练活动,通过此次训练,锻炼了队伍,强化了思想,提高了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使我院司法警察的整体素质上了一个新台阶。
四、以坚持以人为本为根本宗旨,狠抓司法为民(一)推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便民措施和做法,努力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一是加强立案指导和诉讼风险提示工作。每起案件都对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和权利义务告知,并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使当事人理智地认识到可能承受的诉讼风险,确保当事人能有效地运用司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二是加强诉前指导、诉中释法、判后答疑工作,特别是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农村村民,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指导当事人完成各项诉讼活动。三是注重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切实保护老人、儿童、妇女、退休职工、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合
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年初以来,共对6起案件的当事人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1.6万元,确保了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四是发挥基层法庭扎根农村、接近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为农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通过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在春种秋收等农忙季节,到田间地头或当事人家中就地开庭、就地审案,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方便、温暖和公正。年初以来,三个基层法庭共巡回审理案件107件,占法庭总结案数的39.2%,切实将司法为民思想落到了实处。五是持续开展了“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活动,通过送法进农家、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活动,深入群众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守法用法意识,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年初以来,共开展送法“三进入”活动50余次。行政审判庭还利用今年《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的时机,举行了行政法律宣传、邀请市民旁听行政案件庭审等一系列纪念活动。六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工作绩效。年初以来,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7.3%,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30.4%,切实提高了审判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二)立足审判职能,为打造“平安XX、和谐XX”贡献力量。一是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认真贯彻“教育、
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等司法原则,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年初以来,共宣判未成年罪犯9人,全部依法适用缓刑。同时,把帮教改造作为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延伸,积极做好审判与帮教改造的有效结合。在判决生效后,组织专人到其就读的学校或居住地,向学校或居住地的相关部门,通报未成年犯在审判阶段的各种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教建议。今年,共进行未成年犯回访活动9次,建立回访档案9册。动员社会力量对未成年犯进行考察和帮教,正面引导社会消除对未成年犯的歧视心理,为未成年犯回归社会营造宽松、健康的环境,在预防重新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加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力度。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做到“审理一案、解决一串、教育一片”,从而实现审判效果的最大化。三是建立完善矛盾预警处机制,依托审判、执行工作,从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中,对案件信访倾向、当事人过激行为、群体性纠纷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对敏感案件、重点案件提前制定处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及时消除不稳定隐患。四是促进社会组织提高自治管理能力。重视来自民间和社会的各种组织力量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对因家庭琐事引发的纠纷,邀请村民调解组织介入调解;对专业性较强,尤其是行业系统内部的纠纷,则邀请专业人员介入调
解,既有利于调解活动的进行,更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长期合作。法院通过履行审判职能发挥导向作用,对社会组织进行指导,使其向正确的方向发展,不断提高自治管理能力。年初以来,已有多起案件通过上述方式得到妥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五是大力推进审判延伸工作,服务辖区经济发展。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年初以来,先后20余次深入金融、民营和招商引资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涉法问题和司法需求,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等,牢牢把握应对经济环境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的主动权,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活动,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同形势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审判工作中,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少数干警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审判案件就案办案,不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的现象还仍有存在;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利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队伍“青黄不接”、法官断层的问题日益显现;涉法涉诉信访
问题仍很突出,处措施还需加强。对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年工作思路
20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我院的各项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201*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1*-201*)》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加快法院现代化建设,为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具体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201*年,我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打击犯罪,化解纠纷,重点要在全面试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诉讼调解、完善人民调解、加强执行和信访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全面试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工作。按照“两高三部”指导意见和省法院的实施细则,与检察、公安、司法等
政法机关密切配合、无缝对接,在庭审中查清量刑情节,展开量刑意见的辩论,使量刑更加准确、科学、规范,充分实现量刑的公开、均衡,确保司法公正,化解次生矛盾。
(二)切实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拓展调解领域,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要把调解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调解业绩作为评判审判活动、考核审判人员工作成绩及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深化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坚持社会联动,积极推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对法律关系相对明确,标的额小、争议不大,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先委托给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逐步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着力构建以基层调解组织为基础,法院指导、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的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新格局。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坚持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原则,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充分利用查
封、扣押、拍卖和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严惩拒不执行裁决的犯罪,形成执行威慑机制,提高自动履行率。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改进执行工作作风,严格实行执行全过程公开和有争议案件的执行听证制度,切实解决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积极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活动,力争使执行难问题有根本性的好转。
(五)加大涉诉信访工作的力度。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要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对涉诉信访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清理,以深厚的感情、极大的耐心、严谨的作风,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从源头消除隐患、解决问题。建立信访协调制度,完善信访听证机制,组织公开听证、公开质证、公开答复,将矛盾解决在基层。
二、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201*年,我院要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等各项活动,并在以下几方面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领导班子的司法能力建设。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政治、学业务、强素质,坚持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确保不出问题。建立“办精品案、开示范庭”活动机制,分管院长每年开一次示范庭,所办的四件案件中,至
少应有一起疑难复杂案件。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每月都要深入分管庭室进行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形成新思路,解决新问题,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抓培训强素质,提高司法水平。在重视传统培训方式的同时,转变教育培训理念,紧密结合岗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增强培训效果。审监庭每季度对上级法院改判的案件,逐件进行审查,提请审委会讨论追责后,对审查出的问题归纳梳理,召开会议或以通报形式进行评析,既指出问题,又指明该如何规范,让广大法官从实际案例中受到启发,不断提高审判人员司法技能。
(三)重教育强监督,促进司法廉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大力推行廉政监察员和司法巡查制度,对审判权、执行权实施直接、实时监督,使监督更加扎实有效。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落实“五个严禁”。完善跟踪监督机制,每起案件都制作办案监督卡,对案件立案、送达、开庭、调解、判决等各个环节实行同步监督,结案后由双方当事人对办案人员在工作作风、审判作风、廉洁办案等方
面做出综合评价并签字。完善回访机制,由监察室每月抽取各庭已结案件1-5件,特别是对个别素质不高人员承办的案件和大标的案件的当事人实行电话回访并录音,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
三、坚持规范司法,促进工作科学发展
201*年,我院要在规范化管理上狠下功夫,促进自身各项工作上台阶。
(一)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审判管理监督新机制,进一步理清职责、细化标准、严密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司法行为的随意性。保障审判组织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强化院、庭长指导和监督审判执行活动的力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
(二)加强审判执行质效管理。继续以及时、准确、完整为要求,狠抓案件信息录入,不断完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依托这一平台,加强对个案的全流程跟踪和审判、执行工作整体运行的动态分析,及时查找薄弱环节,把握阶段性工作重点,对症下药,确保良好的质效水平。增强院、庭长和审判监督职能部门运用质效评估数据的意识和能力,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有效发挥管理作用。
(三)落实公开审判原则。依法公开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切实做到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的案件一律
公开审判。进一步完善局域网建设,及时公布有关审判执行工作的具体规定,主动发布工作信息,扩大裁判文书上网范围,提高审务公开水平。
(四)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增强党的领导意识,始终把法院工作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走进法院、感受审判”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公民旁听庭审。切实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指导意见》,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力,发挥监督作用。
(五)大力提高保障水平。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基础上,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适度超前,按照“科技强院”要求,进一步推进办案信息化、办公自动化、交通通讯现代化、警务装备标准化建设,增强保障能力,改善工作条件,为规范司法、阳光司法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
四、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201*年,我院要在增强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前瞻性、有序性、针对性和规范性上下功夫,真正化解各种矛盾,服务和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大局。
(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要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发挥好职能作用。正确认识新时期
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规律,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做好群众工作为着力点,提升化解社会矛盾水平;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结构、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从整体上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顺应人民群众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坚持执法为民、做好群众工作。要在全体干警中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解决好对群众的感情问题,真正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要把执法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坚持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解决好群众实际问题,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注意教育疏导,析法明理,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执法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集中培训、案例教学、随岗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培养,努力使他们成为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并把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形成做好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服务群众。一是加强诉讼指导工作。继续加强举证规则和诉讼风险的提示、释明工作和释法解疑工作,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合理实施诉讼行为提供帮助。二是落实各项司法救助制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的案件,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大力推进巡回审理制度。对发案率较高、影响较大的离婚纠纷、赡养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深入案发地审理,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四是继续深入开展送法进农家、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守法用法意识,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一)大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在法院大兴学习之风,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教育干警改进学风,着眼于做好本职工作和提高司法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努力形成加强学习的长效机制。
(二)广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根据法院工作实际需要,科学配备、及时更新法律业务和其他各类图书,为广大干警工作和学习提供良好条件。引导广大干警把读书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丰富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文化品位。
(三)抓好法院网络建设。在法院内网上开设法院文化建设专栏,为广大干警加强学习、参与文化建设提供有效载体。加强与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合作,设立宣传人民法院工作的专栏、专题节目等,积极向社会传播和展示法院文化。
(四)加强荣誉室建设。利用专门场所,设立荣誉室,集中展示法院发展历史、工作业绩、所获奖励和荣誉以及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组织干警特别是新进人员到荣誉室参观学习,接受思想教育,激发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确立“法院开放日”,邀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访问荣誉室,加深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强法院公用区域的文化氛围烘托。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接待室等公用区域,精心打造“文化长廊”、“文化墙”,悬挂、张贴法律名言、廉政警句以及反映法院工作理念的文字标识和广大干警创作的反映时代精神、法官风貌的各类作品,及时显示和宣传人民法院文化理念和文化实践活动。
(六)加强文体场所及设施建设。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和完善文体活动场所,配相关器材和设施,为广大干警缓解工作压力、养成良好生活情趣、保持身心健康提供良好条件。
(七)注重人文关怀和精神疏导。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干警、日常交流谈心等制度,畅通与干警的沟通渠道。在“从
严治院”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尽可能满足干警合理需求,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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